勾画年度立法“路线图”
2020-05-29
3月31日下午,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工作会议,部署安排经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审定的《安徽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实施工作。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年度立法计划的出台和组织实施,将为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提供坚强法治保证、发挥独特作用。
持续推进疫情防控相关立法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省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结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立法工作安排,立足我省实际,及时出台《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关于依法做好多元化解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矛盾纠纷工作的意见》,并增加3件立法项目,将修改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列为预备审议项目,将修改实施动物防疫法办法、制定传染病防治条例列为调研论证项目,为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贡献人大力量。
“下一步我们将密切关注有关疫情防控法律、行政法规的立法情况,根据需要及时制定和修改我省相关配套法规,细化上位法确立的制度、原则和具体规范,保证上位法的规定在我省得到落实。”省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负责人介绍说,省人大常委会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涉及食品药品领域法规清理的要求,已将食品安全条例、爱国卫生条例、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实施产品质量法若干规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等6件法规的修改列为立法计划审议项目,目前食品安全条例已修订通过。
令人关注的是,省人大常委会执行立法计划时,同样把疫情防控工作带来的新思维纳入其中。在3月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安徽省中医药条例(草案修改稿)》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于中医药在深度介入、全程参与救治患者方面取得的效果予以肯定,并对加强中医药宣传、发挥中医药在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中的作用提出意见,进而得到落实,体现在条例中。
积极开展立法协同协作
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对一市三省人大加强立法协同协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2019年10月,一市三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就立法协同保障《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进行研讨,并就相关具体工作进行研究。12月上旬,在一市三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沟通协调会上,交换了2020年立法计划草案初稿,就开展“促进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我省拟修改科学技术进步条例)、铁路安全管理协同立法达成共识。
“铁路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一市三省之间铁路网线紧密,人员联系密切,就铁路安全进行地方立法时,密切协同协作,对于加强铁路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作用。”一名铁路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
精心选择立法项目
省人大常委会于2019年9月上旬印发征集2020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的通知,29家单位积极响应并大力支持,共征集到立法建议项目91件。同时,省人大常委会要求各有关单位提供2019年立法计划调研论证项目进展情况的书面报告,全面了解项目推进情况和存在的主要困难与问题,为编制2020年立法计划审议项目做好准备。
省人大常委会本着急需、专门、精准、务实、管用的原则,在有关单位和部门的积极支持下,群策群力编制立法项目。2019年11月上旬,对征集到的所有立法建议项目进行认真研究,并结合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2019年立法计划,编制了2020年立法计划草案初稿。
代表立法议案集中反映民意,也成为立法计划来源之一。“关于制定《安徽省引江济淮工程管理条例》的议案”“关于尽快制定《安徽省大数据产业应用条例》的议案”“关于制定《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议案”……年初举行的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们提出了多件立法议案。而翻开《安徽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对安徽省大数据产业应用条例进行初次审议、对安徽省引江济淮工程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进行调研论证,已然在列。
通过与有关单位和部门反复协商、多轮修改,省人大常委会最后形成立法计划草案,并于2月上旬书面征求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和立法协调小组成员的意见,对反馈意见涉及的6件立法项目进行逐件研究,经与有关方面协商沟通,吸纳了其中4件。
近日,寿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深入企业,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省人大常委会 《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关于依法做好多元化解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矛盾纠纷工作的意见》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时丽 蒋松梅 摄)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将调研论证《安徽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列为2020年立法项目之一,必将有力地推动全省农业发展。图为在亳州市谯城区五马镇五马常青园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菜农在收获笋瓜。(刘勤利 摄)
立法计划内容“硬核”
2020年立法计划共列入立法项目59件,其中,审议项目22件、预备审议项目6件、调研论证项目31件。59件中制定32件、修改27件。
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经济领域立法,是全省经济发展的需要,在立法计划中数量最多,共23件。对于制定《安徽省促进大别山等革命老区发展条例》进行调研论证,便是其中一项。“革命老区为新中国的建立作出了巨大贡献,现在却是总体经济状况较差、贫困人口较多。通过出台条例能够促进革命老区经济发展,满足老区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能对脱贫攻坚起到巨大作用。”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促进乡村振兴、促进外商投资……这些立法项目既切合国家战略,又立足本省实际,必将对全省经济发展起到引领推动作用。
围绕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加强民主政治领域立法,同样是立法计划中的重要内容。立法计划中属于此类的共6件。对于立法计划中“调研论证安徽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这个项目,省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街道人大工委担负着辖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依法治理进程、组织代表开展闭会期间活动等重要职能。随着城市功能的不断拓展和人大工作的不断发展,如何加强和改进街道人大工作,是需要认真思考和探讨的一个课题。通过开展调研查找问题、进行立法予以规范,是加强基层人大建设的应有之义,也有利于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民主权利。”
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老年教育条例、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反家庭暴力条例……立法计划中,围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强社会领域立法的项目共18件,不仅有敬老爱小、保护弱者的“温情”项目,也有像修改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那样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立法项目。
另外,立法计划中文化领域立法项目3件、生态文明领域立法项目9件,对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昌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