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信息网络作用 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2020-02-27方艳
■方艳
(邵武市纪检监察网络信息中心)
引 言
习近平总书记曾在全国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会议上强调,信息化为中华民族带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我们必须抓住这一历史机遇,充分发挥信息网络的作用,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为纪检监察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应用信息化手段不仅可以提高纪检监察效率,还能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效果,实现对纪检监察的全方位跟踪。
1 当前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1.1 案件线索管理薄弱
在纪检监察工作中时常出现同一个案件多头受理、分散处置的情况。管理部门在受到群众举报和投诉后查办案件,根据案件在各部门的流转情况收集线索。这些线索如果没有及时交给案件管理部门统一处理,将会出现线索流失或泄露等问题。有时,案件线索移交滞后,交接手续不完备,具有充分价值的线索没有在最佳查处时机应用,导致案件查办效果不理想。一些匿名举报案件缺乏明确的办结程序,案件管理人员无法掌握线索查办进度,对办理情况不够了解,导致案件办理无法被有效监督,影响纪检监察工作效率[1]。
1.2 执纪办案程序繁琐
案件审批流程过于复杂繁琐。一般情况下,纪检监察案件的查办需要经过线索分办、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处分执行等环节。每一环节都要经过书面审批和备案管理等步骤,不仅步骤繁琐,且耗时耗力。有时办案人员为了防止自己错失最佳时机而加快办案进度,导致文书审批备案环节比较混乱。此外,纪检监察工作的监督管理环节十分薄弱,案件在查办时应按照流程进行,以往的手工记录和手工台账管理方式无法满足监督需要,办案部门不能及时得到办案资料。
1.3 信息技术应用滞后
很多纪检监察部门在工作中没有充分利用信息手段,未从网络平台中收集有效信息。多数纪检监察部门没有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线索信息情报分析系统,无论是执纪审查,还是执法调查,各项办案业务没有走向信息化建设道路。与此同时,纪检监察部门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工商部门、审计部门、市场监督部门之间没有形成信息共享机制。
2 将信息化手段融入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作用
在现阶段纪检监察工作中,将信息化手段融入其中可以起到以下积极作用:①有利于规范纪检监察工作内容。应用信息化手段后,纪检监察工作相关数据将不能随意修改,数据在未得到授权的情况下无法操作,这样做可以规范纪检监察工作流程,要求工作人员按照流程展开各项工作,明确纪检监察管理体系,优化纪检监察工作内容。②有利于创新纪检监察工作方式。伴随着科技的发展,借助信息化手段有利于提高各部门权力使用的公开化、透明化程度,防止了腐败事件的产生,加速防腐倡廉进程。以往的信访工作渠道主要以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为主,现如今人们已经习惯了生活在网络环境中,网络举报比重不断加大。今后的纪检监察工作应加强对网络渠道信访信息的有效采集和归纳处理,提炼出有效信息,将分散的资源整合在一起,通过信息管理平台的搭建,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2]。③有利于发挥网络优势拓宽教育空间。通过网络进行防腐倡廉教教育,举办网上廉政文化成果展览,利用多媒体照片、影像等形式进宣传,在网上建立完善了党纪条规工作动态,效能监察巡视工作业务知识经验介绍等专项业务管理模块,这既可以增强感染力,大大拓宽教育的覆盖面,也是对纪检监察整体工作补充和完善,
3 依靠信息网络作用是提升纪检监察水平的有效途径
3.1 基于区块链技术强化纪检监察工作
3.1.1 构建案件线索信息管理系统
对于案件办理来说,线索信息就是案件得到快速办理的重要基础,也是保障案件顺利查办的关键。利用区块链技术建立案件线索信息管理系统,科学管理案件线索,避免线索被泄露,保障举报者的个人隐私和人身安全。区块链技术以加密技术的数字化应用为前提,数据一经形成后具有可追溯性,建立案件线索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区块链日志记录能够对案件办理全过程追踪溯源,系统可记录案件各环节的办理情况。案件线索管理时,每个相关部门都有着属于自己的密钥,在验证签名时需要用公钥检验,线索交接时需要提供私人密钥,验证后各部门才能调取系统能的信息资料。线索信息通过系统上传到区块链之后,不管哪一环节受到攻击,整个区块链依然可以照常运行,案件材料不会产生多次流转,相关举报者的信息也不会被泄露[3]。
3.1.2 搭建纪检监察业务流程平台
面对上文提到的纪检监察工作审批流程复杂、工作效率低的问题,有必要基于区块链技术搭建纪检监察业务流程平台,优化纪检监察工作流程。该平台建立后,办案文书将会以模板的形式被录入平台,人们进过文书模板的制作,可以直接在模板上添加说明,既能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效率,也能为案件承办人员提供科学指引,防止案件办理不够规范。区块链技术应用下,平台可以对各个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权限展开设置,实现案件在线审批,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效能。
3.2 应用新媒体技术,加大纪检监察工作的宣传力度
信息化时代背景下,网络平台已经拥有了强大的信息传播功能。微博、微信、QQ等平台是人们日常习惯用到的网络交流工具,信息技术拥有着丰富的生命力。纪检监察部门可以发挥网络平台的作用,利用门户网站或手机APP平台宣传相关政策,通过创建微信公众平台,向大众进行廉政教育,定期发布经典案例,揭发违法违纪行为,对这些事件进行曝光,以此得到公众的重视。为了强化大众的反腐意识,提升公民政治素养,有必要充分利用新媒体技术,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宣传,提高各部门人员的凝聚力,提升其工作积极性,引导人们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岗位中。对纪检监察档案进行信息化管理,将档案以数字化的形式保存,方便有关部门随时查阅,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效率。目前较多部门已经推行了信息化廉政档案,通过信息化手段的应用提高档案使用效果。
3.3 借助信息化手段强化纪检监察工作的信息传递效果
应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系统内的各级信息传递效率。建立自上而下的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加强中央纪委、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各地方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联系,实现各级部门的有效交互沟通。上级单位可以利用信息化手段为下级单位提供工作任务与工作指导,下级单位在限定时间内为上级单位提供所需信息,加快各级间的高效联通。应用区块链技术建立纪检监察信息共享机制,迎合监察体制改革目标,扩大纪检监察部门业务范围,实现对全体人员的全方面覆盖与无缝监管。
一直以来,执纪审查与执法调查工作任务繁重,人们需要做好大量调查取证工作,信息化技术的应用,使科技调查手段取代了以往的人工调查方式,纪检监察机关使用该技术后,实现了与公安检察、信访、审计等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在应用区块链技术的同时,还可以将大数据技术应用其中,在保障办案质量的同时降低办案成本。信息化调查方式有效避免了人和人发生直接接触,降低了事件人为泄密的概率。建立智慧纪检监察工作体系,打破以往信息资源流动受地域的限制,以信息技术为核心,将智慧纪检监察体系和监察系统业务相兼容,重构案件信息处理方式,形成点到点的网络模式,创建私有链与联盟链相结合的工作形式。在各部门内部建立私有链,以此为基础建立联盟链,实现对内部网络的统一管理,保障信息数据的安全可靠。
总 结
总而言之,现阶段人工智能系统、大数据技术、区块链技术等网络信息手段已经在各个领域广泛应用,特别是纪检监察工作中,应用信息手段不仅提高了政务智能化水平,也加快了纪检监察工作效率。基于区块链技术构建案件线索信息管理系统和纪检监察业务流程平台,应用新媒体技术强化纪检监察工作的信息传递效果,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水平的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