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文化自信的优势、困境和出路
2020-02-27曹亚琴
曹亚琴
(广东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广东广州510520)
文化自信是文化主体对文化内容、文化起源、文化地位和文化价值的认知和认同,并在实践中积极践行文化的理念和价值,从而对文化的生命力持有的坚定信心。文化自信是四个自信中“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1]“是在5000 多年文明发展中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党和人民伟大斗争中孕育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1]。文化自信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自信。“互联网+”充分体现了利用通信技术和互联网平台,促进互联网与各产业的融合,形成新的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态和互联网发展的新业态。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互联网与各领域的融合,不仅推进了技术的进步,而且促进了人类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文化传播和文化建设领域,“互联网+”推动了文化建设的新平台和新载体的发展,并创新了文化表达和传播的平台和载体,有助于构建“互联网+文化”的模式,为提升全民的文化自信创造了条件;而另一方面,树立文化自信,凸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信,为“互联网+”的发展提供了精神动力和思想支撑,极大地促进了文化在网络传播中的信心、速度和质量,从而有利于“互联网+”时代的文化共享和发展,并坚定社会主义方向,实现互联网与文化的融合与结合,促进“互联网+文化”模式的形成。
一、“互联网+”时代催生文化自信的优势
21 世纪,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为表征的“互联网+”时代席卷而来,让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等发生了巨大的变化。2015 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强互联网与各产业融合,催生新的经济业态。在“互联网+”文化的建设中,借助互联网的资源优势和技术优势,充分促进互联网与文化相关的各产业的结合,不仅能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发展,而且能扩大文化传播的环境和途径,增强文化传播的速度。不仅如此,利用各种资源媒体的融合,又能极大地提高文化传播的效应,扩大彰显文化自信的传播渠道,催生“互联网+”时代的文化自信。
(一)时空超越:夯实文化自信的群众基础
正如卡斯特所认为的,网络的出现及其彼此相连,将使信息在全球范围内的及时流动成为可能,从而形成一种特殊的空间形式——流动空间。于是,一切社会活动都可以在地理上获得延伸。而在时间方面,卡斯特区分了传统的机械时间、生物时间以及网络社会背景下具有相对性的社会时间——在这个意义上,网络社会将构建新的社会时空。[2]“互联网+”时代,移动互联网与传统互联网最本质的区别在于其终端的移动性和便携性,网络主体只需指尖轻轻拨动手机等移动设备,就能随时随地地接入网络,进入各种平台,进行信息的浏览和获取。信息的分享和传递也打破了地理和时间的限制,充斥在移动互联网的各个角落。即使在偏远的乡村,只要有手机等移动终端,信息便可以随时充斥于网络主体的碎片和整体时空之中。它不仅有利于文化信息的随时和瞬时获取,也能够让网络主体体验到“互联网+”的快捷和便捷,从而不断地吸引和扩大网络受众的群体范围,促进网络主体对于互联网的依赖,不断地扩大文化传播的受众群体,从而能够不断夯实和巩固“互联网+”时代文化自信的群众基础,增强文化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同时,“互联网+”文化建设中的多媒体融合,不仅是网络世界中文字、图片、视频、3D 和全息影像等的融合,也是各种文化信息获取的终端(手机、电脑等)的融合。互联网与各个终端的连接,不仅能够让受众更形象和更直观地感受传递的文化价值观念,更能让受众超越时空,快捷地获取各种文化资源,有利于受众对传播的各种资源的认知和理解,更容易去接受所传递的各种文化价值观念,从而能够在比较和选择中增强受众对所传递的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价值观念的认同和自信。
(二)自我张扬:彰显文化自信的主体特写
近代以来,中国陷入水深火热的救亡图存的斗争历史。落后就要挨打,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长期以来被认为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国传统文化,在中西文化的较量中处于劣势,造成具有文化优越感的国人特别是知识分子的心理落差。特殊的国内国际形势,造成了国人的文化自卑;从改革开放到20 世纪90 年代初以来,自由主义、人本主义等蜂拥而至,1980 年代的文化热带有“西化倾向”,其中便有文化自卑心理作祟。随着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日新月异,经济总量稳居世界第二,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发展都呈现出新的格局,中国进入了新时代。中国从站起来走向了富起来,从富起来正迈向强起来。人们的生活水平直线提高,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需要也变成了主要的需要,国人的文化自信也日益增强。信息技术的进步和“互联网+”的发展,促进了文化主体的个性张扬,为彰显主体的文化自信创造了条件。信息技术的进步,不仅促进传统的互联网络搭建了多样和多元的文化资源平台和分享平台,而且“互联网+”各产业的发展,促进了主体分享和表达平台更加多元,公共空间和私人空间并行,这更能调动网络个体的主体性和能动性,随时对文化进行选择、吸收和表达,充分展示文化主体的主体性和张扬文化主体的个性,并在个性的张扬中促进文化的传播,在多元文化的交融中彰显文化自信。同时,“互联网+”的发展促使网络话语权从少数人转向多数人,除了政府、企业和社会文化团体外,多数人都能通过自媒体等参与文化资源的建设,这不仅有利于网络主体在共同建设文化的过程中培育和发展自身的主体性和张扬个性,而且有利于在创造和建设过程中体现文化主体对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自信。此外,在“互联网+”的发展中,关键意见领袖(KOL)和关键意见消费者(KOC)等逐渐兴起和发展,发挥他们在文化消费和文化建设中的作用,更能彰显个体在文化建设和文化信息传播中的个体特色和群体影响力,也能在不同程度上张扬文化自信。
(三)虚实互补:扩大文化传播的空间
移动互联网的兴起,改变了传统互联网的交往模式,更增加了时空的流动性和延展性。传统互联网仍受到时空的限制,“互联网+”与各传统产业的融合,特别是“互联网+”文化的发展,扩大了文化传播的空间,真正弥合了“线上”和“线下”的鸿沟,虚拟和现实的隔膜,实现了虚拟社会和现实社会如影随形、时时互补的状态。一方面,网络主体在现实中随时共享虚拟网络社会传递的文化信息,加快了文化价值观念传播的速度,也扩大了文化价值理念传播的空间,这有利于更好地推动文化传播和文化教育,能以更多元的方式,多渠道地传播各种价值观念,特别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让受众了解相关理论基础、实践基础,以及所倡导的价值观念的实践价值。当受众能够意识到,正因为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才能取得如此成就,这样更容易使他们认知和认同所倡导的文化价值观念,自觉彰显文化自信。另一方面,现实文化服务机构也能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络的新型互动机制,充分了解主体的需求,改进文化资源的呈现方式,让网络主体能够充分认识和享受到他们提供的文化服务资源,达到文化传播的目的。在国内外,一些博物馆、艺术馆、图书馆、学校历史陈列馆、学校校园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已经提供一些实时解说的app 或公众号,只要用手机等移动终端扫描和下载进入APP 或公众号,找到所需要讲解的数字编码,就能获取相关的文化信息,这种服务方式,不仅方便公众主体了解信息,特别是年轻的群体更乐于接受这种喜闻乐见的形式,更有利于达到文化教育和传播的目的,让受众接受和认同所倡导的文化价值理念,为文化自信的展现创造认同环境。总之,“互联网+”的发展,促进了虚拟和现实的完美结合,无间缝的传播文化价值理念,能达到扩大传播文化价值观念的目的,有利于教育引导受众接受价值观念的目的,从而为受众在各种文化价值理念交织的文化环境中,展示自身对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自信创造技术和文化环境条件。
二、“互联网+”时代阻碍文化自信的困境
“互联网+”时代,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也是“双刃剑”,移动互联网络的便利性打破了时空限制,同时也增加了文化信息过滤和管理的难度,干扰了文化自信形成的网络文化环境;移动互联网络的个体主体性的局限,也会产生非真实、非理性的虚假现状,模糊网络主体的认识,对互联网的过度依赖,也会阻碍文化自信的生长;“互联网+文化”发展的不成熟,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核心价值观的话语权的国际影响力。
(一)时空无阻:增强多元文化管理的难度
由于网络信息的传播不受时空的限制,不同国别、民族和宗教等文化信息借助互联网技术,迅速在“互联网+”的各项平台传播,多样的生活方式、多元的价值选择等更快捷地呈现在网络主体面前。然而,在互联网世界中,我国的网络技术尚处于弱势地位,在网络信息过滤和管理方面有一定的技术局限,特别是在非官方的文化平台,内容的传播缺乏政治导向性,多元文化价值观念容易冲击网络主体的价值观认同,影响文化自信。具体表现在:第一,对社会主义文化价值观念的冲击和否定。西方发达国家利用技术优势和网络资源优势进行文化渗透和文化霸权。西方“自由”“民主”“平等”等文化价值观念的渗入,在一定程度上能迎合大众追求独立、自由和自主的心理,对我国的文化价值观念造成冲击。从而对中国文化了解不够的网络主体,受西方“自由”“民主”等社会价值观念的影响,看不见中国核心价值观念的优点从而产生否定、质疑核心价值观念的价值,削弱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的认同,因而影响对中国文化的自信。第二,非理性的虚假信息混淆视听。面对纷纭复杂的网络世界,由于信息监管存在漏洞,在网络信息过滤和管理方面存在局限,一些不良分子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和各种网络平台传播虚假信息,夸大和歪曲社会主义转型时期存在的问题,夸大国内矛盾,抨击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和民主价值等,对西方“自由主义”“民主”“平等”“自由”等价值观大肆渲染,不明真相、辨识度不高的网络主体容易误以为真,从而忽略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就,否定和质疑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对社会主义产生偏见,并产生悲观和负面的情绪,对社会主义理论、道路、制度等不够自信,淡化他们对于文化价值观念的认同,弱化对社会主义的文化自信。
(二)虚实颠倒:削弱网络主体的主体性
主体性是人作为主体的质的规定性,是作为主体的人与客体相互作用表现和发展起来的自主性、能动性、创造性和社会性。[3]如前所述,“互联网+”时代,网络能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提升人的主体性,从而有利于文化自信的增长。但另一方面,现实又如马尔库塞所描述的“技术作为工具的领域,既可以加快人的衰弱,又可以增长人的力量。在现阶段,人们对他自己的机械装置或许比以前更加软弱无力”[4]186。由于我们未能做好相应的心理和技术准备,增加了对技术的依赖,容易颠倒虚拟和现实的关系,从而阻碍了主体性的增长,不利于文化自信的提升。
“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5]56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人们的这种现实交往的社会性被虚拟的人际交往架空。人们只需要一台电脑或手机,就可以完成购物、学习等行为活动,也可以通过微信、网络文学、网络游戏、各种社交平台等实现交流和娱乐需求。在“我分享,故我在”的世界里,人们对虚拟世界的依赖越来越强烈,按照技术设定的方式进行交往,而在真实的世界里人们却越来越孤单,显示出交往退化,大众主体性在虚拟和现实的颠倒中弱化,给人们带来了新型的疏离感。同时,对虚拟世界的依赖,人们会迷失在“互联网+”的各种信息和各种生存方式中,大大削弱了大众的独立性;通过终端平台,人们可以随时随地获取各种信息资源,而海量信息的袭来,会吞噬人们的注意力;各种信息良莠不齐、真假难辨,会吞噬人们的自主判断力;纠结在海量信息中的人,不知所选,弱化了人们的自主选择的能力,消解了大众的自主性;“互联网+”提供的快捷、方便获取信息的电脑思维,又会弱化人们丰富的想象力,阻碍创新性的发展。主体在与客体的交互作用中人的社会性、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的发展相应受阻,人的主体性发展受限,从而不利于文化自信的提升。
(三)缓不济急:折射核心价值观国际传播的限度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加强中外人文交流,以我为主、兼收并蓄。推进国际传播能力建设,讲好中国故事,展现真实、立体和全面的中国,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习近平指出,“一个国家的文化软实力,从根本上说,取决于其核心价值观的生命力、凝聚力、感召力”[6],“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要努力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要“把当代中国价值观念贯穿于国际交流和传播方方面面”。[7]161
核心价值观是文化自信最本质的文化内核,核心价值观的国际传播能增强文化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有利于其他国家更好地了解中国,更有利于增强国民的文化自信。如前所述,移动互联网真正弥合了“线上”和“线下”的鸿沟,虚拟和现实的隔阂,有利于核心价值观念的国际传播,但是由于在“互联网+”时代,我们还处于摸索发展阶段,核心价值观念的国际传播力和影响力有限。
从“互联网+”文化产业来看,西方文化产业通过强大的信息网络技术和互联网平台,渗透在世界的各个角落,从而推动其倡导的文化价值理念的国际传播。如美国的好莱坞电影在全世界广受欢迎,使其具有电影产业的话语权,它以强大的辐射力宣传美国的价值观。然而,我国的文化产业影响力还不够强。在亚洲电影文化市场上,韩流、日流曾经如小旋风般卷席亚洲市场,这几年虽然我们也有相应的电影或电视剧作品走向国际,并且受到观众特别是亚洲观众的欢迎,但总体上说,能影响国际电影文化产业的作品不算多。由于“互联网+”文化产业发展不成熟,网络创新不强,我们的价值观念通过电影文化产业等传播的空间仍然有待提升。
从“互联网+”教育来看,以慕课和微课等为代表的互联网的教学模式,突破了传统教育的时空限制,让教育资源在互联网世界里延伸和共享,促进了传统教育逐渐从封闭走向开放。美国高校的公开课资源等能让更多人享受优质的教育资源,美国的价值观念也随之大规模地得到传播。目前,我国的“互联网+”教育并未能大规模地推广,仍处在利用率低和浅层学习的层面上。虽然慕课有大规模的网络访问,却未发生大规模的网上学习,而且真正能推向国际的课程资源、在线教育不多,这不利于让西方大众更好地了解中国,了解中国的价值观念,从而正确地看待发展中的社会主义中国。
三、“互联网+”时代提升文化自信的出路
时空超越,夯实了文化自信的群众基础,但时空传播的无阻碍,又会增强文化信息监控的难度;自我张扬,有利于彰显网络主体的文化自信和主体性的发展,然而虚实颠倒,又会阻碍主体性的增长;虚实互补,有利于推动文化的传播,然而文化产业发展的不成熟,我国核心价值观的国际影响力还有较大成长空间。因而,采取相应措施,扬长避短,才能更好地促进“互联网+”时代指尖上的文化自信。
(一)综合治理: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正如十九大报告所说,我们要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新时代的文化自信是对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的自信,因此建设马克思主义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移动传播阵地迫在眉睫。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确保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主体地位。在当前,更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体,引导文化多样性的发展,提升指尖上的主旋律的影响力;用核心价值观积极引导互联网络的文化焦点和热点的宣传,强化指尖上的价值观叙事力量;营造积极向上和真实、客观的网络表达氛围,抵制移动互联网络的历史虚无主义、民粹主义等,为文化自信创造良好环境。
政府或学界还应该打造有效的、有吸引力的公众号平台,传播科学、健康的传统和当代的价值理念,推送民众关心的焦点问题的相关文章,及时与网络主体互动,了解主体需求,有针对性地解决主体的疑惑和困惑,进而更好地服务网络主体,形成指尖上的凝聚力,为提升文化自信建立良好的舆论基础。此外,要努力完善“互联网+”时代的网络规范体系。我国已经出台一系列法律和规范性文件。例如,互联网起步阶段颁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论坛社会服务管理规定》等,但我们的规则体系仍旧不完善,需要在实践中解决和完善。这不仅包括对“互联网+”时代网络信息内容的规范,也包括对网络主体道德、网络行为的规定和约束,还包括对“互联网+”各种终端平台的管理者和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技术的提升的规定。这样不仅能引导和监管网络平台的舆论方向,也能减少低俗、负面的文化信息的扩散,从而为提升文化自信创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二)文化认同:提升网络主体的主体性
认同是生活在一定环境中的群体,自觉认知、赞同某种对其具有意义的事物,并从情感上接受和转化成行为的需求。简言之,文化认同是人们对所属文化的归属意识。只有对所属文化产生认同,才能实现文化自信,因而文化认同是实现文化自信的关键。文化认同包括文化认知、情感认同和行为转化。文化认知是前提,只有让网络主体正确认识、正确了解中国的传统文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才能更好地认同和实现文化自信。建设马克思主义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移动传播阵地,建设传统文化的资源库,采取大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利用虚实互补的移动互联网优势,让网络主体正确地认识传统文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利于提升网络主体的选择能力和引导舆论表达方向。情感认同是认知到行为转化的关键环节。只有情感上接受这些价值观念,才能从心理上产生依赖,转化到我们的行为模式中。然而,只有满足主体的需要,才能更好地达到情感认同。正如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发生变化,已经转化成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因此,政府只有满足人们的美好生活的需要,才能让网络主体体会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实践不是空谈,从而产生情感认同,进而促进主体的行为认同,在生活中以马克思主义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实践中彰显文化自信。
加强文化认同,需要发挥人的主体性的重要作用,克服“互联网+”时代主体性减弱的现象。在“互联网+”的发展过程中,我们应始终把人看成目的,合理运用科技的发展,实现人所追求的价值目标,而不是变成单向度的人。其一,由于“互联网+”时空不受限制,让人们容易沉浸和依赖在“互联网+”的各种类型中,从而弱化人的独立性和社会性,要摆脱这种状况,必须突破“互联网+”的时空局限,规范“互联网+”的条件下人际交往的道德、法律等制度,协调人们的发展,丰富人的精神世界,满足人的精神性需求,促进人的独立性和社会性的发展。其二,在海量信息碎片化、交往形式虚拟化的“互联网+”的世界中,更好地协调感性和理性的思维,有利于人的创新性的发展。在“互联网+”的世界中,注重感性认识的理性升华,从而不致于被碎片化、感官刺激等阻碍理性思维的发展;促进感性和理性的融合,在互联网世界中,注重从“万花筒”的各类现象中挖掘本质,追求人自身的发展,提升在“互联网+”中的创造性。只有人的主体性在“互联网+”中协调性发展,人们才能更好地在网络的多元文化世界中辨别真伪、明辨是非,认同中国文化,特别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彰显文化自信。
(三)取长补短:提升核心价值观的网络话语权
在文化多元化的今天,越是世界的,越是民族的,具有本国特色的文化才越能够使国家保持独特性和影响力。这不仅需要继承传统,更应该兼容并蓄,吸收异质文化,更好地建设和传播以马克思主义思想为指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提升网络话语权。如前所述,我国核心价值观的网络传播能力不强,但在移动互联网异军突起的今天,中国的信息技术为指尖上的文化的国际传播奠定了技术和物质条件。因此,我们应借助互联网络,扬长避短,巧妙传播中国核心价值观念,以通俗易懂的形式,让新时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走出国门,增强其国际影响力,消除网络主体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误解和偏见,提升核心价值观念的网络话语权,让世界更加了解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锐意进取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而更增强国人的文化自信。
借助移动互联网络,增强国民的文化自信,提升网络话语权,需要推出反映核心价值观的文化产业走出国门,加快建设能利用移动互联网络传播的电影、电视剧、音乐和图书等文化产品的发行,这些文化产品应该巧妙嵌入中国文化,从而让更多的外国人了解中国文化;借助移动互联网,更好地促进“互联网+”教育的发展,打造精品网络教育平台,通过网络教育的渗透力和可视性,吸引更多的国内外青少年了解中国文化和教育、学习中国文化,从而更好地传播中国核心价值观念,让世界更加了解中国;借助移动互联网络,积极促使传统媒体与信息技术新兴媒体的融合,促进“互联网+”时代媒体的自身发展,更好地推进核心价值观念的国际传播。十九大报告指出,高度重视传播手段建设和创新,提高新闻舆论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遵循传播媒体自身的运营规律,在内容、渠道、经营、平台等方面与当代网络信息技术结合,大力发展网络媒体、手机媒体等新兴媒体,并坚持与新兴媒体协同发展,建设各类型的终端平台,打造具有竞争实力的新型主流媒体,做好直播和短视频的海内外平台,这样才能更好地提升网络话语权,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核心文化价值观念,在网络文化交流中彰显文化自信。
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提升文化自信,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也是增强综合国力的战略工程。在全球文化交融的今天,我们必须审视“互联网+”时代给文化自信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积极解决相应问题,才能更好地在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中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柱,打造中国文化名片,彰显中国智慧,增强中国文化软实力,提升文化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