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媒介与传统艺术创新
2020-02-26封钰
封 钰
内容提要 艺术与媒介的关系常常被简单地划归为内容与形式或者内容与载体的关系,但从历史的角度回溯人类艺术实践的发展变迁,艺术与媒介从未割裂,两者始终交织在一起并随着时代的迁变融合发展。今天,新型的数字媒介为传统艺术的创新与活化开辟了新的路径,为传统艺术走进当代语境提供了可能。本文基于对艺术与媒介关系的思考,梳理了从工业时代到数字时代艺术与媒介彼此交织的发展历程,揭示了媒介的发展如何影响乃至主导艺术文化的表现形式以及发展趋向,从新媒介艺术助推传统文化创新的实际案例分析了新媒介对于艺术表达以及弥合时代语境断裂的独特优势。
媒介是一个几乎同步人类历史发展的重要角色。艺术作品的载体经历了从传统媒介到新媒介的变迁。原始社会时期人类交流的媒介主要是口头的语言表达,奴隶社会时期开始出现文字媒介,封建时代文字的发展演变愈发成熟与稳定,文字数量与字型基本定型。在造纸术和印刷术出现后,更加彰显了文字的重要性和普及度。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数字图像、数字影像等媒介迅速发展,隶属于纸媒时代的文字的地位开始被数字媒介的图像所撼动,图像化的信息思维更易为互联网时代所接纳。在数字媒介统摄大众生活方方面面的今天,人们不得不思考,媒介之于它所承载的内容、之于人类,究竟意味着什么。
一、从媒介形式论到媒介存在论
关于媒介的探讨不得不提到近现代以来对于媒介与艺术关系的争论。“艺术的存在与感知依赖于媒介”,媒介的变化也会相应地改变艺术的存在方式[1]朱立元主编:《后现代主义文学理论思潮论稿》(上),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475页。。关于媒介与艺术关系的解读,或者说对于媒介作用或地位的认识,在20世纪,随着大机器工业的成熟发展而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早期的主要观点可以归结为媒介形式论。认为媒介是艺术展现的物质载体,并不影响其思想观念的表达;艺术是被呈现的内容,而媒介是呈现的形式;艺术要实现的观念表达是精神性的,而媒介则是提供了现实的载体支持,两者彼此独立;进而认为,艺术表达是主要的,媒介是次要的,是艺术表达的需要决定媒介的表现形式。
而后媒介认识论登上学术舞台。媒介作为人们认识和了解外部世界的重要手段,能够使人们的语言结构悄无声息地发生变化,同时也会重塑人们的认知结构。口头传播的时代,人们对世界的理解是由声音串连起来的;印刷时代,人们对世界的认知方式是文字的排列组合;数字媒体时代,人们越来越习惯于用图像、动画及数字影像的方式来认识世界和表达自我。人们的认知方式极大地受到其所处时代的媒介的影响。正如尼尔·波斯曼所说,“每种工具都暗藏着意识形态的偏向,偏向于把世界建构成这样的而非那样的”[2]Postman,Neil,Technopoly:The Surrender of Culture to Technology,New York:Vintage Books,1992,pp.13.。人们的思维方式受媒介的影响,艺术的生产因而也必然成为媒介影响下的产物。
媒介本体论的观点更为激进,将媒介放在了本体的位置,成为一种决定性、主导性的存在。媒介决定了特定历史条件下艺术表达的需要,甚至决定了人的所思所想。“电子媒介带来的重新建构甚至可以改变‘人’的本质”[3]凯瑟琳·海勒:《我们何以成为后人类:文学、信息科学和控制论中的虚拟身体》,刘宇清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46页。。
近年媒介存在论愈发占据主流位置。“媒介存在论就是在现代存在论的背景和后形而上学的框架下,以信息、媒介解释存在的哲学思想。这种媒介哲学思想可具体展开为‘存在即信息’、‘媒介即信息’和‘媒介即存在’三个具有内在逻辑性的命题。”[4]单小曦:《媒介存在论——新媒介文艺研究的哲学基础》,〔上海〕《文艺理论研究》2013年第33卷第2期。“存在即信息”指的是任何存在都是以信息的方式而存在,存在的意义就是信息的生产与呈现;“媒介即信息”指的是信息在媒介中产生并依托媒介而存在,媒介的价值也正是信息的传递与呈现;通过“信息”这一中介的联系,二者建立起逻辑关系——存在无法脱离媒介而彰显和证明自身,因而得到“媒介即存在”的命题。这是媒介存在论的核心观点。媒介存在论旨在为新媒介文学和艺术建立哲学基础。媒介存在论取消了内容-形式的分裂,超越了媒介本体论难以跨越的二元对立。它将媒介、信息、存在三者有效地统一起来。
工业革命以来,新兴的媒介对传统媒介发出了颠覆性的挑战,且正在加速更新迭代,这推动了媒介哲学的出现与发展。媒介哲学各派观点的出现和变化反映了时代发展中媒介地位的提升及其重要性。媒介发展促进社会进步,而社会的进步又成就了媒介,两者在融合中迁变、迭代与发展。
二、信息化时代的艺术与媒介
伴随着蒸汽机和发电机的相继诞生,机械生产带来高效率的同时也带来了千篇一律的产品。对效率和产量的追求从工业生产领域扩张到整个社会。不只工业生产如此,艺术也是如此。电影、电视等作为工业时代的新兴媒介和艺术形式,都是可以量产的艺术。工业时代媒介的“可复制性”决定了它们所承载的艺术也是“批量生产”的“工业产品”。以照相机、电影、电视等媒介为依托的机械复制时代催生了工业时代的大众艺术。
数字时代的新媒介成为辐射全社会的统摄性力量。“复制”技术在信息时代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相较于相对传统的机械复制,数字复制则更加彻底和容易。以数字形式存在的艺术作品在传播过程中可以得到完全的、无差别的复制,这样的艺术形式往往面对的是以个体形式出现的广泛的受众,因而这样的艺术形式追求的是可选择性、互动性以及浸入式的体验。“数字技术的超级复制导致的超真实、虚拟与现实、互动与沉浸成为了艺术的审美特性”[1]胡媛媛:《新媒体时代艺术的审美性研究》,博士学位论文,东南大学2015年版,第94页。。数字媒体可以通过声与光的多重刺激侵占我们的知觉,让我们得到震撼人心的视听觉体验。“在机械时代,我们完成了身体在空间范围内的延伸。今天,经过了一个世纪的电力技术(electric technology)发展之后,我们的中枢神经系统又得到了延伸,以至于能拥抱全球。”[2]马歇尔·麦克卢汉:《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何道宽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20页。如果说工业时代艺术的传播还难免受地域所限,那么基于数字媒介和互联网,信息时代艺术的传播则真正成为全球性的,艺术传播的代价和成本更加低廉,全世界的人都可以共享来自世界各地的艺术资源。
按其表现形式的不同,“新媒体艺术包括了数码艺术、网络艺术、综合材料艺术、观念艺术、装置艺术、影像艺术等”[3]葛非、付海晏编著:《文化与科技融合初探》,〔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36页。。它们共同地具有可复制性强、可包含多重感官体验和交互性较强的特征。借助新媒介的独特优势,通过声与光及其他效果的配合,新媒介艺术得以实现高沉浸感的观众体验,一种仿若置身其中的忘我感受。“这种有别于传统媒介的艺术形式,极大地依托于前沿的科学理论和技术成果,采用新的艺术技法和表达媒介,彰显人文关怀,表现出鲜明的文化与艺术特征。”[4]杨华、任丙忠、高明武:《新媒体艺术之互动影像装置艺术》,〔济南〕山东美术出版社2009年版,第33页。正是新的媒介技术的发展,使得艺术的表现方式更加多元,效果得以超出传统媒介的边界,成为截然不同的新的艺术形式。
在新媒介的推动下,大众的地位在艺术领域中更加凸显。新媒介“急剧地降低了作为内容生产者和消费者的进入门槛,依据受众可以全球抵达”[5]泰瑞·弗卢:《理解全球媒介》,李欣译,〔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22页,第22页。。大众不仅广泛地成为艺术作品的受众,而且对艺术作品的反馈能够越来越及时地被呈现出来,大众对艺术作品的要求也越来越成为显现的艺术创作的参考意见。因而大众化和泛娱乐化已经成为当今艺术作品的一种趋向。这实际上也是新媒介对新媒介文化和艺术的影响和要求。
随着数字媒介的发展,艺术与媒介的融合程度越来越深。在艺术创作过程中,媒介的选择与运用越来越彰显出其重要性,艺术的创作越来越离不开对媒介特性的把握。艺术在诞生之初就与承载它的媒介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两者是不可分割的整体。新媒介艺术创作与传播的整个过程几乎都离不开数字媒介的平台。“所有的文本形式都数字化,演讲、图片和声音转换成信息内容,在制作、存储、传输和使用中可操作性和改变。”[6]泰瑞·弗卢:《理解全球媒介》,李欣译,〔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22页,第22页。换言之,“数据信息和数据集以过程形式存在”,“过程可以具体化为多种形式,在多重物质性中体现”[7]马格·乐芙乔依、克里斯蒂安·保罗、维多利亚·维斯娜主编:《语境提供者:媒体艺术含义之条件》,任爱凡译,〔北京〕金城出版社2012年版,第81页。。
互联网及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数字化和自动化的潮流席卷全球,生产方式和劳动方式为之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信息资本主义快速崛起,产业升级换代,劳动也随之转型。
全球信息供应链随着产业升级换代和网络化、信息化发展而具有愈加重要的地位。作为信息主要承载者的媒介产业因而成为信息时代产业转型的关键。基于互联网与人工智能的新媒介不仅收编了新媒介艺术,另外还通过将传统艺术数字化将其划入自己的体系之中(如将静态的工艺品数字化呈现以用于宣传或线上展示;通过全息投影等技术数字化地呈现传统工艺品的制作过程)。而同时,文化产业的市场化转型以及泛娱乐化的发展趋势也使文艺产业中数字劳动和内容恶质化成为普遍现象。这直接为文艺产业最终屈从于互联网平台霸权,亦即屈从于新媒介,铺平了道路[1]姚建华:《西方的视角丛书:媒介产业的数字劳工——媒介和数字劳工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 年版,第13页。。“新媒体从诞生至今一直处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环境,这从外部环境上保证了其一直以来的市场化与产业化运作。……迅速成长为传媒产业乃至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分支。……新媒体的发展又促进了传统媒体的市场化,使得传统媒体或主动或被动地进行市场化转型,创造出巨大的产业价值。”[2]宫承波:《新媒体概论》(第5版),〔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16年版,第300页。
信息时代,新媒介将文学艺术产业收归自己麾下,不仅让文学艺术的生产过程依赖于新媒介平台,更使得其生产方式受到新媒介平台一定程度上的规约。艺术的创造与生产都必须依托于新媒介的功能,遵从新媒介的逻辑,艺术从业者也被绑缚到互联网平台而从事相关的数字劳动。然而不止如此,其受众也自觉或不自觉地为媒介资本付出自己的数字“无酬”劳动。例如,“可穿戴设备作为自我量化的重要媒介,不仅反映了个体自我管理的理性化,也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了科技对于自我的‘赋魅’”[3]王健:《自我、权力与规训:可穿戴设备的社会学解析——以青年跑者为例》,〔北京〕《中国青年研究》2019 年第12期。,使得个体为其所规约。新媒介创造了无形的规则,新的资本逻辑也从中诞生。文学艺术已经被新媒介收编,接受新媒介制定的规则,成为新媒介资本运作中的一部分。
三、文化艺术创新与新媒介融合
在由新数字表现形式支撑的当代文化结构的日渐多样化环境中,艺术家、观众、传统文化艺术资源、当代技术等都成为艺术品创作内容的一部分。这就为我们当下的文化艺术创新和新媒介融合提供了基础语境。
文化艺术创新,一方面是对我国历史上存在过的物质的、制度的和精神的文化实体和文化意识的选择性继承,另一方面是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对文化艺术资源进行创造与提升,生产出高附加值的文创新品。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器以载道的传统。200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文化产品定义为“传达思想、符号和生活方式的物品”[4]单波、王金礼:《跨文化传播的文化伦理》,〔哈尔滨〕《新闻与传播研究》2005年第3期。。从产品的最终形态来看,文化艺术创新产品包含两个相互依存的部分:文化艺术创意与技术载体[5]魏鹏举:《文化创意产品的属性与特征》,〔北京〕《文化月刊》2010年第8期。。“多种媒介的展示,高科技,行为和技艺的综合,各门类艺术的集合,形成了当代艺术与设计的主流语言。”[6]翟永明:《新媒介新经验》,〔北京〕《读书》2004年第7期。如数码艺术、网络艺术、综合材料艺术、观念艺术、装置艺术、影像艺术等新媒体艺术形式,能够提供文化艺术创新性传承所需的技术载体,并赋予文化以时代内涵和艺术新质。
到二十一世纪中期,计算机把声音、视觉或文本信息作为数据对象进行处理的能力,为艺术创造了新的多学科方向的巨大潜力。数据可以无限制地操作并存储在数据库或档案室中,在多种环境和学科中提供无数种的用途,尤其是在远距离交流方面。在这样的背景下,一种新的意识已经开始演化,艺术作为个人观察的对象这种观点受到越来越多的挑战。艺术品不仅变得具有非物质性和交互性,而且可以同时被大量观众在不同的位置观看或体验。
现在这些艺术品的复杂潜能经常需要视觉和表演艺术家、程序设计员、设计师和音乐师跨学科协作。当代艺术中,数码艺术的发展影响了传统绘画、雕塑、音乐等诸多艺术形式。数码艺术以数字化手段作为创作或演示过程的重要途径。2003 年,入选SIGGRAPH 的水墨动画《夏》运用三维数字技术,打破了水墨动画在空间感上的限制,以丰富的细节、逼真的晕染画面和流畅的运镜成为水墨风格在三维数字领域大胆而成功的尝试,创造了中国传统动画制作与数字技术相结合的创新典范。2019年,国产动画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采用数字技术进行动作捕捉、毛发渲染等动画细节的表现,使该片人物表情生动、打斗场面剧烈、画面细腻入微。不仅在国产动画影片的创新性上有极大的提升,而且利用数字技术创造了极致的视听体验,使传统故事素材焕发出新的生命与活力。
利用影像艺术进行再创造在弘扬传统文化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纪录片《我在故宫修文物》通过讲述文物修复的经历和故事,向人们传递了文化遗产所承载的重要意义,不只是对历史的确证,更是民族精神与文化的传承。影片中文物的“静”与工匠的“动”彼此补充,构成了围绕文物展开的故事性叙事,展现了文物的生命力和修复者“择一事,做一生”的工匠精神,激发大众对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和了解的热情。
数字技术的发展,同时也为影像艺术的创新之路开辟了新的方向。如虚拟现实(Virtual Reality,简称VR)、增强现实(Augmented Reality,简称AR)、混合现实(Mix Reality,简称MR)以及Magic Leap提出的具有前瞻性的影像现实(Cinematic Reality,简称CR)等虚拟影像技术,通过对观影形态的革新为影像艺术带来了新的活力。虚拟影像技术将文化内容与声音、光、电和互联网等数字形式结合起来,人们可以在视听之外,借助物理刺激增强临场感的体验。艺术家们不断尝试、探索在虚拟现实空间内对作品的把控塑造和对空间的布局再造,满足人们对美永无止境的追求,创新艺术表现的形式。位于故宫博物院箭亭广场的《清明上河图3.0》展馆被誉为优秀传统文化与多种数字技术相融合的一个缩影。展馆通过8K超高清互动技术来展现画卷,结合实物布景与全息影像和动作捕捉剪影融合,用强化视听觉感知的方式展现传统艺术。画卷根据情节的转换,设置了近百个场景、近千段的人物对话,通过光电投影和动画技术,令观者仿佛完全置身于北宋汴梁繁华的夜市生活,桨声灯影、宋风浩荡,声画交融的表现形式创造出强大的临场感染力和充满沉浸感的体验。故宫博物院打造的“故宫上元之夜”活动,通过运用数字投影、虚拟影像、互动捕捉等方式形成“上元文化”与人的互动。沉浸式场景体验从屏幕空间、室内空间转向了公共空间,引领新的公共文化消费浪潮。这种通过空间意象营造和浅层交互设计实现的情景再造,将大众笼罩于数字光影的魅力之中。
这些利用数字技术进行传统文化“活化”创新的交互艺术作品,让人们对传统文化的观赏不再止步于静态的凝望,能够身临其境参与其中,提高了其趣味性和当代美学韵味[1]刘子嘉:《地方风物衍生文化与数字化整合研究》,云南艺术学院2016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2页。。影像化生存改变了人们的思维方式,媒体在信息传播中,单向、静态、线性的传播模式已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利用数字技术进行虚拟场景设计,以场景为单位的非线性叙事方式和深层交互再创作,开发人们在现实时空语境中的独特视角与沉浸式观感体验。
互联网技术的崛起、移动智能终端的广泛使用,使得文化形态在跨媒介中融合并发生重构。交互式影视作品作为一种超然性的艺术形式,在影像固定叙事框架下进行多次创作,在单一线性叙事逻辑中创造出非线性的逻辑场景转换。在媒介融合的背景下,影视作品与游戏的互文性增强,不仅体现在文本内容上的相互补充,更在形式上渗透借鉴。英国迷你剧《黑镜:潘达斯奈基》就是以一种新的非线性叙事方式、数字化观影体验以及可选择性的内容生产方式进入观者的视野中[2]刘泽溪、魏兵:《影视、游戏与平台:融媒体语境下媒介产品的形态创新》,〔南宁〕《传播与版权》2019年第10期。,不仅丰富了影视作品的艺术形态,也强化了观众的临场体验感[3]刘泽溪、魏兵:《影视、游戏与平台:融媒体语境下媒介产品的形态创新》,〔南宁〕《传播与版权》2019年第10期。。交互式的观影体验使观众以“上帝视角”参与到剧情的发展中,却又在情节设置上采用“殊途同归”的方式。交互式电影借助现代技术开创了电影领域的非线性叙事艺术形式,也令观众的观感体验发生时空分离,舍弃了“叙事者万能”的传统视角,将思考的权利归还给用户,尽力实现“生产赋权”,其时空表达和叙事逻辑也高度开放[1]刘泽溪、魏兵:《影视、游戏与平台:融媒体语境下媒介产品的形态创新》,〔南宁〕《传播与版权》2019年第10期。。交互式影视作品的价值不仅在于具体的文本内容,更在于其信息传播的形式和开创的无限可能。交互式影视同时具备影视作品艺术性与游戏的趣味性,严谨的分支逻辑和完整的故事情节也展现出未来影视产业发展方向的某些可能。
移动智能终端的使用使人们能够随时随地接收和传播信息,这为优秀传统文化的广泛传播提供了可能。通过将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融入到大众关注的应用服务与内容之中,在潜移默化的过程打造传统文化认知场景,渗透到大众的日常生活之中[2]荣玉巧、王红、陈延华:《移动媒体时代传统文化的现代化》,《大庆社会科学》2016 年第3 期。。基于互联网的文创产品设计,具有高效传播性和交互性,同时将传统文化内容通过共情的方法植入其中,引起用户的深度共鸣和认同。由敦煌研究院与腾讯新文创联手开发的微信小程序《敦煌诗巾》,以敦煌石窟的藻井图案为主题,对其藻井图案的装饰功能、艺术形制、经典图例等进行了细致的分析与研究,设计了可进行交互创作的装饰定制流程,让用户自行选择分解出的藻井元素图案进行搭配组合。这种做法将产品设计部分地赋权给用户,提升产品独特性的同时也天生地具有更高的用户认可度。数字技术的发展改变了互联网内容生产模式,每个用户都可以成为信息的制造者和传播者。移动互联网时代数字艺术的每一份成功,都离不开“用户内容生产”(User Generated Content,简称UGC)的传播。故宫与腾讯合作的《穿越故宫来看你》中说着rap的明朝皇帝、戴着VR眼镜的贵妃娘娘,仿佛离开了严肃冰冷的紫金城,融入了喧嚣热闹的现代生活。在众多用户的热情转发下它成功地走进了越来越多人的视野。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对传统文化的消解,但正是这种贴近大众生活的表现方式使得传统文化更为广泛而普遍地进入更多人的视野。
2000年,“跨媒体艺术家”芝加哥艺术学院艺术与科技系教授爱德华多·卡茨利用转基因技术将一种可发荧光的海洋生物的基因移植到果蝇变形虫、老鼠甚至兔子和猫的胚胎中,从而创造了在夜晚可以发散绿色荧光的“带绿色荧光蛋白的转基因兔子和猫”。该作品在奥地利林茨电子艺术节成为轰动一时的新闻。2008年,卡茨更进一步将自己的基因植入植物,得到了带有人类基因表达的牵牛花[3]参见郑颖:《分析爱德华多·卡茨生物艺术作品揭示的真实性》,〔杭州〕《艺术科技》2013年第4期。。基因技术、数字媒体艺术与技术的发展推动了传统艺术不可思议的裂变与创新。
在信息技术和通讯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人工智能和5G通信技术为新媒介艺术与文化活化创新打开新的通路,提供更多机遇和可能。在5G通信技术高速发展的前提下,人工智能将为新媒体技术的智能化水平带来前所未有的“同频共振”。通过人工智能对传统文化进行分类、关联,可以完成AR、VR 等虚拟影像的还原与呈现。覃京燕、贾冉在对非遗文化遗产景泰蓝的创新设计研究中,借助数字技术将景泰蓝各个时期的样品进行采集、记录,建立数据库。“借助机器学习对纹样特点进行数据分析和特征提取”[4]覃京燕、贾冉:《人工智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创新设计研究:以景泰蓝为例》,〔重庆〕《包装工程》2020年第6期。,通过训练神经网络或生成对抗网络(Generative Adversarial Network,简称GAN),生成AI景泰蓝纹样样本,并继而利用“人工智能3D卷积神经网络将2D纹样贴图于3D立体瓶身”[5]覃京燕、贾冉:《人工智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创新设计研究:以景泰蓝为例》,〔重庆〕《包装工程》2020年第6期。。在制胎环节,通过数字化技术优化传统工艺,“将传统景泰蓝器型通过激光扫描或摄影进行测量采集,生成景泰蓝胎型的三维模型数据”[6]覃京燕、贾冉:《人工智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创新设计研究:以景泰蓝为例》,〔重庆〕《包装工程》2020年第6期。。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为传统文化设计开辟了新的领域,与新媒体技术联合为传统文化“活化”之路引领了方向。人工智能可以更加形象化、细节化、视觉化地还原与呈现传统文化的信息内容和创新理念。未来人工智能技术高效地应用于传统文化的创新中,势必为增强艺术作品的创造性,促进传统文化的资源共享与传播范围,开启一条崭新的文化传承之路。
新媒体技术的应用,不仅实现了传统文化资源的数字化储存,而且“数字化+文化创意”的组合形式,突破了传统文化展示与传播的方式。运用诸如虚拟影像技术、深层交互技术、人工智能技术让静止的文化资源鲜活地跃动起来,并创造虚拟的、沉浸的文化体验。此类技术的升级和应用,使得传统文化资源的开发更加丰富立体,并以科教娱乐一体化的方式出现在人们面前,让人们在近距离地了解传统文化时,也在视觉、听觉、触觉等多方面的感观上得到全新的、富有震撼力的体验,不仅丰富了传统文化的表现力,也增强了传统文化的感染力[1]贾秀清、王珏:《数字化手段在我国文化遗产传承与创新领域中的应用》,〔北京〕《现代传播》2012年第2期。。
人工智能与脑机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传统艺术带来了另外一种可能。艺术一直是人类表达情感和感受的媒介。艺术有助于人类的生活更加美好,也帮助人们了解世界的多元文化、历史和传统。随着艺术成为强大的传播媒介并且人工智能成为不可阻挡的力量,两者结合的产品值得人们期待。2019年7 月,马斯克“脑后插管”的黑科技首次亮相,让世人惊艳。时隔一年,其脑机接口又有了新的进展。2020年8月29日,在Neuralink 美国旧金山总部的发布会上,马斯克借助小猪格特鲁德的实时神经元活动演示,展示了电脑与人脑融合技术的最新进展。发布会上,马斯克宣布:Neuralink 的脑机接口设备,已经在7 月份获得了FDA 的Breakthrough Devices Program(突破性设备计划)认证,即将在人类身上进行植入实验,该公司也正计划进行更多的实验批准申报。FDA 的突破性设备计划旨在加速医疗设备的开发、评估和审核,为患者和医疗设备需求者提供及时使用的机会,同时保留法定的标准以进行上市前的批准。此项技术的快速发展让人们有足够的理由去憧憬电脑与艺术家大脑深度结合后的艺术呈现与表达。
迅速发展的人工智能对艺术的促进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可以优化设计结果并加快设计速度。人工智能技术能够快速分析海量数据,从中获取知识并在一定程度上预见未来。公众对设计作品及艺术品的看法不断变化,这些变化部分反映在各种社交网络平台上。运用网络爬虫爬取海量公众评论数据并进行情感分析,艺术家能够进行有根据、有意识的创作,而且创作的作品能够契合公众的情感需求,同时还可以由人工智能算法根据其中比较受欢迎的设计版本衍生出无数彼此互相联系又具有独特风格的艺术品。这在一定程度上大幅减少了艺术家的工作量。某种程度上,艺术家只需从海量的艺术品中选择中意的作品即可。人工智能的这一特点尤其适用那些仅需很小的更改就可以数次创建相同或者类似的艺术品,能够节省艺术家大量的时间及精力。缺点就是创新性、创造性稍嫌不足,给人一种雷同的观感。
二是可以塑造优良的用户体验。具有学习艺术和设计元素能力的人工智能能够提供有助于改善用户体验的建议。凭借其优越的分析算法,能够帮助用户做出科学的决策。借助AI和海量用户行为数据,为受众创建个性化艺术产品变得更加容易。人工智能能够对目标受众的偏好及行为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设计出相应的艺术产品,从而生产用户欢迎的质量较高的艺术品。
由此可见,传统文化艺术创新正在努力通过数字技术、互联网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等诸多途径“活”在当下,培养年轻一代去感受和热爱传统文化,用他们喜爱和热衷的形式进行对话,创造平等、亲密、活跃的互动方式和沉浸体验。在“互联网+”时代,借助数字媒体技术将中国传统文化铸造成有影响力的文化IP,已成为“互联网+文化产业”的重要创新模式。习近平指出:“我们要对中国传统文化进行深度地挖掘和阐述,从浩瀚的中国元素中,找到稳定的支撑和营养,在扎根于中国优秀文化的同时,建立好我们的文化强国。”[1]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北京〕《人民日报》,2017年10月28日,第1版。我们应该积极主动地去了解、认识和分析中国元素的特点和精髓,塑造出更多能够代表中国文化内核的优秀艺术品,给世界带来东方审美的洗礼,增强中国传统文化的持久影响力。
结 语
新媒介的出现为艺术创作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平台与无限发展的可能。新媒介艺术不再像传统艺术那样拘泥于画纸画布,拘泥于特定的空间。艺术创作的方式愈加多元,形式愈加多变,媒介的选择空前丰富。同时,新的艺术形式对艺术效果的要求也促进了媒介技术的进步。
艺术与媒介从来就是互相促进、彼此成就的。然而艺术与媒介的地位在不同历史时期则天差地别。历史的发展过程同时伴随着媒介地位的不断提升——从媒介服从于艺术表达的需要到媒介统摄艺术产业的各个方面。在工业时代及以前,人们关注艺术本身,有将艺术去实体化的趋势,研究重点在于艺术表达的观念或情感;而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媒介的作用日益受到重视和肯定,甚至成为统摄文艺产业的主导者。媒介试图掌控对艺术的主导权,艺术则力图摆脱这种控制。在二者“更近”与“更远”的张力关系中,艺术与媒介保持“间距”以实现两者的良性互动。艺术表达与媒介就是艺术作品的两面,独到的思想表达与对媒介的驾驭能力都是必不可少的,优秀的艺术作品建立在对二者合理把控的基础上。
在网络信息技术如此发达的当前,在大数据洪流涌动的今天,数字媒介举足轻重。我们既要运用好数字技术,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我们的研究与创作,又要在海量的数据中看到人本身,传达和呈现出对人的关切、对人与自然的反思和对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再造。
艺术要跟上时代,发挥新媒介的优势和特点,但又不是唯媒介是上,目的是要创造出具有时代特性、体现时代精神面貌的优秀艺术作品。对传统文化的活化更是如此。要做到贴合当前的历史现实,贴近民众的生活。传统文化大多无法与现代快节奏、高效率的生活相匹配,而且人们难以理解和感知古代社会生活的特殊语境,因而就无法完全进入那些优秀作品所营造的特殊意境。而传统文化创新的首要任务就是搭建观者与作品的桥梁,通过身临其境的观赏体验让观者能真切感受到作品所传达的精神力量,继而才能传承优秀传统文化艺术。这对艺术家解读和阐释传统文化的内涵与意蕴的能力提出了巨大的挑战。
数字时代媒介技术的发展,为传统艺术的创新提供了更多的机遇、更多的可能,同时也带来了更多的挑战。数字媒介让网络观展成为可能,让穿越时空般的场景再现成为可能,让珍贵历史资料的修复成为可能,但泛滥的信息也让内容的甄别和遴选成为难题,让内容的粗质化和娱乐化成为一种不可忽视的现象。如何在信息洪流中脱颖而出,在大众化潮流下创新文化艺术,这是数字时代为新媒介艺术的创造祭出的一道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