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孝通对黄河流域乡村经济的考察及启示
2020-02-26包艳杰
包艳杰
(周口师范学院 科研处,河南 周口 466001)
在经济活动中,为了维持某种集体行动而创造的种种仪式、传说或者信仰等,使劳动者逐渐对自己所处的经济系统产生认同感、归属感、自豪感,也自此区分了不同的区域社会,农村表现出较明显的乡土性。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谈到,“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在有限的空间中,乡民所接触的是生而与俱的人物,在长时间、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发生亲密感、熟悉感。“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1]14,在对人与物的熟悉中,乡民安排着自己的生活,获得心安,“社会和个人在这里通了家”[1]15,因此,在乡土社会中,乡村既是乡民物质意义上的家,也是精神归属的家。新时代的乡村产业振兴已经脱离了单纯追求经济指标的初级阶段,它内含着经济意义、生态意义、文化意义为一体的要义。农业生产因生产对象的特殊性而自然具备了地域性特征,农民生活与自然节律高度一致,呈现为一种传统社会的表征,在这里物与人紧密地搭配为有机整体,居民因熟悉而适应。但是,在现代化浪潮下,工业化的生产方式塑造了时空分离的社会生活,乡村在这一潮流中成为传统与现代冲突的集聚地。那么,在追求经济、生态、文化和谐的产业振兴实践中,如何平衡现代性与乡土性,既不伤害新时代乡村的物质需求,同时也保持乡土文化的丰富性,是值得关注和思考的时代话题。费孝通20世纪对黄河流域乡村经济中的庭院经济、“公司+农户”、乡间集市等要素作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并提出了区域经济构想。在费孝通的经济观察中,始终贯穿着对“乡土”的尊重,这一思想对当下的产业振兴实践依然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
一、庭院经济:一种以家庭为单位的乡土经济
与工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方式相比,农业以差异化生产为核心特征,农业区的发展模式因地而异。费孝通指出:“农业地区的发展不是好高骛远所能奏效的,要脚踏实地,看本地有什么东西,采取合适的办法,把它们变成商品。要靠这么来干,靠自己干,要看中国的市场需要什么,农民需要什么,我们能拿出什么。把农民需要的东西制造出来,提供他们消费,这就有了市场。”[2]287在河南,费孝通看到了“草根工业”“无墙工厂”“庭院经济”,当地的农民或者利用乡土植物在大田生产之余,从事柳条、芦苇等手工编织,或者利用庭院空间养殖家禽家畜等。在西北,由于缺水,农业生产受到严重制约,是造成西北农村贫困的重要原因,那么,如何才能改变贫困面貌,费孝通指出,照搬苏南的经验肯定是不行的,而依托家庭基础,发展“庭院经济”是符合当地经济民情的模式。
家庭,自古至今都是中国乡村社会的主体生产单位,进行多样化经营是中国农民家庭生存方案的历史经验。《孟子》曰:“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可见孟子时代,通过宅院栽桑养蚕,畜养家禽家畜,农田辛勤耕作基本可以获得理想的生活状态。到了汉代,以指导经营农庄为主导思想的农家月令书《四民月令》记录了洛阳附近农庄里一年十二个月农事及相关活动的安排,每月的农业生产,包括耕地、催芽、播种、分栽、耘锄、收获、储藏,以及蚕桑、畜牧、果树、林木的经营等,甚至还有低价时买入、高价时卖出的经商意识。《四民月令》是从官方月令到农家月令重大转换的标志,其记录说明,农家的多种经营是乡土意识,而不再是来自官方的统一安排或指导,通过农业多种经营致富是地方中小地主的成功经验。此后,魏晋南北朝时期,贾思勰的《齐民要术》内容涵盖农林牧副渔,而其著书本意仅是“晓示家童”,且“齐”取“无贵贱,故谓之齐民者,若今言平民也”[3]1,书中记录有为出售而种植的蔬菜、林木等,都是通过经营副业提高农家的经济收入。显而易见,在黄河中下游地区旱作农业基本定型的时候,农业多种经营依然是维持农家生活的重要途径,对于传统的农民来说,在农闲季节从事小手艺、小买卖等活动,虽然所得甚少,实际上确实是剩余劳动力的唯一出路[4]17。从后世农书体系对《齐民要术》的传承来看,在农村以家庭为单位的农业多种经营传统一直影响到近世。
“工业刚刚起步的时候,经济上由穷到富要有一个过渡。在这一时期要充分重视家庭这一基础。在经济上比较落后的农村里要搞‘庭院经济’,以家庭为基础,农、林、牧、副、渔,能搞什么就搞什么,小规模地家家户户搞。”[5]314在拥有庭院经济的农村,“这批亦工亦农的人,工厂关门停产后还是可以回家搞农业、搞副业,等气候转好,再出来开厂做工。这样就有了伸缩性、灵活性,也就是弹性。农村家庭这个经济单位是个强有力的调节机构。在现代化的城市里没有这种弹性,也就经不起这个风浪”[5]314,这些“副业”有效地改善了当地人的生计。这在家庭层次上是重要的一种生存方案,或者说是农民的自救,这些方案可以包括小买卖、小手艺、做挣钱的临时工,甚至是移居他乡,尤其对于处于温饱线上的农民来说,这些副业已经成为全部生存方案中固定的、必要的组成部分。而且现代意义上的庭院经济在目标指向上远远超出了传统庭院经济的范畴。
20世纪80年代,民权、信阳的民间副业生产都已经自觉地引入了市场这一关键因素,正如费老在信阳调研时,初次听到“公司+农户”名词,“‘公司+农户’是信阳的新语汇,我还是初次听说。经过用实例解释,我才明白,这是一种以某一支柱产业为基础,实行贸工农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经营形式”[2]365,在这种方式下,农民生产,公司服务,所以叫“公司+农户”。民权林培玉创办了“工艺品公司”,并在1985年已把民间的草编产品推销到国外去。信阳固始县的“柳编公司”也在1986年开始建立。可见,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各地不约而同地走上了以市场带动商品经济发展的道路。“这是一种农民在公司服务下完成生产和运销的群众性企业”[2]365,可见民间社会的自我更新也是在“旧”与“新”的碰撞中,寻找恰当的结合点,使传统获得新的生命力。费孝通指出:“利用‘庭院经济’为起点,发挥农民的积极性,然后引导他们向集体主义发展,使个体经济的作用越来越小,集体的作用越来越大。这是条值得充分利用的道路。”[5]314
二、乡间集市:一个多功能的经济空间
乡间集市是乡村交换关系的场所,同时也是承载着多样功能的生存空间。费孝通在《沧州行》中指出:“我们还应当注意那些多年存在的乡间集市。我在这次访问途中,常常遇到老乡赶集的日子,看到成千的人群簇拥在尘土飞扬的公路两旁,搭铺摆摊,交通竟为之堵塞。我曾向地方同志建议,不妨研究一下,哪些地方是老百姓愿意赶集的场所,政府为他们开辟一块地方,搞一些简单的设施,搭上棚子,遮日挡雨,便利群众。这些传统的集市如果有意识地加以培育,可能就会长成促进周围农村发展的贸易中心。”[2]147集市中充满了生活的气息,人们在集市上互通有无,更重要的是他们还会在集市上聊天、娱乐。
乡村自发孕育乡间集市的历史过程至迟在宋代已经成熟了,当时既有官方召集的集市,也有民间自发的集市。如“诏戎泸州沿边地分,藩汉人户所居,去州县远,或无可取买食用盐茶农具,人户愿于本地分,兴置草市,招集人户住坐作业”[6]6896,这是在边地,为了便于居民购置必要的生活物品,由官方招集愿意经商的人设置商户的例子。同样,在广大的农村中,有更多自发形成的集市,“岭南村墟聚落闲日会集裨贩,谓之墟市”[7]6343。当大臣提议强令关闭乡间此类集市,使之必须到城镇中进行交易时,统治者回应之“徒扰民尔,可仍其旧”[7]6343。宋代乡间集市的普遍存在,是草市——市镇——城市三级市场体系得以完善的最后一个关键环节,这也是乡村社会活跃的重要组成部分。施坚雅曾总结过村庄与集市的比例关系,即当农村景观处于稳定的均衡状态下,一个集市平均供应18个村落,当新的村庄增加到一定程度,就会产生新的集市以满足新的村庄的需要。“集市区也是华夏村民最大的社交单位”[8]212-213,在传统的交通条件下,农村的集市供应区一般不会过大,而超出人们步行的距离。当现代公路体系逐渐完善,乡间集市受到现代市场体系的冲击日渐严重,“村民们发现沿公路到达大市场同沿弯曲小道到小市场所用时间相同,小市场便衰落,最终消失不见了”[8]184-185,如果不作出相应的改变,这一文化空间必将退出历史的舞台。因此,乡村顶层规划时应该强化乡间集市在民间生活中的乡土特色地位,提供产品供给的合适定位,作为大市场的有效补充,重视乡间集市作为民间公共空间的重要功能,使这一文化空间在民间社会中的调适功能持续发挥。
三、“口腹关系”:区域经济的构想与实践
20世纪80年代,费孝通开始正式提出区域经济的概念。在调查、研究工作基础上,他与民盟的一些同志提出了建立“黄河上游多民族经济开发区”“关于开发黄河三角洲的建议”等10多个建议。
各区域自然禀赋不同,经济基础也存在差异。黄河上游是少数民族比较集中的地区,生态脆弱,现代化进程较慢,经济发展滞后于东部和中部地区。费孝通在参加黄河上游多民族经济开发区第一次协调会时,曾谈到关于建立黄河上游多民族经济开发区的思路:20世纪,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差距是中国重要的社会问题,立足黄河上游生态环境基础,借鉴农业多种经营历史传统,大力发展庭院经济,是解决当地居民贫困的初步手段。西部少数民族以牧业经济为主,但也有善于经商的少数民族,“发挥回民善于经商的优势,搞活区域经济。这个地区商品经济的发展,产生了更大区域联合的趋势,需要更大的商品经济发展的基础,甘肃、青海、宁夏三省(区)的协作应运而生。这个‘协作区’在历史上就属一个经济地带”[5]50,“黄河上游多民族经济开发区”方案实施后,青海、甘肃、宁夏和内蒙古的一部分开始进行跨省协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20世纪90年代,黄河下游的中原地区也自发形成了跨越省份的中原经济协作区。费孝通在邯郸考察后,谈到“邯郸在河北省的南端,虽与山西、河南、山东接壤,但是,过去由于行政区划的原因,各省画地为牢,省与省之间毗邻的地区多多少少存在着自顾自的倾向。然而,经济交往是不会被行政区划割断的,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地区间的经济交流日趋活跃,纷纷要求冲破旧有的种种限制”[2]165,于是山东、山西、河北等15个地、市,在1985年自发组织了“中原地区经济技术协调会”,协调会在商品流通、物资协作、科技交流、信息反馈、理论研讨及企业集团、行业网络的建设等方面都起了积极作用,费老评价说:“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地方上工作的同志在市场经济大潮中,由于实际工作的需要,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扬长避短、共谋发展’的原则下,自发地组织起来的经济协作组织,是他们有意识地试图走出条块分割,联手发展的一个尝试,是值得关注和倡导的新生事物。”[9]310
同时,小区域的发展还要有一个整体观的指向。费孝通指出,发展乡镇企业是农村脱贫的有效途径,但是与行政界限不同,市场的形成有其内在原因与规律:“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它自身的规律,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这种跨越省界的经济协作提醒我们,原来的行政区划同区域经济的发展并不都是相一致的,有时还有矛盾,阻碍了区域经济的发展。现在的财政制度,也加强了不同行政区划之间对经济的分割。可是,市场经济需要的是一个大的市场、货畅其流的市场。市场是不认行政区划的,它要求区域之间进行合作。”[2]287而且,小区域协作应该在流域整体视野下,实现大尺度统一、小尺度协作,才能谋得长远发展。费老在沂蒙调研时,以日照与沂蒙山区的关系为案例,说明了这一点。日照虽然在行政区划上脱离了临沂地区,但是在经济关系上,两者依然是一个整体,“两者具有不能分割的腹地和口岸的关系。口腹的关系并不因行政区划有所改变而分开的,它们在经济上还是相互依赖,兴衰与共”[2]84。“沂蒙山区先造铁路、修公路、开港口、抓流通,都可以认为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基础建设。这种发展战略是应当肯定的。但是必须记住这一切都是先行措施,目的是在整体的区域发展。”[2]84费老将此概括为“口腹关系”,即“在一定区域中生活的人在经济上形成了一个密切相关的整体。整体中各经济部分的关系就有如生物机体中的口腹关系一样。如果发生阻塞、停顿、牵制、矛盾,就会百病丛生,盛衰所系。只见口岸不见腹地是危险的”[2]84。在这个思想下,立足日照与沂蒙地区,费孝通提出可以日照为口岸,与腹地相结合,形成一个由日照—临沂地区—鲁南地区—新亚欧大陆桥构成的经济共同体。而且,长江流域的经济发展是一个很好示范,以上海为龙头,辐射长江口和钱塘江口一片地区,带动了整个长江流域的经济腾飞。费孝通由此推想到在黄河流域也应该有一个北方的经济中心,带动黄河三角洲整体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山东省也高度重视发展“以海带陆、以陆促海、海陆统筹”的蓝色经济。可见,新时代的社会发展中,突破行政区划限制,将经济意义上整体与局部的辩证统一关系付诸实践,已经从20世纪90年代的重要研究课题走向了现实社会。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战略成为国家战略的当下,正确引导口岸、三角洲、内陆腹地区域经济的分工与合作将为乡村产业振兴提供新动力。
四、余论
乡村在近代乡建运动中曾一度陷入被动的局面,成为一个被改造的对象。在官方和建设者善意的改造初衷下,农村与农民的距离渐行渐远,人们似乎忘了这里是谁的家园。费孝通的文化观中,一直强调迈向人民的人类学。他在考察农村经济时,多次谈道:“要注意这种做法是不是受到农民的欢迎,农民是否真正的愿意接受,依农民的自主选择为主要指标,能做到什么程度就做到什么程度,不能硬来,不能简单用行政命令在农民中推行。”[10]138
对于农村,农业生产是核心产业,是人民的基本生计。“土”也是中国文化的根基,费孝通讲:“中国人的生活是靠土地,传统的中国文化是土地里长出来的。”[11]187对于土地,农民的情感超乎常人想象,“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城里人可以用土气来藐视乡下人,但是乡下,‘土’是他们的命根。在数量上占着最高地位的神,无疑是土地。土地这位最近于人性的神,老夫老妻白首偕老一对,管着乡间一切的闲事。他们象征着可贵的泥土”[12]5,一个好的农民首先必须善于了解自己农田的自然属性,这样他才不会强迫土地违背自己的意愿,为人们带来这个或那个,“为了认识土壤的自然属性,很早以前,当农田里杂草丛生的时候,农民便用草来识别土壤特性:虞美人意味着石灰地,酸模标志着酸性,母菊意味着湿地,高山漆姑草标志着一流的土地等等,他们掌握的方法比我们今天知道的还要多。古代农民对自然的直觉和想象并非都是思乡的神话”[13]90-91。如费孝通所说,乡民“不但对人,他们对物也是熟悉的。一个老农看见蚂蚁在搬家了,会忙着去田里开沟,他熟悉蚂蚁搬家的意义”,农民通过这样的熟悉感获得安全,继而发生家园感。传统时代的农人可能一生的足迹都不会主动超越或远离他的农田,即使无奈走远,也以回归故土作为人生的圆满。“小农阶层对大地有着最切身的体验,他们对自然界的了解源于生计需要,对于农民来讲,大自然也融入了他们的生命,并且携带着其特质与过程的美,在他们生命里呈现了出来,农民的恋地情结里蕴含着与物质界的亲密关系,他们依赖于物质,同时也蕴含着大地本身作为记忆与永续希望的一种存在方式”[14]142-143,可见农民对土地的情感深厚而持久。
但是当代,在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裂痕作用下,越来越多的乡民离土又离乡,家乡逐渐成了众人萦绕心头却回不去的故乡,新一代的农民亦在心理上疏离了土地。时人不禁疑问,我们的农村究竟哪里出了问题?乡村如果是一个独立的实体,那么,由于稳定的生产方式,它的变迁进程将是缓慢而且微观的。但是,实践中,都市与乡村、中国与世界在快速交流的时代里都卷入了巨变的漩涡之中。费孝通在《社会变迁研究中的都市和乡村》文中将社会变迁的方式总结为“自然方式”和“人工方式”两种,由都市返乡的移民引起的乡村变迁属于“自然方式”范畴,它持续不息地推进乡村变迁;而来自社会实验等力量引起的乡村变迁就是“人工方式”范畴,反思后者之所以会带来排异的副作用,是因为外部的社会实验或者社会改造的思路与理论完全脱离了乡村居民的生活记忆。在这一点上,费孝通提出的“庭院经济”概念中,农民在经济生产中依然保持着父亲(母亲)、儿子(女儿)、丈夫(妻子)的角色,在经济生产链中依然保持着完整意义上的生活,不仅仅是一个生产线上冷冰冰的工具,这样的经济形式在乡村振兴战略中依然值得时人重视,并赋予新的时代意义,从而在产业振兴中作出贡献。
物质对于乡民的生活中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它是乡民有机整体生活的一部分,因此承载着一种不可缺失和不可替代的功能。乡村振兴将把乡村建设成为一个理想的栖居物理空间。这一目标显然将新时代的乡村规划理念显著区别与前时代重西方透视法则的规划设计理念,要求新时代对乡村的规划要关注到物质和乡民生活上的各种关系,关注各种物质如何体现乡民对自然的适应,同时又要关注到它对乡民生活方式的限定,并围绕着物的创造与应用观察乡民的分工与合作、主权的规律、分配的方式,以及由此衍生出的为了维持集体活动而创造的仪式、传说或者信仰等。经济生产既是物质生产过程也是文化过程,生产主体与文化主体在很大程度上是高度融合的。一处生存环境只有得到在地居民的情感认同时,才是一处真正的家园,凝聚力就此产生,这时,人们会自发维护自己的家园,在行动上和精神上与家合而为一。在这个意义上,费孝通所强调的是,不管是经济生产还是文化创造都需要尊重在地居民的主体地位,其尊重乡土的时代意义显而易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