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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多诺对唯物辩证法的重构及其启示
——《否定辩证法》再思考

2020-02-26

关键词:第一性阿多诺辩证法

王 晓 升

(华中科技大学 哲学系, 武汉 430074)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材中,本体论和认识论是分离开来的。在教材中,一般都是先讲本体论,即讨论物质第一性的问题,然后讲辩证法,最后讲认识论。本体论、辩证法和认识论是割裂开来的。然而正是在这种割裂中,本体论、认识论和辩证法都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在20世纪80年代,学者们就已经深入说明了这里所存在的缺陷,并试图克服这种缺陷。但是人们所进行的各种努力并没有使人满意。而阿多诺却把这三者结合在一起,提出了一个全新的唯物辩证法。这个思想值得我们重视。

一、在主客体关系中确认物质第一性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的教科书中,人们脱离认识论来讨论物质在本体论上的优先性。为了确证这种物质在本体论上的优先性,人们吸收了自然科学的各种资料来论证这种优先性,但是却没有从哲学上特别是从认识论上来证明这种优先性。于是,本体论意义上的哲学问题变成了一种实证科学上的问题。作为哲学核心的本体论被自然科学的资料所取代,哲学教科书变成了取消哲学的教科书。因此,从哲学上来确证物质在本体论上的优先性就成为哲学研究中的一个核心问题。

阿多诺在《否定辩证法》中所进行的最有意义的工作之一就是把本体论和认识论结合在一起来证明物质在本体论上的优先性。在学术界,许多人会对这个思路提出质疑,其质疑的核心之一就是在认识论中,主体和客体永远都是相关的,即使从认识论上承认客体的优先性,承认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也不能证明物质第一性。这是因为,在认识中,物质和精神永远都处于不可分割的联系中。这恰恰是唯心主义的一种表现形式。那么我们究竟能不能在认识论的框架中超越这种形式的唯心论呢?阿多诺进行了这样的尝试。

在认识事物的时候,我们通过概念来把握事物。按照阿多诺的观点,概念中一定有不包括在概念中的东西,概念一定会指称非概念。[1]这个非概念的东西在一定程度上就可以被理解为具体的质料性的东西(物质)。这就是说,在我们用概念来思考物质世界的时候,虽然物质世界和思维者处于不可分离的相关性中,但是世界上还是有东西超出了概念之外,没有被包含在概念之中。我们可以说,它是概念向往的东西,是概念“指称”的东西。这个指称不是概念所意味的东西意义上的指称,而是概念所不能意味的东西意义上的指称。阿多诺指出:“概括在一般概念之下的那些东西的统一体根本不同于被概念所规定了的特殊东西。”[2]175这就是说,概念同时指两种东西:一是指概括在概念中的统一体,一是概念所涉及的特殊东西。概念指统一体,也指统一体中的特殊东西。因此,当我们用概念的时候,我们既指称这个概念的统一体,也指称不能被概括在概念中但是却与概念有关的特殊东西。概念意向性地指向它,但是并没有把握它。它是超出概念的,是概念之外的存在。正是这些东西显示了物质第一性。阿多诺用“某物的不可消解性”[2]141来说明这一点。

在阿多诺看来,不仅概念要涉及概念之外的东西,而且纯粹逻辑形式也离不开物质的东西。人们常常认为,形式逻辑是思维的纯粹形式,是不包含内容的。阿多诺从根本上否定了这一点。他说:“关于思维的纯粹形式的设定,是一种幻想。”[2]139按照阿多诺的看法,任何思维都是对某种东西的思维,如果思维没有对象,那么思维就不可能发生。即使在逻辑中人们进行纯形式的思维,这也是有对象、有内容的。阿多诺说:“没有事态,形式逻辑也不能得到思考。形式逻辑不能清洗掉其元逻辑的剩余。”[2]139这就是说,即使一个人进行纯逻辑的、形式的思考,这其中一定包含了事态,包含了某物。在这里,人们会说,这种所谓的“某物”,就如黑格尔逻辑学中所设定的纯存在,也可以被理解为无。而在阿多诺看来,纯存在与无虽然是一样的,但是它们字面上的差别也告诉我们,存在不是无,其中有某物。这个存在是指某种非概念的东西。[2]23这个某物即使被理解为纯粹的“存在”,那也是不可消解的事态。

在这里,人们会说,这个说法并没有证明物质第一性,它不过证明了物质和意识的相关性。如果阿多诺所说的“某物”就是纯存在,那么这并没有超出黑格尔,那当然是一种唯心论。而阿多诺所说的某物却绝不是黑格尔的那个纯存在,而是某物,是任何思维都必须预先设定的某物。他说:“没有思考对象的思考是与其自身的概念相矛盾的。被思考对象预先意指着存在者,这个存在者是绝对的思维所首先设定的:后来的东西直接就是在先的。”[2]139在思考的时候,我们一定有思考的对象,这个思考的对象是后来的,是我们思考的时候才成为我们的对象。但是我们的思考就已经把被思考的对象的优先性确立起来了。“后来的东西直接就是在先的”就是要表明,我们在认识对象的时候,我们其实首先就确立了对象的在先性。这是思考的前提。这就是说,虽然在认识活动中主体和客体总是相关的,但是这种相关性首先确立了物质的先在性。物质的先在性是在认识中确立的。简单地说,我们在认识的时候,我们不是认识主体之中的东西,而是与主体相关却又在主体之外的东西。

从前,我们在认识论中一直强调主客体相关律。[3]但是,我们却忽视了主客体不相关的情况,即客体超出了主体的情况。如果客体不能超出主体,那么客体就不是客体。当我们把一个对象作为认识客体的时候,这个对象中许多物理的东西被精神化,成为一种精神性的东西。于是这些精神性的东西就被融入主体之中,与主体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成为主体的一部分。既然我们把主体和客体对立起来,那么这就意味着客体之中有某种客观的东西,这种客观的东西是不能被精神化的,不能与主体完全同一在一起的东西。严格说来,只有这种不能精神化的东西才叫客体。为此,阿多诺强调:“客体的概念用肯定的方式表达了非同一东西。”[2]193由于这种东西是与主体非同一的,是不能被纳入主体之中的,所以它才叫客体。但是,主体和客体的概念总是表示主体和客体的相关性,只有与主体相关联的东西才叫客体。“那么这也就意味着,它只是从一种主观分析的视角把客体中客观的东西,即其中不能被精神化的东西,称为客体,而在这里,主体的优先性似乎是不可置疑的。”[2]193这就是说,主体和客体概念会迷惑我们,因为主体从主观分析的角度来看待客体,把不能被主体精神化的东西称为客体。客体是在精神优先中被确立起来的,而不是在客体优先中被确立起来的。正是由于主体和客体概念的这种迷惑作用,人们看不到客体的优先性。

在主体和客体这对相互关联的范畴中,主体获得了优先性的假象。在这里,主体有一个自负的要求,就是把一切客体都纳入主体之中,使主体成为一个“总体”。其实,这两者之间存在着一种不平等关系。阿多诺说:“主体进入客体的方式不同于客体进入主体的方式。”[2]184阿多诺正是从这种差别中看到了客体的优先地位,并通过这种优先地位来确立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阿多诺主要从三个方面来进行论证。

第一,客体只能被主体所思考,这就是我们前面所说的,一切客体都是被主体所思考的客体。但是,客体却一定是与主体对立的,并保持自身的东西。但是主体却不能与主体自身对立,保持自己的独立性。并且“主体根据其自身的结构就已经是客体了”[2]184。在20世纪80年代讨论主体性的时候,我们就强调,主体是人们通过外部实践而逐步内化形成的,是客观活动“积淀”的结果。这就意味着,主体是在客观活动中被改造后才成为主体的。一个刚出生的儿童是没有主体性的,因而不是主体。这表明只有成为客体之后,主体才成为主体。客体是独立的,而主体从一开始就是客体。从这个角度来说,客体当然高于主体。

第二,“客体即使作为观念也不能被认为它不在主体中存在,但是主体却可以被认为它不在客体中存在。”[2]184一切客体都是在主体中存在的,如果不在主体中存在,那么客体就不能叫客体了。在这里,人们会说,这不是表明主体优先了,没有主体,哪有客体呢?但是,正如我们前面所指出的那样,虽然客体都是在主体中存在的,但是真正被称为客体的东西是不能被精神化的东西,是与主体对立的东西。只有当人们从主体角度来看,客体才是从属的。为此,阿多诺强调,主体不在客体中存在。既然主体可以不在客体中存在,那么这就意味着,不是所有的客体都能被主体化,也就是说,客体一定包含了超出主体的东西。

第三,主体指望成为客体,这被包含在主体性的含义之中,而客体指望成为主体却不包含在客观性的含义之中。我们前面已经说过,所谓主体性就是主体被改造,主体指望成为客体,只有主体成为客体,主体才成为主体,才获得主体性。而客体也希望成为主体,被主体所改造,被主体所认识,但是客观性却意味着没有被主体所吞并的东西。在这里,阿多诺所理解的客观性,不是我们一般在认识论意义上所理解的客观性,而是指超出知识意义上的,不能被主体所吞并东西的客观性。超出主体性的部分才被称为客观性。从这里可以看出,虽然主体和客体始终是相关的,并且在这种相关性中,我们始终可以看到主体的优先地位。但这只是一种表象,如果我们深入探索主客体之间的不对称关系,那么我们就可以发现,客体才是优先的。

阿多诺就是要通过客体的优先性来确立一种唯物辩证法。他说:“客体的优先性意味着,被中介的东西自身在质上被不断细分,这并不超越辩证法,而是辩证法中的一个要素,并在辩证法中得到表达。”[2]185在这里,阿多诺其实表达了两个东西:第一,客体优先性意味着质上的不断细分。在认识中主体不断地把握事物的质,但是总是有一些质超出了主体认识的范围。尽管客体都是被主体所中介的,但是它会在质上不断细分,不断把超出主体的质凸显出来。第二,客体优先性是与辩证法联系在一起的。只是通过主体和客体的辩证法,客体的优先性才凸显出来。从这个角度来说,当我们想强调客体的优先性,强调物质第一性的时候,我们必须采取一种辩证法的态度。阿多诺说:“辩证法在过渡到客体优先的时候就变成唯物论。”[2]193我们不能把物质第一性当作直接给定的东西。

既然物质第一性,或者客体优先性是在主体和客体的辩证法中凸显出来的,那么我们就不需要借助于第一哲学,不需要按照过去本体论的思路去确证物质第一性。如果按照传统的本体论思路来论证物质第一性,那么其结果如何呢?我们知道,无论是物质第一性还是精神第一性,它们都有一个前提,就是把物质和精神区分开来。人们把其中一个看作次于另一个的东西。阿多诺强调:“凡是宣扬绝对第一学说总是会讨论某种次于它的东西,某种绝对异于它的东西,把它们作为绝对第一的逻辑关联物。第一哲学与二元论走到了一起。”[2]142在阿多诺看来,如果一个东西被确立为绝对第一,那么这个东西就无法被规定。无论是精神第一性,还是物质第一性都无法被规定。阿多诺说:“绝对的第一和它的对立面一样,都仍然是没有被规定的。”“对对立面的任何一极的规定都是其对立面的一个要素,并且这种规定会瓦解这种僵化的二元对立的结构。”[2]143如果要规定其中的一个方面,那么就必须借助于另一个方面。于是,这种二元对立就瓦解了。当物质和精神的二元对立被瓦解之后,我们只能从精神和物质的关系中,从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中揭示物质第一性。这就是说,“只有通过主体的反思,才能获得客体的优先性。”[2]186脱离认识论,脱离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关系来确立物质第一性或者精神第一性都会失败。

二、辩证法应该是否定的辩证法

从前面的论述中,我们看到,第一哲学是不可能的。既然第一哲学是不可能的,那么建立在第一哲学基础上的辩证法也是不可能的。而我们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的教科书大多是在第一哲学基础上来讨论辩证法的。这个部分专门讨论唯物辩证法,讨论世界的普遍联系、永恒发展、几个规律、几对范畴,等等。实际上,这就是脱离了认识论来讨论辩证法。正因为如此,这种辩证法才有可能变成“变戏法”。而辩证法必须与认识论结合在一起。阿多诺说“一切辩证法都是在主体和客体的两极之中发生”[2]176,在主客体之间所发生的辩证法是一种追求真理的方法。离开了对于真理的追求,那么辩证法必然会变成诡辩。判别辩证法与诡辩法的标准是:它是不是有助于达到真理。

主客体之间所发生的辩证法是为了达到对客体的准确把握。由于客体是未被精神化的东西,是精神所没有掌握而又要努力掌握的东西,于是,主体在把握客体的时候就一定会出错。这就是说,当主体运用自己所掌握的概念来把握客体的时候,客体一定超出了概念所指称的范围。在这种情况下,概念一定要指称非概念。当概念指称非概念的时候,当概念指称概念所不能指称的东西的时候,概念就陷入一种矛盾之中。因此概念必定是矛盾的,是自我否定的。从这个角度来说,辩证法是否定的辩证法。“这样一种辩证法是否定的。这种观念是用黑格尔那里的差异来命名的”[2]145。

阿多诺的否定辩证法就是在这样一种思维逻辑中确立起来的。阿多诺指出,主体和客体“这两个概念是派生出来的反思范畴,某种不可调和东西的表达式。它们不是肯定的东西,不是基本的事态,而是完全否定的,是非同一性的表达。”[2]176这就是说,主体和客体都不是给定的,而是被建构起来的。正如我们前面指出的那样,一个人并非天生就是主体,一个人只有在抗拒自身的非主体性的时候,它才成为主体。当一个人被确立为主体的时候,他恰恰不是主体。因为,他是被动地被确立起来的,因此,他不是主体。相反,如果一个人抗拒自己被确立为主体,反对自身被确立的主体性,这个人才是主体。同样,一个客体如果仅仅是思维建构起来的客体,那么这仍然不是客体。任何一种思维,只要它在思考,它就有思考的对象。这就是说,思维过程必然会产生一个思维和思维对象的对立。但是,这个与思维对立起来的思维对象并不因此一定就是客体。从这个角度来说,只有超出客体的东西才是客体。因此,主体和客体都不是肯定的东西,不是给定的东西,而是否定的东西。主体和客体都不是一种给定的事态。概括起来说,否定主体的主体才是主体,否定客体的客体才是客体。从这个角度来说,主体和客体都是否定性的形式出现的。一切被给定的主体和客体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主体和客体。

从前面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主体和客体尽管是相互差别的,但是又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它们不是最终二分的。我们不能简单地把主体和客体完全割裂开来。如果我们一定要坚持主体和客体的概念,那么我们可以说,主体之中有客体,客体之中有主体。阿多诺说:“它们既不是最终二分的,也不是有某种最终的统一隐藏在它们背后。它们借助于这样一个机制既相互建构也相互分离。”[2]176我们前面说过,主体是把客体内化之后才成为主体的,而这种内化同时也把主体变成非主体。所以主体只有不断反对主体才成为主体。同样,客体是通过主体的建构才成为客体,但是如果客体完全是主体建构起来的客体,那么客体就不是真正的客体,只有抗拒主体建构的东西,与主体的建构对立起来的东西才是客体。从这个角度来说,主体和客体既相互建构又相互分离。这也是阿多诺所说的辩证法的基本建构。

在阿多诺看来,如果辩证法背离了这个基本建构,那么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关系就走向了非辩证法。在这里,阿多诺以康德和黑格尔为例来说明主体和客体之间的非辩证结构。在阿多诺看来,黑格尔哲学就包含了一种非辩证的结构。他说:“如果主体和客体的二元论被作为原则确立起来,那么这个原则将会是总体性的、一元的。绝对的二元性就是统一性。黑格尔利用了这一点,其目的就是要把主体和客体对立的两极吸收到思维之中。”[2]176如果主体和客体完全对立起来,那么这就有一个完全不同于主体的客体。如果这个东西完全处于思维之外,那么这个东西就不是客体。因此,这个客体一定处于思维之中。那么在这个思维之中被作为思维对象的就是客体。然而正如我们前面所指出的那样,任何一种思维,只要它思维,它就有对象。但是这个思维对象可能就是思维自己,思维思考自己。这是思维自己所确立的东西。我们前面说过,只有那个既在思维中被建构又超出这种建构的才是客体。于是这里只有一种可能,这个与主体完全对立的客体是完全被思维建构的,如果客体是完全被建构的,那么它就是思维的产物,思维自己给自己确立了一个对象。黑格尔就是把主体和客体的两极都纳入主体之中。因此,阿多诺说:“按照他(黑格尔)的观点,主体和客体的辩证法作为一种存在结构变成了主体。作为一种抽象,这两者都是思维的结果。”[2]176如果两者都是思维的结果,那么主体和客体之间的二分又被消除了。当黑格尔把主体和客体绝对对立起来的时候,这种对立是主体自己建构起来的,这两者其实是一个东西。从这个角度来说,把主客体绝对对立起来必定会走向观念论,最终走向同一性哲学。在这种同一性中是没有辩证法的。

与这种主体和客体辩证法不同的还有一种思想,就是在主体和客体之外有一个第三者。这两个分离的东西借助于第三者而被拼凑在一起。这是康德的做法。阿多诺说:“康德的建议是,将第三者作为无形的东西从肯定的、有限的认识中抽离出来,并借助于这个永远达不到的东西来激励认识做出不懈的努力”[2]177。这就是康德的自在之物。按照康德的看法,主体可以认识客体,但是这还不够,在客体背后还有一个自在之物,这个自在之物永远都无法被认识。阿多诺认为,康德的这个想法是有积极意义的,这就是主体和客体的对立被保留下来了。但是,客体被康德看作是异己的、被控制的东西,是主体可以加以占有的东西。在阿多诺看来,虽然主体和客体的分离被保留下来了,但是,“这种分离是主观的,是事先安排的结果。”[2]177康德把这两者对立起来,其目的就是要凸显思维的作用,即把分离开来的东西结合起来的能力。这就是说,康德事先把这两者分开,然而再证明思想具有把自己和对象结合起来的能力。在阿多诺看来,康德的这种做法也不是辩证法。因为,康德在这里凸显了意识的综合能力,但是却掩盖了主体的分析能力。只有通过分析,或者我们前面所说的细分,客体的质的要素才凸显出来。当然,这不是说,康德哲学中不包含分析的要素,而是说,康德在强调认识主体的综合能力的时候,忽视了分析这个方面。[2]177

由此可见,对于阿多诺来说,辩证法一定是主体和客体之间关系中的辩证法。超出了主体和客体范围之外,没有辩证法可言。而主体和客体的结构也可能出现非辩证结构。康德和黑格尔分别对应了两极:或者把主体和客体对立起来,或者把主体和客体结合在思维之中。康德强调了主体和客体的对立,在客体之外始终有一个第三者即自在之物。在他那里,主体只有综合的功能,从而形成关于客体的知识,但是主体的分析能力被忽视了。而黑格尔只是在思维中把主体和客体区分开来。因此对他来说,主体最终可以和客体达到绝对统一。辩证法不需要像康德那样在主客体之外设定一个第三者,不需要设定自在的物质世界。人们以为,不设定这个自在的物质世界,好像辩证法就不能是唯物论的。其实,设定自在的物质世界,恰恰是一种先验唯心论。同样,辩证法也不能以观念论的形式出现,它最终否定了主客体之间的差别。辩证法的“唯一可能的路径就是对单个要素进行确定的否定,通过这种否定,主体和客体既绝对对立,又恰恰因此而相互同一。实际上,主体不完全是主体,客体不完全是客体”[2]177。在这里,阿多诺吸收了黑格尔关于“确定的否定”的思想。这就是要对单个的要素进行确定的否定。这就是要对认识中所发生的具体情况进行确定的否定。

三、主观辩证法与客观辩证法的新理解

如果辩证法是在主客体之间发生,那么主客体之间发生了什么事情可以被看作是辩证的呢?阿多诺是从主观辩证法和客观辩证法两个维度来说明主客体之间所发生的辩证法。

一方面从客体来看,辩证法是为了更好地把握客体。而要把握客体就要尊重客体。阿多诺说:“从某个方面来看,辩证逻辑比它所批判的实证主义还更具有实证性:作为思维,它尊重要被思考的对象,甚至在这个对象不遵循思维规则的地方也是如此。”[2]144在这里,阿多诺特别地把辩证法与实证主义加以比较。我们知道,实证主义也尊重事实,但是它直观地面对事实,简单地接受事物自身所呈现的样子。而辩证法不同,它也尊重事实,但是它与实证主义不同,它不是简单地接受事物所直接呈现的样子,而且要把握对象、客体之所以成为这样的客观条件。就自然现象的认识来说,我们用每一个概念来把握对象,但是,对象总是有概念所不能概括的特征。这些特征是超出概念的范围之外。从这个角度来说,对象在这里不遵循思维规则了。当对象不遵循思维规则的时候,我们也要尊重对象,分析对象中那些不遵循思维规则的东西。这才是真正地尊重对象。

从主体方面来看,辩证法既要遵循思维规律又要对抗思维规律。阿多诺说:“辩证逻辑是思维规律的切线。思维不满足于它自身的合规则性,它有能力在不牺牲自己的条件下以对抗自身的方式来思考。如果辩证法的定义是可能的,那么这或许就是一个值得推荐的定义。”[2]144辩证法是思维规律的切线,这个比喻的说法非常确切地表达了辩证思维的特点。辩证法也是按照思维规律的轨道走的,但是它为了尊重对象会偏离了原来的轨道。为此,辩证法就是思维在不牺牲自己的条件下以对抗自身的方式来思考。这就是说,辩证法还是按照思维规律来思考的,但是,它又是在反抗思维规律。它之所以要反抗思维规律,是因为这种思维规律无法准确地对待自己所面对的对象。

在这里,我们把主观辩证法和客观辩证法区分开来了。但是,阿多诺却反对这种做法。阿多诺指出:“事实上,辩证法不单纯是方法,也不是朴素的知性所理解的那种现实。它不是方法,这是因为不可调和的事物——它恰恰缺乏那替代思想的同一性——是矛盾的,并且阻止任何一种一致性的解释。这种事物尽管不是思想的有组织的驱动力,但却是辩证法的推动力。它不是单纯的现实,这是因为矛盾是反思的范畴,是把事物和概念加以对抗的思维。辩证法作为一个过程意味着,为了事物中曾被经验到的东西而思维,既把这种东西当作矛盾又在矛盾中抗拒这种东西。”[2]148在这里,阿多诺再次显示了它的否定辩证法的特点:辩证法不是方法,也不是事实。他在这里不说辩证法是什么,给辩证法一个肯定性的定义。阿多诺反对进行这样的定义。一般来说,阿多诺是不会给出肯定性的定义的。对他来说,一切给定的东西都会走向自己的反面。如果我们给辩证法提出了一个定义,那么这恰恰规定了辩证的思维方法,给辩证法规定了思维规则,而这又是反辩证法的。因此,他给辩证法提供了两个否定的说明。辩证法不是方法。这就是说,辩证法不是一种思维规则,而是一种客观现象,它表明,事物自身是不可调解的,是矛盾的。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客观辩证法。如果这样的话,那么辩证法就是一种事实了。阿多诺又否定了这一点,辩证法也不是事实。因为,当我们说事物是矛盾的时候,我们是用一个范畴来说明事物的,而矛盾是我们头脑中的反思范畴。它表明,当我们用概念来把握事物的时候,事物的特性与我们用来概括事物的概念是不一致的,是冲突的。从这个角度来说,矛盾不是一种客观事实,而是我们思考事实的时候所发现的现象。从这个角度来说,作为反思范畴的矛盾是一种主观辩证法。

其实,阿多诺会反对主观辩证法和客观辩证法的说法的。因为一旦把这两者割裂开来,那么辩证法就被否定了。因为辩证法是在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中发生的。主观辩证法和客观辩证法其实是一个辩证法。只是我们思考问题的角度不同而已。当我们从概念的角度来考察的时候,我们发现我们的概念是不够的,是无法概括被概括的事物的。这是思维自身的反思过程。当我们从客体的角度来考察的时候,我们发现客体有许多东西不能严格概括在概念中,于是我们说客体是矛盾的。

正因为如此,阿多诺在解释客观矛盾的时候指出:“客观矛盾性不仅仅是指存在者在判断之外所留下来的所有东西,而且是指被判断者本身中的某东西。因为判断总是意味着被判断的存在者具有超出了判断中所包含的那种特殊性的东西,否则的话,按照判断自身的意图,判断就是多余的。而判断恰恰没有满足这样一个意图。”[2]155阿多诺的这句话特别值得重视。一般来说,当我们做出一个判断的时候,我们的判断与判断范围之外的东西是矛盾的。比如,当我们说,“张三是人”的时候,张三的那些非人的特性,比如一般生物特性存在于我们的判断的范围之外。医生对待病人的时候,虽然也把病人当作人,但是更注重病人的生物特性。从这个角度来说,张三是人,又不是人。这是一种客观的矛盾。但是,阿多诺强调,客观的矛盾不仅仅是指这种意义上的矛盾,而且是指被判断者之中的东西。这就是说,“张三是人”这个判断的内部具有矛盾。这就好像我们日常生活中说“张三是一个汉子”,他不仅仅意味着张三是个男人,而且意味着他有一种卓越的男人特征。因此,当我们说“张三是人”的时候,我们意味着张三具有人的卓越特性。这就是说,判断之中必定具有超出判断的东西。更一般地说,“张三是人”不是把张三和人等同起来。或者说,我们说这句话的目的不是要表明张三和人是等同的,这不是我们的意图。在这里恰恰是不等同的东西被等同起来。对于阿多诺来说,判断就应该满足这样一个意图,即表达这里的不等同,但是判断却用等同来表达不等同。因此判断没有能够满足这样的意图。

四、主体优先性批判

阿多诺从非同一性的角度讨论主客体关系,讨论辩证法,他强调客体的优先性。与客体优先性相对照的就是主体的优先性。他所要致力批判的是主体的优先性。如果孤立地强调主客体之间的相互独立而又相互建构,那么人们很容易从这里得出主体优先性的思想。主体优先性强调,一切都是在精神的掌握之中,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超出精神的范围。可是,世界上的东西都是非常特殊的,并且都是相互联系的,相互中介的。而任何一种概念都是一种分割(区分),都是一种概括,因此特殊的东西和联系的东西都不能被概念所概括。海德格尔把一切不能被概括在概念中的东西纳入“存在”之中。它用存在来直接说出不能说的东西。虽然他的思想也有客观主义的倾向,但是却走向了实证主义。他是实证主义的继承人。[2]86而这种实证主义的企图是失败的。它没有用辩证法来对待不能说的这些东西。主体优先性的思想看到了这里所存在的问题,而是用另外的方式来对待这个问题。

主体优先性把一切特殊的东西都纳入主体之中。它用特殊性来代替特殊,用总体性来代替世界的普遍的被中介状况。在阿多诺看来,这实际上没有超出同一性逻辑,把特殊东西都概括在特殊性这个概念之中。本来,当我们用概念来把握特殊的时候,我们不能完全把握特殊。概念在认识事物的时候是不准确的。但是,“这种不准确性却以变戏法的方式增强了精神的优势。它超越了特殊并且清洗掉那抗拒概念的东西。特殊性这种一般概念无权凌驾于特殊东西之上,它只是抽象地意指特殊东西”[2]175。既然概念认识事物的时候是不准确的,那么我们本来应该是扬弃概念,用概念来超越概念。但是,主体优先性的思想却把概念当作优先的东西,它不是扬弃概念,而是清除抗拒概念的东西,清除特殊的东西,把特殊性这个概念凌驾于特殊东西之上。或者说,特殊东西被纳入特殊性之中。

其实阿多诺并不满足于从现象上来描述主体的优先性,而是要深刻发掘主体优先性产生的社会基础。而这个社会基础就是人的自我持存。阿多诺说:“主体优先性从精神上把达尔文的生存斗争持久化。”[2]181这就是说,人为了自己的生存就必须征服自然。而征服自然的时候,人就发现,自己优越于自然的地方就在于人有精神。在这里,主体是优先的。而主体优先性就是要从精神上把生存斗争的原则永恒化。

现代社会的分工还进一步强化了主体优先性。阿多诺说:“由于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在精神统治的招牌下,在证明精神的优越性的招牌下分离开来了,这种被分裂的精神从此之后就不得不昧着良心夸大其辞地为统治要求辩护,它从这样的命题中派生出统治要求:精神是第一性的和起源的。因此,假如精神不想崩溃的话,它竭尽全力忘记这种要求从何而来。”[2]179毫无疑问,精神在人类文明发展中表现出巨大的作用。只是由于这种精神,人才脱离了动物界,才获得了自己的持久生存。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分工进一步强化了精神的统治地位。可是精神为什么会获得第一性呢?人为了生存,为了征服自然,就要借助于精神的力量。然而,“为人类的目的征服自然是一种纯粹的自然联系。因此,支配自然的理性及其原则的首要性是一种幻象”[2]181。这就是说,人类为了生存而征服自然,这种征服自然的活动首先是纯粹的自然活动,是人作为自然存在物对于外部自然的征服。精神就是在这两种自然的相互作用中产生的。这是精神力量的来源。其实精神知道自己的这种来源,它知道自己不是第一性的。它害怕失去自己的首要地位,于是他要极力忘记自己的这种来源。阿多诺说:“精神感到他的稳固统治根本不是精神的统治,而是在它所支配的肉体力量中才获得其最终的理性(ultima ratio)。”[2]179精神必须借助肉体才能发挥作用。精神不敢告诉人们这一点,而是努力把自己和肉体分离开来。这种分离在笛卡尔的二元论中达到了顶点。纯粹的精神自我彻底排斥一切肉体的东西,并借此确立了精神的绝对统治地位。精神越是害怕失去这种统治地位,就越要掩盖真相,忘记自己的来源。

按照阿多诺启蒙辩证法的思路,精神越是把自己独立起来,提升起来,就越是显示精神的无能为力。这是为什么呢?精神是在征服自然中提升自己的力量的,也是在征服自然中精神才体会到自己的首要地位。可是,征服自然所运用的是一种分类和控制的原则,是合理性的原则。为了征服自然,精神就要努力把这种控制自然的合理性原则作为自己的内容。而当精神把这种合理性原则内化的时候,精神就失去了创造性。而精神的这种创造性恰恰是与肉体的冲动联系在一起的,是与物质的力量联系在一起的。可是在精神把合理化原则内化的时候,精神与肉体的力量对立了起来。在近代哲学中,当主体性原则被确立起来的时候,这个主体越来越变成纯粹的逻辑主体和先验主体。在康德哲学中的主体就是这样的逻辑主体和先验主体。这种逻辑主体和先验主体实际上就是把合理化原则绝对化。在阿多诺看来,这种主体的先验性和绝对性实际上是主体无力的一种表现,是主体自我丧失的一种表现。在这里,逻辑主体意义上的人就像机器一样。这种先验主体失去了肉体的力量并对抗肉体的力量。结果这种主体就必然会软弱无力。阿多诺说:“主体竭力地自我拔高,这是他对自己无能为力的经验的一种反应。这种无能为力阻止了它去自我反思,绝对的意识就是无意识。”[2]181其实,康德的道德哲学中的矛盾已经显示了这一点。一方面,道德主体是崇高的主体,它摆脱了一切肉体的限制;另一方面,人是自然环境的一部分。

在这里,阿多诺表达了一个非常重要而又非常深刻的思想。人要征服自然,就必须模仿自然。比如,自然科学中的实验就是模仿自然的一种方法。当人模仿自然的时候,它就把自然界的那种规律性的东西内化到人本身之中。人把按照自然界规律的行动看作是自然而然的行动。当人按照自然界的规则行动的时候,人就像木偶了,人失去了自己的人的特征。人就成为征服自然的机器。生存斗争的需要束缚了人,人变成了机器。从这个意义上说,人在肉体上变成了机器。但是人对自己变成了机器却极端不满,他又强调自己的精神力量,对于他来说,这种脱离了肉体的精神力量似乎特别巨大。观念论就是强调这种精神力量。而在阿多诺看来,这种所谓的精神力量就像野兽看到自己的猎物而怒吼一样。[2]33这种所谓的巨大的精神力量不过是为了协助人们征服自然,而且特别具有野性。阿多诺挖苦说:“这就像三角恐龙或者犀牛这类动物总是拖着保护它们的盔甲,又试图甩开这些伴随着它们成长的禁锢,在人类学上这至少也是如此。犀牛陷于它的‘生存’机制的牢笼之中,这可以被用来解释为什么它特别野性。这同样也可以用来解释为什么聪明的人类的那种尽管不被承认却因此而更加可怕的野蛮。”[2]182人类陷入了生存斗争的努力之中,被生存斗争所束缚。为了满足这种生存斗争的需要,人的精神也特别具有“野性”。精神第一性不过是这种野性的表现,是为了生存斗争而发出的“怒吼”。这种怒吼不过是为了壮胆而已。这种为了生存斗争而给自己壮胆的精神就是第一性。因此,对于阿多诺来说,观念论所强调的精神第一性就是脱离肉体的精神,强调自己无所不能的精神。这不过是为了征服自然而壮胆而已。

阿多诺在这里揭示了一种非常残酷的现实状况,一方面是作为肉体的主体的软弱无力,一方面是精神的吹嘘自己的力量无穷。主体之所以软弱无力是因为主体要模仿自然。为了征服自然,主体不得不模仿自然,而模仿自然恰恰是要让人失去人的特性。用阿多诺的话来说,“主体原则所模仿的是它的否定。”[2]181正如我们在前面所指出的那样,主体其实不是主体,是在改造自然中被改造了的对象,是改造自然规律内化了的结果。因此,“并不像观念论者数百年来所教导的那样,客体是主体;然而毫无疑问的是,主体是客体”[2]181。主体并不是真正的主体。由于主体越来越软弱无力,人们才需要鼓吹精神上的无穷力量。从这个角度来说:“主体在现实中的无力是对主体在精神上的无穷力量的回响。”[2]181

对于阿多诺来说,主体根本没有什么优先性,它是客体,是改造自然中被改造的客体。而精神第一性恰恰表明,精神是受到人改造自然的目的束缚的,不过是人为了控制自然的物质活动的一部分。观念论所强调的精神第一性,不过是为了替软弱的自我壮胆而已。阿多诺指出:“关于精神和肉体谁优先的辩论是用前辩证法的方法进行的。它吃力地背负着第一性问题前行”[2]202。只有放弃了辩证法,坚持传统的第一哲学的思维方式,人们才会讨论精神和肉体谁是第一性的问题。其实,“精神和肉体都是它们各自经验的抽象,它们之间的差别是设定起来的东西。”[2]20那么人们为什么要进行这样的抽象和设定呢?这是因为精神达到了一种“自我意识”,它为了表示自己的同一性性才拒绝肉体。其实,“一切精神都是被调节了的肉体冲动”[2]202。

五、启示

基于阿多诺从主客体关系的角度对唯物论的重构中,我们可以得到如下几个方面的启示。

第一,如果我们要坚持唯物论,那么我们就不能再按照传统的第一哲学的思路来确立唯物论,而是要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确立唯物论。物质第一性是在人的认识中被确立起来的。而人在认识中确立物质第一性,确立客体优先性的时候,必须充分认识主体和客体的辩证关系。只有通过这种辩证法分析,人们才能发现客体优先性。如果人们拘泥于表面现象,拘泥于主体和客体的字面意思,那么人们很容易得出主体优先性的看法。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一方面,主体优先性和客体优先性都是在主客体关系的分析中得到的。而只有真正地贯彻辩证法,客体优先性才能确立,唯物论才能得到确证。另一方面,本体论、认识论和辩证法在这里是结合在一起的。我们不能用认识论否定本体论,否定客体和主体何者优先的问题。但是,我们也不能脱离认识论和辩证法来讨论本体论。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所存在的一个重要缺陷就是脱离了认识论和辩证法来讨论物质第一性。

第二,把物质和精神对立起来,强调物质第一性,其实并不能真正坚持唯物论,反而导致观念论。从前面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如果把物质和精神绝对对立起来,那么物质或者变成了自在之物,是在精神之外的东西,是永远无法认识的东西,而认识到的永远都是现象。这走向了康德的先验唯心论的道路。或者人们在意识中把主体和客体对立起来,这种对立是意识自己确立自己的对象,而又消解这个对象。这是黑格尔式的观念论。因此,把物质和精神对立起来并不能真正地确立物质第一性,只有在主客体关系的框架中,物质第一性,客体的优先性才是可能的。

第三,机械反映论不仅不能真正坚持唯物主义的反映论,反而走向观念论。这种反映论的缺陷是把主体和客体对立起来,忽视了主客体之间的相互建构,忽视了主体的作用。结果,它无法真正地把握事物的本质,而走向一种主观随意性。

因此,只有在主客体关系中通过对客体的首要性的确认才能真正地坚持唯物主义。坚持唯物主义不是要否定主体作用,不是要否定观念的作用,恰恰要强调观念的作用。只有借助于观念的作用,我们才能达到客观的认识。今天,我们在深化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中,可以借鉴阿多诺的否定辩证法并深化唯物辩证法的基本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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