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人学思考
2020-02-26陈新夏
陈 新 夏
(首都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089)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对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应当进行人学的思考,即从人的生存发展要求出发,理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起因和内涵,探究解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基本思路和对策。
一、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原因的人学解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对于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原因及其意义,理论界已有诸多讨论,我们认为,从人学即人的发展视角看,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是由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生存发展条件的改善决定的,是当代中国制约人的发展问题以及新时代人的发展要求在社会主要矛盾上的体现。
(一)社会主要矛盾转化是由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发展条件变化决定的
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的科技进步和生产力发展,创造了以往不可比拟的建设成就,也使社会的经济、政治体制和思想文化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革。在国内,改革开放四十年来,经济建设取得重大成就,经济增长速度在世界上名列前茅,国内生产总值稳居世界第二,开放型经济新体制逐步健全,对外贸易、对外投资、外汇储备稳居世界前列,民主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思想文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教育事业全面发展,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进展,城乡居民收入增速超过经济增速,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就业状况持续改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人民健康和医疗卫生水平大幅提高,保障性住房建设稳步推进,一大批惠民举措落地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的状况明显改变,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快形成,生态环境治理明显加强,环境状况得到改善。总体上说,改革开放显著地改善了人们的生产和生活环境,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临近,人民生活不断改善,人民的获得感显著增强。在国际上,随着融入经济全球化进程而与外部世界的互动,中国的发展愈益受到世界经济、政治、文化形势的深刻影响,同时中国又以更积极的姿态参与世界和平与发展事业,推进全球治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国内外环境和条件的变化,为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中国人的发展提供了更好的条件,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平台。
(二)社会主要矛盾转化是当代中国制约人的发展问题在社会发展上的体现
改革开放以来,因致力于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所以集中精力搞建设,聚精会神发展经济,其结果是:一方面,极大地促进了社会进步,为人的发展创造了愈益充分的条件;另一方面,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社会问题,给人生存发展造成了新的障碍。这些问题总起来说,就是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从人学、人生存发展的视角看,不平衡发展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不平衡。社会现代化进程的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引发了利益主体的分散化和社会生活的多样化,导致了价值取向的多元化和传统价值的失落。人们在告别传统价值观中落后因素的同时也将许多优良的传统价值轻易地抛弃,一些人在价值取向上陷入无所适从的境地,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精神空虚成为比较普遍的现象,资本的逻辑通行于经济领域并影响到社会生活,消费主义生活方式成为潮流,一些人将“消费的价值就等于自我价值”[1]20,社会弥漫着物质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气息,由此出现了许多盲目甚至畸形的消费心理和行为,一些人以炫耀富有为荣,以浪费钱财为乐,追求奢靡、刺激的生活享受,既恶化了社会风气,也加速了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恶化。
二是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不平衡。由于重视经济增长甚至将其直接等同于社会发展,导致了社会发展单一化。与经济建设的巨大成就相比较,社会事业和民生建设滞后,公共产品供给严重不足,出现了老百姓住房难、上学难、就业难、看病难以及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物价快速上涨等一系列民生问题,引发了社会矛盾集聚,社会治安、食品药品安全和生产安全问题凸显等社会问题,直接影响着人们的生存质量。
三是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不平衡。近几十年来生产力的高速发展、生活方式的深刻变化和人口的迅猛增长以及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不平衡,重生产轻环境、重开发轻保护、重眼前轻长远、重群体利益轻国家和人民利益,使得人与自然的矛盾愈趋尖锐,引发了一系列资源环境问题,如自然资源消耗严重,大气污染、水源污染、气候变暖、土地荒漠化,特别是大量使用金属和非金属无机物以及煤炭、石油等化石原料,给资源环境带来了难以承受的负担,造成难以逆转的损害。这些生态环境问题直接威胁到民众的健康,给人们的生存发展造成不可估量、难以挽回的损失。
四是不同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以及不同阶层之间发展程度的不平衡。自然条件的差距以及政策导向方面的原因,导致了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和社会阶层之间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不平衡。在地域上,东部、中部、西部社会发展程度差异颇大,以经济发展水平为例,东部沿海地区一些省市人均GDP已接近甚至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西部地区的人均GDP则只有前者的几分之一。在城乡之间,由于现代化初期的非均衡发展等政策方面的原因,一个时期以来我国的城乡差别显著扩大,这些差距既表现为城乡居民经济收入方面的差距,也表现为教育质量方面的差距、医疗卫生条件方面的差距、消费水平方面的差距、就业方面的差距以及政府公共投入方面的差距等。在社会阶层之间,随着经济的增长,经济收入、生活方式、生活质量差距逐渐拉大,社会各阶层分化日趋明显,基尼系数居高不下,不同的人群分别处于现代化、小康、温饱和贫困层面,其结果是:一方面,少数富人拥有大量的财富,锦衣玉食;另一方面,相当一部分低收入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得不到满足,其中一些贫困的家庭和个人收入微薄,缺乏必要的生活资料和服务,生活水平达不到社会可接受的标准。
在上述不平衡发展的问题中,最为突出且最应当重视的,是不同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以及不同阶层之间发展的不平衡,即公平意义上的不平衡。从改革开放伊始到新时代,人们对以公平意义上的不平衡为核心的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认识和应对经历了一个过程,这就是从一心一意发展生产力到确立以人为本为核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的过程,就是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即“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到同时追求社会公平即“兼顾效率与公平”的过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提出和关于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论述,将对这一问题的认识提升到新的高度。
(三)社会主要矛盾转化是新时代人的发展要求在社会发展上的体现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既为当代中国人的发展奠定了现实的基础,使人的发展从以往的理想开始变成为一种现实的追求和目标,也使人们对未来的期望和要求有了新的内容和新的提高,从满足“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解决温饱问题、实现“衣食足”转变为满足“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人们需要的转变和提升既是社会条件改变使然,也是需要由低级向高级演进的本性使然。人的需要本质上具有超越现实性,具有超越现状并从自身出发把握和规范客观对象的指向性。需要的超越性是由需要与生产的互动决定的,一定的需要决定于一定的社会条件,同时又内含着一种超越该社会条件所能满足的需要的趋势,每一种或每一层次的需要满足之后,又会产生新的、更高层次的需要,即马克思说的“需要是同满足需要的手段一同发展的,并且是依靠这些手段发展的”[2]239,亦如他和恩格斯说的,“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而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3]159需要的不断形成和满足必然造成需要由低级向高级的进化,这就意味着需要会永无止境地超越现实、指向未来、趋向更好。“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正是在“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得到基本满足的基础上形成的更高层次的需要,因而要求有更好的社会条件,要求通过更高水平的发展来实现。从这个意义上说,“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是发展中的问题,是社会进步在需要问题上的体现,从物质文化需要到美好生活需要的转化,标志着我国进入新时代后社会的进步和社会发展阶段的提高。
二、美好生活需要的人学意蕴
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社会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而解决新的社会主要矛盾的前提之一,是明确“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丰富含义。
与原来的社会主要矛盾相比较,“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是新的更高层次的矛盾,其所以是新的更高层次的矛盾,既是因为人民需要的内容有了新的拓展,更是因为人民需要的层次有了新的提高,从物质文化需要转化成了美好生活需要。美好生活需要与物质文化需要之间既有内在联系又有显著区别。
一方面,美好生活需要与物质文化需要之间有内在的联系。美好生活需要包括物质文化需要,并以物质文化需要的满足为前提,正是科技的显著进步、生产力的巨大发展、经济的快速增长,稳定地解决了我国十几亿人的温饱问题,社会即将总体上实现小康,才使人们对自己的生活提出了更加丰富的、更高层次的内容要求,使人的发展开始从理想向现实转变。
另一方面,美好生活需要与物质文化需要又有区别。“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是相对于较低层次的经济社会条件而言的,“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则是相对于较高层次的经济社会条件而言的,美好生活需要比一般性的物质文化需要的含义更为丰富,并且是更高层次的物质文化需要。
美好生活需要比物质文化需要的含义更为广泛,内容更为丰富,对此已有基本的共识,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与物质文化需要相比,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内容更广泛。它不仅包括物质文化需要这些客观‘硬需要’的全部内容,还包括其衍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尊严、权利等具有主观色彩的‘软需要’。既有的‘硬需要’没有消失,并呈现升级态势,人们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新生的‘软需要’则表现为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对共同富裕,对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都提出了相应要求。”[4]1
在以上认识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认为,美好生活需要是比一般性的物质文化需要更高层次的需要。从马克思主义人学的视角看,满足美好生活需要具有深厚的人学意蕴,这就是实现人的发展。从学理上说,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人的发展要求在内涵上是密切相关的,所谓人的发展,其本质就在于人们生活得更加幸福、快乐、美好,更加有价值、有意义。从现实上看,当代中国人的发展要求与美好生活需要是直接统一的,“美好生活需要”前所未有地接近人的发展的现实要求,满足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正是人的发展要求在新时代的集中体现。正如党的十九大报告所指出的,“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我们要在继续推动发展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好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5]7因此,应当从马克思主义人的发展目标和要求出发理解美好生活需要。
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人的发展理论,确立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目标,包括人全面地发展自己的一切能力,人的个性的确立、丰富和发展,人的社会关系的全面发展等,并且认为人的发展主体是“每一个个人”,即“每个人的自由发展” 或“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由于人的发展程度要受到生产力发展水平、社会制度和社会关系以及科学文化因素等条件的制约,人的发展具有阶段性。阶段性表明,人的发展是一个动态的历史的过程,既不能一蹴而就,有赖于人们持之以恒的努力,又不是遥不可及,是通过努力可以逐步实现的现实目标。在当代中国,促进人的发展的现实途径就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此,应当基于人的发展目标和要求来阐释美好生活的含义,将人的发展程度作为衡量满足美好生活需要程度的根本尺度。
立足于人的发展目标,对“美好生活”需要应当有更高的要求和期许,也就是说,对其含义应当有更高层次的定位,这就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根据马克思主义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要求以及当代中国国情和人们在现实生活中面临的问题,我们认为,在满足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时,有几个问题尤其应当予以关注。
一是关注人们的现实利益,满足人们体面生活的需要。所谓体面生活,就是小康水平的生活,即人们经济条件比较宽裕,在衣食住行以及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具有比较好的条件,日子过得比较舒适和讲究。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首先应当创造满足人们体面生活需要的物质条件。马克思认为,“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6]187恩格斯认为,“革命的开始和进行将是为了利益,而不是为了原则,只有利益能够发展为原则。”[7]551利益是需要的现实表达,是人们活动的初始动机,也是一切制度安排、方针政策的基本旨归。在人民的物质需要尚未得到充分满足的情况下,强调这一点从而关注人们的现实利益尤为重要。人们的现实利益是具体的、历史的,在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当代,它集中体现为过上体面的生活。满足人们体面生活的需要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前提,也是人的发展的基础。
二是促进人的自我实现。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人的本质力量的实现,是人通过自由自觉的活动使自己的本质对象化,即“给每一个人提供全面发展和表现自己的全部能力即体能和智能的机会”[8]681。在当代,人的自我实现应当具有更加丰富的含义,既应当包括人通过创造性的活动展示和提升自己的能力,又应当包括人的社会权利得到保障和实现,还应当包括人的尊严的提升,即其人格和各种社会权利的被尊重。从人的发展视角看,人除了具有享有体面生活条件的权利(包括受教育的权利、享受健康的权利)之外,还具有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利。按照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并实现人们的权利,提升人们表达自己意愿和表现自己能力的程度,是人自我实现的重要内容,也是人的发展和满足美好生活需要的题中应有之义。为此,必须进一步推进民主法治建设,规范社会权力运行,真正做到“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4]15,切实保证“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4]15,保障个人社会权利的实现和能力的发挥。
三是发展和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精神生活的丰富和精神素质的提高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重要方面,也是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物质需要的满足,精神生活的发展将成为人的发展的主要方向,满足精神需要将成为满足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内容。关注精神生活应当进一步繁荣文化事业,生产更多高质量的、人们喜闻乐见的大众文化产品,满足人们的日常文化生活需要,愉悦人们的心情,充实人们的精神生活,提高人们的文明修养和文化品味,使人们在文化消费中获取知识、丰富情感、愉悦精神。关注精神生活又应当彰显价值关怀,构建与人的发展相适应的精神价值,提升人们的精神境界,开阔人们的胸怀,纯洁人们的心灵,培育人们的理想、信念,让温暖和正气充盈人们的精神世界。关注精神生活还应当建构现代文明价值,强化人们的主体意识、权利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使人们成为个性分明、品德高尚、文明礼貌的合格公民。
四是保障每一个人的发展。从人的发展要求看,每一个人都有平等的追求美好生活的权利,因而满足美好生活的需要必须落实到每一个个人,关注每一个人的发展,满足每一个人的需要。《共产党宣言》指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3]422《反杜林论》也指出:“要不是每一个人都得到解放,社会也不能得到解放。”[8]681幸福的社会应当是公平的社会,人的发展应当是每一个个人公平地享有各项社会权利,特别是经济权利,没有经济上的公平,每个人的发展和美好生活需要的满足便无从谈起。为此,要运用政策和制度安排调节不同地区和阶层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程度,尽力缩小贫富差别,最大限度地保障每一个人特别是弱势群体成员的权益,使所有人都能公平地参与社会发展过程并平等地享受社会发展成果,满足每个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每个人都能更好地生存和发展创造条件。
三、以人的发展统筹解决社会主要矛盾
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决定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中心任务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此,既要解决“不平衡的发展”问题,也要解决“不充分的发展”问题。
不充分的发展要通过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来解决。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生产力发展不仅是推进社会进步和提升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质量的根本保障,也是整个社会现代化的基石。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的生产力水平得到了巨大的提升,经济建设成就显著,但不充分发展的问题依然存在,离实现现代化、满足人们较高层次的物质文化需要还有较大的距离。在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仍然不充分的情势下,发展是硬道理,只有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才能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人的发展创造物质条件。因此,必须继续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更加注重效率和效益,促进经济持续增长,把“蛋糕”做大。正如党的十九大报告所指出的,“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我们要激发全社会创造力和发展活力,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4]15
不平衡的发展则要通过进一步实现社会公平来解决。与原来的社会主要矛盾相比较,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最显著的变化是社会公平意义上的不平衡发展问题凸显,而其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贫富差距的扩大。解决不平衡发展问题,就要在发展过程中更加注重公平,进一步把“蛋糕”分好。为此,必须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的要求,逐步缩小居民收入差距,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特别是地区间要协调共同发展,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坚决打好精准脱贫的攻坚战。将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4]12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总体思路,即“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完善按要素分配的体制机制,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鼓励勤劳守法致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坚持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拓宽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渠道。履行好政府再分配调节职能,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收入分配差距”[4]18,“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4]11,确定了解决不平衡的发展与解决不充分的发展双管齐下的原则。然而应当看到,“不平衡的发展”与“不充分的发展”是两个相互关联又相互区别的问题,在现实生活和工作中,解决不平衡的发展与解决不充分的发展两项任务之间不仅有统一的一面,在一定的条件下也会发生矛盾甚至冲突。统一的一面在于,二者的根本目的是一致的,都是为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了推进社会进步并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因而这两项任务可以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冲突的一面在于,这两对矛盾的原因、影响以及解决的路径都不一样,因而解决不平衡的发展与解决不充分的发展这两项任务在一定的条件下又可能相互矛盾,使人们面临厚此薄彼甚至非此即彼的选择困境。
解决不平衡的发展与解决不充分的发展两项任务所以会出现冲突,是因为两者的行为取向有所不同。从唯物史观的视角看,前者注重社会发展的合目的性,后者注重社会发展的合规律性,从而在现实生活中有时候两者不可兼顾:侧重于合规律性和发展,则可能会忽视公平;侧重于合目的性和公平,则可能会忽视发展。因而在一定条件下会面临公平与效率孰先孰后、孰轻孰重的问题。改革开放之后的一个时期中,曾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但“效率优先”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兼顾公平”却不如人意,其结果是不平衡发展加剧,社会公平问题凸显。为纠正这一偏向,确立了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但效率与公平之间的矛盾并未得到显著的缓解,原因在于,人们的注意力和行为总是有所侧重的,客观上会造成厚此薄彼或先此后彼的问题,即俗话说的“按下葫芦浮起瓢”。
由于解决不平衡的发展与解决不充分的发展的行为取向不同,两者之间孰轻孰重本身并无可比性,为此,对这两方面的问题应当统筹解决,而统筹的关键在于,确立一种可以统摄两者并对它们做出比较和评价的共同的、根本的价值尺度,从人学的视角即从有利于人生存发展的要求看,这种尺度就是人的发展。人的发展之所以能够作为判定人们行为的根本价值尺度,从理论上说,既是因为它体现着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又是因为它具有普遍性以及总体性的特征,在价值取向上具有最大的包容性,能蕴含和统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主要价值诉求,例如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使人民生活得幸福美好以及追求民主、自由、公正等,是这些价值诉求根本的出发点和最高的目标。从现实上说,不平衡的发展和不充分的发展所以成为新时代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归根结底是因为它们不同程度地影响到当代中国人的生存和发展,因而促进人的发展应当是解决问题的根本目标。
在新时代,正确处理解决上述两项任务之间的关系,是处理社会主要矛盾的一个关键问题。根据有利于人生存发展的总体性要求,应对这一问题的基本思路,就是在解决不平衡的发展与解决不充分发展之间保持一种平衡:以解决不充分的发展为基础,继续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提升经济发展质量,促进经济增长;以解决不平衡的发展为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的思想,促进社会公平,使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根据人的发展要求对两项任务的轻重缓急做出动态的调整,当不充分的发展对人的生存发展造成的影响更突出时,应当更加侧重于效率;当不平衡的发展对人的发展造成的影响更突出时,则应当更加侧重于公平。
应当看到,在社会主要矛盾中,“不充分的发展”是“落后的社会生产”在新时代的表现,不平衡发展则是新时代面临的新问题,因而社会主要矛盾最显著的变化是不平衡发展问题的凸显。在当前,从上到下都比较重视不平衡发展问题,重视社会公平,这适应了社会发展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是必然的也是必需的。着眼于不平衡发展的现实以及未来社会发展的要求,一定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尽量缩小收入差距,更加注重社会建设,通过政策调整缩小人们之间的收入差距,改善就业、教育、医疗和住房条件,纾解弱势群体的生活困难,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使最大多数的人能够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做到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改善民生并重,切实解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卫生以及居民住房等关系到人们切身利益的民生方面的突出问题,这是社会主义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本质要求,也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基本条件。
在重点关注社会公平、解决不平衡的发展的同时,又应当看到,实现社会公平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应当防止离开发展讲公平的倾向。
毋庸置疑,我们所追求的公平就其最终目标而言,是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意义上的结果公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结果公平的实现是有条件、有限度的,既不能一蹴而就,也不意味着完全平等,而只能做到相对的公平即降低不公平的程度,只能是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前提下尽可能防止收入差距的扩大。例如在分配领域,仍然应当是一次分配主要讲效率,二次分配讲公平。在以按劳分配为主的社会主义社会,一次分配讲效率,本质上也就是讲公平,讲的是起点和规则的公平,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促进生产力的持续发展和物质财富的持续增长,为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创造条件。马克思恩格斯曾深刻地指出,“生产力的这种发展(……)之所以是绝对必需的实际前提,还因为如果没有这种发展,那就只会有贫穷、极端贫困的普遍化;而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必须重新开始争取必需品的斗争,全部陈腐污浊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3]166在解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时,要以此为借鉴,谨防离开生产力发展抽象地谈论社会公平,谨防离开起点和规则公平搞平均主义,否则,就没有效率和发展,就不可能有“共同富裕”意义上的结果公平。只有继续坚持改革开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促进社会公平,才能有效地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