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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慕尼黑知识产权法中心硕士课程体系及其启示

2020-02-26邱洪华赵明亮

石家庄学院学报 2020年5期
关键词:实务法学硕士

邱洪华,赵明亮

(西北大学 知识产权学院,陕西 西安 710127)

一、研究背景

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随着知识经济的孕育与发展,伴以信息化、国际化乃至全球化特征的进一步凸显,[1]知识产权在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占比越来越大,知识产权已从鼓励创新转变为获取竞争优势的工具。当今时代的发展需要知识产权作为支撑,知识产权的转让、保护需要专门的知识产权人才,这些专业人才的培养是利用知识产权战略武器发展经济的基础和前提。[2]

知识产权人才应当是复合型人才,除了要掌握法学的基础知识外,还应当能够理解文、理、工、医、管等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前沿、动态,成为懂法律、懂科技、懂经济、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同时知识产权还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要注重培养能够熟练处理知识产权实务问题的人才。[3]不同的院校对于知识产权人才属性的定义不尽相同,所以各个培养机构对于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方式也各有差异。[4]

通过对国内和国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课程的梳理比较,能够明确国外和国内对知识产权人才的定义和能力要求,把握知识产权课程在教育体制中的定位,提高我国知识产权教育质量,培养出适合我国国情且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识产权人才,推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本文以德国的慕尼黑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Munich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Center,MIPLC)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为例,分析其课程设置对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的启示。

二、德国慕尼黑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课程体系设置经验及特色

慕尼黑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课程授课学制为1年,毕业证书上同时拥有马克斯·普朗克创新与竞争研究所、奥格斯堡大学、慕尼黑工业大学和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的签章,这是因为在慕尼黑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上课的学生同时可以获得上述4所机构或大学的学业指导。例如在教师队伍上,有4名教师来自华盛顿大学法学院,3名教师来自奥格斯堡大学,有8名教师来自马克斯·普朗克创新与竞争研究所。由于生源来自全世界,且教师也由多个国家的教师组成,所以慕尼黑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使用英语进行授课。

(一)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与实践紧密结合

在德国,法学院学制最少3年半,一般要4年甚至五六年才能完成。完成学业后要参加州的法律考试,法律考试获得合格后要参加两年至两年半的法律实习服务,实习期满后参加州政府举办的第二次法律考试,考试通过后才能成为完全的法律人,有资格从事传统的法律职业。[5]知识产权和法律部门关系密切,所以在知识产权教育中也引入理论加实践的模式,这样做有助于学生未来的执业。

在慕尼黑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所开设的47门课程中,必修课共13门,其中有一门课为实践课,为欧美竞争法;在34门选修课中19门课程都提供实践机会。在专利许可课程中,学校使用模拟谈判的方式进行,主要涉及专利在公司间许可的过程中所涉及的关于许可范围、许可方式、许可价格以及使用方式等;在商标法实务课程中,由分别来自欧洲和美国的律师对学生在商标使用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解答,在实践中比较欧美的商标制度的区别,从而有助于更好理解商标法基础理论。在专利实务中,学生需要起草专利申请并回复美国专利商标局和欧洲专利局的实质性通信;在美国(包括在联邦巡回法院的上诉程序)和欧洲进行执法;在专利权许可机构进行执法实习有助于学生掌握专利权许可流程及专利权授予的实质条件。在知识产权与替代性争议解决课程中,该实践课程包含两部分,其一是进行一个法庭模拟,学习如何在法庭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学生通过对现实案例的整理及在不同案例中扮演不同的角色,掌握法官、原告以及被告在法庭中所处的地位以及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利;其二是在使用非诉讼方式(仲裁、调解)解决纠纷中担任调解角色,了解被调解或仲裁双方诉求出发点,利用知识产权相关知识对双方进行调解。在庭审口头辩论课程中,学生需要扮演双方当事人的代理律师,在当庭进行口头辩论。

(二)课程设置更具目标性

慕尼黑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的目标是培养知识产权人才,其重点在于知识产权,所以在课程设置方面,课堂教学时间只安排一年,只讲授和知识产权相关的知识和实务,舍弃掉传统知识产权教育中的法学基础理论(如法理学、民法等)讲授,在必修课程中针对传统知识产权理论(版权、专利权、商标权)进行详细讲解。此外,尽可能涵盖将来在知识产权领域从业所涉及的专业运用,提前纳入课程设置。此外,课程尽可能涵盖知识产权运用领域,例如在专利权方面,课程包括专利申请、专利许可、专利实务、专利评估、可专利性研究、专利许可谈判等,尽可能囊括不同职业者对技能和知识的需求。

(三)课程设计中涉及多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比较教学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在法律制度构建的过程中因为需要遵循其内在的原则,所以对于知识产权制度的构建也会有所不同。例如在版权法领域,由于英美法系的功利主义传统,所以其倾向于从版权的经济功能等工具主义来确定对版权的保护程度;[6]5-7大陆法系认为作品是作者人格的外化,所以对于其保护要加入人格的因素。上述差异表现在作品的独创性判断、权利内容、权利归属、权利的限制等方面,[7]24-26虽然在国际公约的协调下两者间的差异正逐渐缩小,但是各个国家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在短时间内无法统一,所以掌握两大法系间的立法原则的区别十分重要,且贸易全球化所导致的知识产权全球交流更加频繁,所以对于知识产权的理解把握不能局限于本国范围内。知识产权在大多时候的作用是促进创造和投入工业应用,所以对于全世界主要贸易大国的知识产权制度研究就十分重要。

在慕尼黑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中,主要介绍欧洲和美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其中在基础理论(版权、专利和商标)中,分别开设两个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法律制度课程,在进阶性的选修类课程中还将讲解一些高创新指数国家和新兴工业国家的知识产权制度。如前所述,不同国家对于知识产权的授予和保护力度不同,在跨国进行知识产权申请和救济时,就必须充分考虑到相关国家的制度特殊性,从而及时地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通过对多个国家或地区的知识产权制度学习,可以开阔学生视野,站在全球的角度关注知识产权制度运作,了解各地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态度,了解全球知识创新动向和趋势。

(四)特定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课程模块设计

慕尼黑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针对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等八大特定技术领域专门开设了7门课程,分别为生物技术发明的保护、制药知识产权、版权和计算机程序、知识产权与创意产业、软件专利、知识产权与传统知识、大数据与法律。这些课程设计既与当前热门领域保持一致,又给学生提供多样的选择,满足来自不同专业背景的学生的多样化需求。

(五)课程设计注重与管理学、经济学相结合

在管理学和经济学方面,学校开设了经济学概论、知识产权的理论和经济基础、创新政策、技术与创新管理导论、无形资产评估5门课程,由于知识产权在一定程度上是国家所给予的一种垄断权,同时垄断是经济学上一个非常重要的研究对象,所以在经济学概论课程设计中,通过对一些微观经济学领域的基本概念的讲解,分析不同成本曲线和垄断对知识产权应用的作用。

知识产权管理,是指国家有关部门为保证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贯彻实施,维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而进行的行政及司法活动,以及知识产权人为使其智力成果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而制定各项规章制度、采取相应措施和策略的经营活动。在技术与创新管理导论中,将结合知识产权管理的知识,为企业的创新战略及其实施提供知识和技能的支持。无形资产评估课程涉及在许可谈判、初创企业、合并、收购和总体战略规划过程中,考虑评估各种类型的无形资产(例如专利权,版权和品牌名称)的方法。重点放在对投资顾问评估任务的理论基础以及实际执行的详细讲解上。知识产权界的从业者将参与课程教学当中,给学生提供资产评估的实务经验。

(六)教学形式多样

在慕尼黑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所开设的课程中,既有传统的基础理论教学,又有适用于选修的进阶知识产权课程教学,通过学生自己实际情况选择,从而更适于学生职业发展需求。在教学形式上,既有课堂理论知识教学,也有实务教学,在课堂理论知识教学形式中,采用多种课堂教学模式,着重提升学生理解能力和表达能力。例如通过模拟法庭、口头表达、做专题汇报、小组协作相关客体的形式来加深对老师所教授知识的理解;在实务教学中,给学生提供不同的实习环境,由学生自己选择适于将来职业发展的方面,形式包括律所实务教学,主要涉及知识产权许可、诉讼领域;公司知识产权实务教学,主要涉及无形资产评估、知识产权管理、战略制定及实施领域;法院实务教学,主要涉及法院诉讼程序和工作内容、知识产权诉讼的核心问题等;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实务教学,主要涉及知识产权申请、审查和授权等领域。

三、中国高校知识产权课程设置与教育体系现状

知识产权作为一个企业甚至是国家的核心竞争力,能够为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效益,增强经济实力,提升企业影响力,提高抗风险能力,促进对外贸易等。随着知识产权在企业甚至国家的竞争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大多数工业体系发达的国家都开始引入知识产权国家战略,试图通过国家战略的方式来提高本国的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也开始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与发展,其中知识产权人才教育作为宏观战略中的一部分也得到了发展。在1985年,中国人民大学在国内第一个为本科学生开设了36课时的知识产权法课程,至此拉开了中国高等院校知识产权教育的序幕。

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层次方面,包含了学士、硕士和博士。其中博士自然是以研究型人才为培养方向,学士和硕士的培养在不同的学校差异较大,多数学校是结合知识产权人才属性和学校教育资源来确定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目标,具体有研究型、应用型、研究与应用复合型三种培养目标。知识产权人才已经形成了一个职业群体,分别为:(1)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人员;(2)知识产权审查人员;(3)知识产权立法和司法人员;(4)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人员;(5)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人员;(6)知识产权教学和研究人员。[7]24-26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1)(2)(3)的知识产权职业需要研究与应用的复合型人才,(4)(5)的知识产权职业需要应用型人才,(6)的知识产权职业需要研究型人才。此外,上述人才都需要知识产权和其他学科进行结合的交叉型教育,才能满足职业的需求。

在结合社会需求和高校自身教育资源特点之后,不同高校制定了适合于本校知识人才培养的人才培养方案和培养层次。在培养方案中,主要有政法院校的“法学化”培养方案[8],综合院校的“经济管理结合模式”以及理工科院校的“理工和经济管理多层次结合模式”。在培养层次上,主要分为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教育。由于本科生是知识产权高等教育的起点层次,也是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重要起点,他们在知识产权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将直接受到各个培养高校单位的影响。而研究生层次的知识产权教育则是在本科教育的基础上进行高端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知识产权本科教育和硕士研究生教育应注意区分两个培养层次的差异,从而设置各自不同的课程模块。本文对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进行培养层次划分,划分为本科生教育和硕士研究生教育两大模块,结合部分代表性高校,从培养机构、培养模式、培养目标、培养对象、培养主体、培养时间、培养地点、培养内容、培养手段与方法等角度,对我国知识产权教育的现状进行具体分析。

(一)我国知识产权本科生教育现状

本文的主要研究对象为慕尼黑知识产权法中心硕士课程体系特点,所以对于中国的知识产权教育也应当以知识产权硕士研究生作为参照对比对象,列举本科生教育主要是为了能够补充中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的完整性,以及本科教学体现出来的特点和经验对于硕士知识产权教育本土化的启示。

本文选取了中国人民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和湘潭大学4所大学,由于知识产权是法学学科/法学类下属专业,所以根据教育部关于法学专业的评估情况,对于知识产权专业的排名也具有参考价值,其中中国人民大学和华东政法大学都获得了A或以上评级。对于知识产权专业而言,按照学科范围进行院校选择,选取了1所理工科院校:华南理工大学[9];选取了1所综合类大学:湘潭大学[10]。

通过研究比较4所大学的人才培养方案体系可以发现,本科教学要求学生掌握是知识产权法学领域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分析方法及技能;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具有处理知识产权事务、从事知识产权管理、运用与保护的基本能力;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译基本技能;掌握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具有独立处理专业事务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学校利用自身的优势学科,培养出复合型的知识产权人才。有的学校利用自身关于管理类、经济类、理工类的教学资源优势,结合学校其他学院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二)我国知识产权研究生培养教育现状

研究生层次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上以培养研究型人才为主,知识产权作为法学下属学科,在许多高校中都采取知识产权法学硕士培养体系,本文选取3所学校进行对比研究,分别为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述3所院校在教育部2018年法学学科评价得分在A-及以上,法学实力在国内法学教育中名列前茅。

中国人民大学按照本科生学历背景分别设置了2种人才培养方案,[11]对于法学本科知识产权硕士研究生采用2年学制,对于非法本知识产权硕士研究生采用3年学制。课程内容都是围绕法学基础理论、知识产权法学、选修部分法学课程三大版块展开。法学基础理论包含法学方法课和学科基础课,主要包含法学方法论、法学前沿、法理学、民法、刑法、诉讼法、中西方法律史等。知识产权法学部分主要包括商业标记法、著作权法、专利权法、知识产权案例分析、知识产权国际条约等,选修课包括国际知识产权法专题研究、公司法、美国知识产权法律理论与实务等。由此可以看出,人民大学针对知识产权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更加倾向于专业硕士的培养方向,学生需要参加主要课程的课堂学习。

第二个高校是北京大学,由该校知识产权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12]可知,北京大学知识产权硕士学制为3年,课程设置为专业必修、专业选修和专业任选3个部分,专业必修主要包含知识产权理论基础、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专题等,是为知识产权核心课程;选修课中最少选修2门就可达到毕业要求,其中课程都是和知识产权法直接相关的课程,包含高新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竞争法专题、反垄断法等,任选课是在法学院所开设的法学基础理论课程中任选2-3门学习即可。北京大学知识产权硕士研究生人才培养为研究型人才,在设置知识产权核心课程的同时,开设法学基础理论和通识理论的选修课程,而选修课程只需要选修5门课程便可达到学分要求,不会占用太多时间,此时便可由学生自主安排学术研究时间。

第三个高校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其知识产权专业是属于民商法学下的一个研究方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人才培养方案[13]采取必修课+选修课的模式,其中必修课包含了法学基础学科,分别为民法总论、物权法、中国侵权法、中国合同法、商法学、知识产权法、人格权法、债权法,其他法学专业课程均为选修课,通过选修知识产权方向的课程,达到学校所规定的学分即可。同时,学生应该在导师的指导下阅读法学文献和听取法学专题讲座,通过了解前沿法律动向,从而更好制定学习计划和研究方向。

综上所述,中国目前高校研究生层次的知识产权培养体系主要以学术型研究型人才为主,通过导师实现对学生在专业知识上的指导,在人才培养课程体系设置上采取自学为主,课堂教学为辅的方式,课堂教学只教授少量法学基础理论课程,在校大部分时间以学生自学为主,自学的形式多样,导师需要定期制定学生阅读书目或论文、定期听取学生读书汇报,从而进行有针对性地纠正和指导;同时学生需要参加大量的学术讲座,了解前沿法学和知识产权问题与趋势;定期进行学术报告。

(三)我国知识产权教育体系现状总结与问题分析

知识产权学科以民法理论为基础,知识产权的许多基本的概念和理念必须放置在民法的框架下才能得到合理科学的解释,同时,知识产权法一些具体制度必须建立在民法基本规范、基本制度的基础上。知识产权法极具科技含量,需要以多学科知识为背景。对于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应当以培养复合型、应用型人才为主。[14]应用型人才则在进行知识应用的同时,侧重于应用型科学研究,能够掌握核心技术,推动应用科学技术质的发展,在应用理论的创新方面发挥作用,取得突破。[15]应用型人才主要是在理论规范的指导下,从事非学术性研究,将理论上的知识化作具体的可操作的方法,通过实际操作的方式加以实现。[16]应用型人才主要任务就是将科学知识结合实际,服务于实践,为社会创造经济利益。[17]对应用型人才培养而言,其教学方法体系应在大力提倡启发式教学、互动式教学、基于问题的教学、案例教学等先进教学方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做中学、做中研、做中创;强调综合训练、仿真训练、创新训练等;突出项目教学和企业实习环节。这就要求应用型人才培养过程中,特别是日常教学环节,必须改变过去以课堂中心、知识中心、教材中心的惯性思维,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动态,实时关注技术发展的趋势,做到知识与技术的融合、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学习和实训的整合、学生能力模块与市场需求的契合。复合型人才,是指具有两个及以上的专业或学科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的人才。[18]复合型人才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具有多重整合的特点,是知识之间和能力之间的有机结合、相互渗透,达到融会贯通,形成各种知识、能力和素质的融合并发挥综合作用。[19]对于知识产权人才,首先必须具备法学基本理论,特别是对于民法理论的掌握,这是学习知识产权的基础,这样通过民法上的概念和理念才能掌握知识产权的相关知识和制度;知识产权和科学技术联系非常紧密,任何一门科学技术的成果都可能涉及到知识产权保护,特别是在专利权中,具有相关科学技术专业背景的人才对于可专利性研究、专利保护、专利侵权等方面处理能力更为突出;同时知识产权还可以和管理学、经济学相结合,从而更大激发出企业和国家的创新创造力,提高社会生产效率,避免资源重复投入。综上所述,当前国内高校知识产权硕士教育所存在的问题主要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缺乏复合型应用型硕士的培养模式。知识产权人才主要是复合型人才,需要同时具备知识产权和其他相关背景学科的知识。目前国内知识产权法硕士的培养主要集中在理论培养和综合培养两大方面,在学术型知识产权法硕士的培养模式中,高校的培养目标主要为理论型人才的培养,主要的职业方向在于理论研究和立法选择;在综合培养方面,主要依托于专业硕士培养,在专业硕士的课程设计中,往往课程安排比较综合,课程设计横跨法学几乎所有门类,对于知识产权课程设计有的高校可能只开设一门知识产权课程,且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到两年甚至更少,课程安排集中且学习时间少。

第二,课程设置未能有效匹配知识产权人才的能力需求。知识产权具有很明显的多学科交叉性和国际性的特点,在进行课程设置时应当加以充分考虑。首先对于多学科交叉的问题,许多高校的知识产权教育依托于本校法学院的资源开设,知识产权的任课教师多由法学院的教师担任,所以更多地只能传授知识产权课程中偏向于法学的内容;其次,在知识产权实务课程方面,由于知识产权专业对实务性技能有较多的要求,因此决定了专业课程设计离不开实务的训练。对此,虽然国内多数高校都开设了实务课程,聘请实务经验丰富的教师进行授课或指导,但是囿于实务老师在学校无固定办公场所,执业实务繁忙,所以在实际上的执行效果欠缺。再次,在国际化方面,因为知识产权专业涉及较多的知识产权国际条约、公约,因此需要开设一定数量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相关课程。然而,当前国内高校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过程中,大多都因为缺乏师资或课程设置的原因,而无法向学生开设相关课程。

第三,教学模式缺乏实务性。知识产权较强的实务性决定了在教学模式上必须引入实务性教学。目前国内部分高校囿于高校教学资源,课时紧张等因素,仍然采用传统的教育模式,即由教师控制课堂,多以单方面授课为主;在实务实习时,缺少在专门知识产权部门实习的机会,这是因为大多数律所都不会单一地从事知识产权业务,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提供实习的机会相对较少,而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业务的专业化要求较高,而且还具有较严格的资格要求,这些原因使得高校的知识产权学生在参与社会实践或专业实习的时候,很难找到合适的岗位,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知识产权学生实务能力的培养与提高。

四、德国慕尼黑知识产权法中心硕士课程体系对我国硕士知识产权课程体系的启示

本文对德国慕尼黑知识产权法中心硕士课题体系进行了系统全面的研究,同时也对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现状与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框架下,在知识产权强国和创新驱动的背景下,本文认为,我国在今后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和人才培养过程中,至少应当先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改进或完善:

第一,注重应用型和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适时设置知识产权专业硕士学位。首先是积极开展应用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知识产权是和实践联系非常密切的学科,需要将前沿的科学技术成果及时进行转化,要根据不同的知识产权门类,结合不同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使用具体的方法进行操作。建议新设知识产权专业硕士学位,着重培养应用型人才。慕尼黑知识产权中心就是围绕培养应用型人才来设计课程,在理论课堂的上课形式上做了充分准备,例如课堂展示、口头辩论、案例分析、模拟法庭等,通过上述形式设计来提高学生逻辑思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语言组织能力,为未来从事诉讼或谈判做准备;其次,在专利检索、文书写作、专利申请等课程设置中,同样引入和实务相同的标准进行练习,适当地减少法学非相关基础课程的学习,以实践型和应用型课程为导向,让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就掌握将来职业中所需要的技能。其次是要积极推进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从研究生的角度上看,知识产权研究生的本科背景可以划分为理工类背景的知识产权人才和非理工类背景的知识产权人才。高校可以结合不同学科背景的知识产权学生,制订和实施不同的培养方案。在慕尼黑知识产权中心的课程设置中,必修课只有知识产权核心课程,配合数量较多的特色选修课程,学生可以按照自己的知识背景选修,打造出专属于自己的知识体系。为此,在我国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过程中,可以以法学理论为基础,以应用法学和知识产权管理为核心,适时增加一些能够体现产业发展和新兴技术特征与需求的课程,使学生能够在知识和能力方面得到全面和均衡的发展。

第二,进一步加强面向不同课程设置的多学科、综合师资队伍建设。慕尼黑知识产权中心在全球招募优秀的知识产权及其相关专业教师,教师领域跨度大,涉及学科多样,加上地域分散广,从而可以获得国内外其他高校知识产权专业领域的专家。本文认为在实务课程方面,尽可能由有相关领域实操经验的老师进行授课,这样不仅可以让学生真正的体会到知识产权制度在实践中的运用,还可以真正将理论和实际相结合,更好把握工具与问题的关系。总的来说,除了知识产权法律相关师资以外,各个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单位应当积极引入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经济学、知识产权信息检索与利用、知识产权金融、知识产权运营和知识产权公共政策与文化等的相关课程的师资培养或引进,以适应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过程中相关课程对专业师资的需求。

第三,积极开展“高校—企业—政府”多主体参与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制。高校在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过程中,一方面可以通过实务导师制度的设计和落实,灵活地安排形式多样的专业课程模块的学习机制;另一方面,鼓励学生积极到公司知识产权法务、政府知识产权行政机关、知识产权法庭等司法机关以及律师事务所和专利代理事务所等知识产权实务部门进行实习,增加相关实践环节的学分,从而提高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质量,增加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社会适应性,并避免高校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与社会知识产权人才能力需求的脱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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