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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形象”的知识生产与教育反思
——以卢曼的社会系统论为视角

2020-02-26

关键词:行动者社会学成人

石 艳

(东北师范大学 教育学部,长春 130024)

儿童作为一种“象征性的社会存在”在社会学和教育学的知识体系中占有一席之地是从新童年社会学的产生开始的。从儿童作为一个特定的客体和研究对象进入研究者的研究视野开始,对于将儿童的研究作为一种特定的知识生产不仅意味着对儿童研究视角的丰富,更代表着一种成人对于自身和社会未来的“文化反思与建构”。

一 “儿童形象”的社会建构

知识系统中儿童形象是儿童概念所形成的产物。在社会系统中,儿童是“天使”还是“恶魔”,是“嗷嗷待哺”还是“独立自主”,其形象的被塑造、表达和传播,不但表征着特定时代儿童的观念,同时也是成人世界的儿童期待和儿童形象的社会功能表达的一种需要。

(一)知识系统中的“儿童形象”

“凡是出自造物主之手的东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了人的手里,就全变坏了”(1)卢梭《爱弥儿(精选本)》,彭正梅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2版,第1页。。在以卢梭为代表的启蒙思想家眼中,儿童是天真的,他们内心纯净,像天使一般,未被成人的世界所腐蚀。“人的结构并不是没有出发点的;如果说任何结构都是一种发生过程的结果的话,那么在事实面前应该决然地承认,发生过程总是从一个比较简单的结构向一个更复杂的结构的过渡。”(2)皮亚杰《结构主义》,倪连生、王琳译,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53页。在以皮亚杰为代表的心理学家的眼中,儿童是自然现象,是纯粹的,其发生认识论成功地将儿童纳入到了一个发展的轨道,同时发展心理学的“儿童图像”和社会学中的社会化理论模式相似,都是将童年期作为一种过渡,将儿童发展纳入一个确定的轨道。无论是自然主义中的儿童还是作为过渡期的儿童,都形成了一种儿童/成人的二元论。直到菲利浦•阿利埃斯(Philippe Ariès)《儿童的世纪》问世,其用历史的方法,通过考察四个世纪的绘画和日记,以及游戏、礼仪、学校及其课程的演变来追溯儿童的历史,将儿童放在成人的背景观念中考察。(3)菲利浦•阿利埃斯《儿童的世纪——旧制度下的儿童和家庭生活》,沈坚、朱晓罕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328-333页。儿童何时并且何以成为儿童,至此开始融入了社会学、历史学、教育学等学科的视角中。研究者逐步开始用多视角、跨文化的方式考察“儿童的图像”。儿童和他们生活世界的知识开始嵌入时代的社会、政治、历史和道德背景所塑造的意识倾向,并在此之后逐步形成了以简克斯(Chris Jenks)、罗杰斯(Stainton Rogers)、詹姆斯(Allison James)以及科萨罗(William A. Corsaro)和普劳特(Alan Prout)等为代表的新童年社会学(New sociology of childhood)。

新童年社会学与从17世纪到20世纪出现的对“童年”表述的扭转性变化相伴而生。自阿利埃斯开始,此后的历史学家通过贫穷、童工、犯罪等多元的文化主题展现了现代儿童观的基本观点(4)Hugh Cunningham, The Children of the Poor: Representations of Childhood since the Seventeenth Century (Cambridge: Blackwell,1991);Linda A. Pollock, Forgotten Children: Parent-Child Relations from 1500-1900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3);Henry Hendrick, Children, Childhood and English Society, 1880-1990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7);Colin Heywood, A History of Childhood, 2nd ed. (Cambridge: Polity, 2018).。其中阿沙尔(David Archard)认为阿利埃斯从儿童与成人的不同对待这一视角出发证明了童年观念的存在与否并没有主要影响到现代性对于童年的建构,他认为现代性只是产生了一种特殊的童年观,现代性只是“发现”而非“发明”了童年。(5)David Archard,Children: Rights and childhood, 2nd ed. (London: Routledge, 2004), 22-23.

新童年社会学正是在这样的童年表述转向中逐渐形成了童年的集中表述,拉图尔用“社会异构网络”来表达此观点,即人类社会是由一系列复杂的文化与自然的中介物建构起来的,这些网络是同时存在的,就像自然一样,是叙述性的,就像话语一样,是集合性的,就像社会一样。(6)Bruno Larour, We Have Never Been Modern, trans. Catherine Porter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3), 6.由此,童年由一个简单的儿童的特定时间发展出来的生物性话语转向童年被理解为一种嵌入到历史、社会、文化之中的社会性话语之中。

(二)作为知识的“新儿童社会学”

20世纪八九十年代,童年社会学获得了迅速的发展并被提上了社会学的议程,赢得了教育界和儿童权利促进者的拥护。1924年的《日内瓦宣言》中所呈现的儿童形象是不完善的、羸弱的和对于成人具有依赖性的,因此在《日内瓦宣言》中更多地强调的是成人对于儿童的保护和教养责任,但是在1989年达成的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现代主义的成人/儿童的二元论观念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转变,儿童不再是发展中的个体,而是具有社会参与行动能力的一份子,并在此公约中将儿童的社会参与与儿童保护和儿童供给一起作为推动儿童权利的目标。之后的新童年社会学家以社会建构论为基础,批判了以往知识体系中的社会化概念,认为社会化得以存在的前提是将儿童作为成人的附属品忽视了儿童自身的成长过程、自我意愿、自主行为和独特的文化世界。

(三)新童年社会学何以为“新”

正是在对以往儿童形象设定的批判中,新儿童社会学成为了一种新的关于儿童的知识体系,出现在社会学界和教育学界。普劳特和詹姆斯在1990年关于“儿童社会学的新范式”的纲领性陈述中,在对于不同批判立场和视角加以总结的基础上,总结了新儿童社会学的主要观点:

1.童年被理解成一种社会结构。它为呈现人类生命早期的来龙去脉提供了一种解释框架。童年期,不同于生物的不成熟性,它既非一种自然现象,也不是人类群体的普遍性特征。相反,它表现为社会的一种具体要素,这种要素是结构的和文化的。

2.童年是一种社会分析的变量,但它不可能与阶层、性别、种族等社会变量相分离。

3.儿童及其社会关系和文化本身就值得研究,且这种研究应该独立于成年人的视角做出相应的考量。儿童在自身和周遭的生命以及自身所处社会的建构和形成中,必须被视作是主动的。儿童不应该只是社会结构和社会进程中消极被动的个体。

4.童年是一种与社会科学中深刻存在的双重解释性有关的现象。也就是说,一种童年社会学新范式的提出,也是对童年重构过程的参与及回应。(7)Alisson James, Alan Prout,eds., Constructing and Reconstructing Childhood: Contemporary Issues in the Sociological Study of Childhood, 2nd ed. (London:Falmer Press, 2005),3-4.

虽然说新童年社会学得到了很多研究者和与儿童权益保护、教育界、社会界相关的人士的推崇,但是其作为一种知识体系面临的一个困境是如何建立一个明显的界限,即界定什么是“新”?儿童社会学与对于儿童的理论化理解和儿童权利话语之间都是以儿童的能力和儿童的自主性作为理论特点的,那么三者之间的区别何在?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作为一种知识话语体系的生产过程中去寻找答案。虽然童年社会学对于儿童的独特性的确立遭到了一些质疑,但是对于致力于保护儿童和扩大儿童权利的从业者而言,寻找到一个完整的知识体系作为理论支撑是一件再好不过的事情。正如梅奥尔(Mayall)所言:“我们需要一个童年的社会学……提请相关人士注意某些童年时期被忽视的特征,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说明社会秩序如何运作,并将这些知识作为矫正儿童错误的依据。”(8)Berry Mayall, “The sociology of childhood in relation to children’s rights,” The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hildren’s Rights 8, no.3 (March 2000):246.

二 作为社会沟通系统的“新童年社会学”

根据普劳特和詹姆斯的研究,社会建构是其理论最为关键的特征。丹麦社会学家詹恩斯•库沃特普(Jens Qvortrup)所开展的“作为社会现象的童年”国际研究项目及其后所发表的一系列有关童年的理论的论文引发了研究者的关注,此后对于童年的勾画成为了社会学的研究主题。童年成为了在儿童展开其日常生活的特定时期之外的一种特定的社会结构。随着童年社会学成为了儿童研究的主流话语体系之一,童年从一个构想的概念开始变得无可争辩。正如伊恩•哈金(Ian Hacking)指出的那样:“童年的看法已经被构建,也意味着一个人的某个状态,甚至一个人的生命中的某一时期已被构建。”(9)Ian Hacking, 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what?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9), 102.不论是从历时还是共时的观点来看,儿童都是正在被建构,并被看作是特殊社会的建构物。新童年社会学家并不是认为不存在作为物质实体的儿童,或者他们也并不认为人们是否相信儿童存在的观念来决定儿童,与之相反的是,儿童社会学家的论点是社会期待儿童是什么,社会成员预期的方式是将儿童视作善的还是恶的形象,以及儿童是无能的还是具有自主能力的,这些观点的建构都依赖于特定社会对于儿童概念的构建。没有明确的或者普遍性的陈述来说明儿童是什么或者儿童应该是什么,对于儿童的期待都是相对的,取决于不同社会或者同一社会不同时期的童年的特定结构。

以往对于儿童的研究常常受到研究方法的局限,很多研究者质疑作为成人的研究者,其所研究的是成人眼中的儿童形象而不是儿童本身。但是新童年社会学家认为通过揭露或者解构童年作为社会建构物的人为本质和其所表征的权利利益可以更好地说明儿童。根据新童年社会学的研究,世界对于儿童的理解是有办法企及的,首先可以通过理论上的解构主义来进行,其次可以通过应用理论者所进行的民族志研究来揭示儿童的社会事实。因为他们认为关于儿童的真相是可以获取的,而且社会学可以很好地完成这样的任务。

新童年社会学为广大的研究者和儿童权利的促进者提供了一种全新的知识框架,这样的知识框架作为一种知识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认同。借用卢曼(Niklas Luhmann)的社会系统论可以更好地展示新童年社会学的知识的建构以及认同的方式与过程。

2.3.5 非心脏外科手术:为减少外科手术围术期心脏并发症风险,在术前应首先评估外科手术的紧迫性、出血风险和心血管事件的发生风险。在充分权衡出血和血栓风险的基础上,围手术期抗血小板治疗应由多学科(外科医师、麻醉师、心内科医生)和患者共同决定:出血危险较低的患者,可继续服用阿司匹林。如患者进行小型牙科手术、皮肤科操作、白内障手术等出血风险低的手术;手术相关出血风险高,应术前停用抗血小板药物,通常术前停用P2Y12受体拮抗剂至少5d,术前需停用所有抗血小板治疗的患者,如遇到血栓风险高患者,可给予静脉抗血小板药物GPⅡb/Ⅲa 受体拮抗剂或低分子肝素“桥接”。

(一)沟通:社会系统论中的主要构成要素

卢曼的社会系统论认为社会是基于要素和关系的动态体系组成,并不是由个体构成了社会。社会是有意的社会组织之间的沟通的综合。“社会系统是由沟通组成的,没有其他的组成要素,除了沟通没有进一步的实质要素”(10)Niklas Luhmann, Essays on Self-Reference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0),100.。卢曼不同于以往的结构功能论的社会学家,认为社会是整合的,相反他认为世界上的实践是随机的、偶然的和混乱的,只有通过系统,才能使社会成为有秩序的、可控的和可以理解的。每一个社会系统都以其他系统不可获取的形式来对自己的环境进行编码,并以编码的方式来编制和产生有意义的沟通。社会系统中的每一个子系统都是功能性的,并且都具有独特的、不可复制的沟通功能,并且这些系统决定了沟通的形式和性质。每一个社会系统都存在于其他系统的环境中,按照其自己独特的方式处理世界。所以卢曼并不认为系统中存在直接的输入-输出的沟通形式,只有结构上的耦合和不同系统之间的共同演化。

(二)自我指涉性:“新童年社会学”的知识再生

卢曼的社会系统论代表着系统理论的范式的二次转变。系统理论的第一次范式转变是指从探讨系统的内部整体与部分的差异转向探讨系统与环境的差异,第二次范式转变是指系统理论中的环境的开放性概念被涵盖了系统的开放式与封闭性的自我指涉的概念所取代。卢曼认为社会系统不仅具有自我组织、自我调整的特性还具有自我指涉(self-reference)的特点。通过自我指涉和进一步的自我再生,系统能够抗拒外界干扰的影响而产生自身的秩序。自我指涉系统通过将其与环境不断区分开来的过程不断指涉自身,而这一过程也构成了功能分化的过程,因为所谓功能分化实际就是在系统之内重新引入系统。卢曼的社会系统的自我指涉性为近年来出现的审视学科或者学科之间的话语体系提供了非常好的方法。儿童社会学的儿童作为行动者和童年作为一种社会结构的观点都代表着社会是自我知识系统的再生,是与社会学的政治群体认同理论的发展和社会结构-行动者的关系上的认识转变具体的关联,也可以说是一种知识的调整和再生。这种系统指涉通过区别于自身和环境,获得了系统的功能。因此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释新童年社会学为什么出现在社会学话语体系之后便得到了业内的认可。

(三)操作性构建主义:“儿童是什么”的本质探讨

卢曼曾经在他的《关于大众媒体的现实》(TheRealityoftheMassMedia)一书中提出了操作性建构主义的概念(11)Niklas Luhmann, The Reality of the Mass Media, trans. Kathleen Cross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0), 5.。卢曼认为社会现实的存在完全取决于由社会系统所组成的社会被描绘和解释的方式。操作性建构主义不是去尝试表征现实而是去描述其他系统如何承担了表征社会现实的任务。“世界并不是一个客体,而是在现象学意义上的一个视野。”(12)Niklas Luhmann, The Reality of the Mass Media, 6.操作性建构主义将任何社会系统都看作是作为该系统操作的产物。而且,它将这些操作本身视为对系统的建构。社会系统使用具体的代码和程序,通过自我指涉、自我更生,凸显出自身的独特性。从操作性建构主义的视角来看,没有社会沟通系统作为中介,想直接去探究儿童的社会表征系统是不可能的。任何儿童的观察都属于二级观察,也就是说,通过观察系统的观察,然后可以通过所观察到的信息进行沟通。也就是说,不存在不同儿童研究领域所争论的关于儿童的事实到底是什么,只有被构建的事实是否被社会上的其他系统所接受。

(四)沟通系统:成人与儿童二进制系统的突破

从卢曼的观念来看,沟通是系统的主要构成要素。组成社会系统的沟通并不是基于主体的行动或者主体间性的观念,也不是主体之间的互动以及个体的意识在此互动中相互传递的过程,更不是为最终可达到基于共识的相互理解,而是在两个意识系统的碰撞过程中茁生出社会系统。以卢曼的沟通系统作为视角审视关于儿童是什么、儿童的生活世界、儿童与成人的区别的话语都成了一个沟通系统。这样的沟通系统来源于教育学,并使得儿童与成人之间的特定的生命历程之间的沟通变为可能。沟通只是从诸多可能性中偶连地(contingently)实现了一种可能性,只要这种可能性持续存在,沟通就可以持续进行。在关于儿童是什么、儿童需要什么、他们如何与成人不同、什么导致了他们以不同的方式发展以及成人如何影响和控制儿童等问题上,沟通可以通过减少和转换复杂性、矛盾性和不确定性来达成系统的一致性与连贯性。所以以卢曼的沟通系统作为视角,可以解释儿童社会学对从事儿童教育者的影响。也就是说,教育学系统将环境编码成成人/儿童的二进制系统,所以关于儿童的所有看法都被认为是在环境中存在的,并进入到了二进制系统中,也同时使用于学校环境中的儿童。

新童年社会学将儿童作为平行于成人的“形象”,所有的关于儿童的世界、儿童的需要与儿童的能力的论述,都作为系统的程序,使其以一种有意义的方式进入了社会环境,并借此生产出对于儿童及其行为的理解性沟通。

总之,从卢曼的社会系统论来看,新童年社会学表征了一种知识系统的自我再生,一个科学性术语的再建构,同时也表征了一个教育学话语系统,这些系统生产出了一个有能力的儿童的形式,并以此种方式获得了作为沟通系统的社会接受度。

三 变革中的“沟通”:儿童形象的知识生产

(一)作为儿童的社会事实

在以往的知识活动格局中,研究者被视为知识的创造者,被研究者被视为言说的对象,并存在着一种前者对后者在知识活动中的发现进行再发现的权力关系,而被赋予知识生产的从属地位、其社会经验及知识贡献已被边缘化甚至被遮蔽的儿童,其形象的形成更是处于成人话语与再发现的双重权力关系中。在这种关系中,存在着一种话语权力关系以及对常人世界特别是儿童社会知识的排斥。而社会学的知识生产在卢曼等人的沟通系统理论的影响下,逐渐从主客体的研究视角转向了关系主义的研究视角,儿童自身作为特定的社会学研究对象,不但生产了特定的知识,更借助其儿童社会学的话语系统为成人世界的社会权利、社会关系以及未来发展等问题作出了独特的关系式的说明。

(二)社会政治中的“儿童”

20世纪后半叶出现的最重要的社会学现象之一是身份政治(13)Craig Calhoun, “Social Theory and the Politics of Identity,” in Social Theory and the Politics of Identity, ed. Craig Calhoun (Oxford: Blackwell, 1994), 22.。女权主义者、男同性恋者、黑人、穆斯林、再生基督教徒以及基于少数民族国家、地区或特定语言身份的群体,为了承认尊严和特定的权利,去凸显各自身份丛中的单一角色,以形成社会学语言系统中的特定群体。女权社会学、黑人社会学、伊斯兰教或穆斯林社会学、基督教社会学与女同性恋和同性恋者社会学在社会学话语体系的发展过程中不断涌现。这些社会学话语体系提供的理论和基于这些理论的研究同时进一步加强所秉承的话语系统中的独立身份,使之成为一种社会学研究中的特定群体。他们也倾向于批评其他社会学研究,进而声称其他的研究并没有足够地去认可或注意这些身份。

在身份丛中的某一特定属性不断被社会学知识系统定义为身份并带来身份政治研究的同时,儿童作为某一特定的身份群体也随之出现。但是不同于其他的身份政治中对于群体角色的定义,儿童是什么、儿童需要什么、儿童是否具有自主性、是否能够参与社会生活,甚至是否能够成为一个独立的社会群体都是由成人来主导和建构的。新童年社会学不仅影响了社会学对于儿童观念的探讨以及与其他社会子系统关于儿童性质、权利、生活空间等问题的沟通,还被看作是一种社会转型和社会重塑的机制。儿童世界与道德、法律等系统持续为社会发展的未来进行“沟通”。但是政策领域从社会系统论的角度来看是封闭并自我指涉的,新童年社会学提升了儿童的能力型、适应性和对于社会的参与能力,这些通过沟通可以进入政策领域,但是政策子系统中孩子往往是对社会秩序的威胁(少年犯),作为需要保护的脆弱生物(受虐待或特定家庭结构的儿童)或接受良好或不正当的受教育者,因为为儿童争取政治权利(如投票权)的努力往往是失败的,这也正好说明了系统内的沟通虽然对于环境起着一定的影响,但是其他子系统的自我封闭的特点和自我指涉的功能并不一定能够保证其社会科学的研究最终会真正影响儿童的社会生活。是否能产生这样的影响还取决于社会控制系统能否认同儿童的“新形象”。

(三)结构-行动者中的“儿童”

以往的儿童的社会形象是在现代社会学之社会/个人的二元论基础之上建立的。在以往的社会学研究中,结构理论直接关注制度在社会中的运作和社会结构对其成员行为的影响,而与之对立的行动者理论则关注人们作为主体了解世界的方式以及对于社会变化的影响。但是以社会建构主义为基础的新童年社会学强调童年时期相互共存、交叠和冲突的多元性,将成年和童年都视为话语系统所产生的结构。自从吉登斯(Anthony Giddens)提出了“结构化”的概念以来,传统的社会学中二元对立的结构/行动者的二元概念被不断发展、相互渗透的框架所取代。社会行动者并不是简单的行动者,影响社会内其他人的行为,同时对于社会而言,行动者的行为,无论是故意的或者是无意的,必然会导致社会变化或者抵制社会变化。

将儿童作为行动者的视角对于以往将儿童视作是社会结构的存在物的观点产生了颠覆性的转变,同时新童年社会学对于成人/儿童的判断恰巧对应了社会学理论研究中的行动者/结构的区隔。在新童年社会学家的眼中,儿童成为结构与行动者的社会理论结构的“一个伟大的试验场”。童年社会学正是在努力地超越这样的对立。从儿童是存在物(being)还是生成物(becoming)的争论而言,可能争论本身就是沟通系统的自我指涉。新童年社会学通过强调儿童是一种自我存在,表明了儿童是一种多样性的生成物,是自然和文化的混载体,通过社会系统中的沟通,得以彰显自身作为行动者的可能。同时,儿童作为行动者的概念也能够在沟通系统的自我指涉过程中,建立起与结构之间的连接,从而导致儿童可以作为一种特定的社会身份和具有自主行动能力的个体出现。

四 关于“儿童形象”社会建构的教育反思

(一)儿童的主体性

儿童是否具有主体性的讨论首先要解决的是对主体性的认知。社会学的知识领域中,主体的地位一直在起起伏伏。20世纪60年代,结构主义盛行,期间没有给予主体性什么位置。在20世纪70年代,面对结构主义的胜利,行动论者图纳海坚守自身对于主体性的认识,认为:“我所称的主体,是通过将自己已获得确认的自由,与经历过、接受并再诠释的经验相结合,来实现个体作为行动者的建构。主体是为了改变一个情境所作出的努力,这个情境是在行为自由的条件下所经历的。”(14)Alain Touraine, What is Democracy, trans. David Macey (Boulder: Westview Press, 1997), 12.儿童作为行动者,在很大程度上并没有作为行动者的对自身情景的建构,因此,虽然新童年社会学承认了儿童的行动者的位置,但是行动者对于其位置所存在的情景的自身理解经验是否能够转化为情景的建构能力,仍然需要更重复的证明。儿童作为“行动着的自我的场所”,全球化以及成人世界的主观经验控制了儿童,儿童活动遵从了金钱、媒体、广告以及经济的逻辑,儿童也成为主体化与主体加工的场所,但是这样的加工并不一定能够带来儿童的主体性的高扬和个体价值的增值,相反也可能带来危机,比如儿童的权利的丧失、童工事件或者是儿童身体质量的下降等等。

(二)儿童与受教育者

正如众多新童年社会学家在对历史的梳理过程中说明的那样,随着现代童年观的广泛传播,儿童与成人之间成为了分离性的形象划分,这样的划分产生的结果就是成人承认儿童在特定的生长时期呆在特定的地方。儿童作为劳动力要素的一部分,在前工业社会是普遍存在的。学徒、农民等身份并没有和童年产生什么违反价值观的纠葛。在向资本主义工业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儿童也仍然要从事农场、工厂、城市街头等形式多样的劳动;在特定的战争年代,儿童还被作为军国力量的主要组成部分成为特定的社会角色。随着社会变迁,在现代社会,似乎儿童应当的去处是在学校中接受教育。学校生活成为了儿童唯一的正当性、合法性的生活形式。但是社会学家库沃特普并不认为这种转变是对于以往社会的一种特殊的转变,因为对于孩子而言,学校教育不过是另一种不同形式的劳动(15)Jens Qvortrup, ed., Studies in Modern Childhood: Society, Agency, Culture (New York: Palgrave Macmillan, 2005), 3, 6.。但是学校教育是一种劳动的观念,并没有得到成人社会的广泛赞同,因为儿童的学校对于学校的科层制本质具有显著影响,它有助于强化关于学校是一种认证机构的观念,即学校专门是用来将未成年的、缺乏完整性的儿童培养成为具有生产能力的成人。这样的观念与传统社会学中的社会化理论和儿童发展理论是息息相关的,其重点是将儿童培养成为未来的成人,而不是去看重、承认或者肯定儿童当下的贡献。因此,我们的学校教育,更为重要的是为儿童营造更好的社会支持系统,这样的系统包括家庭、学校和其他社会福利与保护机构。因为仅仅倡导儿童权利的话语的权力可能对儿童产生有害影响。儿童的自然性和社会性同等存在也在相互影响。作为脆弱和依附的生物,儿童需要在父母、师长和孩子之间的亲密关系健康发展的环境中培育爱与被爱。要建立适应和支持关怀关系,仅仅对于儿童权利的强调是不够的。关心权利、强调对权利的责任,提供了一种更好的概念化和回应儿童利益的方式,而不是将儿童视为具有特权权利的原始成年人。目前在校园暴力事件频频发生、重组家庭比率越来越高的背景下,对于儿童权利的讨论变得日益复杂。新童年社会学通过强调儿童是一种自我存在,通过探究儿童的行动逻辑解释一个正在生成的世界,只有这样才能为教育提供更为丰富的可能性,而不是一味地用成人的社会化的成功标准为儿童诸多的可能性发展设置障碍。

任何一门学科知识的构建,都离不开研究者主体的参与和认识。新童年社会学在得到了大量的关注的同时,作为教育研究者,不但要看到社会学者看待儿童问题所拥有的独特视角,“研究者在桥上看风景”,更应该“像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那样,认真考察研究者在研究儿童形象以及儿童相关问题时的行为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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