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检察新理念引领新闻宣传
——检察新理念征文随感
2020-02-25刘亚,刘琦,方菲
“主动”成了检察工作的高频词
■刘 亚
近年来做检察新闻宣传工作,能够明显发现“主动”成了检察工作的高频词。每每有引发热议的法律案件发生,总能见到检察机关“主动介入”的身影。这种变化背后,反映的是检察机关司法理念的变化,这种“主动”,实质是一种“适应”。检察工作既要适应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要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适应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有了更高的要求。
在采写检察新理念征文系列稿件时,笔者采访了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这些采访对象很多是长期关注检察工作并提出专业意见建议的专家学者,属于外部视角看检察。在他们眼里,最深的感触在于,新时代以来检察司法理念最主要的变化集中于“以人民为中心”,这是检察工作的灵魂和生命。从采访对象和近年来检察工作热点、重点来看,检察理念变化主要反映在四个方面:
一是检察机关在适应过程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举的司法理念,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保护正当防卫就是一个很直接的体现。
二是随着社会的变化和群众需求的变化,检察理念、政策、能力也在升级。检察官过去的观念就是从严从重,抗诉也多是抗重,但如今,检察工作出镜率较高的则是“宽严相济”“认罪认罚从宽”。
三是新时代以来,检察工作的理念在于接地气、贴民生,特别是生态环境等公益诉讼方面进步较大,真正地“飞入寻常百姓家”。
四是检察机关近年来最大的变化,在于最高检内设机构的“重塑性”变革。这次变革,其理念在于强调检察机关的主要职能就是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围绕法律监督职能进行机构改革,立足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等四大检察,平行发展。
深入了解这些检察理念变化,可以帮助新闻工作者更好地理解检察新闻宣传和检察业务的内在逻辑和关系,这两者本就是融为一体、互相促进的。
从宣传主题上看,“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是新闻宣传的“富矿”,更是“金矿”,特别是认罪认罚从宽、公益诉讼、一批批指导性案例,应该深入挖掘报道,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变化。
从宣传方式上看,不仅要学会讲故事,更要学会将检察工作进行案例化、故事化、可视化传播,努力推出深度报道。只有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了解人民对宣传工作的需求,以人民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报道,才能达到最优效果。
在宣传受众来看,不仅要面向公检法及相关法律人群,更要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具体而言就是从工作细节出发,多体现基层办案故事,体现司法办案理念,才能实现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传播效果的有机统一。
(作者系方圆杂志社记者)
打破距离感,让新理念深入人心
■刘 琦
新理念是新时代的产物,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检察理念也不断发生着变化,新的工作思路、新的工作方法以及检察工作新局面的打开,不断推动着检察理念的变化和检察新闻工作的发展。在以检察新理念为主题的转文风同题报道征文活动中,笔者从律师的视角切入,采访了十位刑辩律师,其中有几位律师不仅是律所主任,还是全国人大代表。他们对法律事业的热爱,对检察工作的关注,虽然不像检察官那样能够深入检察工作的第一线,但是他们对检察理念的认识和理解,打破了律师和检察官之间的距离感。
比如“12309 中国检察网”首页开通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专区,专门受理律师提出的控告申诉,让律师的执业权利得到了充分的保障;比如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理念的变化,让刑辩律师在办案中也有了更多发挥的空间;再比如检察机关对正当防卫制度的“激活”,让律师感受到检察机关敢于打破司法惯性束缚;还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推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保障等,这些检察理念的变化与律师的业务和发展都息息相关。
律师关注检察工作的创新,关心检察理念的变化,同时也为这些变化感到欣慰。有律师在采访中感慨道:“我们和检察官之间的交流开始变得多了,我们共同参加学习培训,还有检察开放日活动等,都让我们之间的距离悄然拉近了,有了更多的业务交流空间。”
让笔者印象特别深刻的是,有许多律师都提到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作用。比如有律师提到过去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的监督,很多时候是因为一审轻判而抗诉,抗诉目的仅在于判得更重一些,突出打击犯罪。现在时常见到检察机关对于法院明显判重的案件提起抗诉,这让许多律师觉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更为客观,更能体现公平正义,也更为社会接受和认同。而律师执业权利的维护也离不开检察机关的支持,许多新的检察理念促进了刑事辩护业务的开展,比如检察官开始重视律师提交的证明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证据,在审查起诉的过程中,检察官为了把案件办得准确,更愿意主动听取律师的意见,双方对于案件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上的沟通变得更为顺畅。
当律师工作和检察工作有了更多交集的时候,检察理念不仅变得更有参照性,而且对于引领检察新闻工作的开展也可以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律师讲述检察故事,可以感受到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变化,让检察新理念深入人心。
(作者系方圆杂志社记者)
主导责任要体现在检察实践当中
■方 菲
在此次检察新理念征文活动中,我主要是采访一线办案检察官,撰写了《通过办案,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文章。文中提到了五个检察新理念,分别是: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日见有力有效;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才是根本的价值追求;发挥好检察官的主导责任;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要求在办案中落实到位;加强法律共同体的学习和研究。笔者印象最深的是“发挥好检察官的主导责任”这一条,采访了浙江省金华婺城区刑侦一大队前副队长凌家正、山东省首例涉疫情的妨害公务案件主办检察官解建英、江苏省溧阳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宋瑜及溧阳市公安局相关民警。
“主导责任”的提出,是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背景下,科学回答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提出检察机关在新时代背景下的工作目标和方向,意义重大。作为公平正义的执行者,检察机关应该有所作为。主导责任一定要体现在检察实践当中,近年来各地检察机关都进行了探索,如浙江省检察院着力深化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江苏省检察院要求充分在诉前主导、审前过滤、庭审指控、人权保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广东省检察院在办案程序、质量效果、方法创新上下足功夫,充分发挥指控犯罪职能,等等。
做好检察宣传工作的当务之急就是树立正确的检察理念。只有把理念弄清楚、搞端正,写案件才能有灵魂和指导思想。检察职能的调整变化,既给检察宣传工作带来新的挑战,也带来了新的机遇。面对变化了的世情、国情、党情、检情,检察宣传工作应及时回应人民群众期待、跟紧时代步伐,这正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这篇稿子写作期间,正值各地两会和“五一”放假,又逢疫情期间,许多采访对象的时间精力有限,但都给予了最大的配合,非常感谢他们。这些公检法的干警都是平时采访中认识的朋友,带来的启示是在采访时多积累人脉、保持好联系,方便以后的工作。除了“发挥好检察官的主导责任”这一条外,全文还采访了江苏省常州市金坛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李莉、安徽省安庆市中级法院法官金京、国家检察官学院公益诉讼检察教研部副主任薛伟宏、四川省成都市中级法院行政审判庭审判员曹魏。通过视频和电话采访,他们给了笔者很多好的观点和想法,也使得这篇文章比较接地气,有血有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