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四美”提高“四力”
2020-02-25胡卫卫
■胡卫卫
检察新闻宣传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对此,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指出,要善于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和宣传智慧,努力实现检察新闻报道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那么,实践中该如何做?笔者认为,新闻是对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这个定义蕴含了新闻的四种美感,即:时美、势美、示美、实美。只要把握好了检察新闻的“四美”,就能提高检察宣传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从而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以“时美”提高“传播力”
时美,即新近发生,新鲜才能鲜美,新闻讲究时效性,没有人喜欢看已过时的东西,要想提高传播力,必须得快。电影《功夫》里有句经典台词叫“天下武功,无坚不破,唯快不破”。新闻也一样,因为人们往往“先入为主”,相信最先听到的,抢先发声就能赢得读者,传播力就强。
去年国庆节,在庆祝新中国成立70 周年阅兵式和群众游行中,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检察官施净岚登上了游行彩车。当晚九点多,检察日报正义网微信公众号就以《国庆游行彩车上,有一位上海检察官》为题发了一条微信,发得及时,赢得众人点赞。如果这条微信等到第二天发,时效性就过了,点赞的人自然就少了。
现在有项工作叫“三同步”,要求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这三项工作要同步,也就是办案的同时,新闻宣传也要同步进行,以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向。这就要求我们要注意提前策划,提前搜集有关材料,确保新闻事件一发生,尽快传播出去。2018 年,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办理的全省首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我们作出预判,法庭会当庭宣判,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便提前准备好了初稿。开庭审判的当天上午,宣判法槌一响,结果与预判的一致。我们根据现场情况马上修改初稿,并配上图片,当天就发布了这条新闻,起到了非常好的宣传效果。
以“势美”提高“引导力”
势美,即重要,符合当前大形势。好新闻要有价值,有指导性。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鼓要打到点上,笛要吹到眼上。新闻得借助大形势才能提高引导力。一件检察新闻作品最好能破解当下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对当前开展的工作具有指导意义,才具有新闻价值。
比如,2019 年下半年全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这方面工作的经验就比较容易刊发,受众也比较感兴趣。如果写如何开展“两学一做”方面的经验,就与当时的大背景不相符,即使发表了,受众也不会关心。
读者想阅读你这条新闻信息,是要从中摄取有价值的信息,以便于解决工作中的燃眉之急。倘若写出来的东西,与当前工作关系不大,没有针对性,就不能吸引眼球。所以,一定要紧盯检察工作中的难点、热点、痛点写新闻,这样写出来的东西才受欢迎。去年7 月29 日,《检察日报》头版头条刊发《结果与感受并重 法理与情理共融》,这篇文章针对当时检察机关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热点工作,用生动鲜活的事例给出三条经验:“既重办理结果又重群众感受”“既申明法理又融入情理”“既做好回复又检视问题”,可以说是恰逢其时,上头条理所当然。
以“示美”提高“影响力”
“示美”就是语言要讲技巧,符合大众审美。新闻作品是要给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看的,不是搞学术研究,不能读起来晦涩难懂,让受众“敬而远之”。新闻语言一定要接地气,多用通俗的百姓话,少用专业术语。
2018 年11月21日,《检察日报》头版文章《“要想公道,打个颠倒”》,写的是检察长出庭办案的事。标题用的河南方言,意思是“换位思考”,文内“有啥大事儿?”“检察长出庭咧!”“看看!”等等,用的都是百姓语言,读起来通俗、生动。
群众最爱听故事,所以要多写具体的事、具体的细节,多用讲故事的方式叙述,少喊口号,少写空话、套话、废话。2018 年10 月10 日,《检察日报》以《敢拼 蛮巧 有大爱》为题,在一版报道了辽宁省丹东市检察院公诉部门负责人苏凤琴的事迹。文章写她办案的艰辛,通过写她怀有身孕、挺着大肚子出庭的故事,描述一个泪水顿涌的细节,一下子把苏凤琴办案的不容易刻画出来了,胜过“苦啊”“累啊”的种种套话。
以“实美”提高“公信力”
实美,即事儿要实,语言要准。新闻不是文学,来不得半点虚假,必须确保真实准确。事实不真、用词不准,就没有公信力可言。检察新闻涉及法律问题,事关公平正义,所以作品既不能以偏概全,也不能夸大其词,语言要尽量客观精准,不能出现偏差,更不能令人产生歧义。
去年,丹东市元宝区检察院办理了两个未成年人涉嫌抢劫的案子。公安机关对涉案男孩提请检察机关逮捕,对女孩进行取保候审。承办检察官经过仔细审查后认为,男孩是初犯,情节较为轻微,且有悔罪表现;而女孩还涉及另一起抢劫犯罪事实,情节较为严重,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于是,依法作出决定,对男孩不批准逮捕,对女孩进行“追捕”。案子到了审查起诉阶段,对男孩附条件不起诉,并积极进行帮扶教育;对女孩也没有放弃,积极引导她走认罪认罚从宽程序,还为她进行心理疏导,做了大量工作。最终,该案得到了妥善处理。2019年9月12日,《检察日报》以《捕与不捕都依法 诉与不诉亦有情》为题对此案进行了报道。这个标题准确体现了承办检察官既依法又有情、宽严相济的办案特点。该案被辽宁省检察院选为八个典型案例之一,在全省检察机关进行宣讲,很好地实现了三个效果相统一。
把握好检察新闻的“四美”,提高检察新闻宣传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让我们为检察新闻宣传事业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