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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新制度经济学视角下网约车的优势、问题和对策

2020-02-25

福建质量管理 2020年13期
关键词:约车网约车私家车

(安徽大学管理学院 安徽 合肥 230601)

一、引言

随着我们进入信息时代,互联网信息技术飞速发展,而且现代互联网科技对我们生活方式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目前,在共享经济背景的影响下,人们出行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其中网约车就是互联网和出租车两种元素共同作用的产物,是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将需要乘车出行的乘客和有意愿接单的司机,在移动互联网的背景下,将需求匹配的二者联系在一起,完成网约车的操作。网约车顺应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化的进程,满足人们日常出行的需要,成本低廉而且乘用方便,一经问世便受到人们的热捧。但是当下网约车发展仍存在大量潜在的问题,如果不能及时地找到和纠正这些问题,不仅不利于网约车的发展,甚至可能会对社会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

二、网约车的概念界定

网约车,是在整个移动互联网大的经济背景下,依托互联网平台,乘客在平台上发布出行需求,通过软件定位和后台数据信息整合,驾驶员在平台上接收与之匹配的信息,给符合运营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接单信息并为乘客服务的过程。

网约车是互联网科技和出租车在共享经济的模式下产生的新兴事物,其最早出现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美国。当时在美国就已经有利用互联网将信息整合统一后公布的虚拟平台。而真正意义上的网约车平台则是2009年美国加州的优步(Uber)。随后,国内各种类型的网约车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出现,逐渐为人们所接受和追捧。网约车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对传统的出租车行业也产生了冲击。在同样甚至更为优惠的出行成本下,人们更愿意选择服务态度更加良好、速度更快更方便的网约车。

三、网约车发展过程中蕴含的新制度经济学原理

(一)交易成本理论下的网约车

1937年,罗纳德·科斯发表了一篇名为《企业的性质》一文,极富创造性地提出了“交易成本”思想。交易是人与人之间的交互行动,交易成本就是人与人打交道的成本,狭义的交易成本则是达成契约和保证契约执行的费用。

首先,我们可以看一下网约车的费用,网约车相较于传统的出租车,在刚开始的时候免去了起步价,即使后来调整后增加了起步价,相较于传统出租车的起步价较低;其次其每公里的费用各个省份有所差异,除了正常收费标准低以外,网约车平台还推出了各类优惠券的活动以及各项不同等级可以享受的权益。还推出了通过支付宝的芝麻信用分数和学生认证减免部分押金、费用的活动,深受大众的喜爱,明显降低了网约车的交易成本。

(二)产权理论下的网约车

德姆塞茨曾经说过,“产权是一种社会工具,其重要性就在于事实上他们能帮助一个人形成他与其他人交易时的合理预期。”简单来说,产权是指使用财产或资源的权力,或者指由对财产或资源进行占有、使用、处置、收益分配等各种权力组成的一组“权利束”。明确的产权是交易的前提,双方首先要明确谁应当向对方支付费用,才可能进行交易。

私家车的车主拥有对私家车的所有权,作为所有权,私家车车主拥有对私家车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利,并且排斥其他所有人对车辆的行为,换言之,只有私家车的车主才拥有对车辆的产权和对车辆任意处分的权利。而私家车在大部分的时间内都是处于闲置状态,这就会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而网约车的出现,实现了上述问题的完美解决。以滴滴为例,滴滴通过平台招募网约车司机,用户使用网约车软件进行叫车,获得网约车的使用权。由此可见,这种互联网共享模式打破了以往动产商品由于产权原因而难以让社会公众共享商品的使用价值的阻碍,促进社会闲置资源的共同使用和资源使用效率的提升。

四、新制度经济学视角下网约车运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一)信息不对称视角下用户的个人隐私问题

从企业角度看,企业拥有用户的一些信息,这会充分暴露用户的个人隐私,从而给用户的人生安全带来威胁。从用户角度看,不相符合的车牌信息,给用户带来了很大的不安全感,同时也破坏了整个网约车平台的规章制度,进而导致了类似于黑车的出现。因而,需要对用户个人隐私方面的信息进行更为严格的保护。

(二)网约车破坏了消费者平等消费的伦理关系

大数据、手机终端、APP等高科技手段为年轻人带来了实惠,但对于不使用智能手机或不熟悉这些操作的老年人来说无疑是一种挑战。老年人不仅仅因为其智能设备使用能力滞后,不会使用网约车,更因为其思维习惯和行为习惯不愿意利用网约车,而且在“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诸多的出租车司机也将自己的业务发布至网络平台,实行网络预约,这样一来,就相当于减少了出租车数量,增加了网约车的数量,在更加便捷地满足了年轻人需要的同时,却使得习惯乘坐出租车的老年人更不容易叫到出租车。于是,老年人的平等消费权利被合理地侵害了,原本相对平等的消费伦理关系被破坏了,不仅有失公平,也践踏了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美德。

(三)网约车的运作机制带来了违法犯罪问题

目前,我国的网约车准入门槛低,车主素质良莠不齐。一些私家车车主本身就道德素质低下、法律意识欠缺,而且“私家车”这一概念带来的“私人空间”“私密领地”意识,极易让车主产生“我的地盘我做主”的想法,很容易刺激一些道德品质低下的车主产生不良动机,如抢劫、强奸乘客等,再加上网络监管软件系统不完善,警方保护乘客、监督车主尚有较大困难,更加助长了不法之徒的嚣张气焰。前几年,由于乘坐网约车发生的恶性案件频发:如2018年5月4日,21岁空姐深夜从郑州航空港区搭乘了一辆滴滴网约车赶往市内,至5月6日早间家人发现与空姐失去联系,随后来自警方消息证实,该空姐已遇害。可以说,这些恶性事件的发生与网约车运作机制的不完善有着直接的关系。

五、新制度经济学视角下网约车发展的治理建议

(一)企业层面

1.制定切实的发展战略并逐步提高盈利水平

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如何能够让网约车企业更好地发展,不得不提到企业的发展战略,因而制定一个适合网约车企业发展的切实战略成为一个重要问题。网约车企业需要考虑到诸如:“如果出现意外情况,如何确保平台的正常运行,采取什么应急预案?如何切实保障用户的个人隐私信息?如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稳步提高企业的收益?是否要制定新的平台运行机制?”等问题。这些问题都应该基于成本收益法,综合考量各方面,从而最终得出切合实际的发展战略。

2.优化网络约车软件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驾驶员在进行驾驶时,如分心驾驶,造成事故的概率显著上升。”然而当前情况却是,接打手机是网络约车的必备环节,这就产生了一个悖论。如何化解这一悖论,是消除决定网络约车安全隐患的关键因素。软件公司首先应组织各方技术部门创新更加合理、更安全的预约方式,减少甚至消除在行车过程中因使用软件而操作手机的次数;其次,要降低软件操作难度,优化人机交互界面。把“便利度”作为产品设计的核心,开发针对老年群体的具有“一键约车”、“一键付款"等功能的专用版软件。

3.企业应当强化企业伦理培训,提升从业者职业道德

爱岗敬业,尊重顾客就是尊重自己。要更新车主关于“私密空间”的认知理念,当接单的那一刻,车辆就已经转化为“公共空间”,恪守公共道德是车主应尽的伦理职责。在缺乏伦理公平观念和机制的情况下,会给社会造成很多不良影响,同时也会阻碍整个社会文明的进步。因此,完善网络伦理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是必须举全社会之力协调推进的长期性系统工程。

(二)政府层面

网约车出现的种种问题,事实上也就是网约车道德的缺失所造成的,当前社会舆论总是习惯性将矛头指向运营商,然而这些问题并非运营商——方可以解决的。网约车道德问题的化解需要政府部门、软件公司、运营商、车主和乘客的共同努力。

政府要履行自己的行政责任,作为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者,要以追求公共利益为目标,有效回应公民的各种需求。政府,要强化管理,严惩各种违法败德行为。政府相关部门应该致力于构建并维护和谐的网络约车伦理关系:一方面,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软件公司、运营商、网约车车主的行为,保障乘客的权益;另一方面,对软件公司和运营商进行企业伦理规范培训,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

(三)个人层面

乘客要自觉提高防范意识,确保自身生命财产安全。虽然网约车经营服务建立在信任陌生人伦理关系基础之上,而且一般乘客网络约车的初衷就是为了出行便捷,但相对于掌握方向盘的车主而言,乘客仍然属于弱势群体,尤其是女乘客。所以,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比如乘车前一定要认真核对订单上的车辆信息和司机信息,确认无误后再乘车;如果是独自乘车要坐在后座,上车后当着司机的面给朋友或家人打电话,说明车型、车牌和上下车地点;要时刻注意行车路线,尽量不玩手机,也不要睡觉,时刻保持清醒;不要与司机发生冲突,紧急情况立即报警,随时给亲人发送定位等等。乘客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强化自己的责任伦理意识。

六、结论

网约车是一个新生事物,就目前的运营情况来看,有利也有弊。如何化解其弊端,以更好的方便群众、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和谐社会的构建,是一项综合性的工程,需要利益相关方的共同努力。

虽然移动互联网已经改变了我们的传统生活,但是面对交通出行这一方面,“安全”始终是最重要的事情,我们相信随着国家关于网约车的有关政策不断出台,未来网约车服务的安全系数会不断提升。对于乘客和司机来说,在保证自己的个人利益不受侵害的同时,应当共同助推网约车这一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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