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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寿宁待志》解读冯梦龙的廉政文化思想

2020-02-25王敏杰

苏州教育学院学报 2020年6期
关键词:寿宁吏治冯梦龙

王敏杰

(苏州市职业大学吴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中心,江苏苏州215104)

冯梦龙(1574—1646),南直隶苏州府吴县籍长洲县(今苏州)人,出身名门世家,自幼饱读经史,但仕途不顺,直到明崇祯三年(1630)才考取贡生,明崇祯七年(1634)以61岁高龄被任命为寿宁知县。作为文学家,冯梦龙才华横溢,就算是困顿于苏州场屋时也潜心著述,创作颇丰,尤其体现在通俗文学方面,他关注底层人民的生活,强调真挚情感,注重文学的教化功能;作为地方官,冯梦龙清正廉洁、勤政爱民,政绩显著,清代重修的《寿宁县志》将冯梦龙列为“循吏”。冯梦龙根据前任寿宁知县张鹤年和戴镗分别编修的两部县志,修纂了《寿宁待志》[1](以下简称《待志》),《待志》约五万字,分上下二卷、28个条目,记载了当时寿宁的历史、地理、政治、经济和风土人情。它既是一部地方志,也是冯梦龙的自传性笔记,着重叙述了他的任上之事。冯梦龙不仅创新、丰富了地方志的写作内容和形式,而且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影响了寿宁的官风和文风,为廉政文化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一、“一念为民之心”的循吏形象

司马迁在《史记》中将“奉职循理”的官员称为“循吏”:“太史公曰: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文武不备,良民惧然身修者,官未曾乱也。奉职循理,亦可以为治,何必威严哉?”[2]司马迁为循吏立传,为后世勾勒出了理想官员的形象,他笔下的“循吏”既要奉公尽职、清正廉洁,还要勤政爱民,引导民众向善。冯梦龙正是以“循吏”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的,他为官不为权力和金钱,只为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在寿宁的四年任期中,冯梦龙一心为百姓着想,他认为即使自己无善政及民,但“一念为民之心,惟天可鉴”[1]115,《待志》展示了其一心为民的廉吏形象和以民为本的吏治思想。

明崇祯七年冯梦龙赴任寿宁知县,他不顾寿宁山高路远和自己年事已高,立志要将以民为本的吏治思想付诸实践。冯梦龙的《石门隘》描写了寿宁的恶劣环境,抒发了自己的豪情壮志:“削壁遮天半,扪萝未得门。凿开山混沌,别有古乾坤。锁岭居当要,临溪势觉尊。笋舆肩侧过,犹恐碍云根。”[1]4石门隘是一个凿山开辟的岩洞,山路穿过岩洞,洞外山道险要,一侧是悬崖峭壁,一侧则沿溪蜿蜒,从诗中我们可以感受到他施展抱负的迫切心情。

冯梦龙跋山涉水,走遍全县调研了解寿宁的基本状况。他在《待志》中多次提到寿宁民贫、民困的现象。如当他发现县库无余财时,便查看家册了解寿邑之贫:寿宁丁多田少,粮满五两者不过数家。[1]21-29在了解了“寿邑之贫”和“寿民之艰”后,他就着手改革吏治,整顿民风。冯梦龙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他的治县方略:“险其走集,可使无寇;宽其赋役,可使无饥;省其谳牍,可使无讼。”[1]88“无寇”“无饥”“无讼”是冯梦龙的吏治目标,为此他立志以勤补缺、以慈辅严、以廉代匮,做一分亦是一分功业,宽一分亦是一分恩惠。为实现寿宁“无饥”,冯梦龙仿效戴镗的“准粮之法”,使原先已“一空如扫”的县仓“三年以来,储俱见谷”[1]33,足以应对饥荒。他深入了解寿宁民情,关心田地开垦和水利建设,“凿石为田,高高下下,稍有沙土,无不立禾”,“田滋于水,水脉通塞,田之肥瘠随之”。[1]15

为了防止吏胥胡作非为、扰民肥己,冯梦龙采取措施解决寿宁百姓的两大“里役”:解送公粮和官员的送旧迎新。冯梦龙上报条陈,历数其中种种弊端并提出解决办法,他为民请命:“民无余欠,库无余财,欲有司之有为于地方,盖亦难矣!今将万历二十年后加裁之数详著于后,使览者知寿民之艰与寿令之苦,冀当路稍垂怜于万一云!”[1]21他作《催征》,希望当权者能减轻赋税:“不能天雨粟,未免吏呼门。聚敛非吾术,忧时奉至尊。带青砻早稻,垂白鬻孤孙。安得烽烟息,敷天颂圣恩。”[1]29从中可以看出冯梦龙为民请命的苦心,他期待“长民者可以恻然矣”[1]29!孔子的“仁政”和孟子的“民为贵”思想深深地影响着他,他胸怀济世经邦之志,有着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明代李贽的文学观对冯梦龙的影响也很大,李贽认为真正出自“童心”的优秀作品是通俗文学,因此,冯梦龙重视通俗文学所含蕴的真挚情感与教化作用,他编撰了白话短篇小说集《喻世明言》《警世通言》和《醒世恒言》(合称“三言”),期望能有导愚而醒世的作用。

冯梦龙任职期间不辞劳苦地为百姓排忧解难,造福了一方。作为寿宁县令,他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反而一直安贫乐道。《待志》为我们展示了一个一心为民的循吏形象。

二、“不求名而求实”的廉政作风

“廉政”一词最早出现在《晏子春秋》中。齐景公询问晏子:“廉政而长久,其行何也?”[3]晏子认为“廉政”就像流水一样可以奔流不息。孟子也提出不义之财“可以无取,取伤廉”[4]的为政之道。冯梦龙任寿宁知县时,明朝已处于贪腐成风的末期,他清醒地认识到当时的社会危机,没有随波逐流,一直在等待施展抱负的机会,终于在花甲之年投身仕途,并在寿宁进行了一系列吏治改革的尝试,取得了显著成效。

冯梦龙提倡简政轻赋。《待志》详细记载了冯梦龙解决寿宁“造解黄册”之弊的全过程:黄册每十年大造一次,每造一次就得重新登记丁口和田粮,事情繁复且花费巨大,寿宁百姓识字者不多,只得雇人承办,包揽之人便借此敲诈,先是敛取纸张和油烛等费用,还要索取谢犒,甚至拖延索诈,“费一开十,本一利二”,使得县衙“宦债未清,屡见讼牍”,穷苦百姓“典妻卖子, 犹不能偿”,冯梦龙深感“本官之用有限,而里役之派无穷”,于是建议“照依家册造成细册”,至下一轮造册时便不需再查产,可以减少大半工程。他上书条陈,希望能够“勒石为定”,将之作为成规保留下去,并表示自己“生平作事不求名而求实”。[1]59-62冯梦龙求实的工作作风还体现在修筑城隘上。寿宁城处万山之中,形如釜底,防守全靠城隘,自遭倭寇残毁,城墙崩坍,四门荡然。前任知县曾经上书请加增筑,但因缺乏资金没有办成。冯梦龙莅任不久就带头捐俸,并发动富户捐资修筑城隘,使各隘扼要而居,重立四门谯楼,设置大鼓,设立司更,并修复东坝,为百姓建起安全屏障。[1]3-5

冯梦龙在断案时也展现了一个为民请命的清官形象。他发现了寿宁县无仵作,需到外县迎请,既花费大量银两,还有可能弄虚作假。他还提出了“省其谳牍,可使无讼”[1]88等主张,认为诉讼的目的是化解纠纷,应减少文书篇幅,革新文书语言,简化工作环节。他理讼明决,认真调查、观察、分析、取证,“遇民以恩”,《待志》记载了他智取“一方之霸”陈伯进的事迹:陈伯进屡次杀人但都通过行贿逃脱了惩罚,“弄官府于掌上”[1]110,但冯梦龙一身正气,“亲往索之”,“以丹书垂戒”[1]110,终使陈伯进就范。此外,在“姜廷盛诬告案”中,顽民姜廷盛状告刘世童砍伤他弟弟,冯梦龙通过周密调查,查清真相是姜廷盛为诈取钱财而将弟弟砍伤。冯梦龙注重现场调查取证,灵活判案,使得县监狱时时尽空,不烦狱卒报平安。[1]40-41

冯梦龙重视民风的教化,他坚持“磨世砥俗,必章劝诫”[1]104。冯梦龙设立旌善亭、申明亭,彰扬忠孝节义,训诫恶棍霸徒,这些正、反面人物的言行对民众有一定的示范、警醒作用。冯梦龙特别注重劝化世道人心,寿宁当地多有“典妻”现象,小户人家稍不如意便弃妻如弃敝屣,或有急需便典卖其妻,毫不忌讳;寿宁轻女,导致生女多不肯留养,或淹死,或抛弃。针对寿宁的“典妻”和“溺女”现象,他发布了《禁溺女告示》:“为父者你自想,若不收女,你妻从何而来?为母者你自想,若不收女,你身从何而活?”[1]52他用明白晓畅的语言,明确重责弃女者,奖励抱养女婴者,使此风顿息。

冯梦龙推崇王阳明“致良知”“知行合一”等哲学思想,他的醒世思想受到了王阳明救世思想的影响,他在“三言”中通过塑造贤明的清官形象来寄托自己的吏治思想,如在《况太守断死孩儿》中塑造了明代苏州知府况钟 “况青天”的形象,盛赞况钟体察民情,为百姓昭雪奇冤,赢得万民称颂。[5]冯梦龙运用智谋化解各种纠纷,注重化繁为简,采取“兴学立教”等多种措施,以实现“无讼”的德治理念,他的身上集中体现了中国传统知识分子“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生理想。

三、“老梅标冷趣”的品格操守

苏州人文底蕴深厚,历史上出了许多清官廉吏,为百姓传颂爱戴。汉末三国时期的陆绩卸任郁林太守,归家时两袖清风,担心舟轻不足以抵御风浪,便以石加重,留下了“廉石”精神;宋代范仲淹为人正直,品德高洁,一生节俭,捐出自家宅地开办义庄,留下了“先忧后乐”精神;明代况钟清廉刚正,世人称其为“况青天”。冯梦龙虽直至花甲才担任知县,且任期只有短短四年,但他凭借卓越的才干和高尚的人品在百姓中留下了美名。

冯梦龙以诗言志,作《戴清亭》表达自己要做一个清廉良吏的决心:“县在翠微处,浮家似锦棚。三峰南入幕,万树北遮城。地僻人难到,山多云易生。老梅标冷趣,我与尔同清。”[1]8“戴清亭”是冯梦龙在寿宁县衙后建造的一个小亭,以此纪念寿宁前任知县戴镗。戴镗为官清廉,冯梦龙与之神交已久,他对戴镗的施政良法赞赏有加,并以他为榜样。冯梦龙借景抒情,虽天气寒冷,但老梅依旧风趣不减,梅树孤傲、高洁,他以梅自喻,表明自己要像老梅一样在官场中光明磊落,独善其身。

冯梦龙以清官自许,也处处以清官的标准律己,当他发现寿宁新旧官员交替时,路费、修衙门费都全部摊派给了乡民,办事者又以少报多,导致乡民不堪重负,为此,他立即上书提出建议:“酌定新任应路费若干,离任应路费若干,画为定规,通县均派,竟送本官自行备办,此外不许需索分毫。”[1]62他期望能改变官员私捞油水、横征暴敛的现象。此外,冯梦龙还多次捐俸为民办事,在修筑城墙、修复东坝和重修学宫时,他都慷慨捐俸。《待志》记载寿宁百姓无论男女都敬奉马仙,而“关圣,县无庙宇”[1]13,为此,他又捐俸建马仙庙。

在教化乡民方面,冯梦龙也多有付出。寿宁虽有学校但读书者少,于是他将自己的著作《四书指月》发给诸生,并亲自讲解,使读书人欣欣然渐有进取之志;当地百姓信巫不信医,为改变此风气,冯梦龙捐俸买药为百姓治病;寿宁虎患,“闻西门外虎暴,伤人且百余矣”[1]117,他得知周姓匠人擅长制作捕虎工具,于是他又捐俸制造捕虎器具,“余捐俸造数具,置虎常游处”,半年间“连毙三虎,自是绝迹”[1]117,解除了寿宁的虎患。

冯梦龙任职寿宁期间改革吏治,教化民风,办了许多实事,留下了清官的美誉。作为一名官员,当理想与现实产生矛盾时,他也深感为政之艰难,但他依然写下十三款条陈,针对各种弊端提出了施政建议。冯梦龙把对现实的忧患意识和政治理想详细记载在《待志》中,这部别具一格的自传性县志,集中体现了他的吏治思想,记载了他的吏治政绩,展现了他廉洁勤政的品格操守,给后世留下了宝贵的廉政文化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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