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购买社会审计服务的探讨
2020-02-25李美
李 美
(福州大学审计处 福建 福州 350108)
新常态下,随着高校多元化的发展,一方面,高校内部审计工作范围不断拓展,正朝着审计全覆盖的目标稳步迈进;另一方面,高校利益相关者对高校内部审计成果运用越来越关注,这对内部审计的效率与质量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以经济责任审计为例,目前高校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模式不仅有离任审计,还有正在探索实施的党政同审、任中审计等;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不只是简单的对财务的合法合规性、领导的遵纪守法情况进行审计评价,还包括了对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内部控制以及领导决策等各方面的审计和评价,通过审计过程中的沟通以及审计后的整改等帮助被审计单位进一步规范管理,健全制度。
高校内部审计的新发展、新要求,进一步加剧了高校内部审计人员少、任务重的矛盾。如何破解这一难题,通过购买审计服务来借助社会审计的力量来协助高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开展相关审计业务,提高审计效率与审计质量,是当前不少高校正在探索的一种解决方法。基于此,本文拟从经济责任审计视角,对购买社会审计服务的必要性、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研究探讨,提出相应的措施完善购买社会审计服务工作。
一、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购买社会审计服务的必要性
(一)购买社会审计服务,是落实国家相关政策的客观要求
2014年,《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第十四条规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下列服务应当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会计审计服务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2018年,《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也规定了:“除涉密事项外,可以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并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2019年,《内部审计业务外包管理》(第2309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中规定除涉密事项外,内部审计机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内部审计业务实施外包。从上述政策来看,购买社会审计服务不仅是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也是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的客观要求。
(二)购买社会审计服务,是推进高校内部审计发展的必然要求
1.购买社会审计服务,有助于增强高校内部审计的独立性。“独立性”是审计工作的灵魂,是高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对被审计人和被审计事项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的必要要求。高校内部审计机构作为高校的一个内设机构,与高校其它内设机构和学院、单位是平行关系,高校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对象互为同事关系,其间可能会存在人情方面、利益方面的关系,存在影响到内部审计人员的审计“独立性”可能性很大。而通过购买社会审计服务,让独立于高校和被审计对象的第三方——社会中介审计机构,协助高校内部审计机构做好相关审计工作,有助于增强审计独立性,从而更客观、公正地做出审计评价。
2.购买社会审计服务,有助于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杨柳(2005)认为,“内部审计人员通过利用外部审计工作,既可以提高工作能力和独立性,又可以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从经济责任审计来说,购买社会审计服务,可以大大减轻高校内部审计人员在较为简单但繁琐的凭证翻阅方面的工作量,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被审计对象的审计重点和方向的把控上,大大提高审计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3.购买社会审计服务,有助于帮助内部审计人员提升素质。高校内部审计人员大多从事业单位审计的单一角度出发思考问题,而社会审计人员所接触的行业、经济业务范围较高校内部审计人员而言更为广泛,从社会审计的角度可以发现一些高校内部审计人员无法发现或可能忽略的问题。高校内部审计人员在与社会审计的相互合作中,可以学习加强业务水平,开拓眼界,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因此,我们认为,购买社会审计服务,不仅可以解决高校内部审计目前存在的一些困难,还能够从审计独立性、业务质量与效率、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是推进高校内部审计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购买社会审计服务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费用与审计质量的平衡矛盾
会计师事务所承接的审计业务所涉及的行业范围较广、数量金额较大,一般承接审计业务的审计费用也较高。而高校内部审计所申请的审计专项费用有限,经常会出现高校的期望价格与事务所期望价格之间的较大差距,常常出现“大所不接,小所不优”的情况。若高校内部审计出具的最高限额较低,可能导致大规模的事务所因为价格原因而拒绝承接业务,而规模较小的会计师事务所降低审计质量承接业务的情况。如何在审计费用与审计质量之间找到最佳的平衡点,是当前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审计服务达不到高校内部审计的要求
当前,有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较多适用于企业财务审计,较少承接高校审计业务,对学校各个学院和单位的业务、情况的不熟悉,对高校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的业务也不熟悉,多数还是停留在关注账面的合理合规性,较少关注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情况,往往在识别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人员所存在的风险点方面不够敏感。另外,受价格因素、成本开支等影响,部分社会审计机构不能完成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工作。
(三)高校内部审计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管困难
遵守审计职业规范,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这本是所有审计从业人员应当有的职业素养。但是,部分会计师事务所仍然存在着一些人员因为私利而枉顾法律法纪与被审计单位“拉业务”、或违规泄露审计工作情况等违背审计职业道德的问题。而高校内部审计机构对此却很难监管。特别是高校在与会计师事务所结束某一项业务后,对事后会计师事务所的语言与行为更是难以监管。
三、提升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购买社会审计服务质量的对策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有必要从入口关、实施关、考核关等三个关口入手,坚持“三严三重”,使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购买社会审计服务工作有标准、有监管、有评价,确保高校购买到物美价廉的社会审计服务,真正地推进高校内部审计的进一步发展。
(一)严把“入口关”,重在高标准遴选
首先,高校要避免直接指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委托审计的方式,而是应按照一定的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地遴选会计师事务所。一方面,高校可以设置人员配置情况、内部管理制度、近三年具有代表性的审计报告以及审计报告的实质内容等指标综合评判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水平,设置从业年限、办公场所面积、信誉、业绩能力等指标综合评判会计师事务所的综合实力,提高会计师事务所遴选入库的门槛;另一方面,高校可以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引入众多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与竞争,并邀请专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以综合评分的方式择优选择规模大、力量强、信誉好的中介机构充实高校社会审计中介库。
其次,对于一些中介机构在执业态度、审计质量等方面存在的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高校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因此,在会计师事务所入库时,高校应向会计师事务所强调严格依法依规审计的事项,要求各中介机构切实履行严格依法依规审计承诺,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廉洁纪律、保密纪律和回避规定,坚决杜绝执业态度、审计质量等问题的发生,并签订《中介机构严格依法依规审计承诺书》,从合同条约上对会计师事务进行约束。
(二)严把“实施关”,重在全过程监管
高校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管理”的模式对受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过程监管。高校与受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成立联合的审计小组,其中:事务所的人员主要进行审计实施工作;高校内部审计人员则负责审计方案的制定、审计过程的沟通、审计质量的控制、审计报告的整理以及部分的内部控制评价等工作。
在监管过程中,针对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对高校业务不够熟悉的情况,高校内部审计人员要加强业务指导与沟通。更为重要的是,要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程进行管理和质量把控,了解审计进展,掌握审计动态,根据目前审计发现的情况和审计存在的困难,适时修改和调整审计方向和审计重点,认真复核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确保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学校内部审计所提出的相关要求。
(三)严把“考核关”,重在科学化评价
首先,当一个审计项目结束后,高校内部审计要及时向被审计单位和相关人员发放调查问卷,了解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能力与服务水平的情况,还要召集一线内部审计人员,了解他们在“购买服务+管理”过程中,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给他们留下的印象。
其次,高校要建立健全购买社会审计服务的考核评价体系,通过设定一些指标,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和服务水平进行考核评价,对评分最低的会计师事务坚决剔除出库,以这种末位淘汰制的方式倒逼会计师事务所不断提高执业质量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