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宗元“统合儒释”思想试论
2020-02-25王玉姝孙德彪
王玉姝, 孙德彪
(1. 东国大学 东亚海洋文明与宗教文化研究所, 韩国 首尔 64620; 2. 白城师范学院 文学院,吉林 白城 137000; 3. 延边大学 朝汉文学院, 吉林 延吉 133002)
柳宗元是唐代伟大的文学家,“唐宋八大家”之一,其文学创作和理论探索皆有突出成就,然而一生仕途坎坷,从“始以童子有奇名与贞元初”[1]237到集贤殿正字,后以礼部员外郎身份参加“永贞革新”,及至“叔文败,与同辈士人俱贬。宗元为邵州刺史,在道,再贬永州司马”[2]4214,从此开始了漫长的贬谪生涯。柳宗元所经历的代宗、德宗、顺宗、宪宗四位帝王都雅好佛教甚至佞佛。在上帝王的尊崇无疑助长了佛教的声势,当时的佛教已经成为社会生活的一部分,在社会各个阶层,尤其是士大夫之中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京城为官之时,柳宗元就与佛门之人有所交往,贬谪南荒后,其佛理禅思愈见精进。看到儒释二家思想的相通之处,他提出“统合儒释”的主张,并在贬谪生涯中身体力行,验证佛可以“佐教化”,实现“丰佐吾道”的社会功用,因此其“统合儒释”的实质是“援佛济儒”。
一、儒家思想,根深蒂固
柳宗元先辈乃居河东解县,他自称其家族“世德廉孝,扬与河浒,士之称家风者归焉”(1)本文所选柳宗元作品,均出自韩文奇、尹占华校注的《柳宗元集校注》,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版,余文不再另注出处。。因从小接受正统的儒家教育,儒家思想早已深植于其内心。其祖上历代游宦为官,在没有经历武则天严酷的政治斗争之前,柳氏一族属于名门望族,“柳族之分,在北为高。充于史氏,世相重候”,其父柳镇饱读诗书,以儒家思想教育后人,岳父杨凭一家同样属于显宦门第,因此柳宗元一直秉持儒家思想,并立“重振吾宗”之愿望。
柳宗元以积极的态度对待人生,一生参加了两项重大活动——永贞革新和古文运动,这当然与他儒家的功业思想有关。他谓自己“勤勤勉励,唯以中正信义为志,以兴尧舜、孔子之道,利安元元为务”,同时积极仕进,热衷功名,“少时陈力希公侯,许国不复为身谋”,力图实现自己“致大康于民,垂不灭之声”的政治理想,即使是在被贬之后,依然“无忘生人之患”,关心民众疾瘼的儒家思想在其作品中体现得很明显。柳宗元以一种超脱世俗的精神去关注世间、担荷世人的痛苦,他对世人苦难命运的深切同情,远远超过他对自身命运的嗟叹。仕途坎坷如他,即便是在待罪南荒的永州十年,亦或为柳州循吏的四载,在自身命运同样需要他人同情和关怀的情况下,依然不忘生民之苦。通观柳宗元的作品,“生人”之意显而易见,“心乎生民而已”“吾观圣人之急生人,莫若伊尹”“为吏者,人役也”,他提出了民本理论,论证了“民”和“民心”在儒家政治思想中的重要作用。传统理论中关于官与民的关系,一般认为“吏”是权力的行使者,而“民”则是“吏”行使权力时所加诸的对象,因此,官与民之间为剥削和被剥削、在上和在下的关系,民于官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之态。有鉴于此,儒家提倡为官清正廉洁,对待百姓要爱民如子,柳宗元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官民关系的新主张。在《送宁国范明府序》中:
夫为吏者,人役也。役于人而食其力,可无报耶?今吾将致其慈爱礼节,而去其欺伪凌暴,以惠斯人,而后有其禄,庶可平吾心而不愧于色。苟获是焉,足矣。季弟为殿中侍御史,以是言也告于其僚,咸悦而尚之,故为诗以重其去,而使余为序。
范传真在“初命京兆武尉”时,“既有成绩”,于是被遣往宣州宁国为县令。当时为政的官员们在选择驻地时,往往选择交通便利、距离政治权力中心较近之地,这样有利于交往范围的扩大和政治权利的获取。然而此时范传真所去的宁国则远离“京兆”,“由邦畿而调者,命东西郭尉,以为美仕”,然其却认为“夫仕之为美,利乎人之谓也”,“仕之为美”与否关键在是否“利乎人”,进而提出了为后人称道并奉为为官指南的箴言:“夫为吏者,人役也。役于人而食其力,可无报耶?”为人官吏,是人民之仆役,需要为人民服务,亦即只有为人民着想,才是真正的“吏”。犹如佛教中佛陀以慈悲之心下化众生,担荷众生之苦难,对世间的苦难以理解和同情化之,因为感同身受,方能理解他人之不幸。面对世事无常和生命的脆弱,范传真怀公正、慈悲之心,提出为官即为“利乎人之谓也”,并要“发吾所学者,施于物而已矣”,“今吾将致其慈爱礼节,而去其欺伪凌暴,以惠斯人,而后有其禄,庶可平吾心而不愧于色”。如此慈悲之心和担荷他人苦难之责任心,是内心对天下民生的忧虑。“饶益众生而不望报,代一切众生受诸苦恼”,对天地万物的同体大悲之心,方能成就如此的豪迈气概,范氏这种慈悲公正之心,深契柳宗元所追寻的儒家济世之道。
被贬南荒之后,柳宗元时刻寻找“量移”之机,渴望重新回到朝廷以实现其报负。“投迹山水地,放情咏离骚”,以屈原自况,可见其对朝廷的忠心与热爱。同时他按照儒家的道德标准约束自己的日常生活,丧妻之后不再续娶,却愿“娶老农女为妻,生男育孙”以延绵子嗣,作品中没有提及子女的生母,恐是因为其地位卑微,可见儒家传统的尊卑和伦理观念对他的影响深远。
柳宗元二十四岁参加博学宏词科考试,为官后积极参加“永贞革新”运动,失败后被被贬为永州司马。他借佛教经典和佛家禅理来安慰自己饱受创伤的心灵,如章士钊先生所言:“子厚自幼好佛,并不等于信佛,求其道三十年而未得,自不足言信仰。”[3]25无论仕途如何坎坷,他依然秉持儒家的济世思想,心存忧患,不忘回都以报效朝廷。作为士大夫当中的一员,他看到了儒释二家的相通之处,提出“统合儒释”的理论主张。
二、儒释相通,通而同之
柳宗元在京师应举为官之时,时值德宗李适举行“三教讲论”,朝野上下的崇佛之势盛。文畅、灵澈等僧侣常常出入于官场,因此柳宗元与其结交并有诗文唱和,在《送文畅上人登五台遂游河溯序》中:
昔之桑门上首,好与贤士大夫游,晋宋以来,有道林、道安、远法师、休上人。其所与游,则谢安石、王逸少、习凿齿、谢灵运、鲍照之徒,皆时之选。由是真诚法印,与儒典并用,而人之向方。
他称赞僧人与士大夫之间的交往,对儒释之间交流的传统加以肯定,并认为“真诚法印,与儒典并用,而人之向方”。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儒释二家就已经开始有了融合,而且当时谢安石、王逸少、习凿齿、谢灵运、鲍照等与佛门之人皆有交往。文畅、灵澈等都是有作为的僧侣,柳宗元与他们相往来并有诗文赠答。又《送文畅上人登五台遂游河溯育》中写到:
又从而谕之曰:今燕、魏、赵、代之间,天子分命重臣,典司方岳,辟用文儒之士以缘饰政令,服勤圣人之教,尊礼浮屠之事者,笔笔有焉。上人之往也,将统合儒释,宣涤疑滞。
柳宗元正式提出“统合儒释”的主张。据韩愈《送浮屠文畅师序》所言,“浮屠文畅喜为文章,其同游天下,凡有所行,必请缙绅先生,以求咏歌其志。贞元十九年春,将行东南,柳君宗元为之诗”[4]282,从此可见,柳宗元提出“统合儒释”的主张,最早是在贞元十九年春,此时正是他在长安为政时期。“服勤圣人之教,尊礼浮屠之事”,折射出其对于亦儒亦佛的生活是持赞赏态度的,同时儒释二家具有相同的作用,即“缘饰政令”。在佛教之中包含着与儒家圣人之道相通的内容,且“有益于世”,这是“统合儒释”的基础。儒释二家如何统合?要“宣涤疑滞”,即取其有益于世的内容,摒弃它不利于世用的方面,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就如魏晋时期的清谈名士们,“他们发现佛教的般若思想不仅能提供一种与玄学相类似的精神境界,而且在义理的讨论方面也相当投机,甚至能提出超过玄学的新解”[5]427。他们吸取佛教中有益于自己的内容,佛教同理亦如此。
柳宗元提出“统合儒释”的主张,是因为他看到儒释二家有相通之处,如孝道、安贫乐道的生活态度,以及处世之道中的“诚”等。
佛教初始来华之时,有着强烈的“异邦”色彩,比如出家人不能结婚生子等,这就与我们传统儒家的“孝道”相悖。原始佛教为了求得在中土的发展,不断调整自身的戒律和教理,在唐以前就已开始提倡孝道。柳宗元在《送元暠师序》中,尤其对孝道加以了肯定:
今观近世之为释者,或不知其道,则去孝以为达,遗情以贵虚。今元暠衣粗而食菲,病心而墨貌。以其先人之葬,未返其土,无族属以移其哀,行求仁者以冀终其心。勤而为逸,远而为近,斯盖释之知道者欤?释之书有《大报恩》十篇,咸言由孝而极其业。世之荡诞慢訑者,虽为其道而好违其书。于元暠师,吾见其不违且与儒合也。
元暠是“孝僧”,“衣粗而食菲,病心而墨貌”,是因“其先人之葬,未返其土,无族属以移其哀”,进而道出他此种状况的缘由所在,是因为他的“孝”:“释之书有《大报恩》十篇,咸言由孝而极其业”。通过元暠践行“孝僧”这一被世人所敬仰的高尚之举,柳宗元批评了那些“去孝以为达,遗情以贵虚”的佛徒们,他体会到了在提倡“孝道”这一点上,佛教是“不违且与儒合也”,即佛门并不是没有孝道,批判了当时反佛者对佛教的攻击。清代的焦循评价此文为“有益世教之文”。
儒家尚“孝”,而佛家却认为“空”才是终极目标。在《送濬上人归淮南觐省序》中,柳宗元指出:“金仙氏之道,盖本于孝敬,而后积以众德,归于空无。”因此,若要儒释二家在“孝”这一方面“统合”,就要解决释门中“空”的问题。柳宗元用体用关系来论证“孝”与“空无”的关系:“孝”是修行,是一种实践,正是“体用”中的“用”,由“体”至“用”,由“用”归“体”,从而达到“体用不二”,“体”指诸法本性,是不变的,没有分别的,而“用”则是佛法的作用(2)《景德传灯录》中有:“净者,本体也;名者,迹用也。从本体起迹用,从迹用归本体,体用不二,本迹非殊。”所以古人道:“本迹虽殊,不思议一也。”,所以柳宗元又说:
诲于生灵,触类蒙福,其积众德者欤?觐于高堂,视远如迩,其本孝敬者欤?若然者,是将心归空无,舍筏登地,固何从而识之乎?
柳宗元突出了佛经中“孝”的作用,通过“孝”可以最终达到涅槃解脱的境界,从而使佛门中人最终证得涅槃,也就是“孝”帮助佛家实现了它的终极目的,这是儒家对佛教所起到的强大作用,能帮助佛门中人最终证得涅槃,可见“孝”在释门中的作用。对于秉持儒家济世思想的柳宗元而言,他着重突出强调“孝”的作用,无疑是证明佛门之“孝”对儒家的作用,即“孝”可以反作用于儒家,规范儒家的伦理纲常。柳宗元极力证明佛门中并不是没有或缺乏“孝道”,对儒家道统论者对佛教的排斥进行反驳,可看出其为“统合儒释”所做出的努力。
在《送僧浩初序》中,柳宗元论及“凡为其道者,不爱官,不争能,乐山水而嗜闲安者为多。吾病世之逐逐然唯印组为务以相轧也。则舍是其焉从”,佛教徒高深的修养符合传统儒家的生活态度。在柳宗元看来,佛门之人内心旷达,其恬静自适的生活态度与当时官场中互相倾轧、腐化堕落、贪婪成性的黑暗现实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佛门之地的清净,是现实生活中官场无法企及的。这正是儒释二家的相通之处,佛门之人的“乐山水而嗜闲安”,也是贬谪之人排解忧患的方式。因此,清代的林云铭评价柳宗元和韩愈对待佛教是“非弃儒而从其教也”,“以不诡于儒为主”,这也证明了柳宗元是以佛家思想来辅佐儒家教化的思想。
传统儒家的安贫乐道思想在《送玄举归幽泉寺并序》中亦有所体现,“佛之道,大而多容,凡有志乎物外而耻制于世者,则思入焉”。佛法的兼容并包给那些在尘世中奔走、追名逐利之人提供了一个心灵的避难所,在这个避难所里,人心从所追逐的世务中得以解脱,心灵得以净化,即重归本心。外在是在说“佛”,柳宗元又何尝不是在说“自己”,“幽泉山,山之幽也。间其志而由其道,以遁而乐,足以去二患,舍是又何为耶”?“二患”即“牵于物,制于世”,如此淡泊名利、与世无争的态度,在传统儒家典籍中同样有所体现,如:
不易乎世,不成乎名。逐世无闷,不见是而无闷。(《易经·乾卦》)
君子居易而俟命。(《中庸》)
智者乐山,仁者乐水。(《论语·雍也》)
柳宗元看到了儒释二家的相通之处为“浮屠诚有不可斥者,往往与《易》《论语》合”。传统儒家所倡导的“不戚戚于贫贱,不汲汲于富贵”的那种安贫乐道的思想,正和佛家的“乐山水而嗜闲安”相契合。柳宗元在遭到贬谪之后,流露出对仕宦无门的忧虑,同时他又对官场中的黑暗腐朽有着深刻的认识,于是,他有了避开尘世之念,也借佛教来安慰自己经受了创伤的心灵。安闲自得的田园生活正是柳宗元摆脱现实苦恼的“终南捷径”,正如陶公的“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的欢喜,自己的人生所经受的打击给柳宗元的启示是:只有在无欲无求的佛门清净之地,才能涤除尘虑,忘怀得失,从而回归本心自性。佛教让人泯灭是非荣辱,在花开花落、云卷云舒的自然之境中,达到忘我之境,这恰恰就是儒家的“乐山水而嗜闲安”“仁者乐山,智者乐水”之意境,使忧心之人得到解脱与安慰。
柳宗元所看到的儒释二家的可调和之处,还有“诚”,此乃儒家所尊奉的道德准则。《龙兴寺修净土院记》曰“有能诚心大愿,归心是土者,苟念力具足,则往生彼国”,能否“往生彼国”,则基于是否有“大愿”和“归心”,如果“念力具足”,则可实现自己的愿望,但这愿望实现的桥梁——“大愿”“归心”都在是否有“诚心”的约束下。如此看来,佛祖亦在寻求“诚心”,这恰恰是传统儒家的修养准则。佛家以“诚心”来修道,儒家则以“诚”来作为立身行事之根本。如:
“闲邪存其诚。”(《易经·乾卦》)
“中的之一为诚。”(《大学》)
“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爱天地之化者也。”(《中庸》)
可见儒家文化中“诚”的重要性和普世性。同理,“诚”也运用于佛家的修行之中。
通观柳宗元的作品,关于儒释二家的相通之处不止于以上三点,在《南岳大明寺律和尚碑》中,柳宗元又阐释了儒家的仁义之“礼”和佛家戒律的相通:“儒以礼立仁义,无之则坏;佛以律持定慧,去之则丧”。在这里他主张将儒家的“礼”和佛家的戒律相融合,认为它们有规范礼仪、有益教化的作用。在柳宗元四十五卷文学作品中,有释教碑十五篇,记寺庙、赠僧侣的文章十五篇,还有二十多首禅诗,他对佛教各个宗派都持有明确的态度,苏轼评价其“儒释兼通,道学纯备”[6]515。
“统合儒释”,就是将儒释二家思想的相通之处加以融合,此种见解,早在东晋时期已有之。《弘明集》中载有东晋的孙绰汇通儒佛的观点:“周孔即佛,佛即周孔,盖外内名之耳……周孔救极弊,佛教明其本身,共其本耳……顺通者无往不二。”[7]176-177孙绰和柳宗元的不同在于,柳以儒为本,孙以佛为本;柳以儒为内,孙以儒为外。可见柳宗元是以儒家的准则来看待佛教,他想要将佛教思想归入到儒家的思想体系之内,领会佛教义理,最终“援佛济儒”。他认为二者不但有相通之处,而且可以相辅相成,能够“通而同之”。
三、强调济世,躬身践行
柳宗元衡量佛家思想的标准是能否成为儒家思想的补充,是否具有济世的社会功用,在《曹溪六祖大鉴禅师碑》中有关于“人生而静”的主张,而“人生而静”恰恰与《礼记·乐记》中“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物之知知,然后好恶行焉”[8]137相吻合,所讲即为“性”与“情”的关系,当然这种关系是基于儒家“性善论”基础之上的,“心性”是人内在的根本,外在的“好恶”都植根于内在的“心性”,只有“心性”变化,才会产生“好”“恶”之分。六祖《坛经》曰“心平何劳持戒,行直何用修禅?恩则孝养父母,义则上下相怜,让则尊卑和睦,忍则众恶无喧”[9]72,这正和柳宗元的“始以性善,终以性善,不假耘锄,本其静矣”达到了完整的合一。清人钱谦益在《阳明近溪语要序》中说道“儒与禅之学皆以见性”,评价柳宗元对于佛陀的态度是不背于孔教的,并认为柳宗元为“儒门之律师也”。六祖慧能所倡之南宗禅主张“明心见性”,“明心”即明白“本心清净”,以般若空观破除“我”执、“烦恼”执;“见性”则是见自我之本性与佛性本无差别,只要“明心”则必然“见性”,“见性”也代表着心地光明,光明广大的清净心自然会“宣涤疑滞”,从而动静一体,空而不二。“以无为为有,以空洞为实,以广大不荡为归”,超越是非,随机观法,浮屠具有善根方能成佛,而且佛性具有“普遍性”,“一阐提人”皆可成佛,正与孟子的“性善论”相一致,“恻隐之心”“羞恶之心”人皆有之。禅宗的“明心见性”为儒家的性善论提供了最恰当的补充,而佛家所倡人心向善,正是儒家渡“本心”的舟筏,这恰恰是儒释二家相一致之处,也就是二者都具有的济世作用。
在柳宗元看来,佛教可以“转惑见为真智,即群迷为正觉,舍大暗为光明”,所以应该“与佛典并用”以实现“丰佐吾道”之愿望。也就是“把佛教作为工具,利用其宗教力量为实现儒家的政治理想服务”[10]107。即使是在待罪南荒的贬谪时期,柳宗元依然不忘“立安元元”之志,在作品中一再表述自己“佐世”的思想,也就是各家思想应该有益于世间之事,如《送元十八山人南游序》:“余观老子,亦孔氏之异流也。不得已相抗,又况杨、墨、申、商、刑、名纵横之说,其迭相訾毁抵牾而不合者,可胜言耶?然皆有以佐世。”道教乃“孔氏之异流”,有很多与儒家思想相悖的内容,但柳宗元却认为其中有“佐世”之功能。由此可见柳宗元的儒家功业思想,实现儒家教化一直是其努力的目标。
元和十年,柳宗元接到回京的诏书,然回到长安仅仅一月,再次被贬为柳州刺史。在柳州柳宗元一直“心乎生民”,“无忘生人之患”。在这种思想的驱使下,柳州任上他成了一个很有作为的地方官员。此时,以民为本的思想和他对佛教义理的参透,使得他依旧秉持“统合儒释”的思想,坚持以佛理来教化民众。面对柳州的愚昧和落后,柳宗元一方面致力于普及民众的文化教育,提倡儒教,力求“人去其陋,而本于儒,教事君,言及礼义”。另一方面,他提倡佛教,因为当地居民处于蒙昧未开的落后的文化环境中,随意杀生、巫术盛行,已经导致“户易耗,田易荒,而畜字不孳”的境况。面对这种愚昧的现象,柳宗元修复大云寺,意在“去鬼息杀,而务趋于仁爱”。因为佛教教义中有因果轮回的理论,善恶自有报应,行善行,自然得善果。他发现佛教的“佐教化”之作用,意在用佛教来影响和改变民众的心理,改变传统落后的民俗,推行教化,也就是用佛教思想来实现其儒家济世思想。即使是在偏远的柳州,柳宗元依然践行着“统合儒释”的主张,以期能够“援佛济儒”。
早在汉末佛法传入中土时,关于在世行善、以求来世得善果的思想,在《高僧传》中就已有记载:
孙皓问善恶报应,会即对曰:“《易》称积善余庆,诗咏求福不回,虽儒典之格言,即佛教之明训。”皓曰:“若然,则周孔已明,何用佛教?”会曰:“周孔所言,略示近迹。至于释教,则备极函微,故行恶则有地狱之苦,修善则有天宫永乐,举兹以明劝沮,不亦大哉?[11]17
如文中康僧会所言,《易经》中关于行善的倡导,《诗经》中对“福”的歌咏,也是“佛教之明训”,而且佛教“备极函微”,恰恰是对周孔“略示近迹”的补充,“以明劝沮”,则正是佛教有益于世的方面。关于要人心趋于向善,要行仁者之心,儒佛二家是相同的,且早已有之。
柳宗元在柳州重修孔庙,意在用儒家学说教育当地未开化的民众,以使他们能够“孝父忠君,言及礼义”。修复大云寺,意在用佛教思想中有益儒教的内容援助儒家,并非是出于信仰,而是为了“援佛济儒”。
儒佛二家并非完全相通和融合,各有各的道义和主张,只有吸取各自的精华,才是出世和入世的完美统一。“儒佛的相通之处,表明两家思想具有内在精神上的一致性,因而具有‘统合’的基础,但光有一致性还不够,两者还要有一定的差异性,这样才有‘统合’的必要”[12]158-159,从儒家伦理道德和维护封建统治的原则出发,柳宗元对佛教徒的“无夫妇父子”“不为耕农蚕桑”的行为是极力反对的。在“统合儒释”的主张里,他想要调和的是佛法中的“韫玉者”,使其用以实现儒家的功业,达到辅时及物的目的,也就是以儒家教化为主,佛教为辅,用佛法来辅佐儒家之教化,即所谓“昔取向之所以异者,通而同之,搜择融液,与道大适,咸伸其所长,而黜其奇邪,要之与孔子同道,皆有以会其趣,而其器足以守之,其气足以行之”(《元十八山人南游序》)。柳宗元调和儒释二家思想的原则是“伸长黜奇”,即通过“取其所以异者”而“通而同之”;“与孔子同道”,则是调和二家的标准,“奇邪者”必“弃”之,能互通互融的,则用以“佐教化”,实质就是“援佛济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