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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背景下失地农民的市民化生活满意度及其影响因素研究

2020-02-25贤安红

福建质量管理 2020年15期
关键词:失地农民市民化征地

贤安红

(天津师范大学 天津 300387)

一、研究背景

在工业化的浪潮下,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中国城镇化率从1978年的17.92%上升到2018年的59.58%。不断加快的城镇化进程使城镇用地的需求持续上升,土地资源有限性使征地拆迁成为解决这一需求的重要途径,各地政府不断加大对农村地区征地拆迁的力度,大量的失地农民由此产生。失地农民是政府征地活动中被征地的对象,在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之后,这部分人因征地而被动经历市民化转型,面临从村民身份到居民身份的转变,涉及到户籍、生活、心理等各个层面的市民化,其就业、社会保障、生活方式和子女教育等方面都受到影响。失地农民对市民化转型的态度,反映了失地农民在征地活动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境,并影响其市民化意愿。因此,对失地农民市民化生活满意度的探讨,有利于做好失地农民的安置工作、保护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改善现有集中居住区和新规划建设区的设施服务,建立健全社区管理制度,并且为相关政府机构制定引导农民集中居住政策时提供借鉴,帮助失地农民更好的融入城市社会,顺利完成从农民到新市民的转型。

二、概念界定

关于生活满意度,国内外学者都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国外许多学者将生活满意度与生活质量以及主观幸福感相联系,Shin,Johnson和Diener认为生活满意度是个体基于自身设定的标准对其生活质量所做出的主观评价[1],国内在对生活满意度的研究也主要采用了这一观点,陈世平、乐国安认为生活满意度是指对自己生活质量的主观体验,它是衡量一个人生活质量的综合性心理指标[2]。孟昭兰认为生活满意度是个人依照自己选择的标准对自己大部分时间或持续一定时期生活状况的总体性主观评价,它是衡量某一社会人们生活质量的重要参数,是对生活质量研究中精神生活质量指标方面的总体评价[3]。

本文中“失地农民市民化生活满意度”主要指失地农民个体或家庭对征地之前的社区生活状况及其在征地后发生的各种变化的主观体验与评价,涉及到失地农民对国家的相关制度建设、社区居住环境、社区基础设施、社区管理与服务、邻里关系与社会支持等方面的主观评价。笔者根据失地农民经历市民化后生活各个方面的变化,将失地农民生活满意度的影响因素分为宏观政策、中观社区和微观家庭或个体层面,即政策满意度、社区满意度、社会交往满意度以及个体满意度。

三、失地农民市民化满意度的现状

(一)政策满意度

失地农民作为国家征地政策的产物,政策满意度成为衡量其生活满意度必须考虑的因素之一,是其对国家的相关制度建设的满意度,涉及到对征地安置满意度,具体包括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制度满意度两个方面:第一,补偿安置包括补偿数量、形式、安置状况、补偿标准、公平性、及时性与公开透明性等[4];第二,社会保障制度,涉及到养老、医疗、子女教育和失业等各个方面的基本保证[5]。在现阶段的征地补偿中,存在补偿标准偏低、安置房位置较偏僻、部分安置房存在质量问题,以被征地后失地农民因无一技之长失去生活来源、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导致生活水平明显下降,政策整体满意度不高。

(二)社区满意度

社区生活满意度从社区居住环境、社区基础设施、社区的管理与服务等方面进行衡量。社区居住环境和社区基础设施是社区建设的硬件设施条件,社区居住环境包括社区的地理位置、居住条件、社区规模、绿化等方面,社区基础设施主要是包括社区的用水、电力、天然气、供热、交通、通信等硬件设施以及相应的休闲娱乐设施。而社区的管理与服务主要是社区建设的人文层面,涉及到卫生、医疗、社区文化建设,以及和物业管理有关的居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管理,也包括社区的管理机制、管理模式以及管理人员的素质等方面。现阶段,部分地区对失地农民进行安置时,会根据其家庭经济条件划分不同的社区,经济条件较好的,可以选择较高档的小区,社区建设也相对完善,社区内居民大多有稳定的工作,社区生活满意度较高;而经济条件较差的,可选择的小区社区建设则相对落后,加之许多人无固定工资收入,社区生活满意度偏低。

(三)社会交往满意度

社会交往满意度涉及到邻里关系与社会支持这一组互相关联的要素,是生活满意度的其他方面。在失地农民社区中,邻里关系包括失地农民与原市民的交往程度,这一变量直接影响到失地农民的市民化满意度。其社会支持主要来自于婚姻家庭、亲戚、朋友等群体。社会支持网络的规模与质量直接影响失地农民的市民化生活满意度。失地农民在与原市民的交往过程中,交往程度越深,其感受到的差距越大,市民化满意度越低[6]。来自亲戚、朋友的社会支持越多的人,生活满意度更高。但在部分安置社区属于整村安置,社会交往对失地农民市民化生活满意度影响较小。

(四)个体满意度

在分析失地农民市民化生活满意度时考虑失地农民本身的一些特征:在婚姻家庭方面,出现已婚者市民化生活满意度高于未婚者;受教育程度对生活满意度产生影响,多数呈现出,受教育程度越高,对市民化接受能力越强,生活满意度也越高,但在部分社区由于征地补偿制度不完善、安置问题处理不合理,以及社区建设不到位的问题,受教育程度高的人生活满意度反而偏低;市民化技能以及对城镇化的认知程度越高,越能适应城市生活,其生活满意度也越高;年龄越大的失地农民的生活满意度越低,但在对部分社区的调研中,发现社会保障制度尤其是养老保险较完善的社区中,年长者生活满意度反而较高。

四、失地农民市民化满意度的影响因素分析

(一)是否符合市民化期望

失地农民在失去土地之后,面临着市民化的转型,这部分人群是否对市民化转型具有期望,如果有,期望是怎么样的?政府对失地农民的征地补偿安置是否与其预期中的待遇相一致?这些都成为影响失地农民市民化生活满意度的重要因素。在失地农民征地补偿中,农民征地后的期望直接影响其市民化生活满意度,具体通过征地补偿的标准及方式、失地农民再就业情况以及失地后的征地安置的社区生活满意度来反映[7],补偿是否达到预期期望,成为影响失地农民安置满意度的重要因素。同时,对城镇生活的预期影响失地农民融入新环境的自信力。

(二)利益的获得与损失

征地后,失地农民利益的获得与损失成为影响其市民化生活满意度的又一重要因素。在征地补偿过程中,征地意愿和征地公平性直接影响失地农民对政府的态度和市民身份的认同,进而影响其市民化生活满意度。由于补偿标准偏低导致部分无其它生活来源的失地农民生活水平下降,产生利益损失感。与此同时,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土地补偿金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却未规定如何处置集体资产。目前全国各地的做法都不统一,或按承包土地面积将土地补偿金全部分配给失地农民,或按人口将土地补偿金全部分配给失地农民,在一些发达地区,或将农民手中的土地有偿收回,以便征地后将征地费全部收归集体所有,导致村民之间互相攀比[8],补偿公平性问题由此产生,使失地农民产生相对剥夺感。

在社会保障问题方面,失地农民的利益获得感与损失感与社会保障制度是否健全直接相关,相关研究表明,失地农民市民化后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事业保险等对失地农民的生活满意度产生影响,通常情况下,基本社会保障越完善,其市民化生活满意度更高。在社区生活层面,社区各方面基础设施建设,影响失地农民市民化后的生活质量,社区建设越完善,失地农民感受到的市民化为其带来的利益大过其感受到的损失,生活满意度越高,反之则越低。在个体特征层面,婚姻状况、个人收入、受教育程度、家庭收入来源、就业状况等方面也会影响失地农民利益的获得感或损失感。其中已婚人群比起未婚人群来说,进行市民化转型,其面临的风险小于未婚人群,个人收入高、有稳定收入来源,对土地依赖小的人群感受到的利益损失也更小。

(三)与原市民的差异

转移为市民后的生活水平和与市民交往程度也成为影响失地农民市民化生活满意度的重要因素。失地农民市民化后,无法享受与原市民相同的社会保障待遇,就业中也会存在就业歧视等一系列问题,加之安置社区虽然处于城市中,但是各方面基础设施建设与原城市社区存在一定的差别,主要体现在社区组织上,虽然进行了市民化转型,但并未完成由村民到市民的过渡,在社区组织的建设上不完善。与此同时,由于失地农民进入城市后属于新市民群体,原来的社会关系网络被打破,以前的邻居、亲戚被安置在不同的地方,业缘关系代替原来的亲缘、地缘关系,进入城市后,失地农民会对这一转变表现出不适应的地方,除此之外,原市民相较于失地农民,城市生活技能较高,部分失地农民市民化后观念也难以转变,虽然在城市生活,依然保持着农村的一些生活习惯,使得原市民对其产生排斥心理。因此,失地农民与城市原市民的交往程度越深,市民化满意度越低。

五、提升失地农民市民化满意度的对策

首先,在政策层面,针对征地补偿问题可从以下方面入手:第一,以多种形式的补偿代替单一的一次性货币补偿,以解决失地农民的可持续生计问题;第二,在进行征地补偿的过程中,加强制度建设,制定统一的补偿标准,在补偿安置的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第三,加强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社会保障的标准应参照城市原有居民的社会保障标准,以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

其次,在社会层面,应该以更加包容的心态接纳失地农民。第一,在面对缺乏劳动技能的失地农民时,各企事业单位应该提供更多的就业培训;第二,加强宣传教育,为失地农民提供更多的城市生活技能。

再次,在社区层面,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第一,规范失地农民安置小区的建设标准,包括住房质量及完备的配套设施,监督开发商对安置房的建设水平和普通商品房的建设水平相同,包括小区的绿化面积、景观设计、道路交通、卫生状况等,保障失地农民居住的舒适度;第二,在安置小区建设时加强对建设质量的监督,杜绝出现偷工减料的现象。第三,提高安置小区的物业管理水平,加强对小区保安的培训及管理。最后,加强对社区文化环境的建设,可定期组织一些社区文化活动,并鼓励失地农民参与,尽快融入该社区中。

最后,在个体层面,失地农民个人首先应该做的便是调整心态,不断进行学习,适应在城市中的工作节奏;转变传统观念,正视自己的新市民身份,努力学习城市生活技能;加强与原市民之间的沟通交流,努力融入城市环境,打破与原市民之间的隔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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