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分配制度上升为基本经济制度的几个问题
2020-02-25时家贤
时家贤,康 贺
(辽宁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辽宁 沈阳110036)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以下简称为分配制度)上升为基本经济制度,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涵。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对基本经济制度认识的新境界,“是党和人民的伟大创造”[1]。这一重要论述一经提出便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和焦点,现有的关于基本经济制度的内涵、意义、特征、地位等问题的研究成果,为本研究提供了借鉴。本文以分配制度为切入点,阐明其上升为基本经济制度的理论依据和实践进路,分析其价值意蕴。
一、分配制度上升为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机理
生产和分配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关联,生产和交换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影响。厘清分配制度上升为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机理,实质上就是要从理论上讲清楚(生产)所有制、分配和市场构成的基本经济制度架构的内在机理。在马克思主义视域下,将所有制、分配和市场放在基本经济制度框架下有着深厚的理论基础。
(一)生产和分配问题是经济社会面临的主要问题
人类要生存和发展,必须进行物质资料生产。人们劳作于自然,并将从自然中获取的物品进行加工、消费的行为构成人类生活的物质基础。人们通常把“以共同谋生行为为基础而形成的人类总体称为经济社会”[2],概括地讲,经济社会的主要任务有两个:一个是生产出满足人们需要的商品和劳务;另一个就是对生产成果进行分配,以便生产过程能够继续。保证收入的公平分配是任何一种经济制度都必须解决的问题。由生产和分配这两个任务会派生出三个基本问题: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如何生产,为谁生产。这三个问题是一切经济制度所共有的问题,但在不同的经济制度,或在同一种经济制度不同的发展阶段,会采取不同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一般认为,解决生产和分配问题的方式有三种:传统、命令和市场[3]。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程看,这三种方式都经历过。自人类进入到现代社会以来,市场便成为解决生产和分配问题的主要方式,市场配置资源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因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与生产分配有着天然的、内在的联系,三者密不可分。
(二)生产、交换、分配统一原理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出发点
恩格斯指出,唯物史观以下述原理为出发点:生产以及与其相适应的产品交换是一切社会制度的基础;由生产和交换会引申出“生产什么、怎样生产以及怎样交换产品”等问题;在每个历史地出现的社会中,产品的分配都是由“生产什么、怎样生产以及怎样交换产品来决定的”[4]。这表明:生产和交换是研究的出发点;研究生产就要研究生产什么,怎样生产;研究交换就是研究市场经济。因为交换一般有两种:物与物的交换和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以货币为媒介和纽带的经济就是市场经济。产品的分配受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制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分配受生产方式和市场的制约,生产、交换、分配天然浑成一体。
从生产出发,马克思阐明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以及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等原理。在物质资料的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两种关系:一种是人和自然的关系,即生产力;一种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即生产关系。物质资料生产是在一定的生产关系下进行的。在生产中,人们“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影响,才会有生产”[5],而在生产关系中,生产资料的性质决定着交换和分配的性质。马克思强调指出,生产者借以“互相交换其活动和参与全部生产活动的条件”,当然依照“生产资料的性质”不同而有所不同[5]724。同时,生产关系一定要“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6]。
狭义生产关系的概述使所有制、分配和交换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一目了然。马克思的上述论述一般被概括为狭义的生产关系,包括: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以及产品的分配,这三者相互依存、相互联系,构成生产关系整体。而且,马克思也强调,是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构成上层建筑的现实基础。我们理解是所有制+ 市场交换+ 分配关系的总和,而不是单一的某个方面——所有制或交换或分配构成社会的经济基础。
广义的生产关系是人们在再生产过程中结成的全部生产关系的总和。再生产过程包括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环节。分配是再生产的重要环节,受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制约。马克思指出,“分配关系的历史性质就是生产关系的历史性质,分配关系不过是表现生产关系的一个方面”[7]。马克思认为,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它们构成一个总体的各个环节,“一定的生产决定一定的消费、分配、交换和这些不同要素相互间的一定关系”[8]。同时,马克思也指出,三者是相互作用的,“生产就其单方面形式来说也决定于其他要素”;随着分配的变动,生产也就发生变动;“……不同要素之间存在着相互作用。每一个有机整体都是这样”[8]23。
(三)社会生产关系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社会生产关系,尤其是社会生产关系中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生产和交换是不可分的。恩格斯指出,从广义上讲,政治经济学“是研究人类社会中支配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和交换的规律的科学”;生产和交换职能不同,且各有各的运行规律;但“这两种职能在每一瞬间都互相制约,并且互相影响,以致它们可以叫做经济曲线的横坐标和纵坐标”[9]。随着历史上一定社会的生产交换的方式和方法的产生和发展,必然产生与之相适应的产品分配的方式方法。所以,恩格斯进一步强调,政治经济学是一门“研究人类各种社会进行生产和交换并相应地进行产品分配的条件和形式的科学”[9]156,这里,恩格斯又用了一个“广义的政治经济学”把生产、交换和分配纳入研究的视野。
生产和交换是不可分的,从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出发,可以揭示现代社会运动规律。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的序言中指出,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统一构成的社会结构,是“该时代政治的和精神的历史所赖以确立的基础”[6]14。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版序言中,马克思要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出发,到达“揭示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10]的目的。马克思正是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最直观的表现——商品和货币出发,阐述了劳动价值论,论述了经济制度中生产与交换的基本机制,创立了“劳动的政治经济学”,揭示了劳动者在商品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马克思又通过货币和资本的区别,揭示了劳动力商品的特点、货币转化为资本的前提,以及资本和劳动之间的关系。从资本主义生产出发,马克思揭示了剩余价值理论,彻底弄清楚了“资本和劳动之间的关系”。
(四)所有制、分配和市场经济在未来社会中的地位
按照恩格斯的观点,未来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也应该研究生产、交换和分配。恩格斯指出,政治经济学是一门研究“人类各种社会”进行生产、交换和产品分配的条件和形式的科学。“人类各种社会”自然包括社会主义社会。虽然在马克思恩格斯生活的年代,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尚待创造”,但在对于未来社会的设想中,马克思恩格斯也确实沿着这几条线索描述了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
恩格斯指出,未来社会同资本主义制度有本质的区别,未来社会将实行“全部生产资料公有制”,并在此“基础上组织生产”[11]。而社会一旦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4]630;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将让位于“对生产进行的社会的有计划的调节”,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4]630-633;分配“将由生产的利益来调节”,而最能促进生产的最佳分配方式就是“使一切社会成员尽可能全面地发展、保持和施展自己的能力”[9]209。
马克思则把共产主义社会分为两个阶段:高级阶段和低级阶段,并阐释了两个阶段分配原则的差异。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社会的低级阶段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脱胎出来,在经济、道德和精神等许多方面都还带有那个社会的痕迹,对消费资料的分配仍通行商品等价交换的原则,“每一个生产者,在作了各项扣除以后,从社会领回的,正好是他给予社会的”[4]434。在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劳动本身已经成为生活的第一需要;个人将得到全面发展,劳动生产率将大大提高,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得到充分涌流,那时社会将实现“各尽所能,按需分配”[4]436。
综上所述,无论是经济社会还是经济制度,无论从唯物史观的角度还是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还是科学社会主义关于未来社会的描述,都强调生产(所有制)、分配和市场之间的内在关联性,即使是社会主义社会突出按劳分配的地位和作用,也离不开所有制和市场制度变迁的支持和配合。这些都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新内涵提供了理论支撑,都为分配制度上升为基本经济制度提供了理论支撑。
二、分配制度上升为基本经济制度的实践诉求
收入分配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是再生产的重要环节。我国“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是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过程中形成的,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具有显著优势的分配制度:有利于鼓励先进,提高效率,激发广大人民的潜力和创造性;有利于增加人民收入,缩小贫富差距;有利于人民共享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将分配制度上升为基本经济制度,是在实践中对基本经济制度认识不断深化的结果。
(一)是党和人民不断进行伟大创造的结果
“一个社会的经济制度,不是一成不变的、固化的定式,有着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发展过程,它是由物质生产力发展水平、发展阶段和发展战略共同决定并逐渐积累形成”[12]。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新内涵就是在实践中与时俱进、日臻完善的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根据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设想和对苏联模式的借鉴,我国形成了以公有制、计划经济和按劳分配为基本框架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这样的经济制度在当时显示出了巨大的优越性: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汇集全国资源,建立起相对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满足当时社会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也为当代中国发展奠定经济制度框架。但同时也产生一系列的问题:计划经济体制否定和排斥市场经济的作用,造成生产受挫,流通受阻,效益降低;单一的所有制结构使非公有制经济丧失活力;平均分配的方法,抑制了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造成严重后果。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暴露出的弊端,说明这种体制已经不适合现代化生产发展的需要,改革势在必行。
改革开放以来,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单一公有制和“大锅饭”的分配方式逐渐被打破,计划经济体制也逐渐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分配制度地位的认识逐渐深化,表现为:一是分配制度自身不断演化,地位不断提高。由补充到并存,由制度到基本经济制度;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框架的一部分,到与市场经济并驾齐驱,成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一部分。二是以所有制改革为开端,分配制度与所有制改革相伴相随,多种分配方式与多种所有制相适应。例如,党的十三大在所有制的改革方面提出“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发展多种经济成分”[13],与之相呼应,在分配方式上强调“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前提下实行多种分配方式”[13]14;党的十四大在所有制结构上,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其他经济成分为补充”[14],在分配制度上,提出“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14]19;党的十五大强调“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15],并提出“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的分配制度;党的十六大提出“两个毫不动摇”,明确所有制的发展方向,分配制度的内容也随之升华,在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基础上,确立“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原则。三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按生产要素分配内容的提出,市场在分配中的地位不断提高。党的十六大把“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16]作为分配制度的一项就基本原则,并且强调初次分配注重效率,靠市场调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健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由要素市场决定的报酬机制”[17];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完善市场评价要素贡献并按贡献分配的机制”[17]815;在新时代发展条件下,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则把分配制度和社会主义经济体制都升格到基本经济制度,在分配制度上实现了由“市场调节”到“市场决定”的转变,实现了分配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融合。
(二)是适时将实践中成熟的经验和优势上升为制度的具体体现
习近平在总结坚持和完善国家制度的发展经验时强调,要“及时总结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可以上升为制度、转化为法律”[18]。而将分配制度上升为基本经济制度正是实践经验的总结,正是把成熟的经验制度化、法制化的具体体现。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有13 个显著优势,而所有制、分配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是其中的3 个显著优势。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这3 个制度优势交互支撑、相互适应,实现了认识上的螺旋式上升和实践上的交互作用,极大地推进了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
创造经济发展的“中国奇迹”。我国各项衡量经济发展的指标如GDP 总量、人均GDP 等呈现高速增长趋势。我国GDP 总量从1952年的679.1 亿元上升到2018年的90.03 万亿元,占全球比重的六分之一,我国人均GDP 由119元提高到6.46 万元,也达到了实际70 倍的增长[19]。人民收入水平普遍提高,1978年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仅为343 元和133 元[20],2018年分别达到39 251 元和14 617元,分别是1978年的327 倍和243.6 倍[19]。在国内国际面临前所未有的风险挑战条件下,中国经济能够实现快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这样的发展奇迹得益于所有制、分配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显著优势的发挥。
所有制、分配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三者相互联系,形成合力,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制度优势。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形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在“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同时,“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所有制形式既保证了经济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同时也激发了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也是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保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将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调动了各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有利于提高人民收入水平,体现社会发展的公平正义原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将市场决定资源配置作为主要运行机制,各生产要素的有效配置由市场决定,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信息灵敏、效率高、激励有效等优势,又充分发挥政府作用,弥补市场失灵,推动经济稳定持续发展。三者在经济发展中相互联系、相互支撑,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
因此,适时将分配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共同上升为基本经济制度,可以实现效率与公平,集体和个人、自由和秩序的协调统一,保障经济行稳致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彰显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显著优势。
(三)是新时代实现效率与公平相互协调的需要
效率与公平是人类经济活动的重要目标,更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21]。社会主义的本质不仅要求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更要实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的发展是公平和效率的统一,公平的意义旨在增进人民福祉,实现共同富裕,但公平的前提是效率的提高。效率提高的意义也旨在实现共同富裕,如果没有公平的价值引领,效率的提高也难以为继。效率与公平相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内在要求和价值目标向度,需要做出有利于二者相协调的制度安排。
效率与公平是我国改革开放过程中始终关注的问题。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作为分配中的一项原则。党的十六大提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16]21。党的十七大对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做出调整,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22]。2012年,党的十八大再次重申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及分配制度的深化改革,指出在提高效率的同时,需贯彻公平正义原则。
效率与公平相互协调是新时代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经济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出现了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存在一定生活困难的贫困人口、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不高等问题,也就是说经济发展过程仍存在效率与公平不统一的现象。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高质量的经济发展不仅是单纯追求经济效率,更要寻求发展基础上的公平正义。公平与效率是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关系。效率是公平的基础,公平正义的价值导向和一定的制度设计会推动经济发展,满足人民的发展需求。通过公平正义的价值引领,激发全社会的创造力和活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将分配制度上升为基本经济制度,是进一步实现效率与公平的协调的需要,也是习近平提出的“在做大‘蛋糕’的同时分好‘蛋糕’”[17]787的具体体现。
分配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共同作为基本经济制度,有利于实现效率与公平的协调统一。效率除了源于收入分配的激励外,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律使然,主要来源于资源配置。将二者共同作为基本经济制度,也就是将公平与效率共同放在基本经济制度下衡量,提升了效率与公平相统一的重要性。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上升为基本经济制度,充分发挥了市场经济作为满足市场需求和实现资源配置最佳方式的作用,最大限度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促进经济繁荣,提高经济效益。但市场经济却不善于解决社会公平的问题,也不能解决人民的幸福感、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等问题,而这些问题需要不断完善的收入分配制度来解决。将收入分配制度上升为基本经济制度,进一步明确分配制度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为实现社会公平奠定基础,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成互补。将利于实现社会公平的分配制度和利于提高经济效益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共同作为基本经济制度,为效率与公平相协调提供制度基础,也是其相互协调的内在要求。
三、分配制度上升为基本经济制度的价值意蕴
新时代开启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新征程,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要、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成为我们党的奋斗目标。将分配制度上升为基本经济制度,与所有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共同形成基本经济制度的新内涵,为解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增进人民福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制度基础和保障。
(一)基本经济制度新内涵明示了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为了谁和依靠谁的问题
习近平指出,“我们党要明确宣示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担负什么样的历史使命、实现什么样的奋斗目标”[21]60。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内涵的完善和发展,体现了我国经济发展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发展依靠人民,发展为了人民的内在逻辑。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制度明确了经济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保证全民共享发展成果。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是经济发展中巩固党的领导地位和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制度保证。毫不动摇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为各市场主体积极平等参与市场竞争、不断激发市场活力提供制度保障。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的原则。初次分配强调关注劳动者尤其一线劳动者的利益,强调要发挥市场的作用,健全生产要素分配机制;再分配调节机制主要是发挥政府的作用;第三次分配则注重发挥社会的作用。从而形成市场—政府—社会多方联动的分配保障机制,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证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制度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为基础,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同时,又遵循了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市场经济一般规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既避免了封闭僵化的计划经济体制弊端,又防范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劣势,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和市场经济资源配置效益最大、效率最优的优势相结合,走出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道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新内涵是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以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为奋斗目标的具体体现。
(二)基本经济制度新内涵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制度基础
将分配制度上升为基本经济制度,拓展了基本经济制度内涵,明示了旗帜、道路的问题,从而为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制度基础和保障。
为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奠定坚实基础。按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政治和精神生活,社会的经济结构是在生产力基础上形成的生产关系的总和。基本经济制度内涵的丰富,完善了社会的经济结构,从而为法律、政治的上层建筑和相关社会意识形式发展奠定坚实经济基础,有利于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统一。
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社会发展要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要解决社会矛盾,应对时代挑战,需要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下功夫”[1]。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需要一整套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体系。经济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基本经济制度内涵的丰富不仅为经济的发展提供制度基础,也为政治、经济、文化等制度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因为,“经济体制改革对其他方面的改革具有重要影响和传导作用,重大经济体制改革的进度决定着其他方面很多体制改革的进度,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17]550。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体系中的各部分相互关联,形成完备有机的系统,为上层建筑奠定稳定的经济基础,同时对政治、社会等其他领域的制度发展提出新的要求,保证了其他制度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当然,其他领域的制度建设也对基本经济制度的完善有推动作用。
(三)分配制度上升为基本经济制度,为增进人民福祉、尊重人们首创精神提供制度保障
基本经济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为基本依据。习近平指出,“要坚持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作为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3]。也就是说,基本经济制度不但要提高经济效益,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还要提高人民的收入水平,增进人民福祉,实现收入分配的公平正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形式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创造了数量充足、品类丰富的物质财富。但在经济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我国却仍然面临着贫富差距过大,中等收入陷阱的威胁,人民的消费动力不足等发展瓶颈。以所有制为内容的基本经济制度实现了经济快速发展,但却解决不了资源短期和长期的有效利用,也解决不了保证生产的所得收入的公平分配。
合理的分配制度有利于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增进人民福祉。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创造者,在历史的生产活动中,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就是尊重人民的意愿,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分配制度中的以按劳分配和按要素贡献相结合的初次分配内容,一方面体现了社会主义分配中尊重劳动、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另一方面,也激发各类要素所有者的积极性,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艰苦奋斗和勤劳致富。初次分配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分配制度中的国民收入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内容,通过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主要手段对社会财富再分配,通过社会组织的力量帮助低收入者增加收入,进一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体现了共享发展的理念,也体现了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优越性。
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为解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提供基础。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成为主要矛盾,人民需求的变化,必然对我国经济发展产生影响。经济的发展不仅要实现更平衡更充分的目标,还要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即收入分配的公平正义问题。社会公平正义的不断实现,使人民有获得感、幸福感,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收入分配是最直接能使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方式,分配制度中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原则,健全按要素分配的机制,坚持经济增长与居民收入、劳动生产率与劳动报酬同步增长和提高,有利于缩小不同地区、行业、人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使分配更合理有序。合理的分配制度在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同时,也有利于更好地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
总之,将分配制度上升为基本经济制度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时代体现,也是党和人民长期实践探索经验的提炼和升华。将分配制度上升为基本经济制度,不仅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更有助于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实现促进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根本要求。由所有制、分配制度和经济体制构成的基本经济制度新内涵是关于基本经济制度认识的深化和成熟,是关于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稳定制度基础,为国家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