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发展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的机遇、挑战与策略

2020-02-25刘俊卿

关键词:随班残疾中等职业

刘俊卿

(沈阳师范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辽宁 沈阳110034)

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是指残疾学生在中等职业学校的班级,与健全学生融为一体,同上课、同实训、同活动,通过特殊教育需要的支持和帮助,使其完成中等职业教育,实现全面发展的教育方式。中等职业学校实施融合教育,是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提出的“积极推进融合教育”“鼓励和支持普通职业教育机构积极招收残疾学生”[1]进行职业教育的重要途径,是全面保障残疾学生公平接受职业教育机会、促进残疾学生最大程度地融入社会、实现自身社会价值的保证,对于贯彻落实中央“着眼于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2]的决策部署,促进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更加平等地融入社会,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发展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面临的难得机遇

(一)党和政府对特殊教育的高度重视,为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

特殊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和政府始终把特殊教育的发展置于战略位置,格外关心、格外关注、格外支持特殊教育事业。党的十七大提出“关心特殊教育”,给予特殊教育事业特别的关怀和爱护。党的十八大提出“支持特殊教育”,予以特殊教育事业特殊的帮助和扶持,党的十九大提出“办好特殊教育”,赋予发展特殊教育事业的新任务和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新征程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强调在“发展残疾人教育”过程中,对在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残疾学生给予特殊支持,要求“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对残疾人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给予学费减免等优惠政策”[3]。《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强调,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制定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的政策措施,推动发展以职业教育为重点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4]。党和政府对特殊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特别关爱、战略部署,明确了中等职业学校实施残疾学生职业教育的发展方向,为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的科学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发展和改革动力。

(二)国家颁布的融合教育支持政策,为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为全面体现中国融合教育特色,促进我国融合教育从义务教育走向职业教育,从规模扩张走向质量提升,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支持政策,推进融合教育在中等职业教育领域高质量发展。《残疾人教育条例》规定要“积极推进融合教育”,实施残疾人职业教育“以普通职业教育机构为主体”[1]。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将融合教育列为面向教育现代化的战略任务,要求“全面推进融合教育”[5]。《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提出完善“职业学校招收残疾学生政策……实行轻中度残疾学生随班就读”[6]。《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的通知》提出“大力推行融合教育,建立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7]。《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提出“职业院校要通过随班就读、专门编班等形式,逐步扩大招收残疾学生的规模”[8]。国家颁布的融合教育,特别是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的政策法规,明确了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的性质,丰富了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的内涵,规定了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的目标,强调了中等职业学校实施融合教育的原则要求,是中等职业学校实施融合教育的根本遵循。

(三)中等职业教育的高水平发展,为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的实施创造了前提条件

中等职业教育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培养高素质的新一代劳动者和专门人才的历史使命,是全面提高国民素质,促进包括残疾学生在内的新一代劳动者就业的重要力量。国家始终高度重视中等职业教育,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9]的办学方针,通过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和专业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职业教育区域协作,推进优质资源共享,建立健全培养目标、专业内涵、教学条件、教学教材、师资队伍、信息化建设、安全设施等办学标准,促进中等职业教育科学发展。到2018 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共有7 850所[10],开设农林牧渔类、资源环境类、加工制造类等19 类专业,呈现了学校多而广、专业多而全的良好发展态势。中等职业学校的布局规划、专业设置、师资配备、实训基地等为实施融合教育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条件,为残疾学生在中等职业学校选择专业、学习课程、实习实训、潜能开发提供了着力点。这是增强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促进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相互融通、培养高素质的残疾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重要保障和必要条件。

(四)我国融合教育的实践,为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借鉴经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1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的“普通教育机构对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人实施教育”[12]和《残疾人教育条例》规定的“对残疾学生的教育最大程度地融入普通教育”[1],从我国教育发展、特殊教育发展的国情出发,我国进行了融合教育的探索,并以具有中国特色的随班就读的形式付诸实践,残疾学生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到2018年,全国随班就读在校生32.91 万人,占特殊教育在校生49.41%[13],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成为特殊教育的主体。在开展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工作中,根据融合教育发展规律,普通学校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在教育对象鉴定、班级选择、教学实施、师资培训、支持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这些具有中国特色的融合教育的实践经验,为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招收残疾学生、选择专业、开展教学工作、实施实习实训工作等提供了有益借鉴,必将促进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科学、规范、有序发展,为每一个残疾学生提供良好的职业教育和公平发展的机会。

二、发展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面临的严峻挑战

(一)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的支持政策不完善,难以适应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的特色发展

政策是实施融合教育的先导。1986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规定普通学校承担残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随班就读成为残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重要的安置形式。30 多年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政策,但主要集中在义务教育阶段,中等职业教育阶段涉及不多。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是新时代特殊教育和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中的新思维、新举措、新模式,但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的支持政策仍然处于探索阶段,除了一般的号召性政策规定之外,还没有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的具体的实施政策。总体上看,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支持政策的制定已经滞后于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的实践。系统的、前瞻的、可操作的支持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发展政策的不完善,导致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相关工作无法得到规范和引导,不能适应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特色发展的需求。

(二)中等职业学校的无障碍设施缺乏,难以适应残疾学生学习和生活的特殊需要

我国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的依据是国家《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以“功能第一”“安全第一”为原则,为中等职业教育提供良好的办学条件和育人环境,保证教学、实训与生活的需要。但由于中等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的意识不强,中等职业学校的建设忽视了招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接受职业教育的问题,没有创造残疾学生“平等、参与”的校园环境,教室、实验室、图书阅览室、实训室、心理咨询室、办公室、教研室、食堂、宿舍、实训场地、体育活动场地、停车场、集中绿地等无障碍设施建设不到位,即保障残疾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通行安全、使用便利、在建设工程中应配套建设的服务残疾人的设施不足,大多数中等职业学校没有无障碍通道(路)、电梯、楼梯、洗手间(厕所)、平台、房间、席位、音响提示、盲文标识、通讯、信息交流等生活设施。这种保障残疾学生自主、安全、方便地通行及使用无障碍物质环境的缺乏,满足不了残疾学生在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生活、出行的特殊需要,影响了残疾学生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学习、实习实训、日常生活。

(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特殊教育素养不足,难以适应残疾学生的特殊教育需要

我国中等职业学校有一支规模大、素质高、结构优化的师资队伍。到2018 年,全国共有中等职业学校7 850 所,教职工799 593 人,专任教师635 461 人,其中,正高级教师2 340 人,副高级教师156 165 人,中级教师250 817 人,初级教师156 038 人[10],雄厚的师资力量为发展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奠定了重要基础。但是,中等职业学校实施融合教育,教师队伍仍然是薄弱环节,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如中等职业学校中,无论是正高级教师、副高级教师,还是中级教师、初级教师,大多数不具备特殊教育素养,既不了解特殊教育的教育教学规律,也不掌握必需的特殊教育教学技能:面对聋生,不掌握手语,无法与聋生面对面交流,无法在课堂上向聋生传授知识,无法指导学生实习实训;面对盲生,不掌握盲文,无法与盲生书面交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所具有的基本的特殊教育知识和专业技能与实施融合教育的要求有一定的差距,无法按照融合教育的特点和规律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导致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的低水平、低效率、低质量,影响实现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的教育目标。

(四)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的特殊教育专业支持不够,难以适应中等职业学校与特殊教育的深度融合

残疾学生是有特殊困难的群体。由于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12],残疾学生在学习职业教育的同时,还要接受康复训练、身心补偿、生活辅导,提高社会适应能力。残疾学生通过随班就读学习职业教育知识、参加实习实训是在中等职业学校普通班级完成的,而康复训练、补偿缺陷、发展社会适应能力则需要在资源教室完成。资源教室是设在中等职业学校,为残疾学生提供教学支持、学习辅导、缺陷补偿、康复训练的专门教室。但中等职业学校尚未有专门为残疾学生服务的资源教室,不能为残疾学生提供学习和发展的全方位服务。特殊教育专业支持和服务的不足,导致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的专业性、特殊性、针对性难以体现,影响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三、发展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的策略抉择

(一)完善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支持政策,促进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规范发展

教育政策是一个政党或国家为实现一定时期的教育任务而制定的行为准则[14],它规范和引导着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的发展。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政策的完善,要体现特殊教育规律和中等职业教育本质,做到“顶层设计、融通整合、丰富内容”。一是完善已有的融合教育政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专门的发展融合教育的政策,阐明融合教育的性质、地位、作用、功能、任务,界定中等职业学校实施融合教育的特殊要求,明确中等职业学校实施融合教育的权利与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使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融通整合。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是在职业教育系统中对残疾学生进行职业教育,它是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两个系统的交汇与融合。政策的制定要全面反映特殊教育属性和职业教育属性,既要遵循国家特殊教育的政策要求,也要体现国家职业教育政策的特点[15],形成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的目标体系政策、内容体系政策、监测与评估体系政策,体现出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政策的“职业性、特殊性、融合性”特征,促进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功能全面释放。三是丰富内容。要坚持宏观把握方向和具体落实举措相结合,以国家制定的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发展目标为导向,以“针对性、特色性、可操作性”为要求,制定具体的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的实施政策,特别是要将招生入学、教学管理、实习实训管理、考核和评估等政策的制定作为重中之重工作,促进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工作落在实处。

(二)创建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无障碍环境,满足残疾学生特殊教育需要

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的无障碍环境建设至关重要。无障碍环境建设要坚持“高标准、全方位、信息化”的原则。一是树立无障碍基础设施设计和建设新理念。要以尊重残疾学生地位、有利残疾学生交往、促进残疾学生学习与实训的理念进行无障碍基础设施设计和建设,使残疾学生在中等职业学校学习和生活时通行无障碍、操作无障碍、标识无障碍,满足残疾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需要,身心缺陷得到补偿。二是制定和完善规范和标准。要依据国家《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制定、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有关无障碍建设的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创设平等、接纳、安全的校园,使中等职业学校无障碍设施符合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的教学和生活要求,保障在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残疾学生安全地通行道路、出入相关建筑物、交流信息、获得学校服务,平等地参与学校教学、实习实训、生活。三是无障碍设施布局合理。中等职业学校无障碍设施建设校园布局要合理,教学设施、生活辅助设施要实现网格化,在教室、办公室、图书馆、宿舍、操场、道路等方面合理规划、设计、建设无障碍设施。教师在课程教学、实习实训中要使用无障碍设计的学具教具和专用设备,按照残疾类别,分别使用字幕、手语,实现和残疾学生的无障碍沟通。四是推进信息和交流无障碍。无障碍信息交流是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的重要内容。学校应将无障碍信息交流作为学校信息化建设重要内容并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采取积极措施推进残疾学生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提供文字提示、语音、盲文、手语等信息交流无障碍服务。学校计算机室、网站、电子信息要达到无障碍设计标准,方便残疾学生使用。

(三)加强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教师专业发展

中等职业学校实施融合教育,教师队伍是关键。“高标准、高素养、高技能”是建设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教师队伍的基本要求。一是制订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教师专业标准。要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为依据,树立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教师专业标准新理念,建立包括融合教育的专业理念与师德、融合教育的专业知识、融合教育的专业能力等维度,突出教师的融合教育教学能力、专业实践教学能力和指导残疾学生进行实践学习的能力,体现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特点的基本规范,以此提升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教师专业化水平,引领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教师专业发展。二是提升教师的特殊教育素养。中等职业学校承担融合教育的教师是“复合型”的教师,既要掌握中等职业教育知识和技能,也要掌握特殊教育知识与技能。提升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特殊教育素养,是建设一支合格的教师队伍的关键。要以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教师专业标准为依据,对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的教师培训全面纳入教师培训规划,通过全员培训与骨干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相结合、系统培训和专题培训相结合、离岗培训和随岗学习相结合等方式,对教师进行特殊教育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教师的特殊教育素养,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三是注重教师的特殊教育专业技能训练。要做好融合教育教师特殊教育专业技术和能力专项培训工作,培养培训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教师的特殊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使从事聋生随班就读教学的教师达到国家规定的手语等级标准,从事盲生随班就读教学的教师达到国家规定的盲文等级标准,掌握基本的特殊教育教学技能,适应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的教育教学需要。

(四)建立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的特殊教育支持平台,推动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科学发展

建立特殊教育专业支持平台,是推进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工作的关键支撑,对全面提高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质量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一是建设特殊教育资源教室。资源教室是中等职业学校为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提供特殊教育专业服务的场所,是支撑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重要的专业力量。建设中等职业学校资源教室,要遵循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充分考虑残疾学生学习职业知识、形成职业技能、开发潜能和补偿功能的需求,突出专业性、服务性、有效性。根据残疾学生的残疾类别与程度、残疾学生的特殊需要配置相关设施,配备从事特殊教育、康复服务的专业教师,为开展融合教育提供教学和实习实训指导,帮助残疾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困难。二是发挥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作用,做好支持、指导工作。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是设在特殊教育学校的专门为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学生或单位提供指导和支持的机构,配有专业的特殊教育教师和设施。要依托现有具备条件的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对中等职业学校的残疾学生鉴定、课程设计、教学研究、实习实训工作等提供指导和支持服务,满足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的需要,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三是特殊教育专业机构和人员加强巡回指导。特殊教育学校是我国开展特殊教育工作的骨干,专业知识素养高、教学经验丰富的专业教师应承担巡回指导的责任,定期或不定期深入中等职业学校巡回指导,为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提供咨询、指导、帮助,解决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四是加强教研科研工作。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是职业教育领域实施特殊教育的新探索,既要遵循职业教育发展规律,也要遵循特殊教育发展规律,迫切需要特殊教育、职业教育的理论引领。教研科研部门要支持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的研究工作,通过教学研究、科学研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探索规律,促进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高质量发展。

猜你喜欢

随班残疾中等职业
基于社会工作对随班就读社会支持体系的建构研究
2021年广州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学校名单
2021年广州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学校名单
以就业为导向的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探索
以就业为导向的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探索
积极利用数学实践活动 促进随班就读学生成长
保障残疾儿童随班就读
残疾预防康复法制建设滞后
数据
多方联手为残疾青年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