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育“劳美融合”之逻辑基础与实施路径
2020-02-24姜晓胥兴春
姜晓,胥兴春
(西南大学教育学部,重庆 400715)
“五育”并举是当前教育界倡导的育人目标,也是培养全面发展人才的重要举措。当前我国教育改革持续推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是实现素质教育的重要着力点,是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路径。“五育”不是分裂式的学科体系,而是内容重叠、指向相联的完整的要素体系,是和谐统一的整合体。只有五育共同施力,各个环节并无偏废,教育生态体系才会和谐平衡、充满活力。
当前,国家政策层面和教育场域的实施状况呈现短板现象。智育、德育、体育更多的被强调与重视,而对美育的关照相对较少,我国儿童美育领域出现美育智育化、美育功利化、美育贵族化等异化现象[1]。社会普遍陷入“美育就是开艺术课”的概念简单化和“美不可教”的概念抽象化的误区。劳动教育在我国教育体系中更是置于边缘地位[2]。“劳育就是做苦力”的劳育污名化,直接影响劳育的发展与落实。产生上述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社会与教育场域将美育和劳育相互割裂,对二者核心概念把握不清。事实上,美育与劳育属相互融合。劳育不“苦”,美育不“虚”。劳育和美育并非面向学科概念,而指向于素养的概念。劳育中富含丰富的审美体验和审美精神,并以创造性的劳动实践为重要目标。美育则以创造性劳动为载体,以实现审美意识的客观化呈现。美育与劳育均具有目的和途径的双重属性,共同为教育体系注入更为艺术化和生活化的意涵。因此帮助幼儿教师、家长以及全社会了解劳美融合的价值所在,明晰劳美融合的必然趋势,为幼儿阶段落实并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提供新思路。
一、幼儿教育“劳美融合”之必要性
幼儿教育是个体发展的重要阶段,是个性培养、人格养成、思维启迪的基础阶段。幼儿阶段劳美融合的必要性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幼儿认知的特殊性是劳美融合的必要基础
幼儿阶段具有其特殊的思维模式与认知发展水平。3-6岁的幼儿处于具体形象思维阶段,其思维的发展需要依靠与客观载体的互动。幼儿对色彩鲜艳、形态多样的事物具有天生的偏好,这种偏好是幼儿审美的最初始的呈现状态。幼儿阶段的美育要求通过各种美的形态诸如自然美、社会美以及艺术美等为手段,培养幼儿健康的审美观念,初步感知、欣赏、创造、表现美的能力,并由此促进幼儿美感发展的教育[3]。幼儿正是通过其所观所感,不断将审美能力的提高渗透于日常生活和环境中,逐步获得审美经验,形成感知和认识世界的内在标准。而劳动行为就是幼儿内驱动力行为上的自动化,是自身内在标准的客观呈现。美育与劳育是互相渗透、促进发展的统一体。
劳动教育的目标包括劳动价值观的形成和劳动素养的提升[4]。幼儿期是为未来价值观的形成奠定基础的重要阶段,也是养成良好行为习惯的关键期。因此幼儿劳动教育应该着力于形成积极的劳动态度,培养热爱劳动和热爱劳动人民、珍惜劳动成果的劳动价值观,掌握一定的劳动知识与能力、养成良好行为习惯的劳动素养。陈鹤琴认为,对幼儿进行劳动教育,不仅是“生活”使其然,而且与幼儿美感的发展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5]。幼儿劳动价值观的培养是幼儿产生美好向往、增强自身责任感、勤劳向上等良好人格特质的重要基础,而幼儿心灵的陶冶、人格的提升和优秀品德与价值观的建立是实现美育的最终目标。
总的来说,幼儿劳育中必须具有美的刺激和驱动,以促进幼儿情感力量的发挥,进而落实劳动教育;幼儿美育也需要实践性活动作为载体,以符合幼儿的具体形象思维的发展。劳育与美育的融合在幼儿阶段具有其合理性。
(二)幼儿学习的整合性是劳美融合的必要前提
儿童的发展是一个整体。强调领域之间与目标之间的相互渗透和整合,以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协调发展。基于此,幼儿园教育形态强调“主题式”学习和“整合式”学习,以促进幼儿获得完整的、全面的生活经验和学习经验。幼儿阶段的教育模式与中小学分科式教学模式有着本质的不同。在幼儿期,更加强调核心素养的概念,关注幼儿在知识、技能、情感、态度、价值观等多方面的综合表现[6]。劳育与美育并不仅仅是劳动技术课和艺术课的简单形式,而是以观念融入、情感渗透的方式实现个体发展。从本质上说,幼儿学习整合性的要求与强调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相契合,以多元教育目标的整合形式实现“全面培养人”的最终目标。
幼儿劳动教育与幼儿审美教育,需要丰富的资源和活动作为载体。一方面包括幼儿感知美的自然资源、艺术资源和社会资源,幼儿通过视觉互动、心灵感受,洞悉身边不同美感的来源形态和呈现形式;另一方面,幼儿创造美的行为依赖于环境空间的建立,操作材料的准备等,通过身体互动、动手操作,实现内心美感的外在客观化。幼儿园的教育形态通过其教育空间的广延性和开放性、教育时间的灵活性和持续性,能够为劳美融合教育提供多样的形态和丰富的资源,使得幼儿劳育与幼儿美育的发展不是历时性的,而是同时性的。因此,符合幼儿身心发展的幼儿园整合式的教学形态是幼儿劳育与幼儿美育融合的必然前提。
二、幼儿教育“劳美融合”之内在逻辑
“幼儿劳育”与“幼儿美育”之融合具有可行性与必要性,同时,二者的教育目标与教育方法具有高度的重合性。因此,思考二者在内在逻辑层面的交织性,是探索幼儿劳美融合教育策略的首要任务。基于幼儿劳育与幼儿美育的概念意涵,提出幼儿劳美融合教育的内在逻辑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劳美融合的逻辑本源
首先,劳育与美育具有相同的本质内涵。学者蒋冰海提出,美育,就是运用人类实践所创造的一切美,反过来对自身进行审美教育[7]197。学者虞永平也认为,学前儿童美育是通过审美实践活动才能完成[8]。可见,美育的实施是以实践活动作为逻辑起点。在《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中,劳动被定义为“是人类特有的基本的社会实践活动。”劳动的本质是实践,劳动可以视为社会实践活动的一部分,是社会实践的特殊形式之一。由此,美育以实践为重要依托,实践也是劳育的本质所在,二者通过社会实践活动相连结。其次,劳育与美育是个体存在内外统一的具体表征。在幼儿身心发展的过程中,美育促进幼儿实现客观存在的主体化,幼儿通过对美的事物的感知逐渐形成一套属于自己的判断机制;劳育促进幼儿实现内在精神客体化,幼儿将审美体验应用到改造周边环境或自我改变中,是将内在美向外在行为驱动的重要过程。劳育与美育的融合即主客体的融合,最终实现幼儿身体机能和内心素质的全面发展。第三,幼儿劳育和美育具有相似的延展概念。以幼儿为对象实施劳动教育,不仅仅是劳动知识和劳动技能的传达,更重要的是劳动习惯和劳动情感的培养;幼儿美育也不仅仅是审美观念和艺术技巧的掌握,更重要的是幼儿的审美体验和审美感受的丰富。二者的延展概念皆强调知、情、行的融合系统,为幼儿教育实现统整性目标提供了实施途径。
(二)劳育本体的审美属性
劳动具有重要的审美教育作用,是最伟大的审美教育[7]185。审视幼儿劳动教育的审美属性,可以从劳动教育实施之目的与实施之遵循规律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劳动教育的目标中包含审美意涵。一方面,幼儿劳动教育着眼于培养幼儿热爱劳动、尊重劳动的优秀品德。幼儿在感受对劳动的热爱和敬重的精神体验中,逐步塑造高尚的品质,从而实现心灵美的升华。另一方面,劳动教育通过引导幼儿了解各种不同职业的劳动特点,了解劳动不分贵贱的高尚情操,为幼儿的价值观培养产生积极意义,幼儿能够通过感知劳动的成果美产生愉悦的心灵体验。若幼儿从未经历过劳动体验,从未感受过劳动换来珍贵的劳动成果的喜悦,就难以形成完善的人格;若幼儿生活在“劳力者治于人”的异化劳动的环境氛围中,则必然产生对劳动的偏见认知,影响幼儿积极生命情感的建立。因此幼儿劳动教育的落实一定包含着审美目标的实现。
幼儿劳动是幼儿根据已有的审美体验对客观存在的改造,即按照美的规律进行劳动,这就决定了劳动实践中美的属性的必然性。审美教育以潜移默化的形式渗透于幼儿生活的方方面面,对幼儿的心智产生影响。在此过程中不同强度的美育会刺激幼儿审美阈的敏感度,并形成幼儿个性化的审美体验和审美标准。认知与情感的形成必将生发行为的产生。当幼儿自然发现生活环境中与自身审美感知相冲突时,就会产生改变和创造的能动性,自发性劳动实践由此产生。因此,为激发幼儿劳动的自觉性和能动性,首先要让幼儿感知美。无论是带领幼儿走入公园感受自然生态美,通过人与人之间的互动感受社会和谐美,也包括感受艺术领域中的艺术创造美,为幼儿的劳动行为习惯提供广泛和深厚的认知与实践基础;其次,幼儿教师可以引导幼儿发现身边可以“变美”的契机,发挥美感的“动力机制”,鼓励幼儿动手劳动,以劳动为载体,将认知和精神层面对现实世界的理解进行表达,进而实现身心协同发展。
(三)劳育过程的审美意义
幼儿劳动教育的审美意义主要体现为劳动的社会性,包括人与人的社会性互动以及人与物的社会性互动两方面。
人与人的社会性互动是在劳动教育过程中,引导幼儿理解并尊重劳动者的辛勤劳动带给我们舒适美好的生活,着重于劳动情感的美育价值。陈鹤琴老先生提出认识成人的劳动是幼儿劳动教育的重要内容[5],通过组织幼儿认识成人劳动的不同形式和不同成果,了解不同职业带给自己生活环境的改善,清楚地知道自己当前的美好生活是众多的劳动者辛勤付出得以积累的,自己的劳动也是在前人劳动的基础之上展开的。逐步引导幼儿爱劳动、爱劳动人民和爱劳动成果的劳动情感,进而升华幼儿对劳动者的尊重以及对劳动成果的珍惜之感,以感恩的心对待劳动,从而提升幼儿的人格品德,实现美育和劳育的共同发展。
在劳动过程中,物必须与人结合才能发挥作用[9]。人与物的社会性互动表现在幼儿劳动技能的审美意义。劳动过程中处处有美感。家长和幼儿教师通常会以示范的方式,传授幼儿一定的生活自理技能和劳动技能。劳动技能的获得能够促进幼儿劳动操作的自由性和有序性的发展,即形成一种美的行为和观感。无论是幼儿系鞋带、扣扣子、叠被子等自我服务性劳动,或者是擦桌子、扫地等集体服务性劳动形式。幼儿从不熟练到熟练,从不整洁到整洁的过程,是劳动的不断练习造就的结果,同时也是幼儿美感和审美体验不断提升的过程。有学者指出,如果儿童通过自己的劳动没有给自己或周围人产生显而易见、立竿见影的影响,就不会对幼儿产生自我鞭策作用[10]。这种“立竿见影的影响”就是美感的体验和获得。因此幼儿在与劳动工具和客观世界的互动中,逐步熟悉劳动技能,创造美的客观存在,进而激发劳动行为的持续产生。
(四)劳育成果的审美价值
幼儿劳动教育与劳动技术教育有着本质的区别。增强幼儿阶段劳动教育的价值体认,是发挥教育成效的重要一环。幼儿阶段的劳动教育强调带给幼儿积极的劳动情感和自我驱动力量。劳动成果的获得是自然而然的产物,也是幼儿持续劳动的重要动力。劳动成果中蕴含的审美价值是劳动教育持续进行的重要推动力量,体现在幼儿的物质享受和精神愉悦两个方面。
幼儿的物质享受并不是金钱和权力层面的富足,而是一种舒适安全、愉悦温馨的生活环境的建立。在幼儿园中,无论是幼儿自发的自我服务型劳动,或为协助他人进行的服务型劳动,或者是照料植物角的植物或者照顾小动物的劳动,均蕴含着幼儿对美好生活环境的向往。幼儿在通过自身劳动获得的环境中生活,感受劳动带来的温馨舒适和井井有条的环境提供给自己生活的愉悦和便利,从劳动的创造者转变为劳动的受益者。逐步引导幼儿养成热爱劳动的品德,传承勤劳勇敢的优秀传统文化,提升幼儿热爱生活的态度,提升心灵的境界。
劳动成果带给幼儿的精神愉悦表现在幼儿通过劳动过程和劳动成果获得的他人肯定和自我效能感。根据埃里克森的人格发展八阶段理论,3-6岁的幼儿正处于主动性与内疚的矛盾冲突阶段[11]216。在此阶段中,若教育者对幼儿给予引导并鼓励其主动性的劳动行为,幼儿的自信心和效能感则会健康发展,逐步形成积极的心理品质。同时,幼儿的创造性劳动成果也是其内心精神状态的对象化,所以也最能展示和沟通幼儿的情感,为幼儿带来精神层面的愉悦感,增添幼儿的生活情趣。
三、幼儿教育“劳美融合”之实施路径
为发挥以美促劳的教育目标,实现劳美融合的教育体系,促进幼儿审美能力和劳动素养的提升,作为教育主体的幼儿教师和幼儿家长应把握劳育美育相融合的教育条件,从以下四方面着力。
(一)正确的劳动态度孕育美育
我国“劳力者治于人”的传统思想根深蒂固,加之当前教育界“智育至上”的主观偏见,导致幼儿劳动教育被异化,尤其是家长陷入误区,对劳动教育持排挤态度。劳动教育一方面被异化为“苦力”,认为劳动教育是教育的退化,会使得幼儿不思进取,阻碍其追求更高的人生理想;另一方面,劳动教育被异化为“惩罚”,劳动成为孩子犯错误时的惩罚工具。这两种对劳动教育的误解都将对认知和思维发展还未稳定的幼儿潜移默化的产生“劳动是一件不好的事情”的观念。长期持续下来,幼儿会逃避劳动,对劳动产生排斥的态度,轻蔑劳动者,产生自傲自大、懒惰的负面品格。
因此,正确的劳动态度是孕育劳动中的审美精神的重要决定力量。幼儿教师应通过引导鼓励劳动、多样化评价幼儿的劳动成果、榜样作用的树立等教育方式,从端正自身劳动教育态度出发,帮助幼儿树立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幼儿教师应在教育过程中让幼儿了解到劳动成为一种奖励而非“惩罚”,可以奖励劳动表现认真的幼儿成为明日的“小小值日生”,幼儿获得受重视感,自我效能感不断提升,同时生发重视劳动成果的观念。培养幼儿在劳动中塑造勤劳向上的品格、热爱生活的态度、尊重劳动者和劳动成果的情感,从而获得心灵的陶冶。
(二)有效的劳动价值强化美育
幼儿阶段的劳动价值是超越经济取向和政治目标的。幼儿教育中的劳动更加强调劳动之于个体的价值,以赋予个体在劳动教育中获得自我存在的价值感和意义感,丰富其关系属性并提升其审美人格[12]。因此,在劳动教育中,劳动价值的产生能够起到鼓舞幼儿的作用。幼儿阶段的劳动价值即幼儿获得的物质享受和精神愉悦,进而发挥劳动对幼儿德智体美多方面的融合教育的作用。这就要求幼儿教师通过不同的激励方式,提供幼儿探索实践的时间与空间,激发幼儿劳动的主观能动性。只有通过劳动价值产生的自我成就感与环境设置的劳动规则相匹配,幼儿的能动性才能被有效激发,发挥“受教育者主体在场”的重要推动力量[13]。同时,幼儿教师在设置劳动场景与契机时也要注意循序渐进,层层递进,把握和调整劳动的强度和难度,及时的施以引导和评价。通过幼儿教师教育智慧的发挥,引发幼儿亲身体悟到劳动价值带来的幸福感。
(三)丰富的劳动机会实践美育
幼儿教师应积极组织劳动活动,提供幼儿自由劳动的机会,从而实现幼儿获得成就感和美好品质的教育目标。有研究证明,当前幼儿教师组织的劳动过少,幼儿鲜有机会参与劳动[14]。究其原因:一方面,幼儿教师自身对劳动教育概念不清,对于劳动教育的内容和教学方式仍然处于浅层理解的层面;另一方面,幼儿家长对孩子过分溺爱,甚至对幼儿老师提出“保护”幼儿的苛刻要求。在这样的双重压力下,自然难以产生孕育美感和愉悦体验的劳动教育。事实上,幼儿教师可以通过幼儿一日生活中的常规渗透劳动教育。如引导幼儿自入园后,自己脱外套、叠好外套放置橱柜中、餐前帮助教师一起分发餐具、餐后清洁桌面、午睡自己穿脱衣服和鞋子等,幼儿在动手劳动中服务自己并能帮助他人。当然,幼儿教师还应将幼儿的劳动体验延伸到集体教学活动和区角活动中来。幼儿教师可以丰富“娃娃家”的材料和形式,让幼儿可以通过模拟劳动,感受不同职业工作人员的劳动形态,深化劳动情感。同时,幼儿教师应该重视家庭的教育力量,积极与家长取得沟通,向家长传递正确的劳动教育的知识和观念,给予幼儿在家庭中丰富的劳动机会,取得家园合作的一致性合力。
(四)良好的劳育氛围提升美育
幼儿的审美体验具有主体性,不同幼儿有着属于自己的独特的审美标准和审美体验;但幼儿的审美体验又是互相感染的,具有“共鸣性”,往往形成于集体的环境中。因此劳动教育的成功与否与劳动氛围的建立有着直接和密切的联系。有助于提升蕴含审美精神的劳动教育的环境氛围包括以下三个层面。
首先,开放式的园所氛围能刺激幼儿发掘劳动契机与实践劳动行为。幼儿园所作为坐落于自然、归属于社会的幼儿学习的重要场所,其本身就蕴含着丰富的劳动机会。幼儿园创建出真正适合儿童的“有准备的环境”,会更有利于激发儿童的自主活动,促进儿童“实体化”的过程[15]。幼儿园所应根据当地文化资源、自然资源等,因地制宜的提供富含丰富劳动因素的环境氛围,并与之结合成为园本特色。提供真实的生活和劳动环境,既能够激发幼儿的劳动兴趣和渴望,又能通过幼儿的“亲临、亲触、亲做、亲悟”切身感受到“劳动最美丽”。如,当前受关注的“食育”特色幼儿园,通过带领幼儿一起种植蔬菜,既为幼儿提供丰富的劳动体验,又能通过观察和动手实践习得植物生长的相关知识。幼儿园小食堂也会使用成熟的蔬菜作为幼儿午餐的食材,幼儿能够吃到自己亲手种植照料的蔬菜,成就感油然而生,进而感受到农民伯伯的辛苦,感受到亲身经历的“劳有所获”,萌生热爱劳动者、珍惜劳动成果的优秀品质,提升幼儿的心灵品质,获得美的体验,最终达到将劳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效果。
第二,支持鼓励的师幼关系氛围是激发幼儿创造性劳动的驱力。劳动教育的内涵和内容跟随时代属性的变化不断丰富,历久弥新。如今劳动形态的多样化要求劳动教育形态呈现多元化,劳动的形式也逐渐强调服务性劳动和智慧劳动,劳动形式与以往的本质不同,即需要更多的创造性和创新性元素。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也明确提出,实施劳动教育,希望培养长大后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幼儿阶段劳动教育是以实践活动为依托的教育活动,通过幼儿的身体感官、身体活动形式与外在环境的互动,将幼儿的精神世界以物化的形式传递出来,成为展现幼儿内心世界的重要外显形式。在幼儿劳动中不断刺激产生的直观操作兴趣中,引发幼儿探索更深层次的问题,使幼儿的思维处于积极探索的创新状态中。但幼儿的大胆创造、全心投入需要和谐的师幼关系的推动。幼儿教师给予幼儿自主的空间和机会;通过赞扬鼓励的方式欣赏幼儿的创造性劳动;幼儿遇到困难时幼儿教师的耐心帮助和引导;及时对幼儿的创造性劳动进行反馈;构建全体幼儿感知“劳动最美丽”的班级氛围。如幼儿协助幼儿教师布置环境创设时,教师应充分尊重幼儿的思维创意,幼儿通过审美概念以崭新的形式予以外部化呈现,是幼儿美育在动手操作中的不断实践的结果,人的创造性活动本身都应被视作劳动[16],幼儿通过装扮教室的身心皆可投入的活动,将劳动以一种充满美感和创新的形式进行表征,幼儿的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实现劳动、思维、心灵的全面发展教育。
第三,和谐有益的家庭氛围能巩固幼儿热爱劳动的情感。幼儿家长的劳动观念与劳动行为是影响幼儿形成劳动价值观和习得劳动知识与能力的重要来源。家长应肩负起榜样示范的重要责任。在认知层面,幼儿家长应该摒弃传统的对“劳动”的片面认知,在日常生活中向幼儿传递正确的劳动观念,并通过亲子共读绘本,带领幼儿认识身边的劳动者或与幼儿一起通过多媒体途径了解社会劳动模范等形式,深化幼儿对劳动光荣的认知,形成积极的劳动态度和劳动情感;在实践层面,家长应为幼儿提供丰富的劳动机会,从幼儿内心精神世界的感知出发,通过鼓励幼儿“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一起承担家庭劳动”以激发幼儿的责任感和效能感,与幼儿一起进行家庭大扫除实践劳动行为,促进幼儿劳动技能和劳动知识的获得,进而实现幼儿的身心全面发展。
总而言之,在幼儿教育阶段,劳美融合教育既具有逻辑理论思路,也是教育场域中实施的必然趋势。将幼儿劳动教育目标回归“为促进幼儿全面发展、终身发展提供统领性的价值取向”,劳动教育的实施中赋予美的意涵,美育实践中依靠劳动为载体,构建劳育与美育有机融合的教育体系和实践运行机制,才是当前新时代幼儿全面发展教育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