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对标找差距 务实为民解难题*
——泉州市推动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
2020-02-24福建省泉州市教育局陈军宣
福建省泉州市教育局 陈军宣
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俞 芳
泉州市教育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办好新时代泉州学前教育,在强基础、补短板、上水平上狠下功夫。我们聚集难题积案,就如何促进泉州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安全发展,更加有效解决学前教育“公办学位不足、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我们采用实地走访、集体座谈、个别访谈等方式,深入县(市、区)、学校(幼儿园),掌握了大量的实际情况。
经过调查研究,我们发现泉州市各地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里有关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文件,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泉州市以县(市、区)为单位,加强幼儿园布局规划,不断扩大普惠性资源供给。同时,我们也感到,对当前取得的成绩不能高估,我们的努力离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还有较大距离,在落实上级文件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需引起重视并及时加以解决。
一、寻标对标,梳理做法的成效
“十三五”以来,泉州市紧紧围绕国家、省有关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部署和要求,大力实施教育舒心工程和“XIN”行动(“XIN”具体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心”,表达党政决心,回应民心;二是“新”,表达机制创新,推动风气、作风及各项管理“气象更新”),加大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力度,学前教育事业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19年9月30日,全市有独立幼儿园1610所,其中公办幼儿园334所、集体办幼儿园202所、民办幼儿园1074所(其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626所);全市还有小学附设学前班485个。泉州市在园幼儿数40.29万人,学龄前儿童入园率达到98.55%,就读公办性质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45.43%,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性质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达78.22%。
第一,扩充学前教育资源。一是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市委、市政府连续十年将公办幼儿园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市教育局主动作为,自加压力,通过做好协调服务、规范项目管理、实行进度通报等方式,扎实推进幼儿园新改或扩建工作。二是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泉州市共组织三次摸排、核实,发现未规划、规划不到位、建设不到位、移交不到位、使用不到位问题项目,基本完成整改工作。
第二,推进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一是落实和提高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2020年春季,泉州市各县(市、区)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预算标准都已经达到或超过每生每年600元的标准。二是督促落实、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政府购买机制。我们争取省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并下拨,督促各地通过财政划拨生均公用经费或政府购买等方式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奖补。目前,石狮市、泉港区、鲤城区、台商投资区每生每年生均补助已达450元以上。同时,市级相关部门采取以奖代补形式,予以奖补,对2019年全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当年持教师资格证上岗的专任教师的“五险一金”缴纳给予补助。
第三,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公办幼儿园教师配备。近两年来,泉州市通过全省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补充公办幼儿园教师。二是努力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泉州市完成了2019年市级乡村幼儿园教师素质提升工程、乡村幼儿园园长助力工程培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师资轮训工作,共培训园长、教师479名;落实《关于进一步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提升师资素质的实施方案》,健全农村学校任(支)教服务期制度,继续组织园长(教师)在优质园和薄弱园、城镇园和农村园之间合理流动。
第四,完善学前教育推进机制。一是建立协同推进协调机制,健全“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泉州市教育部门主动完善政策,充实管理、教研力量,加强学前教育的科学指导和监督管理。二是落实督导检查问责机制,建立工作情况通报和专项调研督导机制。泉州市教育部门下发《关于推进全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通知》《关于开展学前教育调研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从全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下阶段工作要求出发,重点对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县(市、区)开展专项调研。
二、专题调研,检视存在的问题
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不做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不做正确的调查同样没有发言权。针对泉州市学前教育目前还存在不平衡、不协调、不配套的问题,以及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距离的实际问题,泉州市学前教育工作者始终坚持实事求是,敏锐把握时代脉搏,以问题为导向,做好相关情况的专题调研,为确保取得最好成效奠定基础。根据开展学前教育专项调研的安排,泉州市教育部门分组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县(市、区),展开实地调研。通过整理与提炼,总结出以下主要问题。
第一,学前教育公办学位不足。“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问题仍然存在,公办性质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为45.43%,距离至2020年应达50%的目标有差距;与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到2020年应达85%的目标也有差距。各县(区、市)公办园建设进度参差不齐。
第二,学前教育师资队伍不足。一是幼儿园教师配备欠缺。按省定编制标准,目前全市公办幼儿园应核定的人员规模控制数近万人,但实有教职工人数与规模控制数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民办幼儿园师资水平有待提升。民办幼儿园教师的持证率不高,教师职前培训和职后培养力度仍有待加强。三是学前教育名师级教师比例较低。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特级教师、名园长、骨干园长等名优教师低于全市中小学平均水平,培养和管理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第三,学前教育发展成本需要优化。泉州市教育部门主动与市有关单位协调,想方设法加大学前教育资金投入。根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学前教育发展投入职责主要在地方政府,为保障市本级教育投入,促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中阶段教育优质发展和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市本级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投入方向和结构还需要进一步优化。
第四,优质资源需要扩充。至2020年,根据省、市的有关要求,各级示范园在园幼儿比例应提高到40%。目前,泉州市各级示范园在园幼儿的比例只有35%,与该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不能满足群众“上好学”的需求。因此我们还需加大宣传,在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给予帮扶,不断壮大示范园队伍,更好发挥示范园的导向作用。
三、走深走实,推动整改的措施
按照主题教育“要奔着问题去”、把“改”字贯彻始终的精神,主题教育效果好不好,归根结底还是要看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成效如何。把问题找全、找深、找准,是解决问题的前提。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整改,确保解决“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工作取得新突破。
第一,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步伐。我们敦促有关县(市、区)抓紧推动,尽快将建成的公办园投入使用;继续跟踪、督促仍未动工的公办幼儿园项目建设;组织各地提前谋划、生成一批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重点筹备学位缺口大、建设必要性强的地区的项目前期工作。
第二,加大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力度。我们加大推进仍在整改的小区配套幼儿园项目的力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将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在今后土地出让、规划审批等环节,按照教育布局专项规划,严格落实好联审联批制度;制定、完善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加强对小区配套幼儿园的监督管理,持续推进专项整治。
第三,扩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资源。一是继续完善“县级为主、省市级奖补”的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服务机制。二是督促各地通过财政划拨生均公用经费或政府购买等方式,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奖补,督促没有奖补或奖补低于600元的县(市、区)出台奖补政策或提高奖补标准。三是优化学前教育投入结构。市、县两级教育及财政部门提前谋划项目,结合本地财力实际,确保达到“只增不减”,对照目标任务,抓住资金扶持重点,做足学前教育投入预算,及时下达资金,实时做好资金使用跟踪,按时做好资金绩效管理。
第四,加强优质园的扶持力度。市级相关部门继续对全市各类幼儿园创建省、市示范园分别给予20万、15万奖励;要求各县(市、区)鼓励各类幼儿园积极创建各级示范园,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特别是针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仅应在资金上倾斜,更应通过结对帮扶、送研送教等形式在质量提升方面给予更多的帮助,持续扩大全市优质资源的覆盖面。
第五,加紧教师队伍建设步伐。一是积极协调市委编办、指导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当地编制部门,按照编制标准足额核定教职工人员规模控制数,保障新建公办幼儿园的人员配备需求。二是多渠道补充幼儿园师资,一方面在人员规模控制数范围内继续通过双选会引进公费师范生,同时通过省统一招聘、专项招聘、遴选优秀教师等方式,多渠道补充幼儿园教师,保障教育教学需求;另一方面加强师资本地培养,争取尽快出台《泉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公费师范生委托培养工作方案》。三是着力提升幼儿教师资队伍的专业水平,组织开展首批幼儿园名园长认定工作,继续实施乡村幼儿园教师素质提升工程、乡村幼儿园园长助力工程培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师资轮训,提升乡村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师资水平;进一步通过开展幼儿园新任教师培训、班主任培训、保育员培训等方式提升幼儿园教师的保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