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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理想读者筛选工具的文言与白话
——以吴趼人《九命奇冤》《胡宝玉》为例

2020-02-24冯轩羽

四川省干部函授学院学报 2020年2期
关键词:白话文言理想

冯轩羽

文言与白话之争是近代以来文学史上的一件大事,许多文人知识分子都就此事发表过自己的意见,表明过自己的立场。下面提及的几段材料早已为大家耳熟能详了,但为了论述方便,依然简略地将它们再引述一遍:晚清时提倡“言文一致”最有代表性的人物当为黄遵宪、梁启超与裘廷梁。黄遵宪在《日本国志》中认为:“语言与文字离,则通文者少;语言与文字合,则通文者多”,因此,“欲令天下之农工商贾、妇女幼稚皆能通文字之用”,便需要在文字上“求一简易之法”①陈铮编:《中国近代思想家文库·黄遵宪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357-358页。。这一思想影响到梁启超,他在《沈氏音书序》中写道:“文与言合。而读书识字之智民。可以日多矣。”②梁启超:《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二》,中华书局,1989年,第2页。比他们的观点更激进的是裘廷梁所写的《论白话为维新之本》:“愚天下之具,莫文言若;智天下之具,莫白话若。……文言兴而后实学废,白话行而后实学兴。”③裘廷梁:《论白话为维新之本》,郭绍虞主编:《中国历代文论选》(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172页。

上面只是几则非常简略的引述,当时除了提倡白话的人以外还有反对白话、坚守文言传统的人,以及中间的调和派(黄遵宪、梁启超的意见也并不十分激烈),各方阵营里的人的无论立场还是观点都极为复杂,远不是寥寥几段引述所能概括的。笔者所引的这几段文字,只是一般文学史上最常提及的人以及他们的部分观点而已。它们虽不是全部,但大体能代表当时提倡白话的人的一些论点。从这些引文可以看出,这些论点有一个共通之处,即认为白话相较于文言更通俗易懂,能更好地传播新思想,以便于开民智(启蒙)之用。也就是说,他们关注的是白话作为一种传播手段的工具作用。各种“难”(难学、难读、难写)以及不易传播等不利因素的指涉范围,是他们这些(提倡白话者)已经熟练掌握了文言读写能力以外的人,也就是待被“开民智”的人(被“启蒙”者)。但假设:创作者希望表达的是一些幽微的情思,并且不寻求这些情思能被各个知识层次的人理解——甚至创作者并不志于启迪民智,那么白话就一定比文言更具有优势吗(文言是否能将现代人一些幽微的现代情思表达出来暂且不论)?毕竟,就是否易于理解而言,鲁迅的《摩罗诗力说》《文化偏至论》《科学史教篇》诸篇并不比《野草》中的篇什更难。

创作者是否会为了理想读者(Ideal reader)而特意使用某种语言形式进行创作?当理想读者改变之时,这种语言形式是否会跟着改变?就文言与白话而论,当它们不再简单作为一种传播工具,而成为筛选理想读者的工具时,上文引述过的关于文言与白话的优劣的论断是否还继续有效?下文将以吴趼人的两部小说作为例子,简单谈一谈这个问题。

一、以白话小说读者为“理想读者”的《九命奇冤》

面对清末内忧外患的局势,一部分深具忧患意识的士大夫知识分子们提出了针对政治、经济、文化的各种变革方案,以使中国能够走上富强之路。正如梁启超在《变法通议》中所言:“言自强于今日。以开民智为第一义。”①梁启超:《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一》,中华书局,1989年,第14页。如何“开民智”?众说纷纭。其中便有以小说为工具的建议。严复、夏曾佑意识到“欧、美、东瀛,其开化之时,往往得小说之助”②严复、夏曾佑:《国闻报馆附印说部缘起》,郭绍虞主编《中国历代文论选》(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205页。,康有为也认为:“启童蒙之知识,引之以正道,俾其欢欣乐读,莫小说若也”③康有为:《康有为全集·第三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410页。。后来梁启超将这一思想表述得最为斩钉截铁:“欲改良群治。必自小说界革命始。欲新民必自新小说始”④梁启超:《饮冰室合集·文集之十》,中华书局,1989年,第10页。。这些具有“开民智”作用的小说,首要的一点是需要通俗易懂,因为它的理想读者是那些科学、道德、文化水平有待提高的人(当然也包括一些思想观念陈旧的士大夫知识分子)。吴趼人最初的许多小说(如《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都发表于梁启超创办的《新小说》上⑤关于吴趼人与梁启超以及《新小说》的关系,参考夏晓虹:《吴趼人与梁启超关系钩沉》,《安徽师范大学学报》第30卷第6期,2002年,第636-340页。,他的创作思想也受到了梁启超的影响,寄希望于以小说为“科教之助”“德育之一助”,在“道德沦亡之时”,“挽此浇风”⑥吴趼人(原不署名):《月月小说序》,《月月小说》1906年第1号,第6-7页。。《九命奇冤》就是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创作(或者说“重编”),并于1904年开始连载,1906年由上海广智书局出版的一部白话新小说。

《九命奇冤》讲述原本为亲戚的梁天来、凌贵兴两家,因为后者受马半仙蛊惑而迷信风水之说,再加上受到凌宗孔、区爵兴等人挑唆,因此与前者反目为仇,终致伙同贼人火烧梁家,造成梁家一门“七尸八命”(其中梁天来弟妇叶氏有孕在身)的惨案。之后梁天来兄弟向当地官府控告凌宗孔,却因为凌家势大,不但屡屡败诉,连证人张凤也枉死了。他们不得已只能上京告御状,最后在孔大鹏、李时枚等清官(钦差)的明察暗访之下冤屈得以伸张,凌贵兴被凌迟,凌宗孔、区爵兴等帮凶被砍头,便是马半仙也被重责五百板后递解回籍。在《九命奇冤》之前,梁天来的故事已经有安何先生的《警富新书》以及欧苏的《霭楼逸志》(见其中“云开雪恨”一则)等书记载过了。《警富新书》虽然是四十回的长篇小说,但语言文白夹杂且鄙陋不堪,叙事技巧拙劣,艺术水准很低。《霭楼逸志》中的“云开雪恨”一则则是笔记,由文言写成。相比之下,《九命奇冤》不但由流畅的白话写成(相较于同时代其他作品而言),而且有着当时正流行的侦探小说的痕迹,在叙事技巧方面,也大量学习西方小说(如开篇就写凌贵兴伙同贼人火烧梁家,然后才倒叙事情的起因经过),对一般读者而言,这样的小说当然更易读且更有趣味。

《九命奇冤》虽然因是“重编”,还有着浓厚的传统公案小说“忠奸对立”“恶有恶报,善有善报”的套路痕迹,但其中对无赖的可恨、豪强的霸道以及地方官员的昏聩却是揭露的淋漓尽致,对“迷信”的批评也贯穿全书,大体上接续着他“谴责小说”的一贯风格。所以此书原则上是能够实现吴趼人在“道德沦亡之时”“挽此浇风”的志向(若小说的作用果真有梁启超所说的那般大的话)。因此这本书不但要易读而且要好读。对一些明显属于传统小说中文人趣味并有碍于流畅阅读体验的东西便要做出取舍。比如凌贵兴的妹妹桂仙因看不过他欺负梁家,因而亲自去梁家向凌氏(即梁天来母亲,她是凌贵兴兄妹的姑妈)致歉的情节,《警富新书》与《九命奇冤》都有写到(只不过《警富新书》里与桂仙同去的还有她的嫂嫂何氏)。在《警富新书》(第五回)里,桂仙代兄长向凌氏致歉后,还与桂婵(梁天来之女)月下赋诗十余首。这种行文中穿插诗词歌赋的形式原是传统小说的惯例,也正合当时的主要读者(即文人士大夫)的趣味——尽管无论如何看,这样的诗词穿插在这里都显得有些突兀。既然吴趼人写作《九命奇冤》的目的是“改良群治”“挽此浇风”,面对理想读者的改变,他的叙述也势必作出改变。因此在这本书里(第九回),吴趼人只保留了桂仙登门道歉的情节,赋诗言志的那一部分则完全删除了。或许这样做有些不符合部分文人士大夫的阅读趣味,但对于大部分读者而言(至少是吴趼人理想中的读者),却大大增加了小说的可读性与流畅性。

二、以文言小说读者为“理想读者”的《胡宝玉》

正如严复、夏曾佑在分析纪事之书的易传与不易传的种种缘故时所言:“若其书之所陈,与口说之语言相近者,则其书易传。若其书与口说之语言相远者,则其书不传。”①严复、夏曾佑:《国闻报馆附印说部缘起》,郭绍虞主编《中国历代文论选》(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203页,第203-204页,第204页。以白话小说读者为理想读者的《九命奇冤》当然是“与口说之语言相近者”了。可有趣的是,在它出版的同一年(1906),吴趼人另一部小说《胡宝玉》却正好是与之相反的以文言小说读者为理想读者的“与口说之语言相远者”的作品。不但如此,这部《胡宝玉》还使用了另一使纪事之书“不易传”的“简法之语言”。所谓“简法之语言”,指的是“以一语而括数事”,与之相对的是“繁法之语言”,即“衍一事为数十语”②严复、夏曾佑:《国闻报馆附印说部缘起》,郭绍虞主编《中国历代文论选》(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203页,第203-204页,第204页。。因为一“简”一“繁”,所以这两种语言阅读起来有完全不同的效果:“读简法之语言,则目力逸而心力劳。读繁法之语言,则目力劳而心力逸。”③严复、夏曾佑:《国闻报馆附印说部缘起》,郭绍虞主编《中国历代文论选》(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203页,第203-204页,第204页。基于此,对于大部分人而言,当然更愿意读“繁法之语言”而不愿意读“简法之语言”了。那么,为何在出版“易传”的《九命奇冤》的同时,吴趼人还要出版一部“不易传”的《胡宝玉》呢?

《胡宝玉》是一部文言笔记小说,因吴趼人不忍“与胡宝玉同时之风流佳话”从此“随胡宝玉以去”,①吴趼人:《吴趼人全集》第七卷,北方文艺出版社,1998年,第275页。于是便将当时以李巧玲、胡宝玉、林黛玉、金巧林等为代表的一群上海倌人的悲欢生世以笔记小说的形式给记述了下来,连带着也记载了当时上海妓馆的风俗人情和各种掌故。关于《胡宝玉》叙事的简略,后来梦花馆主在《九尾狐》中曾对此有过抱怨:

从前有个自称“老上海”的,做成一部三十年上海北里之怪历史,偏要改名叫做“胡宝玉”,其中毫无情节,单把胡宝玉比来比去,其实本传只有一小段,阅之令人生厌,又用了许多文法,有什么趣味呢?②梦花馆主:《九尾狐》,黑龙江美术出版社,2014年,第41页。

梦花馆主如此说自然有他的道理,但《九尾狐》写于《胡宝玉》之后。要想知道吴趼人的“道理”,却需要看在“毫无情节”的《胡宝玉》之前,吴趼人用“繁法之语言”增添演绎的一部《海上名妓四大金刚奇书》③关于此书是否为吴趼人所作,一向有争议,参见魏绍昌《关于〈海上名妓四大金刚奇书〉的两组资料》《〈海上名妓四大金刚奇书〉书内有关作者问题的资料——至韩南Patrick Hanan(美国哈佛大学中文学教授)的一封信》等篇文章(收录于他的《晚清四大小说家》),他对这一问题做过详细考证。。此书主要写林黛玉、陆兰芬、张小宝、张书玉“四大金刚”的前世今生,并穿插着她们周围一些其他妓女嫖客的艳情故事,内容与《胡宝玉》略有重合之处。此书是用白话写成,篇幅较《胡宝玉》长,故事情节(多有虚构、颠倒之处)也详细不少。将这两本小说进行比较,我们就会发现吴趼人创作态度(意图)的极大差异。写《海上名妓四大金刚奇书》时,吴趼人化名为“抽丝主人”。身为广东人的他,却故意在文中说“当时上海有一个抽丝主人,他本是广西人氏”④吴趼人:《吴趼人全集》第六卷,北方文艺出版社,1998年,第618页。,此后也再不曾提及过此书,完全是匿名写作。而出版《胡宝玉》时,吴趼人虽然也是用了“老上海”这样一个从未用过的笔名,但不过几年之后(1910),他便在《近十年之怪现状》(即《最近社会龌龊史》)的自叙中,亲口承认了《胡宝玉》为自己的作品⑤《〈近十年之怪现状〉自叙》:“于是始学为章回小说,计自癸卯始业,以迄于今,垂七年矣。已脱稿者……如《胡宝玉》(单行本),皆社会小说也”(《吴趼人全集·第三卷》,北方文艺出版社,1998年,第299页)。。不承认与承认之别,便已然见出了吴趼人对待两书态度的差异。进一步说,《海上名妓四大金刚奇书》“是他早期的试笔,里面原没什么含蓄,无非游戏文章,随笔写写的”⑥谢高:《四大金刚奇书作者抽丝主人即吴趼人》,《辛报》1937年1月21日。(转引自魏绍昌:《关于〈海上名妓四大金刚奇书〉的两组资料》一文,见其著作《晚清四大小说家》,上海书店,2015年,第132页。),因此质量很差,多有逻辑混乱、人物颠倒之处。至于《胡宝玉》,与吴趼人其他小说相比虽然评价不高,但他的写作态度却是端正的(本着“写史”的心思)。他的好友周桂笙当时便指出:“全书节目颇繁。叙述綦详。盖不仅为胡宝玉作行状而已,凡数十年来上海一切可惊可怪之事。靡不收采其中。旁征博引。具有本原。故虽谓之为上海之社会史可也”⑦新广(周桂笙):《胡宝玉》,《月月小说》1907年第5号,第239页。。

作为一部游戏之作(甚至卖钱之作),创作《海上名妓四大金刚奇书》时的吴趼人的理想读者大概只是些渴慕花边艳闻之徒。一切以销量、猎奇为追求,情节就故意写的细,篇幅也尽量拉的长。而《胡宝玉》则不然。与晚清某些狭邪小说一边猎奇妓馆生活,一边以道学家的姿态指责妓馆中人丧心败德(如《九尾狐》里反复将胡宝玉称作以淫心媚术蛊惑人心的“狐狸”)不同,吴趼人对这些沦落风尘的不幸之人既有批判,也饱含同情,并时常将她们的遭遇与自己的苦闷失意联系在一起。早在1902年出版的《吴趼人哭》中,便有这样一段记述:

沪北诸娼,纵情游乐,绝不计及后来。吴趼人哭。(非哭此娼也,哭类此娼者之多也。

所谓不计及后来者,非指金银而言也,指玩物丧志而言也,读此书之君子,尚其谅哉。)①吴趼人:《吴趼人全集》第八卷,北方文艺出版社,1998年,第231页,第232页。

当他“作狭邪游,昵一妓,颇惑之”的时候,有人劝他:“彼瞰若赀耳,若床头金尽,彼宁复识若耶”?他却由此而引申出如下感慨:“彼固以瞰人赀为业者,又何足怪?使若穷,柴米不继,床头人亦将作交谪之声耳”②吴趼人:《吴趼人全集》第八卷,北方文艺出版社,1998年,第231页,第232页。。因此,当他下笔写出李巧玲、陆月舫、李三三、陆兰芬等一众上海倌人在艳海中的浮沉人生时,又岂会不生出自伤身世之感?李伯元去世后,吴趼人曾写文章悼念,其中有“君之才。何必以小说传哉。而竟以小说传哉。君之不幸。小说界之大幸也”③吴趼人:《中国近代小说家李君伯元》,《月月小说》1906年第3号。之句,这又何尝不是吴趼人的自况?因此说在慨叹这些倌人的不幸身世时,吴趼人想到自己最后大概也只能“竟以小说传”的一生而生出“同是天涯沦落人”之慨,大概不算过分猜测。这是几千年来文人士大夫经常抒发的慨叹,因此《胡宝玉》一书的情思是古典的,是能接续上曾经那些失意文人感事抒怀的传统的。与“改良群治”“挽此浇风”的淑世情怀相比,此书可能更多地是自伤身世之感,并渴求获得“知音”的理解。所以吴趼人不但要认真以“作史”的态度写《胡宝玉》这部书,而且要用文言来写。因为对吴趼人那一代人而言,文言背后所代表的文化正是与这一情思融为一体难以分割的。相较于喜欢阅读白话作品的读者来说,喜欢阅读文言作品的读者更可能与吴趼人抒发的情思产生共鸣。《胡宝玉》的理想读者也正是他们。

结 语

事实也证明,当称赞《九命奇冤》的人说它“可算是中国近代的一部全德的小说”④胡适:《五十年来之中国文学》,《胡适文存二集》(二),外文出版社,2013年,第181页。时,批评《胡宝玉》者称它“不过是作者‘偶弄笔墨,聊遣绮怀而已’”⑤卢叔度:《关于我佛山人的笔记小说五种》,《吴趼人全集》第十卷,北方文艺出版社,1998年,第298页。。且不管这种评论是否恰当,当吴趼人选择以不同的方式写作这两部小说时,他就应该想到会出现这样的局面(这或许也是他最初写《胡宝玉》匿名的一部分原因)。那么,他的这种选择是否有现实依据呢?恐怕不多。这两部小说的理想读者虽然不同,但实际读者(real reader)应该相差不大。虽然晚清时有人设想出了相对于文人士大夫群体而更迫切需要被“开民智”的“妇女与粗人”群体,他们“无书可读。欲求输入文化。除小说更无他途”⑥别士(夏曾佑):《小说原理》,《绣像小说》1903年第3期,第4页。。那么,像《九命奇冤》这样的白话小说当然就是写给他们阅读的了。但按照时人的观察,当时读小说的人,“其百分之九十。出于旧学界而输入新学说者。其百分之九。出于普通之人物。其真受学校教育。而有思想。有才力。欢迎新小说者。未知满百分之一否也。”⑦觉我:《余之小说观》,《小说林》1908第10期。因此,无论吴趼人的创作目的为何、它们的理想读者有什么不同,它们的实际读者大概并没有太大区别。身为报人的吴趼人当然不可能对这种现状毫无了解,但他却依然因表达旨趣的不同而固执地选择以不同方式进行写作。对此,我们应当表示理解与敬佩,尽管这种写作尝试算不得成功——从语言、内容、情思等许多方面看,《胡宝玉》显然已经不适合于那个急剧变化的“趋新”时代了。

或许,当不考虑文言是否能表达出现代人的情思时(现代人当然也可以“发思古之幽情”),作为一种筛选理想读者的工具(至于实际读者是谁则是不由创作者掌控的),白话不一定就比文言更具优势。此后,“新青年”作家群与林纾等人开始文言与白话孰优孰劣的辩论时,双方立场虽然不同,但有一点却达成了共识。即,文言背后所代表的是传统文化。相异处只在于他们一方要批判这种文化,另一方则要维护这种文化。抛开这种文化优劣与否的价值判断不谈,应该看到,用文言创作,某种意义上说,固然代表一种文化姿态,但也毋宁说,它也是一种筛选机制。因为懂得文言,或者说喜欢文言的人,大体上有着近似的阅读偏好(相对于白话而言),也有着大体相似的阅读背景(古代文史学的修养),因而有着更容易产生共鸣的情趣(古典趣味)。使用文言,或者说阅读文言,自然而然地就进入了一种文言的传统之中,文言也就成为一种筛选理想读者的机制。也就是说,用文言写作,某种意义上就是在寻求同好,也是在告诉一部分读者:此书有着某种特定的旨趣,非喜勿读。

当文言创作(或者说文言小说,毕竟古体诗文现在依然有人写,文言小说的创作者却几乎没有了)逐渐消失之后,文言作为一种相对于白话的一目了然的筛选机制的功能也逐渐失去了。但筛选的机制并没有消失,而是转入了白话文学内部(在此之前白话文学内部当然也已经存在了这种筛选机制)。当马原、残雪等作家以白话写下一段段晦涩难懂的段落时,岂不是也正告诉一部分习惯阅读流畅的通俗小说的读者:非喜勿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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