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纪录片对公安形象的传播
——以东方卫视《巡逻现场实录2018》为例
2020-02-23刘燕
□刘燕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打造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这对新时代公安机关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方式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亟待通过合适的媒体形式有效传播现代公安的工作和形象,加强其与社会公众的沟通交流,增强公安机关的社会公信力,进而推动公安机关的现实工作,提升政府形象。
一、公安在媒体传播中的形象变化
公安形象的形成是一个动态和变化的过程,是一个循环系统。公安形象的形成包括三个要素:自身表现、传播行为以及人民群众的印象和评价①。自身表现是媒体传播的基础,而传播行为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人民群众对公安的印象和评价。因此,媒体传播行为是架构起公安机关自身表现与人民群众对公安形象的印象和评价的重要中介与桥梁,媒体传播方式发生变化的同时也会影响公众对公安形象的印象。
传统媒体时代,公安形象的传播权更多掌握在媒体手中,媒体是塑造和传播公安形象的主力媒介,公安部门往往处于被动一方。报纸上常见的公安形象是记者对公安英雄事迹的报道;警匪类型的电影、电视剧等影视作品中演员演绎出大义凛然、公正无私的公安干警形象;法制类电视节目中的公安干警以一种严肃普法的形象出现。这些媒体中的文字或者图像都传播了作为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之一的公安机关神圣严肃、正面高大的形象。这种近乎完美的公安形象一直延续到现在。但是,随着传播环境的改变和社会突发事件的增加,警民关系曾一度陷入紧张的状态,新媒体时代,公安机关在面临形象危机时,大胆探索和利用新的传播媒介和方式进行形象传播工作。但是公安部门在不断反转案件中的网络发言很容易将自己置于不利的舆论位置,引发社会负面影响,影响自身的权威性;过度娱乐化的短视频也不适合公安工作内容的性质和形象传播。上海市公安局和上海广播电视台联合推出的全国首档全景式警务纪实片《巡逻现场实录2018》是地方公安机关主动进行形象传播的一次尝试。
二、《巡逻现场实录2018》中公安形象的传播方式
《巡逻现场实录2018》这部警务类纪实片将镜头对准上海一线巡逻民警,真实记录了他们日常的工作内容和状态,让观众对民警巡逻工作有更多的了解,对公安一线工作人员有更多的理解。真实的记录和鲜活的巡逻民警形象使得这一部充满市井味和烟火气的警务纪实片一经播出便在豆瓣得到9.0 的高分,微博相关话题阅读量近4.2亿,讨论量高达21万。
(一)主题日常化,叙事视角全知化
《巡逻现场实录2018》共分为12 集,每集由一个相对集中的主题将七八个案件串联起来,将所拍摄的100多起案件素材条理清晰地展现给观众。该片聚焦于上海的一线巡逻民警所接触到的民事纠纷案件,故将其内容分类构成日常化的主题。第三集和第四集的主题均为“平安绣花针”,案件涉及的都是一些生活中的琐碎小事,响应了2017年全国两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上海代表团审议时说的“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唯有使管理精细化,大城市发展才能如绣花工艺般针脚细密、严丝合缝,才能一直在实践中提升管理才能,使城市发展充满生机。第7 集的主题“亲爱的小孩”和第9 集的主题“同一屋檐下”所关注的都是家庭、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在这些贴近生活的案件中,民警褪去了之前在影视剧中处理各种复杂案件时的超能力神秘色彩,他们与案件相关人员平等地交流,推心置腹地调解,教育当事人,在这些看起来琐碎的日常案件中他们既是执法者,又是城市安全的守护者和化解纠纷的调节者。
叙事视角在叙事学领域中“指叙述时观察故事的角度”②。叙事视角决定了纪录片的整体特色和风格,叙事视点不是作为一种传达情节给读者的附属物而加上去的,相反,在绝大多数现代叙事作品中,正是叙事视点创造了兴趣、冲突、悬念乃至情节本身③。《巡逻现场实录2018》并没有刻意制造悬念和冲突,而是采用跟拍摄影的方式,加上后期的适当选择,将案件完整地呈现给观众。在一起醉酒后殴打饭店老板娘的案件中,观众跟随着镜头与巡逻民警到达案发现场,听报案人和当事人诉说事件经过。醉酒的当事人却极力否认,案发现场路人主动提供了记录案发现场的手机视频,整个案件的叙述视角在民警、当事人、报警人、路人中自由切换,案件得以还原。在整部纪录片中,制作者只是客观地记录案件处理现场,并没有出现在片中,他们以一种全知但又客观的视角将案件相关人的叙述呈现,引导观众进行思考。
集中的主题、全知的叙事视角使得这部纪实片最大限度保持了内容的客观、自然,同时保留了事件本身的冲突性和故事性,日常化的案件和适当的叙事手段既激发了观众的观看兴趣,也展示了巡逻民警的真实工作内容,让观众了解到民警的工作职责。随着一个个真实办案场景的呈现,公安部门的神秘面纱慢慢被揭开。
(二)人物群像化,巡逻工作现代化
出现在《巡逻现场实录2018》中的127 名巡逻民警是上海近5万名公安民警的缩影,每集出现的警员在20名左右。据统计,该片中出现的127名巡逻民警以及指挥人员中30岁以下的占22%,30—45岁的占44%,46—60岁的占34%;从警时间3年以下的占18%,4—10年的占30%,11—20年的占17%,20年以上的占35%。可以看出,民警的年龄和从警时间是正相关分布的,而且每个年龄阶段的占比相对比较平衡,根据他们的从警时间将刚入职的年轻民警和经验丰富的老民警组成搭档,比如24 岁的年轻见习生张骏和有12年工作经验的曹庆峰组成师徒搭档,让观众看到了职场新人的努力学习和老警长的淡定从容。纪录片播出之后,以马晓亮、戴华、周世奇等为代表的曹家渡派出所民警受到观众喜爱,并被称为“曹家渡男子天团”。这些巡逻民警和所有的职场人一样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他们平凡却又散发着魅力,让观众对公安民警有了更多的理解与敬意。
《巡逻现场实录2018》对案件处理过程的展示也让观众更加了解目前上海日渐完备的巡逻体系。第11集的主题是“天眼与地勤”,这一集重点介绍了智慧公安综合服务平台在建设智慧城市和维护社会安定中发挥的重要作用。综合指挥室里,指挥员通过观察监控屏幕进行“视频巡逻”,远程指挥民警行动,双方配合完成工作,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此外,《巡逻现场实录2018》还集中介绍当下多发的网络电信诈骗案件,让观众了解上海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的工作,知晓电信网络诈骗手段,学会辨别电信网络诈骗信息。这些内容让观众了解到公安机关在现代化社会建设过程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增强了观众的安全感,向观众展示了一个现代化而强有力的公安形象。
纪录片中出现的127 名性格各异的巡逻民警都是主角,他们或是温暖善良的职场新人,或是成熟稳重的老警长。他们穿梭在上海的大街小巷,处理着家庭矛盾、邻里纠纷。他们也利用高科技帮助人们预防新的技术骗局,传播着新时代既接地气又负责任的公安新形象。
(三)案件典型化,普法教育创新化
《巡逻现场实录2018》中没有轰轰烈烈的刺激场面,有的只是生活中每个人都可能遇到的困难和窘境。纪录片中出现了两次女性被猥亵的案件,这两起案件中民警对犯罪嫌疑人的严肃处理让观众尤其是女性观众知道了遇到这种行为要勇敢反抗并向110 求助。该片还反映了一些拒绝配合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情况,比如当民警依法要求查询逆向行驶女子的身份信息时,该女子拒不配合,躺在地上大声喊着“警察打人了”,并用钥匙划伤了民警,民警依法将其传唤到派出所后她依然大吵大闹。这本来是很正常的民警执行公务,但是由于当事人缺乏法律知识,造成妨碍公务的结果,最终使自己不得不承担更加严重的后果。
纪录片对每一个案件都有完整的呈现,接到警情之后民警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对办案人和当事人进行询问,了解事情的经过后视案件情况进行处理。一般纠纷会当场进行调解,如果案件复杂或者现场环境比较混乱则把当事人带回派出所进一步了解情况,最后的处理结果会以旁白或字幕的形式出现,完整的工作流程让观众更清楚地了解了民警的执法过程。此外,较常出现的类型案件结束之后会有“治安小课堂”这个板块对案件中的关键内容进行总结,并对其中的法律知识进行普及,让观众在日常生活中遵守法律法规同时也有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意识。
案件是纪录片内容的核心,普法教育是纪录片的根本目的,选取日常生活中经常发生的案件能够让观众更了解民警的真实工作环境和内容,拉近其与民警之间的距离,为民警建立一种可信任感和亲切感。反复出现的民警办案过程和“法治小课堂”则为观众展示了巡逻民警们的专业素养和公安严肃执法的形象。
三、结语
公安形象具有五个特点。首先,公安形象具有社会性,公安形象的真正评判者是人民群众;其次,公安形象具有外在表现性;然后是渗透性,民警的整体素质渗透在日常工作中;再次是监督性,人民群众会对公安机关的工作进行监督;最后是延续性,公安机关的形象会延续很长时间④。作为一部植根于社会现实的纪实类纪录片,《巡逻现场实录2018》通过聚焦众多一线巡逻民警的日常工作,传播个性鲜明、执法严明、温暖善良、耐心智慧的民警形象,也传达出既捍卫法律又接地气的新时代公安形象。该片播出后获得了收视和口碑的双丰收,成为传播警察形象和公安形象的一次成功尝试。
2019年9 月14 日,由哔哩哔哩影业与中广天择共同出品制作的同类型警务纪实观察类真人秀节目《守护解放西》聚焦湖南省长沙市坡子街派出所民警,同样收获了播放量和口碑上的成功。2019年12 月19 日开始,东方卫视继续播出同系列12 集全景式警务纪录片《大城无小事——派出所的故事2019》。这些警务纪录片符合公安工作的整体基调,以其优质的内容受到观众的喜爱,成为现阶段传播公安形象的有效载体。
注释:
①魏小龙.试论警察形象的构成与塑造[J].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01):44-46.
②申丹,王丽丽.西方叙事学:经典与后经典[M].北京:京大学出版社,2010:8.
③[美]华莱士·马丁.当代叙事学[M].伍晓明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159.
④甘发健,易雪松.浅谈公安形象[J].湖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06):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