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清算中存在的财务问题及对策
2020-02-23张萍
张 萍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企业竞争也日益激烈。市场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必然导致一些企业的破产倒闭。企业破产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企业破产有利于社会资源和产业结构的合理配置和调整。从市场经济运行角度考虑,符合市场经济竞争中优胜劣汰的规则,符合市场经济运行的规律和发展。但是企业破产所产生的一系列财务问题却并不简单,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有待完善。伴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其存在的问题愈加突出,而破产清算作为企业破产后的重要环节,直接影响到破产企业的债务清算问题,因此更加需要高度重视。
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当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企业行为。不能偿还债务表现在两方面:一是负债超过资产,资不抵债。二是负债未超过资产,但因为种种因素,资金链衔接不上,资产难以调动以清偿债务。破产清算会计是财务会计的一个特殊分支。它是以现有的各种会计方法为基础,以破产法律制度为依据,反映和监督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的各种会计事项,对破产资产、债权、损益等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一种程序和方法。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经济市场的竞争也日益激烈,而优胜劣汰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而导致企业破产的原因不外乎两个:一是外部的原因,企业不是独立的个体,它会受各种因素的影响。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市场瞬息万变,企业的发展环境、竞争对手、市场需求、自然灾害等,都可能导致企业无法继续运转而被淘汰。二是来自企业自身的原因,即内部原因。主要是经营管理不善、资本运营能力不足、生产失误、技术或产品质量问题等。
一、企业破产清算中存在的财务问题
WF光伏公司曾是致力于成为世界领先的太阳能电池组件及光伏发电解决方案的供应商。具备并网型、离网型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独立设计和安装能力。曾年收入5个亿,但由于2018年资金链的断裂,引发大规模的讨债活动,导致资不抵债,最后不得不申请破产。WF光伏公司宣告破产后便由清算小组入驻,对其资产进行清算评估。估算结果WF光伏公司的资产总额4.2亿元,债务总额7.8亿元。下面以WF光伏公司为例,分析阐述企业破产清算中存在的财务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
(一)会计处理过程中存在问题
WF光伏公司在宣告破产后,由清算小组对其进行财务处理。但在实际处理过程中,还是会面对不少问题。根据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中规定,清算人员是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企业上级主管部门人员、政府财务等相关部门人员和具有从业资质的相关专业人员构成。但是这种构成不利于法院对清算工作的监督与指导。而且对于清算小组的人数及其占比并没有具体的规定,人员构成可能并不适合公司的实际需求。二是清算小组的组成具有临时性,人员组成混乱庞杂,不排除有专业能力不够的人或是无证上岗人员滥竽充数,导致清算小组的整体素质不高。而且由于清算小组的组成复杂,甚至会有频繁的人员变动,管理松散混乱,没有落实责任制,部分清算人员责任感缺失,导致清算效率较低,清算难度大,大大的延长了清算时间,使清算工作久拖不决,增加了清算成本和各方当事人的费用支出。目前清算组的确定一般由当地法院从候选机构库摇号抽选,而摇号抽选出来的清算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WF光伏公司便是如此,其摇号选出的清算机构经验尚浅,第一次负责WF光伏企业这样的资产体量,很多工作考虑不周也使清算工作的效率和权威性大大降低。
(二)监督机制及法律法规还有待完善
清查、评估、变现过程中缺乏必要的财务监督。我国破产清算小组拥有的权利相对较大,如果没有对其到位的监督管理容易导致权钱交易等恶劣现象的发生,严重影响破产清算的公平性。而且,监督力度不够也容易导致部分不法分子钻空子。WF光伏公司在面临破产经营停滞的情况下,股东为了自身的利益,对财产进行了很多不合理的处置。并且在裁定破产后,为节省经费,辞退了很多原有的专业技术人员。这导致破产清算小组由于对光伏行业以及对专用的设备不了解,对其处理不科学,造成了很多的资源浪费和价值流失,无法实现其整体的最优处置价值,对破产财产的价值评估、变现缺乏指导性、公正性和权威性,致使破产后的评估资产远远低于公司的账面资产,直接影响到了破产债务的清偿。
(三)会计核算工作不够科学规范
会计核算工作不规范,主要体现在:在核算和账务调整的会计工作中,无法做到及时有效,导致其会计资料失真,在清算工作中,企业所提供的会计信息与其所应该核算的信息常常存在一定程度不对等的情况。破产企业常常存在严重的资不抵债,少提少摊、成本少结转等不良现象严重。二是常常存在部分凭证未到达但资产已经处置,未能按要求进行核算;而具备坏账损失条件的企业没有及时销账或还在审批中的账务,会计在核算时没有做出合适的处理,导致会计账目与实际情况有所出入;部分企业会计账目信息不准确,导致账账不符,严重影响了会计核算工作的开展。同时由于有些清算组工作人员职业素质不够,责任感欠缺,敷衍了事,或是有些事务处理时为了图方便,不按程序走,导致账目凌乱有缺失。WF光伏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清算小组在开展工作时辞退原有的留守人员后,并没有严格按照核算程序走,财务人员也没有对WF光伏公司的会计核算信息进行全面承接,严重影响了债务清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完善企业破产清算财务问题的对策
(一)建立高素质的破产清算队伍
一个好的队伍需要一个好的管理者以及一定时间段的相关队伍培训,也需要其队员较好的职业素质。从清算队伍成立之初,就应该严格规范筛选的条件,确保整个清算队伍的人员本身都具备其该有的专业能力。然后对其专业素质、思想行为、个人职业道德进行进一步的培训,提高其职业素质和责任感。同时,清算队伍人员构成可以根据破产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比如对WF光伏公司,可以聘请相关光伏专业的人士加入清算小组或对清算工作进行指导,以实现清算评估的整体利益最大化。
(二)加强清算工作监督与管理
1.加强对清算小组的监督管理和法律约束力
清算小组是由人民法院从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务等相关部门以及相关专业人员中指定的。其构成人员的职能不尽相同,这不利于统一管理。因此法律更应该加强对其监督与管理,加强对清算人员的约束力,规范清算组成员的行为,使其工作和行为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例如根据破产公司的大小等情况对清算组人员数量加以具体规定,根据评估对清算组的清算工作时间加以要求,对破产清算的预提费用加以量化并监督跟进等。企业破产进入清算程序后,应有相关机制监督其清算小组是否及时到位,是否按程序要求对企业资产进行全面交接、清点及管理,对其财务数据进行核对审计。
2.加强对破产清算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在对破产企业开展清算工作的时候,难免会遇到各种困难和阻力,这些困难和阻力有的源于破产企业本身经营不善管理混乱而导致的,有的源于破产企业部分人员为了自身利益而故意阻挠其清算小组工作开展的。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加强监督与管理力度,规范对破产资产的界定,最好是成立专门的监督部门或是监督小组,加强对会计信息的监控。从财务的交接,到清算,再到评估、变现,进行全程监督,确保会计信息的合法性,保证企业的破产清算工作公平、公正、严谨。
(三)相关的法律法规要不断完善
现代的市场经济其实就是信用经济,而法律法规就是我们市场“信用”的保护伞,它保障着我们经济市场的稳定与发展,企业的破产符合经济市场优胜劣汰的竞争规则,但企业的破产难免会给不少债权人造成损失,而只有不断完善的法律法规才能尽可能最大限度的维护债权人的应有权益,因此我们要建立更好更完善的相关法规,一方面努力的使其与国际相接轨,引进国际先进的方法,以国际范本为参考。二是根据中国的国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规模、不同性质的企业制定具体的规章制度,细化法规条款,提高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让企业在宣告破产后,所有的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让破产清算的工作更好的发挥其职能和积极作用,这样才能更好的避免潜在的金融风险,维护经济市场的稳定运作和可持续发展。三是完善破产企业评估体系,建立健全的清算评估机制,以保证清算工作更加高效优质、准确真实。四是分割清算小组的成员与企业利益的关系,避免影响清算小组的权威性和公正性。五是建立相应的问责制度。因为在法律法规的实际实施过程中,常常落实不到位,存在有法不依、不按规矩办事,严重影响破产清算的工作质量。
(四)规范会计核算工作
破产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仍然缺乏规范性。所以要在破产企业的财务核算过程中,建立更加完善、更加规范的步骤,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原来旧的会计核算方法有些与现代破产企业并不相符。清算会计应该针对现代企业破产的实际情况做出调整和改变,以更好的适应当今社会的需求,以更好的财务管理方式,来增强会计核算的准确性、真实性。例如在传统会计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清算资产、债权、损益以及相关负债类等科目,对会计科目进行科学的细分以及必要的增加。
我国经济市场发展迅速,竞争环境日益激烈,企业破产的情况也发生的愈加频繁。近年来破产案例数量增长较快,但市场经济的保护机制却不够完善,我国对于企业破产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较于国外还是比较少的,对企业破产清算工作的研究,还处于初期阶段。因此我们必须展开思考,分析破产清算工作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对破产企业的财务清算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和剖析,不断完善我国破产清算工作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