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村消费市场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
2020-02-22王业帅
王业帅
(广西壮族自治区宏观经济研究院 广西 南宁 530028)
农村消费市场牵涉到广大农民的衣、食、住、行、劳务消费等各个方面的需要,关系重大。党的十九大以来,随着广西农村居民收入的持续增长和对消费品的大量需求,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增速持续快于城镇,但乡村市场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小,拉动消费市场作用还不显著。应大力促进居民消费转型升级新趋势,优化消费服务供给,聚焦引导形成合理消费预期,多措并举提振农村消费,对切实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进而顶住经济下行压力、激活内需动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广西当前农村消费的基本情况
(一)农村消费群体庞大,消费市场逐步扩大
2018年,全区总人口5659万人(其中常住人口4926万人),城镇化率50.22%,农村常住人口达到2452万人,与城镇居民基本相同,农村消费群体庞大。2018年,全国乡村消费品零售额超过5.5万亿元,同比增长10.1%,连续七年超过城镇增速。19年上半年,广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6.8%,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6.7%,农村消费品零售额增长8.0%,增速高出城镇市场1.3个百分点,农村消费品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4.2%,比上年同期提高0.1个百分点。显而易见,激活农民这个最大群体的消费潜力,对扩大消费规模、拓宽市场纵深具有重要意义。
(二)农民生活品质提高,消费升级趋势明显
农村居民在满足温饱的基础上,更加追求生活品质和精神需求,支出结构和消费理念逐渐向中小城市居民靠拢。2018年,广西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0.1%,同比下降1个百分点。农村居民在居住、通信、文娱等几类商品和服务上的支出增速最快。线上消费升级趋势更加明显,2019年前8个月,在线餐饮、美容护理、在线旅游位居农村网络零售额增速的前三,服务类增速高于实物类近10个百分点。京东、苏宁等企业统计显示,16-25岁消费者热衷华为手机、格力电器、吉利汽车等商品,消费趋于个性化、多元化、品牌化,成为农村最活跃的消费群体。
(三)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农村消费群体范围扩大
近年来,广西坚持从解决温饱问题入手,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贫困村为主战场,以解决饮水难、行路难、用电难等为突破口,相继开展一系列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加大人财物专项投入,动员全社会合力扶贫攻坚。农村贫困人口从1978年的2100万人减少到2018年的140万人,贫困发生率由2012年的18.0%下降至2018年的3.7%,贫困地区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基础设施的建设极大地改善流通,在国家扩大内需、刺激消费等各项改革的推动下,进一步深化流通领域改革,着力促进农村消费品市场繁荣活跃,市场规模不断扩大。2018年,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291.59亿元,比1950年的3.31亿元增长2504倍,年均增长12.2%。消费层次不断提升。近年来,教育、娱乐、旅游、住房、汽车、通讯、保健等成为新的消费热点,随着互联网络、4G移动通讯等相关的基础设施向农村、山乡的逐步覆盖,农村居民也可以享受到电商进农村、“互联网+流通”深度融合带来的便利,农民正在经历享受型消费结构升级过程。同时,支付宝、微信等电子支付的快速兴起,电子商务进入黄金发展期,农村消费也由数量型向质量型、智能型、健康环保型转变,农民消费更加理性,覆盖的农村消费者范围越来越大,层次也不断延伸。
(四)电商规模不断增加,流通新业态不断涌现
电子商务、加盟连锁、快递配送等流通新业态向农村渗透,推动优质消费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极大激发了农村市场活力和动力。2019年1-8月,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23.7%,比全国网络零售额增速高出7.1个百分点。截至2018年底,全国已建成农村电商服务站点50多万个,公共快件取送点6.7万个,乡镇快递网点覆盖率达92.4%,当年收发快件120亿件,同比增长20%。紧跟这一趋势,通过举办电商节、促销季、“正品下乡”等活动,推动促进内外贸高度融合,促进更多优质商品的销售网络下沉到乡村,利用电商打破物理隔离,不断拓展商品流通的渠道,使更多农村居民享受更为物美价廉的商品,拉动消费升级。
二、广西当前农村消费市场存在问题分析
(一)农村流通基础设施仍然较为薄弱,制约了农村消费的良性发展
在电子商务进农村、快递下乡等政策拉动下,近年农村现代零售业态实现高速发展。但整体来看,农村商贸流通体系仍不成熟不完善。据统计,50%的村没有综合商店或超市,小百货、食杂店、夫妻店等传统业态仍占据农村市场主流,呈“小、散、乱”无序状态,商品和服务质量缺乏保障。冷链物流设施滞后,乡镇一级大多只有冷柜,几乎没有大型冷库,更没有专业的冷链货运设备。由于广西大部分地区属喀斯特地貌,多数村级道路崎岖难行,硬化路面宽度不足,大型的冷藏车辆难以深入到农民的家门口,无法运送高端的生鲜食品、特种药品等,制约了消费升级和消费体验优化。已建成的物流配送站点业务少、效率低、经营困难,造成物流成本偏高,西部边远农村成本甚至达到东部的4-5倍。
(二)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低,农民购买力相对有限
相比城镇居民,农民收入水平和消费支出仍有较大差距。一是“钱不好挣”。一些农村产业基础薄弱,农民收入依赖外出打工,空心村现象严重,如河北张北有366个行政村,空心化率50%以上的村占2/3,60岁以上居民占比达76%。广西百色市、河池市等传统革命老区也大多存在这一问题。一方面,扶贫产业支撑不足,农民增收难度大。广西在产业扶贫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不少经验,但是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影响了农村居民增收。主要是生产要素资源缺乏,产业开发难度大;扶贫的“短平快’项目较多,缺乏稳定脱贫的长效机制;农产品销售、加工跟不上,产业发展风险大。另一方面,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意愿低,影响城乡居民缩小收入差距。近年来,广西每年平均只有约10万名农业转移人口办理了进城落户手续,且主要集中在南宁、柳州、桂林等大城市。据调研,尚有一半以上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和人户分离人员不愿进城落户,原因是农民担心失去农村土地收益及集体组织福利待遇等权益,社会上普遍认为城镇户籍与农村户籍含金量的差距持续缩小,对农民工进城落户吸引力明显下降。受主客观原因制约,农村居民增收的渠道偏少,导致农民增收的难度进一步加大。二是“钱不够花”。2019年前三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882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1%。截至2019年8月,广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18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6%,增速与去年同期持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065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9%,增速低于去年同期。从全国位次来看,广西居民可支配收入排名全国靠后,收入总量距全国排名前三的上海、北京、浙江差距较大,相差超过万元。另外,增速水平不仅低于浙江、江苏、广东等发达省份,也低于云南、贵州等周边省份。居民可支配收入总量不高,增长不快直接制约了居民消费能力。
(三)侵权假冒商品破坏市场,优质消费服务有效供给不足
近年来,农村消费不断提档加速,现有以低端商品为主的供给体系已难以满足农村消费需求。由于文化水平不高、信息不对称、监管缺位等因素,农村消费市场一直存在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绝的顽疾。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不法分子通过网上商铺、微信群等展销侵权商品,形成覆盖多个省份的材料提供、加工、配送、销售完整链条,对打击侵权假冒构成新挑战。特别是在一些边远农村,“山寨”、仿冒产品屡禁不绝。中国消费者协会抽样调研发现,在155个农村集贸市场中,有87个市场的产品涉嫌违规,比例高达56.1%。近期农村调查显示,近九成农村消费者认为农村商品存在品类少、质量差、虚假宣传、后续服务不到位等问题。
(四)地方重视支持不够,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力度有待加强
农村商贸流通体系是现代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引导生产、扩大消费、改善民生、促进城乡融合的基础作用。调研发现,一些市、县农村商业网点和物流快递建设未纳入城乡发展规划统筹推进,有关部门各管一摊,没有形成合力。一些地方认为农村商业企业和个体规模小、税收少、监管困难,不如发展工业来的快,对农村商贸流通重视和扶持不够。与促消费相关的工作协调机制方面,一是自治区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刚刚成立,还未能产生实际效益。二是自治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以来,由于各部门工作任务繁重,进行集体碰头协调的机会不多,没有明确一个强力的牵头单位或者部门,各部门采取的政策措施大多是各自为政,没能形成合力。在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方面办法不多,缺乏有力抓手和运行协调机制。
三、广西农村消费市场的对策建议
(一)积极提供更多新的消费供给,促进农村消费升级
扩大广西农村消费,需要因地制宜。按照传统的观点是以收入增长推动消费增长。消费是收入的函数,二者是正相关关系,收入增长会提升人们的消费能力。广西致力于打造农村“金融+电商”综合生态圈。鼓励金融机构以“党旗领航·电商扶贫”为抓手,依托“惠农通”、“邮乐购”、“桂盛通”等银行产品及服务点,联合建设农村电商平台,创新“金融扶贫+电商扶贫”金融服务模式和电商信贷产品,实际上也是变相增加了农村居民的收入。因此,需要因地制宜,转换思维,寻找能够推动农村消费升级的新着力点。相比之下,新供给对于消费结构的影响更值得关注。着力发展新零售业态,扩大农村消费。新零售渠道在提供农村消费便利性、降低成本、提高质量、优化服务等方面,均具有积极作用。通过新供给引领农村消费升级,既需要从生产角度增加新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更需要从销售角度发挥渠道、零售、商业的作用,促进产品和服务的流通。
(二)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促进完善线下消费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定走产业扶贫路子,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培育多元化、富有活力的农村市场主体,积极发展电子商务、连锁配送、批发零售等流通渠道,促进农产品出村和农民稳定增收。加快培育、发展房屋租赁市场,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推动农村人口市民化,引导农村居民形成多元消费习惯,使线上消费更多转为线下消费、落地消费,使消费更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和信息消费扩大升级,推进5G技术商用;着力提升乡镇商业综合服务体系水平,完善城乡消费服务网络。
(三)加快补齐农村流通设施短板,大力发展现代流通新业态
加大资金和政策投入,建设农产品分级、包装、预冷等产地初加工和商品化预处理设施,完善县、乡、村三级商业设施和物流配送链条,用好民间资本,吸引更多民营企业参与农村物流配送网络与节点建设,扩大流通网络及网点覆盖面,降低农村流通成本。建设集购物、休闲、娱乐等于一体的乡镇商业综合体,满足农村居民生活消费需求。深入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引导大型商超、电商企业等下沉渠道,支持农村传统流通企业转型,推广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业态,改造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乐村淘、京东商城、苏宁易购、村邮乐购等全国知名电商平台相继进入广西农村市场。针对农村消费特点开发适销对路、优质优价、美誉度高的商品,挤压伪冒劣质产品生存空间。值得注意的是,在当前全球经济增长速度放缓、不确定性因素增加的背景下,更应要抢占先机,加快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进一步激发农村消费潜力。
(四)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政策协同协作
充分发挥自治区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自治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牵头协调作用,通过制定年度计划,定期召开分析会议,通报有关情况和部署下一步工作等方式,使各成员单位采取的措施形成合力,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各项优化收入分配机制、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的部署,以问题为导向,着力解决制约广西城乡居民增收的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促进农村居民等重点群体增收,提高消费能力,推动消费转型升级。通过整合部门资源,推动将农村商业网点布局纳入市、县城乡发展规划,对具有公益性质的农村商贸流通实体等给予税费优惠,降低农村消费信贷成本,加强基层市场监督监管力量,增强农民消费维权意识。
(五)净化农村消费市场,建立健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及档案数据库
挖掘农村消费潜力,还需要加大力气改善消费环境,消除农村居民消费后顾之忧。必须强化市场监管,大力开展农村消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敦促商家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坚守质量安全底线,消除安全隐患,让农民敢于消费、放心消费。通过健全完善消费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公用机制。加强与电商平台、消费者协会等的协作,实现维权、处罚等信息互联互通。同时,还要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加大对利用信息不对称侵犯消费者隐私权行为的打击惩戒力度。
(六)加强消费宣传和信息引导
实施乡村服务消费和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统计分类,建立能够全面反映服务消费发展水平的统计指标体系;加快各地区消费领域大数据应用并实现互联互通,加强政府与企业、社区、商会、行业协会等合作,建立消费领域大数据分析常态化机制;多渠道开展重大消费政策宣传解读,倡导绿色消费理念,营造绿色消费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