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对我省文旅行业影响及建议
2020-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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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突发使我省文化旅游业遭受重创。以全省重灾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平遥古城为例,疫情发生后,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从今年1月24日起,平遥县全域内文化娱乐场所、酒店客栈、景区(景点)、旅行社、“平遥中国年”五大板块18项活动全部停止营业。3月25日,景区和餐饮住宿等服务业逐步复工复产,但至今文旅市场疲软,损失较大。
一、平遥县旅游业受疫情冲击情况
参照2019年“平遥中国年”(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六,共24天,参与“平遥中国年”活动的游客和群众153.5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4.99亿元)和门票收入(2019年平遥古城门票收入第一季度2560万元,前半年6536万元,全年14100万元)的统计数据,经初步估算:平遥古城景区2020年春节期间收入损失约1800万元,其中门票收入1500万元、停车收入200万元、导服收入100万元,刨除游客自然增长因素,预计今年上半年门票损失约5000万元。旅行社方面,全县共27家旅行社总社、39家分公司和营业网点也颗粒无收,直接经济损失主要是游客的退票手续费、预付款、定金以及部分游客被动劝退产生的经济补偿,还有客观上对旅行社形成的间接商誉损失。酒店客栈业,全县1.7万间客房按较低的平均房价250元/间天、85%的平均出租率、“平遥中国年”持续时间按24天计算,损失约8670万元。文化娱乐行业,古城景区范围内损失约4000万,其中KTV占11%,网吧占2%,演艺场所占50%,电影院占12%,酒吧占25%。“又见平遥”演出,从1月23日发公告暂停春节期间32场,已销售的3000余张门票无条件予以退款,后因防范疫情需要,又停演60余场,直接门票损失约1300余万元。文化创意产业,平遥古城灯展、横坡特色小镇灯展、故宫文创、汉服文化节及个体文化创意直接损失约1000万元。由此可见,作为产业结构单一、以文旅为龙头和支柱产业的平遥,疫情突发直接影响到县财政收入、大批中小微企业和就业者的生存状况,如“又见平遥”就有300余名长期合同制演职人员,除食宿开支,所有员工的工资和“五险一金”每月为200万元左右,为企业自身及“又见平遥”的品牌保护带来很大压力。
从统计数据看,2019年1—4月全县共接待游客435.6万人次,旅游总收入43.98亿元;而2020年1—4月全县仅接待游客47.04万人次,同比下降89.20%,旅游总收入2.89亿元,同比下降93.42%。2020年五一假期(5月1—5日)古城景区共接待人数3.28万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6.28%,门票收入257.77万元,同比下降60.23%,旅游综合收入4149.78万元,同比下降68%。“又见平遥”截止目前仅收入16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95.37%。
二、全省旅游业受疫情冲击情况
从全省看,2016—2019年旅游人数和收入每年保持20%以上的幅度增长,2018年第一季度接待8777.28万人次,涨幅25.2%,实现旅游收入814.14亿元,涨幅25.0%;2019年第一季度接待10527.58万人次,涨幅20.1%,实现旅游收入975.01亿元,涨幅19.9%。按平均值保守估算,今年全省第一季度游客量减少约9652万人次,旅游收入损失约894.58亿元。我认为,疫情影响相对是长期的,由于此次疫情的特殊性,服务业特别是生活性服务业的市场恢复节奏比其他行业要慢许多节拍,即便全面复工复产,可能面对的仍是不确定的客流量,回本遥遥无期,尤其对中小微企业和从业人员形成硬缺口。
三、针对疫情冲击文化旅游行业相关措施
(一)放水养鱼,加大纾困和支持力度
从纾困角度,在国家调整一系列宏观、微观政策的基础上,我省相继出台金融支持政策、减免税费、社保费、暂时退还80%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对生活服务业中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费人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等若干措施,我们还应鼓励各市县政府也出台相应的支持措施,进一步减轻企业经营成本负担、为企业止损减压,创造有利复工复产条件,进一步稳定人心、稳定预期,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据了解,目前仅晋中市出台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措施。从政策支持角度,针对文化旅游行业对促进经济社会的重要性、“黄金周”阶段性、微利性、抗风险的脆弱性等特点,是否可以考虑将近期一些救助小微企业的政策,如税费减免、五险一金免交或少交等扶持政策,作进一步协调完善,转化为长期性政策,有效促进产业繁荣。再如针对我省3个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可否在一些能够促进旅游示范区发展的大项目上予以政策支持,如平遥就正在积极争取通航机场平遥支线项目、大西高铁平遥古城站开通始发车次并预留车票政策、平遥段磁悬浮列车项目,这些项目如能顺利实施,无疑会对提升全域旅游示范区品质起到大力推动作用。
(二)招商引资,加大资金引入力度
建议重新设立我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投资基金,这项基金以往有,但没有达到计划的基金规模(10亿元),募资到位(4.81亿元)和实际投资(4.04亿元)不理想,整体发挥作用不大。目前,由山西粤商投资有限公司(广东商会,在建平遥天鹭湖文旅项目)为主要牵头人正与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和部门积极磋商,计划以太行基金、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基金)、上海天云融创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长江产业基金主要发起人)和粤投文旅为主要发起方,设立“天鹭湖文化旅游产业基金”(资金规模、募资比例待定)。天鹭湖文旅产业基金目标是面向山西,在山西省主导下,与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基金及全国其他文化旅游产业基金联合投资,重点在争取国家级文化旅游产业资金和政策支持、巧用金融资源、加速全球文化旅游产业资源集聚山西、推动山西文旅产业的市场化、数字化、跳跃式转型发展等方面发力,努力成为山西省发展文旅产业重要的金融资本力量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主要抓手之一,为吸引文旅产业优质企业和人才做出重大突破。拟投项目有平遥古城集团整体上市股权投资、打造山西文化资产包、平遥天鹭湖文旅项目、建设山西文旅大数据和技术创新基地、全球人文交融互动体验中枢平台及其他具备对接资本市场潜力的文化旅游类特色项目。期待以此为牵引,更多地撬动省内外和民间资本向我省文物文旅及康养等绿色项目转移,推动文旅服务向高品质多样化升级。
当前,我省政府投资基金主要投向均以产业方向进行分类,但缺乏整体投向地区的投资基金。由于各市发展特点不同,设立地区基金有助于专项提升某一地区的水平,实现地区专项投资。平遥作为一个以发展旅游业为主的地区,其收入50%以上来源于旅游产业,而投资旅游产业收益好、见效快,因此可针对平遥地区专项设立地区旅游基金。目前平遥作为我省在世界上最知名的旅游景点,其发展潜力远远大于省内其他景点。且由于平遥具有距离省会城市太原较近、地区内景点分布密集等优势特点,相较于我省其他景点分布较散、位置较偏等问题,可通过设立山西省旅游产业示范点基金,专项用于平遥地区景点的整合、旅游优化,打造平遥地区一体化旅游路线,全面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服务水平,建设现代化山西省旅游示范基地,为我省其他旅游集群景点建设开辟先河,全面带动我省旅游产业发展。
(三)整合资金,加大景区特色文化及服务性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建设力度
目前一些对口部门在编制年初项目预算时计划性、目标性不强,缺乏对项目的整体设计、把握和研究,有的项目随意性大,有的资金使用“碎片化”“撒胡椒面”问题长期没有得到改变,导致对文旅文物等资源深层次开发和服务性基础设施提升改造没有形成“集中力量办大事”的集聚效应和导向效应,资金使用绩效不明显;景区缺乏能吸引游客留下来、离开后能口碑传播的体验式、参与式丰富多彩的文化剧目和互动活动,研、学、游、用一体化产品稀缺,基础服务和服务型基础设施建设跟进提升不够,距离高品质高质量甚远,保持并扩大消费的拉动力薄弱。当然,改造提升全靠各级政府投资不现实,但通过整合资金引导、撬动,可以考虑先从平遥、洪洞、阳城这三个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开始,培育、打造一批文化示范项目,营造高品质的旅游环境。比如平遥就有国际电影节、故宫文创、又见平遥、中车集团旅游观光线、海航集团直升机“俯瞰平遥”、九星智元智能机器人、张艺谋团队3D灯光秀、中国联通古城IP“沃动漫”等一批大型优质文旅项目,是否可以把有限的资金投入到这些服务性设施改造上,不断提升旅游地位。
(四)精准施策,加大文旅行业结构性改革力度
通过疫情思考、观察,我认为文旅行业也应当把重点转到实质性深化结构性改革上,即由过去单纯的粗放式大景区旅游向集文化、旅游、康养、教育、购物、娱乐、度假等为一体的综合性精细化全域示范区转移。特别要针对我省一些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村、特色小镇、古长城、古驿道、古渡口、古村落、古庙宇、古戏台等活化利用推出一些大力度的有利于振奋精神、释放增长潜能的政策举措,结合省委、省政府推进山西中部盆地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否可以推出一批改革举措,比如面对乡村空壳化、土地荒芜化等问题,大力促进城乡之间人员、土地、资金等要素流动,重点推动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制度改革,大力发展“田园文旅”“乡村保护”“小院认购租赁”,既让农民进城,也允许城里人下乡,更鼓励那些从农村通过“鲤鱼跳龙门”外出的有经济条件的游子反哺建设家乡;又如,借助疫情期间人们的思想转型和各行业数字化转型契机,适当加大教育、疗养、文化、娱乐等领域对外对内开放的力度,制定导向政策、扶持政策,在有条件、有资源、有带头人的景区、城镇、农村打造“互联网旅游”“网络医院”“乡村养老”等新业态,创办一批有活力、创新力的新型经济体。总之,通过精准改革激发更大增长潜能,要比简单的扶持政策带动的需求更大、更持久有效,更能为长期增长提供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