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进行自我革命的经验启示*
2020-02-22侯世卫
侯世卫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73)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也是我们党最大的优势。”[1](P437)坚持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诞生以来就有的坚强品格,贯彻于党领导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奋斗历程中。新中国成立初期(1949~1956年),面对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中国共产党采取各种措施加强自身建设,坚持在全党范围内开展自我革命,承受住了执政初期的严峻考验,带领中国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回顾这一历史时期党的自我革命历程,总结其经验启示,对新时代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进而推动伟大社会革命具有积极意义。
一、认清病情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党进行自我革命的基本前提
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共产党从领导革命为夺取政权而斗争的政党转变为执政党,这一历史身份的转变具有深层次内涵,首先是党的中心任务转变为巩固政权、建设社会主义;其次是党的工作重心由农村转向城市,由武装斗争转为开展建设;最后是党自身的建设面临着新的考验,需要面对与以往不同的多方面挑战。为了更好地适应这些转变,承担起新的历史使命,中国共产党必须尽快提升执政能力和建设水平,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保证自身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然而,在历史身份转变的过程中,党内却出现了许多严重的新问题、新情况,如部分同志产生了居功自傲的情绪,认为任务完成了,“革命到头”了;还有的同志在工作中采取命令主义方式,在机关工作中不尊重实际情况,不尊重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具有严重的官僚主义倾向;最为严重的就是部分人贪图享乐,腐败严重,违反党风党纪,破坏了党和国家的威信和形象。建国初期为适应党的执政要求,党组织进一步扩大,使得一些达不到党员条件的人也被吸收入党,致使一些非无产阶级思想在党内传播扩散,严重威胁着党的肌体健康。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开展全面的整风整党工作,此类错误思想和行为势必对新生政权的巩固产生严重阻碍,对党的领导和国家建设产生恶劣影响。
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中国共产党深刻认识到在党内开展自我革命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中共中央多次开会讨论,历数党内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颁布了一系列文件强调要去除党内的毒瘤,解决阻碍党的发展与新中国建设的难题。具体来说,中央认为党内存在如下问题需要解决:
第一,在政治上要避免政府工作脱离党的领导的危险,同一切破坏党的团结、损害党的威信、妨碍中央统一领导的言论和行动作坚决斗争。1953年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央人民政府系统各部门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及加强中央对政府工作领导的决定(草案)》强调指出,今后政府工作中一切主要的和重要的方针、政策、计划和重大事项,必须经过党中央的讨论和决定或批准。[2](P67)1954年,又通过了《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强调全党要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的原则。[3](P452)
第二,在组织上要解决党的组织机构弱化、党组织和党员人数分布不平衡、党员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面对当时党组织的发展现状,毛泽东指出:“现在反而没有人来管理我们党的事务了,而这是危险的,不能再继续下去的。”[4](P167)同时,在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刘少奇指出,虽然我们党的组织在最近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管理我们党的各级组织机构反而削弱了。[5](P197)
第三,在思想上要去除干部、党员中的居功自傲情绪和“革命到头”思想。一方面,有一部分党员认为新中国成立后,革命任务已经完成了,不再需要继续艰苦奋斗地进行革命斗争;另一方面,一部分党员在日常工作中,出现了骄傲自满、强调个人功劳,不潜心从事生产生活工作的情绪。1950年,朱德就痛陈了当时党员干部中出现的摆老资格、恃功挟赏的落后思想以及部分党员看不起党外人士、看不起群众的落后错误思想。[6](P344)
第四,在纪律上要严防党员干部的贪污腐化行为,去除轻视党的纪律的个人主义。也就是说,要严厉打击党内的违法乱纪行为,对一些坏人坏事要及时惩处。在革命任务完成之后,由于正处于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再加上一些党员干部思想麻痹,受到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等的影响、侵蚀,沉迷于享乐贪腐,出现了违反党纪和违法事件。朱德在第二次全国纪律检查工作会议上就明确指出:“通过典型案件的处理,严肃地、慎重地、有力地展开防止和反对资本主义思想对党的侵蚀的斗争,并把隐藏在党内的反革命分子、阶级异己分子、蜕化变质分子继续清除出党。”[2](P551)
第五,在作风上要克服不关心国家大事、不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官僚主义以及中下级机关在实际工作中的命令主义。朱德在《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中就指明了许多下级党员干部在收税、减租、土改等工作中存在不择手段、蛮横不讲理的方法,必须予以改正,严格地整顿全党作风,“这些行为已引起群众对我党不满的情绪,如果不很好地加以克服,将使我党严重地脱离群众”。[7](P281)
自我革命的关键是要找准病灶、挖出病根,直面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深挖根源、触动灵魂的态度实现内部净化。毛泽东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指出:“我们党是伟大的,光荣的,正确的。但是存在着问题,必须加以整理。”[4](P41)毛泽东、刘少奇、朱德等领导人指出正是由于我们党处于新中国成立初期这样一个特殊的过渡时期,党内的许多问题就显得格外突出。1951年3月,刘少奇在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报告中指出:“又由于紧张的战争的环境,我们党还没有来得及对他们进行系统的教育和组织上的整理。”[4](P152)正是由于中国共产党的工作重心从农村转向城市,承担起全国执政的重任,各方面的建设又亟待开展,一些潜伏着的非无产阶级思想在党内产生了极大危害。如果不在全党范围内实现自我净化与自我完善,势必会对党的生存发展产生威胁,进而影响社会主义建设任务,这也是当时党进行自我革命的直接目的。因此,明确认识到当时的国情以及党内的突出问题,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党进行自我革命的基本前提。
二、对症下药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党进行自我革命的有效路径
党的自我革命任重而道远,极其重要的一点就是敢于直面问题,对于党内存在的顽瘴痼疾下猛药、动刀子。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内问题既有历史遗留问题,又有新形势下的新发问题,涉及党的政治、组织、思想、作风等方方面面,要保证党的肌体健康,必须对症下药开“良方”。总的来说,这时期党采取了把握重点、从上至下和协调并举的途径来实现自我革新,纯洁党的队伍。
第一,在政治上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团结。1951 年12 月,中共中央作出了要求党政军各部门各级党委必须召开党的代表大会的决议,在党的代表大会上要严格审查党的工作,定期召开党的代表大会,并在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提出要建立党代会常任制,完善集体领导制度,改组党中央领导机构。1954 年2 月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根据毛泽东的建议,一致通过了《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对于避开党组织和党中央领导的政治活动和政治意见予以坚决打击,强调“党的团结的重要保证之一是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的原则”,[3](P452)为党的自我革新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第二,在组织上反对分散主义与个人主义,加强党的组织机构,整理党的基层组织。刘少奇在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要适当地扩大党内民主,实际建立党的各级党委制、代表大会制,并使他们加强工作,以此作为加强党的各级组织机构的重要环节。因为新中国成立后党员人数在两年间增加了270多万人,许多投机分子、破坏分子进入党内,此外还存在党的领导机关对于发展党员的审查和教育不足,党组织、党员人数的分布不平衡等问题。因此,党中央将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培养作为重点,对全党所有基层组织进行全面审查,清除了党内的坏分子,并健全了党的支部组织生活和经常性的教育工作。经过三年的整党工作,有41万人被开除出党或劝告退党。[3](P452)
第三,在思想上加强共产主义教育,提高全党的思想觉悟,牢固树立共产主义信念。当时,广泛存在着各级党委宣传机构残缺不全、工作范围狭隘的状况,并且在理论教育方面没有全国统一的理论教育制度,党内在学习问题上也存在忽视理论的经验主义的危险倾向,这也间接导致了党员干部的各种错误思想问题。因此,党中央首先健全了党的思想教育载体,充实中央和各级宣传机构和人力;完善思想理论教育内容,1951年党中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理论教育的决定》,强调加强全党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教育,从政治常识、理论常识至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和毛泽东的理论著作来规范理论学习内容、规范理论学习制度,进一步落实共产党员标准教育。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指出:“应是以一年时间普遍进行关于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的教育,使所有党员明白做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8](P146)经过一系列加强全党思想教育的工作,有效遏制了党员干部中的骄傲自满情绪和“革命到头”思想,引导他们潜心投身于新中国的建设中来,并树立起了建设社会主义的伟大理想信念。
第四,将制度建设贯穿于政治、组织、思想、纪律等建设的方方面面,筑牢党员干部蜕化变质的防线,提升内外部制约作用。为解决部分党员居功自傲,利用权力为非作歹、违法乱纪等问题,党中央制定了一系列监督制度,1949年通过了《关于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拉开了新中国内部监督机制建设的序幕,到1955年又通过的《关于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的决议》以监察委员会代替纪律检查委员会,进一步加强了党的纪律,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党委领导体制和组织体制,通过颁布决议、命令等形式,从体制内外两个方面建立起了一系列制度机制,为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建设提供了重要保障。
惟以改过为能,不以无过为贵。任何一个政党都不可能不犯错误,关键是要在认清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改正问题。归根结底,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的自我革命主要是要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也就是去除与党的发展壮大不相适应的因素以及完善为适应社会主义建设新的历史使命所需要的因素。总的来说,中国共产党根据党内存在的实际问题采取各项有破有立的解决措施,这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党进行自我革命的有效路径。
三、反腐倡廉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党进行自我革命的突出重点
腐败是执政党面临的最大危险之一,党内一旦滋生腐败,就会对党员干部造成极大的腐蚀性,对党和国家事业造成极大的破坏性,对人民群众造成极大的危害性。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内腐败现象显现,并且不断发展蔓延。为此,中国共产党坚持开展反腐败斗争,打击贪污腐败行为,将反腐工作作为进行自我革命的重大政治任务,刮骨疗毒、去除沉疴,实现了党的自我净化。
首先,坚持推进反贪污斗争。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国共产党掌握了政权,由于历史身份的转变,加之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的变化,党内腐败有了产生的条件,对此,中国共产党迅速地在党内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与贪污行为作坚决斗争。具体来看,中共中央发出反腐文件,强调“党员利用职权实行贪污和实行浪费,都是严重的犯罪行为”,[4](P483)并且严厉惩处了刘青山、张子善,表明党中央开展反贪污斗争的坚决性。在具体工作中,反贪污斗争体现出两个特点,一是单位首长以身作则,带头检讨;二是发动群众力量,开展群众性检举运动。1954年,党中央还分析了贪污腐败现象的新特征,进一步拓宽了反腐的力度、宽度、深度,积极填补了反贪污斗争的漏洞。
其次,实现“三反”运动与整党运动相结合。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反腐败斗争中,其重要方式就是坚持推进“三反”运动,并将之与整党工作相结合,使得反腐败斗争更加具有现实性和深刻性。毛泽东指出:“如果不大张旗鼓地、雷厉风行地开展“三反”运动,则党内许多严重的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现象就不能尽情地被揭发出来。”[9](P48)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三反”运动和整党运动结合进行的指示》,通过“三反”运动克服党内的贪污、浪费现象,并且结合党员思想教育、党组织建设等从上至下地开展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员八项标准教育,在全党审查工作中查处贪污行为。与此同时,“三反”运动在与整党工作的结合中进一步深化,毛泽东强调在斗争过程中“要将注意力引向搜寻‘大老虎’”,[10](P51)加紧对大贪污犯的深挖和惩处,加强廉政建设。
最后,完善相关反腐败制度。反腐倡廉,制度先行。党在反腐败斗争中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规章制度,为反腐败斗争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第一,制定处罚制度,除对犯有贪污行为的党员作出刑事处分和行政处分外,还给予适当党内处分。按照贪污金额和实际情况进行不同程度的处分,并设置不同刑期。在党内根据贪污分子的贪污程度和日常工作情况分别实行不处分、党纪处分、开除党籍等处分规定。第二,设立中央和各级监察委员会,更好地开展纪律检查和反腐监察工作,实现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并举,进一步扩大了检查范围和反腐职权,从制度上遏制了腐败的扩散。
新中国成立初期党的反腐败斗争是党对自身的重大革命,通过坚持推进反贪污斗争,以极大的毅力和魄力对党进行了深刻革新,维护了党的肌体健康和党的纯洁性,改善了党内政治生态。将反腐败斗争作为自我革命的突出重点,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党进行自我革命的重要目标指向。
四、公开整风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党进行自我革命的重要举措
新中国成立之前,毛泽东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就作出了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指示,提倡两个务必,以使中国共产党继续发扬优良传统作风,承担起领导全国政权的重任。及至新中国成立初期,随着新形势的变化党内出现了一些不良作风,严重威胁党的健康发展,因此党中央号召继续弘扬革命精神,审慎分析了不良作风的产生原因和表现形式,雷厉风行地开展了党的作风整治工作。
首先,开展全面整风整党运动,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中央在1950年通过了《关于在全党全军开展整风运动的指示》,分析了新党员和老党员中的一些不良思想作风,例如命令主义、官僚主义等,进一步提出要在党中央的领导下首先加强党员的教育训练,通过学习中央文件精神,总结工作情况,以领会党中央对于党员作风的要求。在具体工作中,中共中央指出要“展开对于我们工作中一切错误和缺点的批评与自我批评”。[11](P190)同时,这种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在一切公开的场合中采取公开公正的方式,特别是在报纸刊物等宣传媒介上进行,只有这样才能有效认清并克服党内存在的问题和错误,改进党员工作作风。在1950年夏秋冬三季的整风运动之后,自1941年到1954年,党中央又开展了全方位的整党运动,由中央及至地方,开展自上而下的检查与整顿,有效解决了党内存在的作风不良问题,加强了党的作风建设。
其次,强化党的密切联系群众作风,将整风运动贯彻到群众中去。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在作风建设中的重点就是加强党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党中央意识到部分党的机构和党员同志在日常工作中存在严重的命令主义、官僚主义倾向,不注重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毛泽东首先强调指出“必须重视人民的通信,要给人民来信以恰当的处理”,[4](P265)并对如何处理人民来信作出了安排要求。及至1953 年初,党中央进一步意识到部分地区和机构中还存在不支持好人好事、不惩治坏人坏事等类型的官僚主义,极大地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感情。因此,党中央提出各地严禁积压群众来信,对官僚主义、命令主义等不良作风都“应在报纸上广为揭发”。[2](P10)通过一系列举措,党的群众作风得以良好发扬,密切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最后,重点加强干部的作风建设,深入普遍开展“三反”斗争。“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12](P662)党员干部作为全体党员的先锋和模范,是进行自我革命的关键。新中国成立初期党以共产主义教育为引领,严格执行纪律,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和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作风,加强了干部的党性锻炼和政治历练。采取系列措施选拔优秀干部,将政治素质过硬、技术能力扎实的党员选拔到干部中来,对他们进行实际工作指导,还有计划地将中高级干部调入党校轮训。同时提出,在“三反”斗争中,要自上而下地开展工作,领导同志和党员干部必须要开展自我检讨工作,对于个别干部的不配合和官僚主义等行为必须严格查处,争取自我革命中的强大干部力量支持,强调单位首长要以身作则,带头检讨。[10](P31)
兴廉政之风,树浩然之气,要树立起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就必须要求每一个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举动。新中国成立初期,党深入开展作风建设,以严厉姿态管党治党、正风肃纪,既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又强大了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
五、“两个革命一起抓”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党进行自我革命的重要保障
两个革命一起抓,是革命取得成功的必由之路。中国共产党的自我革命与社会革命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二者相互依存、相互联系。因此,在社会革命的进程中推动自我革命的理论与实践发展,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党进行自我革命的题中之义。
第一,在政治上联系民主法治建设进行自我革命。首先是有效发挥并落实人民团体、民主党派、人民民主政权机关和政治协商机关的重要作用,要求广大同志适应政府政令,依照政府工作程序办事,这样就有利于克服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作风;其次,持之以恒地贯彻执行统一战线政策,发挥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良好作用,与党外人士友好合作。1955年1月,党中央发布了《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指示》,要求“对于他们的一切批评和建议,只要我们处理得恰当,就对工作有益无损,切不可阻塞言路,拒绝党外人士的批评和建议”,[13](P25)通过这一系列措施可以有效克服党内的关门主义倾向,加强党外监督,并更好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政策、作出应对。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制定在法律层面上对全体党员提出了要求,“中国共产党的党员必须在遵守宪法和其他一切法律中起模范作用”,[14](P168)使得党的政治纪律更加严明,为保持党的纯洁性提供了法治保障。
第二,在经济上联系“一化三改”进行自我革命。新中国成立初期党中央提出了过渡时期总路线,强调在实现国民经济恢复和发展的过程中加快推进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各行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同时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进而提高人民群众对党的信赖与支持。党与人民群众共同投身于经济建设,一方面深化党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改进全党的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另一方面,1953 年党中央作出了将优秀干部派遣到工业生产战线上的重要决定,“必须下最大的决心把党的优秀的干部及时地调配到这条战线上去,派他们去掌握这些工厂和矿山,把他们锻炼成为工业建设方面胜任的领导骨干”。[2](P519)此种情况下,许多党员干部投身于工业等经济建设部门,在实践中锻炼自己、提高能力,从而更好地适应建设新中国的历史任务。
第三,在军事上联系精兵简政进行自我革命。1949年12月,党中央就作出了军队参加生产建设的指示,要求全军承担一部分生产任务,将人民军队打造成生产军,并且要求“人民解放军参加生产,不是临时的,应从长期建设的观点出发,而其重点,则在于以劳动增加社会和国家的财富”,[8](P28)进而解决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经济困难,推进经济建设。至1951年又在全军开展部队整编以及精兵简政工作,动员转业人员到农村、工矿事业中积极参加生产,在动员中采取“先党内,后党外,先干部,后战士”的方法。[4](P488)这样既减轻了人民群众的经济负担,又促进了生产力发展和经济建设,推动了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向积极进取的方向转变。
第四,在文化上联系意识形态革命进行自我革命。新中国成立初期,党一方面倡导厉行节约,把基本建设放在首位,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另一方面推进教育科学文化建设,坚持百花齐放的方针,发展具有崭新内容和民族形式的为大众所需要的文学艺术。例如在1951年5月,中央就发布了《政务院关于戏曲改革工作的指示》,将戏曲改革作为文化建设的重点领域,强调“人民戏曲是以民主精神与爱国精神教育广大人民的重要武器”,“必须分别好坏加以取舍,并在新的基础上加以改造、发展”,“对人民有重要毒害的戏曲必须禁演者,应由中央文化部统一处理,各地不得擅自禁演”。[15](P154)同时,在学术和文化领域宣传唯物主义思想,1955年中共中央就作出了宣传唯物主义思想批判资产阶级唯心主义思想的指示,即“加强高等学校中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课程,中等学校教科书中也要有通俗浅显的关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课文”,“在各县,也应当尽可能设立业余政治学校和政治夜校”,[13](P73)通过影响全社会领域的唯物主义教育,从而在全党贯彻落实唯物史观,使广大党员坚守马克思列宁主义,提高他们为建设社会主义而奋斗的自觉。
党不能关起门来搞自我革命,要有效发挥其同社会革命的互动融合作用,党的自我革命可以推动社会革命的发展,同时又在社会的变革性运动中实现自身革命进程的突破,二者的协调作用,使得中国共产党实现内外兼修,这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党进行自我革命的重要启示。
“越是长期执政,越不能丢掉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色,越不能忘记党的初心使命,越不能丧失自我革命精神。”[16]重温历史是为了总结过去、引导当下、启迪未来。自我革命是党的底气和勇气,更是新时代发展的现实需要。因此,我们党必须肩负起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历史使命,始终坚持以坚强的毅力、坚定的信心推进自我革命,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