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执法理性的公安院校情境教学模式完善研究
2020-02-22李文姝
□李文姝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辽宁 沈阳 110854)
一、问题的提出:警察涉诉案件与执法理性培育的必要性
近年来,我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涌现出诸多规范精准执法的经典案例。但受主客观因素影响,警察对特定情境的回应能力仍然存在局限,出现适用法律错误、事实认定偏差、现场处置防控不当或防控过度争议。例如,在能见到悬崖且客观条件仍然可以控制嫌疑人的情况下,对其失去控制让其独自行走,嫌疑人跳崖自杀,法院认为,民警“应当具有防止犯罪嫌疑人非正常死亡的意识,当时指认现场出现爬坡、下坡,环境比较复杂,现场本身具有潜在危险性,更应提高警惕,没有尽到保障犯罪嫌疑人人身安全的义务,致使犯罪嫌疑人有机会跳崖身亡”,(1)参见“杨某玩忽职守案” (2017)黔刑申32号。相似还有民警未采取有效防护及控制措施,嫌疑人跳车逃跑死亡的案件。(2)参见“张某甲、刘某甲玩忽职守罪案”(2012)曲刑初字第135号。再如,未准确识别矛盾等级及违法风险,将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件草率当作普通治安案件,(3)参见“林某犯玩忽职守罪案”(2014)南刑终字第72号。。或将可能的治安案件当作普通民事纠纷处理;或未对现场风险进行必要的排解与有效控制,导致矛盾骤然升级。另外,个别民警面对高压对抗情形出现感知失调、技术动作变化等,造成误伤。不论是执法过错、瑕疵、意外,实际发生的损害结果不可避免地使公安机关陷入争议。
警察职业的执法理性具有鲜明的情境特征,客观理性的合法性审查标准逐步建构,强调警察基于事件发生时的现场情况,依据法律明确的规定及专业知识所做的合理预见和决断。警察执法要考量诸多实践性因素与价值性因素,[1]必须开展专项训练,实现情境特征下执法理性的规范和效益最大化。警察执法情境特征为执法培训提出更高要求,不提供培训会导致警察在错误时间做出错误决定,产生争议和诉讼。[2]应当结合警察执法高压、复杂变化、不确定性强的情境特征,反思性培育基于客观情境的“执法理性”,避免处置违法或不当;同时,主动性回应、探索可行有效的补充规范和训练方法,限缩误差的发生,预防可能存在的风险与争议,实现自我规制、提升执法质量。笔者认为,情境教学是警察执法理性培育的重要途径,应积极研究探索。
二、警察执法情境教学的意义与独特性
(一)情境教学方法的价值与意义
1.突破情境执法的有限理性
交往行为理论认为,只有身处具体情境,才能判别是否合理。交往理性逻辑之下,人的行为具有适应性和局限性,受客观环境、复杂与变化的认知条件限制,因而,出现“有限理性”的概念。行为决策时的合理性理论必须考虑人的认识规律,以有限理性的适应机制代替全知全能的绝对理性的最优机制。作为现行法律监督体系的回应性、反思性机制,教育的价值在于最大限度地突破特定情境中警察执法的有限理性和认知局限,提升行为决策合理性的标准与实际效果。
2.警察职业的专业化
随着专业警政改革的兴起,警察被作为认定违法犯罪行为的专家,甚至将警察的专长与知识用以解释法律,将经过训练的判断作为界定是否任意执法的指标。专业化包括三项特征,职业人员的专业知识与经验、对更高价值与服务目标的认可、官僚组织以及不受外来因素影响。[3]“专业化”的核心特征是“有组织的知识体系”,[4]将警察的专业见解与“神学、法律和医学等传统的学术专业”[5]进行类比。警察专长的来源之一是经验,但仅有经验远远不够,需要通过培训将经验转变为结构式的专业知识。例如,在特定领域发现违法犯罪嫌疑的能力,是可以通过正式规则条款及训练培养的技能。[6]
3.执法规范和执法自信
执法者会按照自己对规则与政策的理解作出裁量,具有强烈的主观性,复杂情境下的经验积淀,可以形成一定的应对程式与方法。对类似情境作出预判及推理应对的能力需要通过政策规则及有效的训练方法加以实现。更为重要的是,在警察执法的个案情境中还存在善意导致的“可容忍的误差”,“对抽象体系的信任态度通常总是与日常行动的延续性相关联,并且在很大程度上被日常生活自身的环境所强化。”[7]因而,增强规则与执法者的相互信任,建构执法公信与自信,需要规范的解释方法和有效的训练界定“有效的应对程式与方法”、限缩“善意的错误”。
(二)公安机关执法情境的特征
1.计划性与偶发性的执法情境
有限理性对绝对理性的修正进一步印证偶发性情境的认识规律。警务活动大部分的连续情境是计划性与偶发性耦合。计划与偶发情境分类的实质是警察对陌生情境的参与度,低参与度下决断信息的匮乏导致警察个体信息采集与判断能力的局限。警察执法培训应当探索在陌生、高压、紧急情境下提高参与度、高效甄别信息的方法。
2.单方情境与互动情境
警务活动较少是完全由警察或相对人一方计划的情境,更多是寓于双方的对抗与协商互动,是动态、连续、组织性的资源判断过程。以抓捕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的情境为例,警察已经充分知悉犯罪情报,符合法定可以使用枪支的情形,但实践中,民警仍会根据嫌疑人对抗的行为及程度来决定是否使用枪支。警察执法培训亦应当围绕动态、连续、组织性的资源判断过程展开,倒逼培训重点从事后扩展到事中。
3.裁量空间与合理误差
复杂多变、高压、不确定性、瞬时判断的执法情境中的裁量应当摒弃全知全能的绝对理性标准,受主客观因素影响,确定和预测适用法律所依托的事实过程中,存在游离在合理与不合理之间的可容忍的误差。[8]例如,Ashcroft v.al-Kidd案认可了执法存在“呼吸的空间”,2015年Sheehan案(4)City and County of San Francisco v.Sheehan 575 U.S.___ (2015)进一步印证。“可容忍”形式上表现为相对人对执法的克制与服从,但误差的存在确实给相对人带来利益减损,从自我规制的角度,误差的存在具有反思性,必须探索有效的训练方法,提高警察对特定情境的参与能力及信息收集分析能力,最大程度减少误差的发生。
三、警察执法情境教学的现实需求
(一)情境模式的重心从终端处置转向事中过程
现有的情境模拟训练侧重终端的处置训练,一次性给定所有信息,由受训人员直接作出处置判断,往往只有是或否两项选择,重点培训技术动作的规范性与敏锐性,更具效益的情境模拟亟需关注过程性特征,即从未知情境向已知情境的动态发展过程,涉及人员、信息、情绪、环境、压力等的动态变化,或瞬时变化或逐步发展,警察通过逐步地信息收集进行认知调整、作出决断。以接处警为例,民警根据报警信息和现场情况对事实及矛盾等级进行甄别,现场信息有限且繁杂,尤其是债权债务类、家庭暴力类、消费纠纷类情境,民事纠纷和违法犯罪行为的界限并不清晰,很难一刀切作即时判断,需权衡不同方案。情境教学应当关注案事件发展过程与规律,着重培训对动态变化的人员、信息、情绪、环境、压力的识别、适应与控制能力。
(二)消解过错瑕疵与限缩“合理误差”
突破有限理性、消解过错瑕疵、限缩误差范围的首要工作是总结警务实践过错、瑕疵、意外、误差,包括行为事实、情节及后果。例如,错误判断案件性质将可能发生刑事案件的警情当作普通治安案件处理、将治安案件当作普通民事纠纷处理,或误判存在危险物品而使用致命性武力处置。一些执法行为构成违法或不当,一些符合形式合法性要求但在实质合法性审查中出现争议,一些案件虽然相对人有协助及容忍义务,但仍然造成一定程度的被动舆论。因此,应当模拟易产生过错、瑕疵、意外、误差的情境开展反思性培训,减少过错瑕疵、有效应对意外、收缩执法误差。
(三)多元交互的仿真体验与信息收集能力培育
实用主义的培训立场强调真实世界的警察执法,往往基于多元主体的互动。例如,根据相对人的行为、语言等判断是否构成“合理怀疑”、“严重的暴力犯罪的紧急情形”、矛盾等级与可能的发展趋势。情境的互动性关联两项的能力培训:一是信息的有效输出,即协商沟通能力,既包括执法目标、价值、规则、后果、协商条件的有效传达;第二,有效地信息收集。有效信息指能够准确评估事实、支撑执法合法正当性的信息,具备“可观察性与可验证性”,[9]需要科学的信息挖掘方式。
四、基于执法理性的警察情境教学完善进路
(一)情境教学的项目制与数据库
1.亟需强化的情境教学项目
情境教学项目制应当重点建构以下训练模块。第一,事实判断与风险识别。与违法犯罪行为相关的事实评估、风险预测,包括信息收集与处理、矛盾等级识别、损害风险识别等。第二,合法、效率、安全的执法实施,如武力升级训练、表达技巧训练、现场控制与降低损失能力训练。第三,多方案准备及评估能力,即在紧急情形下对多方案进行合法有效比例性评估。第四,抗压能力。高压复杂情境下,警察使用武器警械时会出现“感知失调”,[10]因忽视细节造成防控不足,或过分敏感而作出过度处置。此外,群体性事件等人员高度密集或其它高压对抗情境中,民警也会出现异常的感知状态。
2.经验专长的客观化与情境数据收集
“采取生活经验法则并非简单地采信某个个体的生活观察,而是通过统计学意义的生活经验来帮助进行事实认定。”[11]警察执法情境具有无法克服的多样性,完善训练方案的过程是警察职业经验与专长总结及其客观化的过程,需要总结真实需求,收集、分析警察、相对人、相关人员的行为数据,为情境模拟提供基础数据。以相对人数据为例,根据配合度和心理特征,区分服从型、配合型、抗拒型、爆发型等。同时,制定处置方案并经过科学周期的实践检验。
(二)交互式情境模拟器训练系统
1.情境模拟器的应用雏形与现状
情境模拟器训练最初应用于武器警械使用,考虑到认知神经科学和人体生理学的人员表现。广泛用于军队及警察机关培训,不仅是计算机化的射击场,而是完整的人机交互模拟器。交互式情境模拟器的发展集中在三方面。第一,警械武器使用训练呈现更为逼真与精准的模拟体验。例如,Meggitt训练系统经过弹道学和精确度的反复验证,多屏增强的视觉效果,受训者可使用多种武器(枪支,化学喷雾和泰瑟枪等非致命性武器)。目前比较常用的VirTra系统(5)Virtra 系统目前在美国警察机关培训中应用较广,包括美国海关和边境巡逻机关、联邦执法人员培训中心、犹他州总检察长办公室、丹佛警察局、达拉斯警察局、澳大利亚边境警察局等,均应用该系统配置训练模拟器。为保证逼真度取消电子游戏式的模拟人物,转而用真实演员设置场景。
第二,场景定制与场景扩展。可以进行场景定制,比如Meggitt训练系统可以还原某个警区社区真实环境,同时添加随机声音板块,允许教练通过定向扬声器添加不属于场景的声音。Milo range系统包括超过500个场景的标准库,可以在交互式弱光、闪光条件下运行,教官可以随时调整场景,以训练受训人员的判断力、情势察觉和社区警务技能,可以通过无线方式随时触发受训人员佩戴的装置,用光线、噪音等分散其注意力。美国俄亥俄州州立警官学院正在使用该情境模拟训练系统,其具有数字集成气味技术,可以在场景中引入气味,如燃烧建筑物的烟味;具体情境可以根据受训人员的训练动作而变化,通过逼真、复杂情境及其细微差别和情感压力,培训动作、语言和排除纠纷的策略,特别是一些棘手情境,如家庭纠纷、精神分裂症患者、吸毒或醉酒人员等。
第三,教学效果的闭环反馈。例如,Meggitt系统可以标识需要改进的部分并且提供演示视频供受训人员进行修正训练;再如,MILO Range系统的无线生物信息反馈设备,可以实时监测学员的心率,以显示其在训练期间的压力状况,结果可以在测试结束后进行复查。
2.情境模拟器训练技术的完善空间
2019年10月的国际警察局长协会(iacp)会议上,主要的执法培训模拟器公司展示了最新技术和系统特性,亟需新技术与培训实践、警务实践的深度融合,解决更多培训疑难。
一是增强现实感。通过更高清晰的分辨率,展示人脸细节,甚至是瞳孔变化和眼神。一些模拟器系统提供扩增实景(Augmented Reality,AR)或混合现实(Mixed Reality,MR)选项,受训者配戴装置,同时能看到真实世界,不同于VR虚拟现实。虚拟现实是沉浸式的,受训者只能看到计算机渲染的内容,完全将物理世界拒之门外。与VR相比,AR、MR的优势是受训人员可以看到他们的工具,如武器瞄准器,自由地与现实世界互动。允许教官引入像砖墙和巡逻车等进入场景,或加入其他人员,受训人员必须与这些人员进行互动,如围观拍摄的群众,同时要完成原本场景中的任务。
二是视觉追踪(Eye Tracking)。这是一项显示受训人员看向何处并将信息传递给教官的新技术。2019年10月的国际警察局长协会会议上,L3harris公司展示了新巡逻教练车,其最新发明是眼动追踪器,通过机器学习功能监视驾驶员的视线及头部位置,驾驶员使用设备时,若视线离开道路,系统会发出警告并纠正。此外,受训人员开车时最危险的做法是在进行多项任务或监控车内电脑或智能手机传来的信息时,将视线从路上移开,L3harris巡逻车模拟器设置了专项的注意力分散培训。Ti公司的训练系统将视觉追踪技术从驾驶训练拓展至执法人员与相对人的交流场景。
三是更复杂的情境。Virtra 的4k 场景包括威胁提示和其他细节信息,比如校园枪击案中门上的房间号码,开始在场景设置中引入综合信息分析能力训练,培训的重点不再是在终端使用了武器警械,而是与目标的互动,专注于受训警员处理有效信息与作出不同决定的能力,即观察、分析、决策和多方案行动的全流程。更复杂情境的特点是,没有一次性向受训警员提供所有的情况和信息,让警员立即与嫌疑人对质并即刻作出处理,而是模拟事态的缓慢发展过程,与真实的警情更加相像。受训警员必须通过与“现场人员”有效互动,收集线索。VirTra系统涉及具体的情境,如相对人情绪失控、主动威胁、多事件叠加、停车检查、室内危机事件、家庭暴力事件等。MILO公司完善了复杂场景的模拟设计,针对警察巡逻可能遇到的情况,如无家可归、精神失常、吸毒或醉酒的人等,模拟方案来自专家,且经过三年的实践检验,相对人的反应来自现实拍摄人的64到128种不同反应。
(三)教学指导案例的遴选与编制
对情境惯常做法或疑难,尝试以教学指导案例的形式,经由常识与专业化知识的认可程序,实现专业化知识的规则化。应当着重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处理指导案例与真实案例的关系。一方面涉及真实情境的遴选疑难,遴选过程的规则化有限,另一方面是过程指导的效能有限。现有教学指导案例过程描述概括化,典型性不足,多为对情形及依据的叙事性解读,又往往回避争议,释疑能力较弱,欠缺过程的情境理性正当性分析,只能提供结果参照,另外,从真实案例到脚本加工再到影像化制作存在难度,无法形成充分的法律规定“涵摄”事实的过程,在教学视频片拍摄过程中呈现的问题比较突出。应当回应上述疑难,通过校局合作机制着重遴选争议疑难案例,探索过程化编制与正当性分析的有效方法,同时着重加强影像化教学指导案例制作。
五、结语
情境教学是实现警察执法理性培育的重要方法,仍需基于过程、交互等视角充实情境教学项目制与数据库,强化教学指导案例的遴选编制,探索交互式情境模拟器训练技术革新与应用。此外,执法理性不仅是在特定情境下的即刻反应,也是基于规范分析得出的妥当结论。情境教学如果缺失内在解释方法,会导致逻辑碎片化和执法经验主义,无法实现执法理性目标。因此,必须以规范分析方法为情境训练提供辅助,强化规则解释与适用能力,形成裁量过程的统一范式与尺度,即情境训练不能使警察执法仅停留在经验话语,而是通过规范的方法建构个案情境中的专业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