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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昆仑2020”专项行动 严打食药环领域犯罪取得显著成效

2020-02-21

中国防伪报道 2020年11期
关键词:制售昆仑公安机关

据广东省公安厅“昆仑2020”专项行动负责人介绍,5月1日至10月31日,广东省公安机关共侦破涉食药环、知识产权和野生动物等领域犯罪案件4891起,捣毁窝点2098个,打掉犯罪团伙52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9970名,涉案总价值46.46亿元。其中,成功侦破全国协查案件25起、公安部督办案件7起、“飓风2020”序列专案28起,打击成效显著。

据了解,按照公安部工作部署,广东公安机关“昆仑2020”专项行动重点围绕食药环和知识产权、野生动物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同步开展5个专项子行动,狠抓破案攻坚战果显著。其中“昆仑2020”1号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昆仑2020”2号打击危害药品安全犯罪;昆仑2020”3号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昆仑2020”4号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昆仑2020”5号打击涉野生动物犯罪。

在“昆仑2020”专项行动中,广东公安机关加强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市场监管、药监等行政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完善定期会商、联动执法等工作机制,联合开展了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打击生猪私屠私宰、打击校园食品安全犯罪、打击涉农资犯罪和打击涉生猪犯罪等,实施跨部门联动“打防管控”,推进综合治理取得新成效。

严打涉疫犯罪

广东公安机关紧紧围绕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坚持涉疫犯罪“露头就打”,突出问题导向,打源头、断网络、斩链条,注重加强与市场监管、药监等行政监管部门沟通协作,建立完善定期会商、联动执法等工作机制,联合开展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防护物资违法犯罪,重点打击了制售假劣口罩、防护服、卫生消毒用品、检测试剂、疫苗等涉疫违法犯罪。今年以来,联合开展打击非法制售口罩等执法行动20余次,全省公安机关共立案查办制售伪劣口罩等防护物资案件116起,抓获涉案人员292名。

同时,广东公安机关重点打击危害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药品犯罪,如制售假劣化妆品犯罪,制售假劣美容领域药品、医疗器械犯罪等等。5月1日至10月31日,共侦破危害药品安全犯罪案件463起,捣毁窝点170个,打掉犯罪团伙57个,抓获犯罪嫌疑人842名,涉案总价值2亿余元。

狠抓涉民生犯罪

8月,在广东省公安厅组织指挥下,广州、佛山两地公安机关开展联合行动,打掉一个长期盘踞在广佛两地的生产销售假烟犯罪团伙,共捣毁窝点8个,抓获林某等犯罪嫌疑人42名,总涉案金额超过6000万元。同期,广东省公安厅组织指挥深圳、佛山、惠州3地公安机关对贺某生产、销售假酒团伙开展统一收网行动,查获假冒品牌洋酒、白酒一批,涉案金额约3500万元。

为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广东公安机关紧盯民生热点问题,联合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了保卫餐桌安全、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严打农村食品假冒伪劣违法犯罪、打击烟草犯罪“粤鹰”等专项行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呼声,重点打击肉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水饮料、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农资、烟草专卖品等领域危害食品安全,侵害国家、合法企业和消费者权益的犯罪。

5月1日至10月31日,广东公安机关共侦破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1549起,捣毁窝点776个,打掉犯罪团伙20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555名,涉案总价值19.63亿元。

深度推进专项治理行动

7月,广东省公安厅组织深圳、东莞、惠州市公安局协助江门市公安局,出动警力150余名,成功对一起特大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收网。该行动共捣毁犯罪窝点16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5名,查获假冒知名品牌太阳眼镜成品及配件一批,一举摧毁了两个特大生产、仓储假冒某品牌等注册商标商品犯罪团伙,实现了对制假售假犯罪生产、代工、包装、仓储、运输、销售的全链条打击。

据悉,为深入推进“昆仑2020”专项行动向纵深开展,广东省公安厅将全省公安机关打击突出犯罪“飓风2020”专项行动与“昆仑2020”专项行动深度融合,确保两个专项行动顺利推动、互相促进。

在打击涉知识产权违法犯罪领域,广东公安机关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大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力度,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汽车配件、家用电器、儿童用品、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等危害群众生活、企业生产安全的犯罪,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点实体市场开展执法行动1344次。

广东五部门严打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

11月13日,广东省公安厅、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厅、商务厅、供销合作联社等五部门召开联合部署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电视电话。五部门有关负责人对专项执法行动进行了部署。

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印发的《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用2至3年时间,净化农村消费市场,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五部门联合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是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推动解决乡村治理难点问题的重要举措;是各地各有关部门的重大政治责任。

会议强调,此次专项执法行动的目标是查处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销毁一批违法食品,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执法行动将聚焦案件查办,严厉打击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等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违法行为。

执法行动重点关注农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以及食品批发商、小餐馆、校园周边小超市小商店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重点关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十一、中秋等传统节令食品集中上市、群众集中消费、食品消费量大的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关注生产经营劣质月饼、粽子、元宵等节令食品,假冒伪劣肉制品、乳制品、婴幼儿辅助食品、白酒、調味面制品等违法行为。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坚决落实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执法,依法从严处罚。坚决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符合吊销许可证条件的,一律吊销;符合处罚条件的,一律从严处罚并处罚到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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