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积极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 整治行动效果显著
2020-02-21
广东: 五部门联合开展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公安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供销合作联社等五部门召开联合部署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提出要“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用2~3年时间,净化农村消费市场,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会议强调,此次专项执法行动的目标是查处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销毁一批违法食品,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执法行动将聚焦案件查办,严厉打击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等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违法行为。
另外,执法行动重点关注农村、城乡接合部农贸市场以及食品批发商、小餐馆、校园周边小超市小商店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重点关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十一、中秋等传统节令食品集中上市、群众集中消费、食品消费量大的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关注生产经营劣质月饼、粽子、元宵等节令食品,假冒伪劣肉制品、乳制品、婴幼儿辅助食品、白酒、调味面制品等违法行为。
会议要求,广东各地各部门要坚决落实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执法,依法从严处罚。坚决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符合吊销许可证条件的,一律吊销;符合处罚条件的,一律从严处罚并处罚到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江苏:召开全省农村假冒食品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推进交流会
2020年12月3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暨食品安全稽查工作推进交流会在江苏省泰州市召开,会议总结2020年食品安全稽查工作情况,交流食品安全稽查经验做法,部署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
会上,江苏省公安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供销合作总社相关部门就食品安全案件查办、专项执法行动、“禁渔”工作等进行交流,徐州、蘇州、扬州、泰州等地分别从不同角度对食品稽查执法工作进行交流发言,徐州、扬州、泰州分别对3起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例进行汇报交流。
会议肯定了全省食品稽查工作取得的成绩。2020年以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守食品安全底线,查办了一批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案要案。截止2020年10月底,全省共查处食品安全案件7579件,案值2426.7万元,罚没金额10120.3万元,有利维护了我省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会议就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要求各地紧盯重点市场、关注重点主体、抓住重点品类,从严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从重处罚的有关规定,在强化案件查办、推进执法抽检、畅通举报渠道、形成打击合力等方面有的放矢开拓进取,以此次专项行动推动全省食品安全稽查工作的提升,为保障江苏人民群众的放心饮食和幸福生活作出更大贡献。
江苏省公安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供销合作总社等单位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省市场监管局稽查局负责同志、全省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及执法稽查机构、“禁渔”专项行动负责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浙江金华:组织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联合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要求,浙江省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组织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生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共出动检查216人次、食品经营单位56家、餐饮服务单位128家、农贸市场5家,立案4起,罚没款28.36万元,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净化农村消费市场,切实保障农村食品消费安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以小作坊、小食杂、小摊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集中交易市场、农贸市场为重点,检查方便食品、酒类、饮料、调味品、乳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较大食品可能存在的“假冒”“山寨”“三无”等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消费者投诉举报多和工作表明存在较大隐患的食品进行重点检查和集中整顿。
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分局坚持对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对主体责任不落实、质量安全意识不强、索证索票不全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索证索票齐全、定期自查、严把准入关,保证食品来源的可追溯性,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今后,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监督检查力度,坚持涉案食品源头追溯,对生产、销售等环节的违法行为进行全链条打击;对发现违法线索,将立即收集固定证据,符合立案条件的,一律及时立案;符合吊销许可证照条件的,一律吊销许可证照;对符合处罚条件的相关责任人,一律从重处罚;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不断净化农村消费市场。
贵州赤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行为
为进一步治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两河口镇多措并举,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行为,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加强组织领导
将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行动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充实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力量,以分管领导亲自带头,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形式开展打击行动,全面强化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行动的队伍保障。
明确目标责任
为切实抓好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行动工作,确保广大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工作,有效预防和消除了农村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落实主体责任
将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行动工作列入与各村委会、各相关站所、各经营户签订安全责任状的重要内容,明确村、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具体工作人员为具体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确保食品安全不出问题。
强化监督检查
积极组织力量,开展以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产品为重点品种,以学校、街道、旅游商品街和农村群众聚居点为重点区域的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及过期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