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高考中不等式选讲的考查角度
2020-02-21张亚利
张亚利
摘要:本文通过对不等式选讲中的考题进行分析,从多种角度剖析解题方法,并对易错点进行总结归纳,强化定理使用条件。
关键词:不等式选讲;考查角度;易错问题
1引言
在高考数学全国卷中,对不等式选讲的内容考查仅以解答题的形式出现,分值10分,属于选做题,考生可从坐标系与参数方程、不等式选讲两题中选择一题进行解答,该类问题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对学生进行检测:一是考查学生对含有绝对值不等式的求解方法是否掌握;二是对于不等式恒成立(存在性)问题是否能够合理转化;三是通过不等式的证明检验学生是否具备逻辑论证能力。
2明晰考情,助力备考
2.1求含绝对值不等式的解
评注对于含双绝对值不等式的解法多采用分类讨论、数轴分析以及数形结合三种方法,其中分类讨论以及数形结合在解答题中容易书写步骤,在求解时,一定要注意与各段的定义域取交集,以免产生增根。
不等式的恒成立、能成立问题是高考的重难点,此类问题一般有两种解法:一是利用函数思想转化为函数的最值问题进行分析;二是通过数形结合构造出两个函数,通过寻找临界状态得到参数的取值范围。
(2)更换主元法,不少含参不等式恒成立问题,若直接从主元人手非常困难或不可能解决时,可转换思维角度,将主元与参数互换,常可得到简捷的解法。
(3)数形结合法,在研究曲线交点的恒成立问题时,若能利用数形结合的思想,揭示问题所蕴含的几何背景,发挥形象思维与抽象思维各自的优势,可直观解决问题。
3结语
在利用分析法证明不等式时,应注意依据不等式的基本性质、已知的重要不等式和逻辑推理的基本理论,注意从要证不等式出发,逐步寻求使它成立的充分条件,最后得到的充分条件是已知(或已证)的不等式,注意恰当地用好反推符号“?”或“要证明”“只需证明”“即证明”等词语,在利用综合法证明不等式时,要着力分析已知與求证之间、不等式的左右两端之间的差异与联系,合理进行转换,恰当选择已知不等式,这是证明的关键,在利用不等式的性质时,要注意性质成立的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