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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技能人才工匠精神的多层面培育路径

2020-02-21邓志华

社会科学家 2020年8期
关键词:工匠培育技能

邓志华

(贵州财经大学 工商管理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

一、引言

我国经济在取得举世瞩目成就的同时,仍然面临着制造业大而不强、核心竞争力不足、产品附加值不高、世界级品牌少有和高端消费外溢等窘境,与制造强国目标、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人们的美好生活需要相距甚远。研究表明这与我国长期忽视技能人才工匠精神的培育有关[1]。因此,十九大报告和2016-2019年连续四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都在国家层面号召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具有明确的方向指引和时代意义,因而实业界和理论界关于培育工匠精神的呼声越来越强烈。

虽然理论界在工匠精神的起源、基本内涵和影响效果等方面取得了不少有益成果,但是由于工匠精神的提出时间较短,相关研究总体上还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现有研究主要聚焦于论证工匠精神的重要价值,多为现象描述和舆论呼吁等定性研究,逻辑性和规范性不足,而且工匠精神培育的理论探讨和实证研究还很有限。在当前社会仍然存在以次充好和心态浮躁等现象的背景下,有必要大力培育技能人才的工匠精神,使之成为转化现今工作风气的精神坐标。但是,技能人才工匠精神的培育和形成是一个长期的系统过程,需要政府、社会、高校和企业的共同完成。

二、工匠精神的基本内涵与核心要义

工匠精神在国外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柏拉图认为“纯粹的唯艺精神”可以实现产品的极致,亚里士多德认为杰出的工匠活动可以形成艺术品的完美。工匠精神在我国的历史同样源远流长,早在先秦时期就已成型[2]。在我国历史典籍中,甲骨文卜辞中已有“司工”“百工”等记载,《周礼·考工记》记载“百工之事,皆圣人之作也”,《礼记·大学》记载“如琢如磨者,自修也”,《考工典》记载“以其精巧工于制器,故谓之工”。涌现了铸剑莫邪、解牛庖丁、酒业杜康、纺织黄道婆等技艺超群的能工巧匠,以青铜器、唐三彩、丝绸、瓷器等为代表的精良产品深深打上了中华传统工匠精神的烙印。

理论界对工匠精神的基本内涵和与核心要义进行了诸多探讨,但目前尚无统一界定。最新版《现代汉语词典》认为工匠精神是工匠对自己做的产品精雕细琢、精益求精,不断追求完美和极致的精神理念。肖群忠和刘永春(2015)认为工匠精神强调严谨细致、精益求精及勇于创新[3]。郭会斌等(2018)认为工匠精神是以个体的知识、技能、能力和其他特征为依托而发展成以组织愿景、组织共识、管理标准、核心能力和商业伦理为构成的组织文化图式或行事惯例[4]。张敏和张一力(2017)基于案例研究表明工匠精神包含规范化、控制力和创业自我效能感三个维度[5]。张培培(2017)认为工匠精神表现为对工作的热爱、专注极致、精益求精等[6]。方阳春和陈超颖(2018)表示工匠精神包含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与攻坚克难的创新精神等内容[7]。由此可见,工匠精神具有丰富的内涵,本质上反映的是从业者在研发、生产和销售等过程中持久专注、精雕细琢、精益求精和追求卓越的工作理念和精神风貌。

三、政策制度层面的培育路径

(一)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工匠精神是一种孜孜不倦、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和职业追求。技能人才工匠精神的形成与学校教育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因此,建立以职业教育为基础、企业行业为主体、职业教育与企业培育紧密结合的适合我国国情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成为培育我国技能人才工匠精神的必由之路。

一方面需要提升职业院校的地位。由于重“科学”轻“技术”等种种原因,职业教育在我国不仅起步很晚,而且社会认可度较低,大多数人肤浅地认为职业教育是本科教育之下的低层次教育。与之相反的是,发达国家很早就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职业教育体系,形成了中职—专科—本科—硕士—博士这样完整的技能人才培育体系。为此,我国也应该打通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之间的隔阂,而不是在初中毕业时就选定基本上不能融合的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道路,从而提升职业教育的层次。例如,通过新设技术大学(如深圳技术大学)、将应用型高校向技术型院校转设、提高职业教育学历层次等方式提升职业教育的地位并扩大职业院校的规模,从而造就一大批包含各个层次的技术专家,让工匠精神承载主体的层次和规模得到大幅提升,从而培育技能人才的工匠精神。

另一方面需要积极探索和实施现代学徒制。在此方面广为称道的范例是德国的“双元制”教育模式,在德国技能人才的培育时间为两到三年,其中1/4的时间作为学生在学校进行理论学习,3/4的时间作为学徒在企业见习,并且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充分考虑不同管理主体的诉求和利益,已成为世界公认的技能人才工匠精神培育模式。因此,我国也可以积极探索和实施“工学结合”“现代学徒制”“校企联合办学”“职业教育集团”等培养模式,并吸收劳动者、企业、政府、行业协会等方面的代表组成理事机构,通过立法规定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企业和学校两种教育的学习时间和考核内容等[8],保证企业实际与学校教学的紧密结合,从而加快构建并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通过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使技能人才工匠精神的培育在校园和企业内扎根。

(二)完善产权制度建设

马永伟(2019)认为产权制度不够完善和经济理性过度是造成我国技能人才工匠精神不足的重要成因[1]。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产权制度深刻影响和制约着技能人才工匠精神的形成,当产权清晰、流转顺畅、权责分明以及劳动者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时,才能最大限度地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劳动者才会在产品的生产和制造中大力投入自己的时间、精力和智慧[9]。因此必须完善产权制度,使法律制度成为培育技能人才工匠精神的制度保障。尤为关键的是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顶层设计,提高知识产权专利申请的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在法律制度层面为保护企业知识产权权益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武器。同时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犯行为,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力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成本,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保护人才的理念,切实维护好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才能激发技能人才的创造活力和创新精神,从而培育技能人才的工匠精神。

(三)提高技能人才地位

轻视技能人才的社会心理定势和技能人才群体社会地位不高是造成我国技能人才工匠精神不足的重要成因。人们普遍认为技能劳动者在社会上处于较低层次,导致技能劳动者的经济收入和地位也长期处于低端水平,其职业发展空间受限,激励保障政策不够完善,这种现象必然会导致技能人才的大量流失,也会对劳动者的就业意向和职业规划造成消极影响。针对这一问题,政府相关部门可以通过政策、资金、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支持改善技能型人才的生存环境、职业待遇和就业前景,不断提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使杰出工匠和技能人才在职业上有保障、经济上有实惠、社会上有地位、政治上有荣誉,从而使技能人才能够安心、专心、热心于提升工作技能与产品质量[10]。

例如,将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纳入政府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将技能人才培育工程提上议事日程,进而在人才引进与保留、创业就业扶持、教育医疗等方面为技能型人才提供良好支持。在此基础上,还可以通过分配制度改革干预和弥合收入分配不公,对其薪酬制度、合同长短、工时休假、社会保险等进行适度调整。通过建立工匠群体专项津贴加大劳动模范或技术标兵的物质奖励力度,并对具备工匠潜质的劳动者加强人力资本开发和职业培训指导,从而拓宽技能人才的职业发展空间使其过上体面、有尊严的生活。

四、社会氛围层面的培育路径

(一)树立杰出工匠的榜样示范

榜样的引领示范有着不可忽视的巨大推动作用。培育技能人才的工匠精神,可以选取和发掘大国工匠、工匠名师和典型榜样的经典事迹进行积极推广和传播,向人们清晰、直观、生动地传达工匠精神所包含的核心内容,使之在全社会形成价值引领和行为示范。例如,中央电视台推出的《大国工匠》和《工匠精神》等纪录片,就获得了很好的反响和广泛的好评。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宣传栏、图片展、网页等多种方式,深入发掘各行各业的模范事迹及其工匠精神的共性特征,凝练出新时代工匠精神的内核,并最终转化为人们共同的道德准则、工作理念和行为取向,使尊重技能人才和推崇工匠精神成为社会各界的一种自觉行为和社会时尚。

(二)厚植工匠文化氛围

工匠文化的缺失是技能人才工匠精神缺乏的重要原因,工匠精神必须获得广泛的社会认可才能获得强劲的生命力,而工匠文化是支撑工匠精神生根发芽的文化土壤,因此可以将培育工匠文化纳入国家文化体系建设中,成为国家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加强以弘扬工匠精神为主的工匠文化建设[11],提高社会各界对工匠精神的价值认同。因此,倡导工匠精神需从文化土壤中营造崇尚实业和技能劳动者的社会价值观,国家可以在宏观层面强化国民价值观的引导并打造技能强国的文化氛围,通过社会舆论宣传营造一种“技术立身,尽职尽责、敬业执着、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使专注、专业、担当、创新成为技能人才的职业信念和职业追求,从而形成崇尚工匠精神的文化氛围。

(三)利用新媒体引导职业价值取向

新媒体依托互联网技术,具有即时高效、互联互动等特性,发展势头十分迅猛。弘扬工匠精神并进一步厚植工匠文化,需要充分利用新媒体的数字化技术和传播速度快的优势,通过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多种形式,大力弘扬脚踏实地、爱岗敬业、职业平等、勇于创新的价值取向和就业取向,扭转人们的传统观念使不同职业的劳动者享有平等的人格尊严,营造职业不分高低贵贱的社会风气,让各行各业人士以爱本行、干本行为荣,并获得体面、有尊严、有保障的生活,从而使工匠精神能够深入人心。

五、高等教育层面的培育路径

(一)校企协同培育技能人才

我国技能人才培养的最大问题可能就是“重理论、轻应用”,在实验、实训、实践教学环节中工匠精神的培育同样十分薄弱。但工匠精神不是纸上谈兵,而是真实体现在每一份劳动与付出当中。因此需要提高实践教学的比重,将工匠精神培育深度融入实践教学中[12]。为此,“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是培育和提升技能人才工匠精神的重要实践基础和途径。这种模式在发达国家发展得尤为成熟,如美国和加拿大的CBE模式、英国的BTEC模式、德国的双元制、澳大利亚的TAFE模式、新加坡的“教学工厂”模式。我国可以在借鉴和吸收以上成熟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校企双元育人、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双导师培养,构建学生在校学习和企业见习的双重路径。具体可由校企双方共同制定技能人才培养方案并实施双元导师制度,通过推进学科、专业与企业、行业、产业协同共建专业,将企业技术技能体系纳入学校教学系统并大力开展能力本位的教育改革,从而更好地培养技能人才的工匠精神。

(二)建立双元导师育人制度

要依托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双元共同育人,就必须要发挥学校“学业导师”和企业“职业导师”的双元育人功能,这是培养技能人才工匠精神的坚实保障和支撑[13]。为此,我国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吸收大量企业骨干打造由学业导师、职业导师和辅导员等组成的师资队伍,建立双元导师制度对技能人才及其职业素质培育进行理论教学和实践指导。学业导师应具备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强的育人教导能力,职业导师应是企业的技术能手、业务骨干或资深员工并具备较高的职业素养。

为此,必须结合企业和产业园区需求,由学业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完成其教学过程、实践环节和毕业设计,实现人才培养和专业课程深入融合企业和产业。一方面,学生通过企业见习、岗前实习等实务工作强化技能训练,提高动手操作能力,让学生了解社会、行业、企业对技能人才的要求,实现学校专业知识与企业生产实践的有效衔接,缩短专业知识到企业实践的职业差距。另一方面,让学生认识到学习不仅要学会职业技能,更应了解职业理念、职业规范和企业文化,借此重点培育大学生的敬业精神、协作意识、职业素养和职业精神,从而培养出具有工匠精神的高素质创新型技能人才。

(三)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机制

在当前新时代背景下,培育工匠精神必须创新技能人才的培养机制。作为培养技能人才的关键主体,职业院校应把握时代趋势,按照跨学科、高水平、能创新的人才培养目标深化教育改革,聚焦于专业技术与行业技能培养和职业道德与职业精神培育的核心任务,让学生成长为技术强、敢创新和有责任的新时代工匠。

一是将工匠精神纳入人才培养要求。培育工匠精神不仅是职业院校生存发展的需要,更是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的需要,因此职业院校在培养技能人才工匠精神方面的重要作用引起了广泛关注。但从职业院校的培养目标来看,很少有关于工匠精神方面的要求或规定,因此基于人才培养目标缺少工匠精神的问题,职业院校应当根据时代发展需要重新定位人才培养目标,明确将工匠精神纳入人才培养目标,使其成为培育技能人才工匠精神的关键起点。

二是将工匠精神融入课程体系。技能人才工匠精神的培育要落到实处就必须加大力度改革课程体系。传统的课程体系虽然利于学生系统掌握学科知识,但是内容比较陈旧而且很少有涉及工匠精神方面的内容,与企业实践和产业发展严重脱节,实业界也未真正参与到人才培养过程中。因此,一方面需要调整学科专业设置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在教学体系、课程设置、实训实习和顶岗见习等教学环节中融入工匠精神。尤为重要的是需要加强教学内容与产业界的联系,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和开发先进的专业课程,适时将前沿知识、动态及成果有机地引入课程教学中,让学生及时把握技术发展和企业变革的新趋势。另一方面,专业课教师应秉持和守望工匠精神,要深度参与学生工匠精神的培育,将本专业、本行业特有的工匠精神融会到课程教学中,通过讲授本专业工匠精神的形成过程、具体内涵、外在表现、代表人物和经典案例等,使学生感受到所学专业的魅力,让学生的思维和言行更具职业特质,培养学生的职业情怀。

三是将工匠精神养成纳入学业评价体系。目前,我国高校的传统评价模式是依据学生的学业成绩来对学生进行评价,这种评价模式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考核和评价不够,轻视学生在社会实践中的参与度和获得感,导致学生学习投入不足,不利于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职业能力。为此,应在学业评价体系中突出和强化工匠精神达成度的评价,着重考查学生刻苦钻研、精研笃定、锐意臻美的匠人素质,从而引导和激励学生形成精益求精、追求卓越和勇于创新的精神品格。

(四)营造崇尚工匠精神的校园氛围

目前的校园文化中少有强调和突出工匠精神,缺乏弘扬工匠精神的意识,也几乎没有开展工匠精神方面的相关活动。为此,学校需要以“文化育人”为理念,从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和物质文化等方面全方位营造具有工匠精神的校园文化氛围。例如,学校可以充分利用中国传统工匠文化资源并挖掘学校自身的工匠事例,利用开学典礼、入学教育、毕业典礼、学术会议等活动机会,积极开展工匠精神的宣传和教育。也可以支持弘扬工匠精神为主旨的社团活动,通过开展技能竞赛、创新创业项目、职业生涯规划大赛、校企论坛等第二课堂促进工匠精神的形成,同时利用互联网、公众号、校园网、校内报刊、微博、微信、QQ等多种媒体平台,主动营造和宣传“崇德尚技”的校园文化和工匠精神,使学生在校园文化的熏陶下树立正确的职业素养和职业理念。

六、企业管理层面的培育路径

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决定着企业的前途和命运,而员工是否具备工匠精神至关重要。因此,作为培育和实践工匠精神最直接和最有效的主体,企业及其管理者应使工匠精神成为企业的共同价值取向,推动工匠精神在企业层面回归。

(一)广泛实施师徒传授制度

传统的工匠技术或技艺传承往往是通过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师徒传授方式进行,在培育工匠精神方面已被实践和历史证明具有关键作用。为此,可以在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并广泛实施师徒传授制度,通过技术骨干或资深员工对新员工以传、帮、带等形式推进师徒传授制度的广泛实施,发挥企业导师对徒弟的烙印效应,使其成为企业培育工匠精神的基础性制度。这不仅可以促进新员工熟练掌握业务技术,保障公司的工匠技术和技能以及工匠精神代代相传,还能够加大青年技能人才的培育,在企业内部建立后备技能人才的选拔制度和人才梯队。这有利于企业根据不同岗位序列对技能人才进行不同的职业发展规划设计,实现员工的能力与素质朝着工匠水平迈进。具体而言,公司可以通过师徒传承管理制度详细规定学徒对象、跟师年限、传帮带内容、师傅和徒弟的权利与义务、师傅评价与补助标准、徒弟考核等,使之成为工匠精神培育与传承的重要制度保障。

(二)强化技能人才能力素质培训

技能人才往往都是工作在生产一线的企业员工,而培训是提高员工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手段,对激发员工的创造潜能、工作热情和职业忠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需要注重对技能人才定期开展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方面的针对性培训,引导技能人才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能和新工艺,使其立足于本职工作钻研生产工艺和基本技能并对产品进行精雕细琢,改进工作缺陷和不足,力求把各项工作都做到完美无缺,最终达到精益求精的职业境界。同时,加强技能人才尽职履职的自律精神培训,使技能人才不能仅仅将工作视为谋生的手段,而是需要对职业心存敬畏,在面对日常繁杂工作时要有充足的耐心与韧性,勇于战胜各种工作挑战、困难与挫折,不断提高技能人才解决问题的思维水平和技术能力。

(三)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工匠精神不仅体现了工匠在从业过程中的精神理念,而且还反映了工匠的价值取向和行为习惯,因此必须通过制定一系列高品质、高标准的精细化管理制度来加以保障。例如,通过制定和执行岗位操作制度、行为管理制度、安全保障制度、质量管控制度和奖励惩罚制度等相关制度来培育技能人才的工匠理念和行为习惯。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工匠人才的评价激励机制,按照公正公开和德绩并重的原则侧重对技能人才的专业能力、行为表现、工作业绩和职业操守进行全面评估,综合评定其业绩和技能等级,从而激励员工不断提升工匠技能并形成工匠精神。此外,还要创新薪酬福利管理制度解决工匠群体的后顾之忧,建立以业绩和创新性成果为基础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对技能劳动者加大激励力度、提升激励效果。例如,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促进薪酬外部公平、建立生产工序优化奖励制度激发技术人员创造性、定期评选表彰劳动模范和技术标兵等,从而激发技能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最终培育技能人才的工匠精神。

(四)加强职业道德管理

工匠精神包含职业技能、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等多个层次,是一种钻研技能、敬业担当的职业精神。但是目前企业培训过程中重职业技能而轻职业道德的倾向不利于技能人才工匠精神的培育。我国古代工匠精神强调“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这很大程度上铸造了中国工匠精益求精的技术精神,创造了举世瞩目的古代文明。因此必须加强技能人才职业道德素养的培育和管理,牢固树立职业道德是专业技能的基础的意识。为此,必须提高技能人才职业道德管理的制度地位,将工匠精神包含的价值内涵、工作理念和职业道德融入技能人才的职业发展规划,纳入企业的培训开发、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过程中,并通过组织氛围和企业文化建设来塑造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的工匠情操和工匠意识,使之成为培育技能人才工匠精神的有力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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