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式家具设计理念的构建研究
2020-02-18张天星ZhangTianxing
■张天星 Zhang Tianxing
(五邑大学,广东江门 110000)
新中式家具作为中国传统家具与时俱进的表现之一,不论是手工经验丰富的传统家具行业,还是以机械生产为主的现代家具行业,均对其情有独钟。在长期的实践中,传统家具行业以“简化”为途径,以达到“现代化”的目的,现代家具行业则用以“转化”为手段,以实现形的借鉴。但历经市场的检验,新中式家具在风格上依旧无特色可言。基于此种现象,本文提出四部分内容,即新中式家具的的概念与定义、审美观、方法论以及设计方法。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新中式家具在定义方面的殊相性与两者有关,即“工艺设计”与“中国的家具”。
1 新中式家具的概念与定义
1.1 新中式家具的概念
新中式家具隶属现代家具之范畴,其与现代家具存在共相之处,此共相性的表现即为两者在概念上的一致性。新中式家具是手工艺与时俱进的载体,其他现代家具则是工业设计的产物,前者是工艺美学的延续,后者则是技术美学的再现,由此可知,两者在理念思想上不具一致性。对于家具,其除了理念思想,还具有物质性的一面,即家具的使用价值,无论是以工艺美学为指导的新中式家具,还是以技术美学为指导的现代家具,两者均需具有使用价值,由此可知,新中式家具与现代家具的共性在于家具的使用价值,此共性即为概念层面上的一致性表现。
1.2 新中式家具的定义
新中式家具的定义与其概念并非是同一事,前者是新中式家具的个性或殊相性所在。新中式家具的殊相性体现在其所属领域方面,第一,新中式隶属“工艺设计”范畴。工艺设计与工业设计有别,前者是手工艺或手工艺精神的延续,后者则与手工劳动同质,量化与效率是手工劳动与机械生产的两大特性。
第二,新中式隶属“中国的家具”之领域。“中国的家具”与“在中国的家具”相应而生,两者的本质区别在于造物与生产之理念的差异化,“中国的家具”是中国造物理念的产物,而“在中国的家具”则是基于西方工业设计理念的结果。
2 新中式家具设计的审美观
2.1 审美观立足点的剖析
审美观是主观群体对客观存在的看法与态度。对于新中式家具而言,其审美观是人们对新中式家具的看法与态度,此中的态度与看法与两方面有关,即“哲学层面”的看法与“工艺层面”的看法,换而言之,新中式家具设计的审美观存在两种立足点,即以“哲学”为立足点与以“工艺”为立足点。
对于前者而言,其隶属抽象概念型审美观,此立足点以“天人合一”“中和为道”以及“阴阳和合”为代表[1]。哲学式立足是一种具有普遍性特征的立足点,其适合所有与中国造物理念相关的艺术;对于后者而言,其隶属具体型审美观。工艺是实践活动方式的体现,实践活动方式有三,即手工艺、手工劳动以及机械生产,手工艺中的工艺内含文化传承之根。在新中式家具设计中,能升华至看法层面的工艺,必是与文化传承息息相关的工艺,即手工艺。由此可见,新中式家具设计审美的立足点以后者为准。
2.2 工艺观的提出
工艺观是笔者立足实践活动方式角度[2],赋予新中式家具设计的审美观,其包括三点主要内容,首先,工艺观的提出与手工艺的实践活动方式紧密相连,手工艺不是可为机械所代替的手工劳动,而是具有本质创造性的实践活动,这种创造性承载着中国造物理念。
其次,工艺观是一种具有文化传承性的观点与看法,该种传统是中国造物理念的延续,工艺本身具有时代性,并非一成不变,是可变的,但工艺内含的启示具有一致性,此种一致性即为文化的传承性。
最后,工艺观是一种内含引导性的观点与看法,引导性即当量化的制作或生产模式出现同质现象时,借助可实现本质性创新的实践活动方式(即手工艺),为量化模式提供可借鉴的原型。工艺观是借助手工艺实践活动方式所表现的一种观点与看法,手工艺本身是一种可实现本质性创新的实践活动方式,该种创新具有文化引导性,由此可知,工艺观与引导性紧密相连。
3 新中式家具的设计方法论
3.1 探寻方法论的途径
设计方法论是找寻设计方法的方法[3],通过研究,笔者提出两种找寻方法论的途径,即借助规律找寻与借助思想找寻。对于前者,其需对大量客观存在进行推理和演绎与总结,通过此种找寻途径可得出一种具有普遍性的规律[4],该种规律是文化普及的基础,其与效率型实践活动方式相辅相成,即手工劳动或机械生产;对于后者,其是借助跨界推理、演绎与总结找寻方法论的一种途径,通过该种找寻方式,可构建文化传承的关系。
3.2 知行学的提出
对于新中式家具设计而言,其方法论不适合走借助规律找寻之途径,原因有二,第一,规律的得出需要大量客观存在的配合,但对于中国传统家具,无法满足大量存在这一条件,消失的客观存在成为规律得出的阻碍;第二,规律是量化制作或生产的必要存在。对于传统家具,无论是手工劳动,还是手工艺,借助其总结的规律均与当下的机械生产矛盾重重。
在新中式家具设计的方法论探析过程中,还尚存一条借助找寻思想的途径。知行学即为借助思想所得的方法论[5],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两点,第一,知行学是一种思想共性,该共性主要体现在新中式家具设计与传统造物理念间的一致性方面,即中国传统家具内含的进步思想对新中式的“启示”;第二,知行学是设计行为的引导,该引导是新中式家具设计走出“在中国的家具”之范畴的关键。对于新中式家具设计,其在进入量化生产的模式阶段之前,需对量化的方向进行确定。知行学作为新中式家具设计的方法论,其引导着新中式家具设计走向文化引领者的位置,进而在设计领域实现本质性的创新,为新中式家具的量化提供正确合理的方向与引导。
4 新中式家具的设计方法
4.1 加减乘除法
在新中式家具的设计方法中,加减乘除法是基于传统家具的一种改良方法,该种改良可通过三种途径完成,即对传统家具形的加减乘除、结构的加减乘除以及工艺的加减乘除。在形的加减乘除方面,其主要是通过对家具造型的改良而实现;在结构的加减乘除方面,主要涉及的内容是榫卯结构的改良;在工艺的加减乘除方面,其主要是通过对家具工艺的改良而实现。对于中国传统家具而言,其工艺主要包括硬木家具与大漆家具工艺,前者工艺涉及雕、嵌、攒、贴、拼;后者工艺涉及描、堆、雕、刻、划、上、贴、泥、贴、戗、嵌、捻、压、起等[6],故此,新中式家具设计在工艺方面的改良即为对上述所提之硬木家具工艺与大漆家具工艺的改良。
综上可知,借助加减乘除法对新中式家具进行改良,其需以传统家具本身之形和结构与工艺为原型,因此,该种改良所得的设计结果为复古风的兴起。
4.2 有根g 多元法
在新中式家具设计中,有根·多元法是一种引导性的设计方法,其之引导作用的表现如下,第一,引导新中式家具走出“规律式设计”的方法。规律式设计即通过对一定量传统家具的制式、结构、比例以及工艺等元素进行总结与归纳,而后将总结与归纳的结果应用于家具设计中的做法,该种方法具有同质衍生性。在现阶段的新中式家具设计表现中,普遍以此性质的设计为主,故此,“无特色”现象比比皆是。为了缓解此种“类机械化”现象的过度膨胀,有根g 多元设计法势在必行[7]。
第二,引导新中式家具设计走向“本质创新”的关键做法。创新的层面有二,即“现象式”创新与“本质性”创新,前者隶属形式主义创新的范畴,后者则是认知层面的创新。就目前的新中式家具设计而言,其设计表现的倾向为现象式的“新”,该种“新”的特点缺乏“共性特色”的凸显[8]。相比之下,本质性的“新”则与之截然相殊,其可通过“新”实现设计的引领,而后再借助设计的普及,逐步形成具有一致性的特色风格。由此可知,有根g 多元法在新中式家具设计中至关重要。
4.3 多材g 跨界法
在新中式家具的设计方法中,多材·跨界法是构建时代性的关键。新中式家具作为当下中国文化的载体,但其在彰显文化方面却存在“脱离时代”的现象。脱离时代的表现为时代性的缺失,为了缓解此种现象,需借助具有“引导性”的设计方法予以矫正,多材g 跨界法即为矫正的合适之选。
时代性的表现有二,即时代共性与时代特性,前者意指新中式家具设计与同时代其他艺术间的“联系性”;后者意指新中式家具与传统家具间的“差异性”。在新中式家具设计中,多材g 跨界法的作用为借助构建联系与创建差异,对上述之“脱落时代”的设计现象进行矫正,该种矫正法需借助设计方法的引导性予以实现,此引导性的表现在于以下两方面,第一,借助多材g 跨界法引导新中式家具设计出现“时代共性”,即构建新中式家具设计与同时代其他艺术间的联系;第二,借助多材g 跨界法引导新中式家具设计出现“时代差异性”,即创建新中式家具与传统家具间的时代差异性。
5 结语
新中式家具设计作为中式家具文化的延续者,其与传统中式家具既存在联系,又具差异,故此,在进行设计之时,需适宜的将理念进行引导,新中式家具的概念与定义、新中式家具的审美观、新中式家具的设计方法论以及新中式家具的设计方法即为理念研究的核心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