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的思考
2020-02-16林双毅厦门市绿化中心厦门361000
林双毅 厦门市绿化中心,厦门 361000
1 概况
厦门市于2017 年5 月着手资质取消后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工作,历经办法制定、政策宣传、企业线上无纸化申报、一次性容错修改,信用信息第三方独立审核,主管部门审核结果抽查,结果预公示、异议处理、最终公布、公证机构全过程证据保全等环节,首轮厦门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顺利完成。2018 年就首轮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和修订,2019 年7 月完成第二轮信用评价工作,并将信用评价结果正式应用于园林绿化工程的招投标中。厦门市通过不断创新优化服务,精简办事流程,探索并打造出的“互联网+信用监管”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管理新模式,为福建省乃至全国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提供了有益探索。
资质取消之后国内各地区开展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工作,基本是在一步步的探索中前进,几乎没有能够一贯而终的完整体系。由此可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工作是一项动态发展和区域性特点较为突出的新型监管模式,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补充和完善是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体系的必然过程。
2 建设过程存在问题分析
通过对国内省市开展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工作的分析,不难发现各地区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主要集中在信用评价办法等相关制度的制定上,信用信息数据共享、企业引导宣传等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还有待深化和规范,或许还存在如下若干问题。
2.1 顶层设计存在一定缺失,各地探索有待规范引导
2017 年《城市绿化条例》修订后,取消了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的资质要求和限制。当此行政审批事项废止后,在需要政府管制的领域,替代性的制度建设即成为必要。而社会信用立法正是市场进入类审批改革中最为重要的替代性制度。2017 年12 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为过渡阶段的行业市场管理指明了方向。但该规定在具体操作、流程、标准等方面均未进行明确,各省市开展园林绿化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都是结合各地实际开展的探索,标准不一、形式不一、结果各样,应用方式迥异,因此急需出台一套系统科学的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办法或指导意见,为各地的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提供更为统一、规范的指引。
2.2 部分企业信用观念薄弱,内部管理制度有待健全
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中有很大一部分还属于中小规模,以追求经济效益为主而忽略了信用问题,更有部分存在缺乏诚信、不守信用的现象,如逃债、偷税、漏税及弄虚作假的情况;另一方面社会失信成本较低等因素也导致企业缺乏主动上报信用信息的意愿。与此同时,由于信用观念薄弱、重视程度不够,仅有个别企业设置了单独、专业化的信用管理部门和机制,导致了企业内容信用信息的长期缺失。
2.3 行业基础研究不够重视,科学体系建构有待深入
在已知的各省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实践中,普遍存在重工作开展轻基础研究的问题,尤其是符合地方实际的评价数学模型等基础性研究。良好的信用体系管理制度在履行行业监管的同时,还应能引导行业健康发展,这就需要充分考虑行业性的信用管理需求,并重视评价模型等基础研究,从众多数学方法中选择更为适宜、科学的方法进行具体构建,以尽可能地确保评价方法和标准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从而反馈到管理流程上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环节。
2.4 数据共享尚有局部障碍,信息互联互通有待打通
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经营涉及到多个政府部门,包括住建、园林、安监、工商、税务、人社、法院、财政、质量监督等,同时也涉及到许多非政府部门,包括银行、信贷公司等。各个机构部门基本均有自己独立的信用信息系统,采取的信息采集标准、数据格式、技术参数也不尽相同,且为保护客户权益,这些信息通常不便于公开,无法实现互联互通和共享使用等。
2.5 信用服务市场不够成熟,规范管理有待持续提升
一是现有的信用服务市场信用服务和信用产品较少,业务品种有待进一步丰富;从业人员、评级技术和评价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管理不够规范,以福建省为例仅有福建省发改委发布的“福建自贸区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第一批入选名单”中的14 家服务机构,以厦门市为例仅有4 家拥有人民银行备案的信用评级机构,其余均为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整体信用服务机构的管理和准入标准缺失,使得企业对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信任度不足,大量企业没有主动参与的意愿。
3 思考与讨论
3.1 强化顶层设计,尽快发布行业规范引导
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深化推进与行政监管方式的改革转型,在强调公共信用约束与联动惩戒的大背景下,系统而规范地在园林绿化市场建立信用评价体系管理制度,将信用从道德维度和法律原则维度落实到制度层面,显得十分必要而迫切。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如何建立、信息如何归集与使用等均需明确规则,哪些信息应当纳入信用信息平台,纳入平台之后应如何被运用,都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以规范和引导整个行业市场的良性持续发展。
3.2 树立信用意识,引导企业完善自身建设
一方面应加快建立企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明确奖惩对象、范围、行为和措施,加大失信成本,倒逼企业主动参与信用意识的培育和强化。另一方面可以通过针对性培训,逐步引导和指导企业完善经营过程中的信用制度建设等,如厦门市分别于2018 年10 月和2019 年9 月针对信用评价等级较低和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召开信用评价培训会,为企业剖析原因、找出病灶,提出解决建议,鼓励和引导企业树立信心,练好内功,将企业信用建设工作持之以恒地开展下去,不断强化企业的综合实力和经营管理水平。
3.3 重视基础研究,强化评价模型等研究
评价模型和计算方法作为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的基础,需加大行业发展特性分析和现状研究,切实梳理出符合园林绿化行业发展特点的因素,通过更为科学合理的数学评价模型的建立以及诸如层次分析法、熵权法、综合指数法等数学方法的应用,平衡好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主观和客观的评判。如厦门市在实施过程中的办法修订中,采用了层次分析法(AHP)来确定指标体系层级间综合权重,若干指标采用对数信用取代原有区间信用计算方法,采用单项控制上限法和基于木桶理论的加权调和平均法来计算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指标得分,取得了较为科学、公正的结果,企业反映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