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开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建议措施与对策分析
2020-02-16刘新素毕然张志强
刘新素 毕然 张志强
(刘新素,山东省云商务大数据工程研究中心;毕然,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张志强,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省重要产品追溯体系示范省建设工作坚持以落实企业追溯管理责任为基础,以推进信息化追溯为方向,加强统筹规划,健全标准规范,创新推进模式,强化互通共享,加快建设覆盖全省、先进适用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促进质量安全综合治理,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与公共安全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 建设原则
(1)企业主体、需求导向。依法依规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明确政府与企业在追溯体系建设中的权利与义务,进一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统筹规划,搞好企业追溯系统建设,在追溯体系设计上,充分利用企业现有ERP管理系统(企业资源计划管理平台)、质量控制与检验检测体系,避免重复建设增加企业经营成本。
(2)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结合行业管理特点与本地区实际情况,统筹作好重点产品追溯区域、企业、产品名录和追溯体系规划设计方案的制订工作。科学、合理的制订建设目标、工作任务、政策措施等,明确建设模式、路径与阶段性任务。在重点领域与产品先行建设,通过规模化以上企业的示范作用,完成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目标。
(3)整合资源、完善功能。整合相关政策资源,在追溯体系建设同时,结合企业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信息系统扩展升级、科技重大专项与科研成果转化等项目资源,实现政策1+1>2的使用效应。依托已有的行业或地区追溯管理信息平台,补充与完善相关功能,升级为各部门的省级行业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或地市综合性信息管理平台。在依法保障商业秘密的前提下,积极探索通过企事业或行业协会等第三方单位打造重要产品追溯数据库,构建大数据使用分析模型。
■ 各领域追溯体系建设分析
(1)农业领域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按照《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法规内容,会同林业、畜牧兽医、粮食和供销社等部门,围绕农药、饲料、肥料、种子等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登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建立农业生产资料电子追溯码标识制度,建设主要农业生产资料追溯体系。推进食用农产品、食品的农业原材料种植与生产环节的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将农业生产资料的追溯信息与农业种植环节、生产环节追溯信息相对接,推进追溯信息向农业生产资料环节延伸。
(2)畜牧兽医领域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等法规内容,会同海洋渔业、农业、食药等部门,结合兽药生产经营审批制度,推进兽药使用、进出口、经营、生产、使用等环节的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按照《畜牧法》《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等法规,将畜禽养殖场建立的养殖档案制度和畜禽屠宰环节台账管理制度电子化,开展畜禽产品养殖、屠宰、物流等环节的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3)食药领域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规内容,会同农业、卫生、质检等部门,围绕食用农产品、特殊食品、进出口食品三大类,重点推进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进口乳粉等品类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建设完善药品全品种的追溯体系,在完成药品制剂类品种电子监管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到原料药(材)、饮片等类别药品。落实经营环节电子监管全覆盖工作,推进医疗、电子监管与追溯的信息系统三方对接工作,建设完整的追溯与监管链条。
(4)商务领域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会同农业、食药、畜牧兽医、工商等部门,在已经开展肉类蔬菜、中药材与酒类流通追溯的试点的基础上,总结前期试点经验,逐步将追溯范围由目前7个试点城市扩大到全省17市和部分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实现区域全覆盖。追溯品类逐步扩大到水果、禽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推进商务部门追溯体系与农业、食药、畜牧兽医等部门的追溯体系相对接,推动追溯体系向农业生产资料、种养殖、生产加工与消费终端的双向延伸,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追溯管理。探索自由贸易试验区、农产品出口示范区等重点区域的进出口追溯体系和电子商务示范县等重点地区的电商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5)公安领域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规内容,会同国防科技术工业、食药、工商等部门,在现有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和易制毒化学品采购备案信息系统的基础上,规划追溯体系相关功能,开展民用爆炸物与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销毁等环节的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6)安监领域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内容,会同经信、公安、质检和供销社等部门,结合备案管理制度,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销毁等环节的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7)质检领域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规内容,以电梯、气瓶等产品为重点,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电子化,建设电梯产品的制造、安装、维护保养、检验等环节的追溯链条和气瓶产品的制造、充装、检验等过程环节追溯链条,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追溯体系。
(8)经信领域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以稀土矿产品、稀土冶炼分离产品为重点,结合生产审批制度,将生产经营台账、产品包装标识等内容电子化,加快推进稀土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现稀土产品从开采、冶炼分离到流通、出口的追溯管理。
(9)完善标准规范。结合追溯体系建设实际需要,科学规划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稀土产品追溯标准体系。针对不同产品生产流通特性,加快制定追溯数据采集、数据传输、接口规范、编码规则、分级认证等关键共性地方标准或通用规范,明确基本要求,采用简便适用的追溯方式,以确保不同环节信息互联互通、产品全过程通查通识,加强标准制定工作统筹,确保不同层级、不同类别的标准相协调。
(10)发挥认证作用。在国家认监委的统一部署下,按照认监委制定、发布的追溯管理体系建设标准和实施规则,引导、推动我省重点产品的追溯体系建设,推动重点产品生产企业,通过加强追溯管理,不提高企业风险控制意识和管理水平。
(11)推进互联互通。建立完善政府追溯数据统一共享交换机制,积极探索政府与社会合作模式,推进各类追溯信息互通共享。有关部门和地区可根据需要,依托已有设施建设行业或地区追溯管理信息平台。鼓励生产经营企业、协会和第三方平台接入行业或地区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上下游信息互联互通。开通统一的公共服务窗口,创新查询方式,面向社会公众提供追溯信息一站式查询服务。
通过开展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培育一批标准化追溯骨干企业群体;制修订相关法规制度,建立科学的追溯体系运作模式、成熟的追溯技术标准体系;形成完整的“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全链条追溯信息与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的参与度和认同感,发挥追溯平台在日常消费中的辅助引导作用,提升企业使用追溯平台的积极性,社会公众对追溯产品认知度和接受度逐步提升,追溯体系建设市场环境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