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市场管理要放松?
2020-02-15马建彩
文/马建彩
近日,为了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司下发了关于征求《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版)实施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其中,明确了柴油企业无需按危化品企业管理。从表述中可以看出,-10 号及以上牌号的车用柴油不纳入《目录》进行管理,柴油相关企业管理条例放宽,市场部分人士对此文件的解读表现较乐观。
根据《车用柴油》(GB 19147—2016)可知,国Ⅳ、国Ⅴ、国Ⅵ标准的5 号、0 号以及-10 号柴油要求的闪点均不低于60℃,-20 号柴油要求不低于50℃,-35 号、-50 号柴油不低于45℃。目前,市场销售的-10 号及以上牌号柴油闪点大部分大于60℃以上,主流柴油按规定本不属于危化品范畴,仅-20 号及以下牌号车用柴油属于危化品范畴。而《普通柴油》(GB 252—2016)中5 号、0 号、-10 号、-20 号柴油的闪点均不低于55℃,-35 号、-50 号柴油不低于45℃,普柴资源则列于危化品范畴内。
目前来看,市面上普柴资源在2018 年底集中退市,故《目录》关于柴油部分的修改主要针对普柴退市后柴油危险品划分的再次说明,实质内容基本没有变动。政策落实后对柴油市场影响有限。
首先,从终端来讲,主流柴油产品按此《目录》虽不属于危化品行列,但柴油经营相关单位经常与汽油、-20 号及以下牌号柴油一起流转运输及储存,一般地方政府监管部门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再出细则,对成品油市场进行更严格统筹管理。因此,-10 号以上柴油大多默许在危化品行列。
其次,从流转运输来说,柴油因闪点很高较安全,但依然属于“易燃易爆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不管水路、道路还是铁路都按危险货物来定性。运输必须是合格的专业车辆,并在所在地交通部门办理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因此在节假日通行依旧受到限制。
再次,从炼厂及中上游批发环节来看,今年农历春节开始,公共卫生事件爆发导致国际油价走势暴跌,虽然给国内炼厂带来低价原油红利,但国内市场需求疲软及出口受阻。在国内汽柴供应过剩的大背景下,7 月至今,成品油市场多地库存达高位,批发环节行情持续低迷。步入8 月下旬,国内出口量增加,传统的“金九银十”旺季将至,市场消息面的适当刺激或能调动市场的活跃度。此文件的下发,或能带动部分下游业者操作热情。
近几年,我国炼化行业飞速发展,石油行业产业链长,无论是在生产过程中还是在运输及销售服务等过程中,都容易与易燃易爆问题打交道,工作环境安全风险大,安全事故容易发生。黎巴嫩贝鲁特重大爆炸事件刚刚发生,国内秋冬污染防治工作也将开展。我国化工行业因上半年原油低价影响炼厂开工率均维持高位,预计为保障市场积极向好发展,各地危化品市场管理定会更加严格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