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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共产党关于执政内容和执政方式的若干理论与实践问题

2020-02-14张玉南潘金娥

党政研究 2020年1期
关键词:执政能力国家治理

张玉南 潘金娥

〔摘要〕尽管越南共产党在实践中已经执政近80年,但在理论方面对于如何执政却至今还未明确。对党的执政内容、执政方式以及领导内容、领导方式等理论内涵进行界定,是解决越南共产党执政问题的前提。越南通过总结革新实践,克服了党政不分的弊端,明确界定了党的领导和国家的管理职能,同时逐步将党的革新路线、方针制度化为法律,建设和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权国家。与此同时,也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关键词〕越南共产党;执政内容;执政方式;执政能力;国家治理

〔中图分类号〕D333.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8048-(2020)01-0043-05

一、越南共产党革新执政内容和执政方式的必要性

1945年的八月革命,越南共产党领导人民夺取了政权,进行了民族解放革命,统一了国家,走上了社会主义发展道路。至今,越南共产党成为执政党已近80年,但仍然还有许多理论和实践问题尚未理清。党的纲领已明确指出:“越南共产党是执政党,是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力量。”〔1〕与此同时越共十二大报告又指出:“(党的)执政内容和执政方式尚未明确。未能真正发挥国家机构、祖国阵线和社会政治组织中的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2〕因此,必须“继续进行实践总结,对党的执政问题进行理论研究,明确执政目的、执政方式、执政内容和执政条件,明确一党执政条件下如何发扬民主,明确执政党必须提防的各种危机”〔3〕。这也是越南共产党在实践中已经成为执政党,但在领导国家和政治系统的过程中有时感到无所适从的根本原因。

上世纪90年代,苏联和东欧的社会主义陷入危机而大规模解体,执政的共产党被迫解散或者被非法化。苏联解体和东欧剧变的原因在于:执政党领导班子在党建工作中犯了原则性错误,在组织活动中则背离了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原则,但却未能及时进行调整和改正;党采取官僚主义和强迫方式来对国家进行领导;长期实行高度集权的官僚包给制;等等。当国家陷入危机时,高层领导中的反动分子一步步窃取了党的领导权,进而从根本上改变了国家的政治制度。苏联解体和东欧剧变给了我们血的教训,那就是一旦党放松对国家的领导,党的执政将变为无效,最终丧失政权将成为必然。

在一大批社会主义国家解体、各国共产党面临思想路线危机、组织瓦解之时,资产阶级政党趁机加大其执政方式的改革,利用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维持了资本主义的生命力。与此同时,他们千方百计否定马克思列宁主义,破坏社会主义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在社会主义体系中,越南、中国、老挝等国继续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马列主义、坚持共产党的领导,进行了革新或改革并取得了伟大的成就。然而,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法权国家、逐步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过程中,在全球化和融入国际过程中,在工业革命4.0强势来袭的背景下,在这些国家也出现了许多政治、经济、社会问题。例如:政治革新远远落后于经济发展的需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还存在许多局限和不足,尤其体现在共产党的执政方式和领导方式、国家管理的效率、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等方面;在党政机关和社会政治组织中,为数不少的党员干部存在官僚主义、贪污腐败、政治思想和道德生活作风蜕化,以及党内的“自我演变”“自我转化”现象;共产党的执政依然受到挑战,共产党人继续面临偏离社会主义方向的考验。列宁曾说:夺取政权难,守住政权更难。一切革命的根本问题是国家政權问题。社会主义要获得快速发展,必然要以共产党的执政作为基础,因此,革新共产党的执政内容和执政方式,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是非常迫切的。

二、越南共产党对执政方式和执政内容的理论认识发展过程

执政党是一个政治学的概念,是指代表某个阶级的政党通过掌握政权和领导国家机关对国家进行管理,目的是实现统治阶级的利益。回顾世界政党的历史,有两种基本的政党执政模式,与此相对应的分别是资本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制度。

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党执政模式。国家体制按照三权分立的原则建立,各政党通过竞选活动参与政治,获胜的党上台掌握国家权力,并控制政权的分支机构,反对党则通过在议会中与执政党进行竞争来争取民众的支持。执政党通过选派自己的政治代表到国家机关的关键岗位任职,并根据国家政策和法律来管理国家,从而维护其执政地位。政党的执政地位,主要是通过其政治代表来履行,其中最重要的位置就是行政首脑(总统或政府首脑,或者议院的多数派代表)。执政党始终面临反对党的竞争,他必须通过合法政策(实际上代表资产阶级的意志)来巩固其执政地位,同时争取社会团体和公众的支持。

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党执政模式。国家权力是按照集中、统一原则来组织,立法、执法、司法部门有分工同时又相互协调、相互监督。共产党是唯一的执政党,是政治系统的领导核心。共产党通过将其路线政策制度化为宪法和法律,然后通过其分布在国家机构中的优秀党员干部和党组织来依法执政。共产党通过其政治威望、广泛发扬民主、号召人民参与党的建设和国家建设来获得人民的拥护,由此确立和巩固其执政地位。

以上两种政党的执政方式虽然在目的和本质上不同,但也有共同之处——即执政党围绕国家开展活动,通过法律来掌握和巩固权力,并安排其政治代表到国家机关中任职来贯彻执政党的路线、方针。失去国家政权,执政党便失去意义。

通过对以上两种执政方式的一般规律和特征进行概括得出结论,所谓共产党执政,它指的是共产党掌握国家权力,按照法律进行活动,以确保其在政治系统和社会生活中的领导地位,通过实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而造福人民。

共产党执政,就是要把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制度化为国家法律,并依据法律来执政。因此,提高法律地位、尊重法律,带头履行法律是党的执政原则。党的执政活动,就是要根据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同时依据客观规律来保证党对国家的领导权。党在制定路线、方针过程中,在将路线、方针制度化为国家法律政策的过程中,以及在国家建设和安排国家机构的干部等事务中,必须发扬民主。共产党执政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人民的利益。党代表人民的利益,为人民的利益而奋斗,执政党除了为国家的繁荣和人民的幸福之外,没有其他任何目的。因此,越南共产党执政的本质就是执政为民、依法执政、民主执政、科学执政。这也是所有共产党的执政方针和执政原则。

为了明确共产党执政的本质,就要明确“领导”和“执政”这两个概念的特征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所谓“领导”,就是根据党的政治目标来引领和确定国家事务的方向;党的“执政”,就是党掌握国家权力,并通过国家机关的运作来实现党的政治目标。领导的途径包括:通过制定路线、方针,并将路线、方针制度化为宪法和法律;通过思想工作和干部组织工作来实施;通过对党组织、党员和各级党委的检查和监督来实施。党的执政途径包括:通过法律并带头履行法律来实施;通过国家机关以及安排在国家机关中的干部队伍来实施;通过对权力的监督和检察来实施。“领导”和“执政”二者不可分割,其主体都是共产党,都是党作用于国家的过程。执政党为了领导国家和社会,就要通过执政活动来落实其政治目的。反之,党的执政要通过领导来保障,否则执政党就会丧失定向政治的权力。党的领导是党的执政的条件和目的,党的执政是实现党的政治目的的基础。然而,党的执政和党的领导,二者在作用、性质、内容和方式上都有明显区别。党的领导范围覆盖全社会,而党的执政范围主要集中在党和国家之间的关系中。党的领导是政治性活动,要对国家运行发挥间接影响;党的执政是法律活动,需要直接参与到国家的活动中。

但实践中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一种观点是,将党的领导等同于党的执政,即在一党执政的政治制度中,对党的领导和执政的本质、内容和方式不加以区分。实际上,将党的领导和党的执政等同起来,就无法把党在社会政治中的核心领导地位与国家的依法管理的职能区分开来。把党的政治生活和国家的政治生活混为一谈是不科学、不民主的,是对法律的无视,它将削弱国家对社会的管理作用、效力和效果。另一种观点是,将党的领导和党的执政绝对分开,即国家的活动脱离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只不过是“摆样子”,党失去对国家的监管作用。以上两种观点都会导致党的领导地位被削弱,甚至会重蹈前苏联和东欧各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的覆辙,最终失去执政地位。

共产党执政的本质,正是体现在其执政内容和执政方式上。执政内容,是指在国家机构及其运行中,党提出要求并主导各项任务。包括:组建国家机构,任命领导干部,制定法律体系和国家机构的运行机制、施行对国家权力的管控和监督等。执政内容、领导内容的主体及其与国家的关系是统一的,同时二者又有区别。党领导的内容范围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国防、安全和外交等领域。虽然在党领导的内容中,有一部分也是党执政的内容,但是,党执政的内容仅仅体现在党对国家的领导及其在国家活动的参与过程中。

执政方式,是指党根据法律规定来掌握国家权力的形式、途径、方法和艺术等,它体现在建立国家机构、任命干部的过程中,体现在立法、执行国家权力过程中,以及对国家权力的监督检查过程中。执政方式和领导方式紧密联系,但二者并不能等同。共产党通过把握政治方向来进行领导,通过教育、说服和组织动员群众来进行领导,通过法律途径获得政权并依法执政,通过行政管理来依法执政;党通过颁布决议和指示、通过政治决心和党员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来进行领导,通过法律和国家机构中的党员干部及各级党委来依法执政;党通过动员和说服人民,将党的方针路线制度化成为国家的法律来进行领导;党通过履行法律、并在制定法律和履行国家权力过程中遵守法律程序來执政;党通过推荐优秀代表到国家机关中任职来进行领导。党的执政,则是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民主选举和任免的过程。党通过国家机关中党组织发挥作用来进行领导;通过国家机关实施国家权力过程中贯彻党的方针路线来执政;通过党员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遵守党的纪律和执行党的政治路线来进行领导;通过党组织和党员带头履行法律来执政;通过党内监督和检查工作来进行领导;通过对干部公务员和国家机关的权力监督来执政。

对党的政治领导、国家的依法管理进行明确区分,对党的执政内容、执政方式以及领导内容、领导方式进行明确界定,是解决当前党政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的前提。

三、越南共产党对执政内容、执政方式的实践创新

革新前,越南共产党领导国家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从根本上说,未能对党的领导和国家的管理、党的领导和党的执政等问题进行明确界定,党领导的内容范围全方位覆盖,党对国家各级政权的领导方式则是直接干预,造成了党政不分的局面。党领导的内容和领导的方式几乎没有区别,党包办了一切,代替国家行使管理职能。

1986年革新以来,越南共产党全面领导了革新事业。面对建设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工业化和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权国家和融入国际等客观要求,要加强党对国家的领导,就要对党的执政地位、执政内容和执政方式加以明确。越南共产党经过总结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和30多年的革新实践,在明确党的执政内容和执政方式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性发展,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克服了党政不分的弊端,明确界定了党的领导和国家的管理职能,同时逐步将党的革新路线、方针制度化为法律,建设和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权国家。

第二,按照精简、高效运作的方向逐步完善政治体制。健全从中央到基层党的各级组织系统和参谋机关,提高国会和各级人民议会的权限和责任,按照为民服务的精神推进行政改革,健全各级政府机构,大力推进司法改革,健全各级法院、检察院系统,确保严格公平执法,维护社会主义制度。这是保证党的领导地位、革新党的执政内容和执政方式的重要基础。

第三,加强党的建设和党的整顿工作,对党的领导、党内组织生活相关规章制度进行补充和完善。健全党的领导机构,包括国家机关、国家经济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党团、党组、党委等党的领导机关。越共十一大、十二大颁布了多项关于在党内和全国开展与贪污腐败、思想蜕化等现象作斗争的决议、制度和规定,对各机关首长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责任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加强党内纪纲、纪律,执行国家法律,为提高国家管理的效力和效果、促进人民当家做主和坚定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创造了一个稳定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第四,落实党的执政内容和执政方式,建设一支纯洁、强大的执政队伍。党的各届政治大会制定了多项关于干部组织工作的具有突破性的指导方针,旨在建立一支廉政、为民的领导干部队伍;在发扬党内民主、人民民主,发挥党组织和行政首长作用的基础上,对选举工作和干部任免工作进行了改革,选拔优秀干部到党、国家和企业管理岗位任职。

第五,在加强党的领导地位、革新执政内容和执政方式方面,越南共产党制定了许多创新性的政策、路线,实现了党和国家领导和管理职务一体化:省、县、乡各级党委书记同时担任同级人民议会主席和人民委员会主席。此外,还在一些党的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家的管理机构、社会政治组织中开展了一体化的试点工作。

第六,在权力管控、监督、检查工作中履行党的执政內容和执政方式。在一党执政条件下,权力被异化的可能性很大。越南共产党加强了对政治系统权力的管控、监督和检查,尤其是在反腐工作中,坚决遏制、打击了党员干部政治思想蜕化、道德生活腐化等现象以及党内的“自我演变”“自我转化”等,提高了党和国家的威望。

四、越南共产党在落实执政内容和执政方式工作中有待解决的问题

第一,落实党的执政,必须在党和国家机关中建立一支高素质、有能力、纯洁强大的干部队伍,建立高效、同步的法律体系,严明的执法制度、严格的权力监督和检查机制,然而,实践中却还存在许多这方面的问题有待解决。

第二,干部队伍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能否持续。因此,必修采取一系列创新性的措施,加大改革干部评价、选拔、推荐工作,选出适当的干部到国家机关担任领导职务。要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权力管控和监督、检查工作,反对权力滥用,反对利用权力或通过利益集团操控国家的政策或国家权力,反对跑官、要官,遏制官僚、腐败现象。此外,还要采取政策措施来克服党、政府和社会中的特权现象。

第三,继续深化党和国家领导职务一体化工作。与此同时,还要建立一套非常严格的权力监督机制,以防止权力异化、权力滥用和权力独断等现象;要有确保领导职能和管理职能明确区分的运营机制和协调机制,以克服国家机构的重叠、臃肿、浪费现象,确保领导和管理的有效性。

第四,国家各级机关中的各级党组织未能有效发挥领导作用,甚至退化严重。因此,要明确各级党组织的领导职能和各级行政长官的行政职能。加强政治思想工作,按照法律规定改革人事选举和任免工作;要发扬民主,选对人、交对事,及时发现那些蜕化变质、不能胜任工作或违法的干部,并依法将其开除出国家机关。要加强对国家机关的党组织、党员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五,越南共产党要将其路线、方针制度化为宪法和法律,建立和完善党的执政制度和机制并且依靠法律来执政,彻底避免独断专行、“新官新政策”等现象。

第六,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就要加强对党内、国家和社会的权力监督,特别要发挥国会和各级人民议会对国家权力机关、尤其是各级政府和人民委员会在执行权力过程中的监督作用,加强司法机关维护法律、严格执法的职能。

第七,在国家经济社会中,越南共产党的执政和领导具有重要意义,它是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前提和力量源泉。一个强大的政党必须拥有经济社会中丰富而坚定的执政资源,这种资源在党的领导下、由人民所创造。然而,党在经济社会组织中的领导地位还存在许多局限和不足,由于受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法权国家和深广融入国际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依然存在脱离党的领导的危机。因此,必须大力革新党的执政内容和执政方式,以巩固党的长期执政和稳定执政。

在越南共产党、中国共产党和老挝人民革命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正在取得伟大胜利,进一步证明了人类发展过程中马列主义的生命力和社会主义的光明未来。为了领导伟大的改革和革新事业,必须加强经济发展,而党的建设是关键,其中,党的执政方式和领导方式的革新对确保社会主义的长期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各国专家就执政党建设、推动改革开放和革新实践的宝贵经验进行交流探讨,必将为各国社会主义建设作出贡献。

〔参考文献〕

〔1〕 越南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M〕.河内:国家政治出版社,2011.88.

〔2〕〔3〕 越南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M〕.河内:国家政治出版社,2016.197,217.

【责任编辑:刘彦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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