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现状与对策
2020-02-14李顺权蔡银萍
李顺权,蔡银萍
(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农业农村局 618100)
1 当前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存在的问题
1.1 建筑布局不合理
大部分规模养殖场随意建修、不按要求布局,未达到养殖动物条件的要求。 内部设施布局不标准,场地内圈舍、住房、工作室、仓库等混建,未有效地分开;很多场内没有设疫病隔离间、观察处理室,治疗室等很容易引起疫病相互传染。
1.2 生物安全意识薄弱
1.2.1 生物安全防控主动性意识不强,措施不到位,生物防控设备设施形同虚设,敷衍应对。 养殖场仍采用传统养殖方式,消毒灭源工作、设备设施投入等方面较薄弱。
1.2.2 养殖场主对生物安全防控知识认知度低,对做好生物安全防控给养殖业带来的重要优势及意义未充分认识。
1.2.3 对目前疫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及可能传播的途径认知不足,简单认为场子只要消毒就安全。
1.3 设备设施条件差
大部分规模养殖场生物安全防护设施条件差。 与其他养殖场生物安全距离不达标,场区无生物安全防控隔离墙,入场口未设置车辆、人员消毒池、消毒室、消毒通道等设备设施,场区生产区与生活区布局不合理, 绝大部分养殖场未设置有隔离区或隔离室、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专门的临时隔离区室等。
1.4 防疫制度不健全、动物防疫工作不规范
1.4.1 防疫制度不健全
大多数养殖场没有动物防疫相关制度或制度未充分落实,一旦发生疫情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1.4.2 动物防疫工作不规范
一是免疫注射操作不规范,出现注射方法、深度、剂量不够,达不到免疫要求效果;二是动物加强免疫落实不够,增加了疾病发生风险;三是消毒工作未全覆盖、使用单一类消毒药品,各类消毒药未交替使用,消毒药浓度随意配制,没有一定的比例等造成消毒灭源效果不强;四是引种、贩卖、饲养、免疫、消毒、无害化处置、治疗药物来源等各环节未规范登记入档案,一旦发生疫病,未能快速追本溯源。 五是产地检验、落地检疫意识淡薄,对综合防疫措施缺乏足够的认识, 特别是对引进动物检疫和隔离饲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2 对策
2.1 完善养殖的功能布局
严格区分生产区和生活区,设立动物疫病隔离、观察、诊疗室,病、健畜分开饲养;优化布局以符合动物防疫工作要求;推行粪污-沼气-种植模式、垫料饲养模式、室外发酵床生物处理粪污模式、粪污种植模式、粪污-过滤-沉淀-生物净化模式等进行资源化综合利用以不污染环境, 减少病菌滋生, 降低疾病发生风险。
2.2 提高生物安全防控意识、修建并完善设备设施
一是强化业主及兽医人员的法制观念和防疫意识, 从思想根源上解决意识问题,使其充分认识到生物安全防控的重要性。二是修建场区生物安全防控隔离墙;入场口设置车辆、人员消毒池、消毒室、消毒通道等设备设施,设置隔离区或隔离室、无害化处理专门的临时隔离区室等同时严格落实消毒制度。
2.3 制定落实相关制度、规范动物防疫工作
一是制定并落实动物防疫管理制度,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不断完善落实动物防疫制度以降低疫病风险。 二是实行养殖全进全出,饲养管理人员及用具实行专人(具)专圈管理,不交叉混用。 三是遵守强制免疫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免疫程序和免疫方法进行科学规范的疫苗接种, 凡国家规定的强制免疫病种必须100%免疫,并佩戴畜禽标识,同时做好定期抗体监测,及时强化免疫。 四是健全消毒制度,落实专职消毒人员,器械、圈舍、周围环境、畜禽排泄物等按照相关流程坚持定期规范、严格、科学消毒。 五是遵守动物检疫申报制度。 调运、引进、出售动物,应提前报检。 调运、引进、出售动物经检疫合格并持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进行。 六是坚持动物疫情隔离观察制度,应建专门的隔离观察圈舍,患病动物应及时送隔离舍,进行隔离诊治或处理,新引进的动物必须标、证齐全,并隔离观察确认健康后方能并圈饲养。
2.4 分门别类建立养殖档案,规范管理
科学合理地建立养殖档案, 分门别类真实规范地填写养殖记录。 此外,动物卫生监督部门要不定期地进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让养殖各个环节落到实处。
2.5 发生疫情及时上报果断处置
严格执行动物疫情报告制度,发生疫情的养殖场,要及时上报疫情,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协助下,准确诊断和制订相应的防制措施。 按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规范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