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生命伦理思想的当代价值研究
——以当前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例
2020-02-14刘家依张洪江
刘家依,张洪江
(锦州医科大学,辽宁锦州 121002)
20世纪90年代至今,每年的医疗纠纷事件都在以迅猛的速度增长,这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1]更具体地说,医患纠纷是激化医患矛盾的原因之一,医患矛盾又是医患关系不和谐的重要因素。如果不能及时化解,不仅影响医务人员对工作的热忱,更不利于患者就医,甚至会逐渐演变成为严重的社会矛盾,从而影响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所以,必须清楚了解当前引发医患矛盾的成因和导致医患关系不和谐的根本原因,提炼出《中庸》生命伦理思想的核心思想来化解医患之间的矛盾,构建起和谐的医患关系,推动整个社会的和谐健康发展。
一、“命、性、道、教”与医德医风建设
《中庸》开篇所言:“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2],指明人性的形而上学基础。命、性、道、教一气贯通、相互通达,从“命”人的生命为开端,到人的天性以及先天的自然大道,经过后天诸多因素的影响,对其坏的部分进行修正,通过教育的方式来调节生命、运转生命、安顿生命,最终的目的是实现人自身的生命价值,展现出《中庸》首个生命伦理思想,这也正是领悟《中庸》这本书的关键所在。“通过教育的方式”实际上就是对“修道之谓教”的分析和运用,因为“修”对于“道”和“教”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如果没有“修”字,“道”和“教”便会落空,只有“修、道”的过程才能称作“教”。虽然“教”字在《中庸》全文中很少出现,但是其通篇蕴涵着“教”的思想。即“《中庸》之篇,无非教也”[3]。并且,修道的目的其实就是为了教育人,以人为中心的原则,也正是“通过教育的方式”才能赋予人的本性,也就是说教育是一种合乎人性的模式,正如康德所言:“人只有通过教育才能真正的成为人”。这也是儒家思想所强调的以人为本的人本主义哲学思想。
儒家思想所强调的人本主义哲学思想中的人本主义精神,要求医务工作者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质,特别是医学生作为医疗卫生事业的后备力量,其自身职业道德素质的高低不仅会影响到医疗行业的医德医风建设,还会影响和谐医患关系的建立。也就是说,医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素质的形成,需要通过终身以“修道”为目的,不断提升自身的职业道德素质,而医学生若想成为一名优秀的医务工作者,就要在学生时期通过恰当的素质教育为职业道德的建立奠定良好的基础。众所周知,学校一直都在提倡素质教育,不仅要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还要重视培养他们自身的基本道德修养,因为学校是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摇篮,一旦有社会问题的出现,很多原因会归结于教育的失败。也就是说,医德医风建设是以教育为基础的,保证医生与患者之间的和谐关系是其中最为关键的步骤之一,我们必须做到“一切以患者为中心”,坚守“医乃仁术”的医德信条,弘扬传统医德,遵守医德准则,加强医德教育的力度,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完善医德医风建设。医德医风建设直接影响到医疗行业的长远发展以及医患关系的改善,更具体地说,医务工作者的职业行为会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危。因此,只有通过教育的方式,从学生时期开始树立医务工作者“白衣天使”的良好职业形象和高尚的医德情操,彰显人道主义的职业性质,恪尽救死扶伤的职业操守,努力确保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以优化医疗卫生事业的行风建设为基础,才能进一步促进医德医风的现代化建设和良好发展。
二、“爱有等差”与医疗决策
“仁者人也,亲亲为大”。其中,“仁”是中国传统儒家文化思想的主流、主旋律,“仁”也是一种多义的伦理道德观念,其最根本的精神就是“爱人”。这里的“爱人”,要求我们必须要先爱自己的亲人。那么也可以说,“仁爱”既是普遍之爱,也是等差之爱,儒家人性论的核心就是以家庭为基础的等差之爱。更具体地说,就是在爱自己亲人的基础上,还要主动承担起应尽的家庭责任,否则无法去爱其他人,为其他人负责。因此,仁爱思想要求政府建立一个基本的医疗制度,使每个家庭首先负起其家庭成员的医疗责任,政府应该在使其能够实现自身价值的基础之上,充分为每个家庭创造条件,而非越俎代庖,包办代替。[4]
从古至今,家庭在社会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它是家庭美德的主体,家庭美德又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国道德文明的精髓。家庭是社会中的一个个小整体,是多个生命的共同体,共同承担着一份责任,并且在医疗决策中起着决定因素。特别表现在将要对患者实行手术前,在我国,因为医疗决策的模式是以家庭为主,所以必须要由患者家属来签手术的知情同意书,而西方的个人主义则直接是由患者自己来签手术的知情同意书。其原因是由于在我国,家庭作为一个整体会为每个家庭成员的身体健康负责,家庭能够在关键时刻做出最明智的决策。每个家庭成员共同参与决策,这样能够使患者深刻体会到家庭成员在身边时刻陪伴着自己共渡难关,是在给予他家庭的温暖,这更有益于患者面对疾病时的心态,好的心态可以坚定患者与病魔作斗争的决心,能有效地加快患者身体康复的速度。另外,医学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学科,医生在为患者的诊断治疗做出的决定都是以保证患者的最佳利益为前提的,这个决定与患者的性命息息相关。继而,医生要充分尊重患者家属的意愿和建议,与患者家属协商出最佳的决策方案,保证医生和患者以及家属之间的及时沟通,使患者和家属能够全面地了解其实际病情。由于我国医学伦理的模式就是医疗决策的家庭主义,每一个家庭成员的身体状况是由这个家庭共同承担的责任,家庭对这个患者具有特殊的信托责任,无论患者是否有行为能力,或者患者是否实际参与了决策过程,医疗决策都必须是由每个家庭为患者作出决定。因此,要保持与患者及其家属之间及时的沟通交流,使他们在与医生进行沟通交流的过程中能够更了解病情。在这个互联网发展迅猛的社会中,一些患者及其家属对医学知识的了解匮乏,他们所累积的医学常识都是从互联网上东拼西凑所获得的不完整、不可靠的信息,这些信息如果与医生的诊断过程和结果不一致,他们就会对医生的诊断产生质疑。所以,我们一定要以医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水平对错误的家庭决策予以适当的限制和纠正,避免因医患信息不一致而引发的医患纠纷,从中我们可以体会到:“仁”作为体,就是人心之质,而作为用,就是爱的原则。
三、“执两用中”与医疗干预
“执其两端,用其于民”。这句话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执两用中”,它要求人们在现实生活中,为人处事要保持适度原则,利用适当与合理的方法,在适度原则的基础之上,能够恰到好处地发现事物的客观规律,根据现实情况,从而做到“执两用中”。因此,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适宜的方法维持事物发展的状态,才能达到事物的最佳状态。同样在医学领域,医疗干预要对患者采取精准治疗,防止过度医疗,以保持最佳的医疗方案。实施医疗干预就是在保证“精准治疗”的前提下,以防止“过度医疗”的现象发生。其中,“精准治疗”关键在于“精准”的重要性,在“精准”的基础之上进行“治疗”。也就是说,在精准治疗的过程中,要取最适“中”的点,超过或者达不到这个“点”都不能称之为“精准”。另外,“过度医疗”可以说是患者接受了超过疾病实际需要的检查和治疗,并且在检查和治疗的过程中,脱离了患者的实际病情,所做的检查和治疗是多余的、不必要的,甚至是有害的,对患者没有任何治疗价值的,只会耗费医疗资源,徒增患者的医疗费用,与精准治疗是相违背的。[5]这里所说的超过疾病实际需要的、多余的、不必要的就是没有取其最适“中”的点,违背了适度原则,没有做到“执两用中”。目前,由于受到市场经济条件下医疗体制的影响,医疗机构的公益性将被利益性所取代,医疗机构逐渐会被商业化的趋势,以及在医务人员的收入与医疗机构的收益挂钩的制度下对患者实施医疗干预,将必然产生“过度医疗”的现象,使患者在做过多检查的过程中不仅忍受着疾病的折磨,还承受着昂贵的医药费,如果治疗效果不佳或无效治疗,其治疗结果患者将会难以接受,造成患者情绪失控,进而影响医患之间的关系。总而言之,“执两用中”就是在告诉我们一定要掌握适度原则,在这个“度”的范围之内的医疗干预就是在保障人们的生命健康,并且它要求我们应该顺应人体的自然力生长,也是在“度”的范围内保证医疗干预的质量。与此相反,超过了这个“度”,就会出现过度医疗的不良现象,不利于维护和谐医患关系的发展。
四、“至诚之道”与医患诚信
“唯天下至诚为能化”。唯有天下最真正的人才能够化育万物,在化育万物的同时,也在化育他人,更是在化育自身。古人学医首先讲的就是一个“诚”字,就是“医德”,远在古代出现医疗活动时就早已应运而生了。古人在对患者诊疗的过程中都是一心为了他人,而不是为了自己,他们不图金钱名利,只为救死扶伤,是一种以诚相待的奉献精神。而在当今社会,医学领域出现的一些问题,尤其是医生与患者之间的关系问题,作为医疗卫生领域所特有的一种职业性的人际关系,如果他们之间出现任何问题,就需要道德精神的引导,努力将诚信引入医学领域,这就是当今社会人们所重视的医患诚信,医患诚信同样也是当代医患关系中极其关键的问题,也正是伦理学在医学领域的重要使命之一。
在医生与患者之间,由于专业知识的差异,某些患者及其家属期盼着医院的医生可以包治百病,对治疗的期望值过高,并且还认为在医院所花费的高额医药费就必须得到相应的治疗效果,否则,一旦治疗效果不理想,医院就应该负一切责任,并且他们会要求医院给予高额的赔偿。甚至某些患者及其家属个人素质低,向医院所要赔偿时,由于法律意识薄弱,没有运用合法的渠道寻求帮助,而是通过雇佣“医闹” 方式,歪曲事实,使真相失真,闹事索赔,甚至恶意伤医,他们想通过干扰医院的正常工作来达到自己的目的,激化了患者及其家属与医院之间的矛盾,使医患纠纷频频发生,究其原因就是患者及其家属不信任医院和医院的医生,从而激发全社会对医疗卫生领域的信任危机,最终使医生和患者之间的矛盾成为了不可破解的难题。所以,这个问题必须加以重视,否则医患纠纷将会越发严重,医患关系也会越来越紧张。由此可见,“诚”作为“信”的条件,是为人处事的首要标准。只有诚信才能化解医患之间无法破解的矛盾问题,“诚信行医,关爱生命”,每一位医生都应该履行自己神圣的职责,诚信才是解决医生与患者之间矛盾的基础,我们要重拾他们之间的信任,防止诚信危机引发的不良后果,避免成为促使矛盾激化的导火索。正如《中庸》 所说“诚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有诚心的人并不是成就自己就够了,而是成就万物。在这层医患关系中的信任不是空中楼阁,而是靠真诚和透明去相互理解彼此,为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综上所述,《中庸》所蕴含的生命伦理思想在传统文化的基础之上研究生命的价值和意义对化解当代医患矛盾有着极其重要的研究价值。但由于历史年代久远,现代社会与其所处的时代背景和阶级背景截然不同,纵使当今社会科学技术发展速度之快,人与人之间复杂的社会关系等因素所引起的医患矛盾问题无疑给《中庸》生命伦理思想的研究带来了时代性的挑战,这就要求我们在继承优秀传统思想的过程中加以批判,并深度挖掘《中庸》生命伦理思想的自身价值才能充分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力量,化解当代医患之间的矛盾,努力构建医患之间的和谐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