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涧县天然草原保护与建设现状及建议
2020-02-14蔡云春
蔡云春
(云南省南涧县草山饲料站 675700)
1 南涧县天然草原基本情况
1.1 天然草原现状
南涧县现有天然草原面积145.31 万亩, 可利用面积117.7万亩。 退化草原75 万亩, 占草原面积的64% , 其中严重退化21.5 万亩,占草原面积的18%;中度退化15 万亩,占草原面积的13%;轻度退化38.50 万亩,占草原面积的33%。 草原退化严重、草畜矛盾突出。
1.2 天然草原承包情况
2011 年以来, 南涧县完成草原承包涉及全县8 个乡镇79个村民委员会1548 个村民小组共49971 户草原承包户,共承包草原2506 块,承包到户面积117.7 万亩。其中草畜平衡承包到户面积102.45 万亩、禁牧草原承包到户面积15.25 万亩,兑付补奖资金2707.875 万元(其中禁牧915 万元、草畜平衡1792.875 万元)。
2 天然草原退化的原因及影响
2.1 天然草原退化原因
多年来,由于全球气候变暖以及长期以来开垦草原、超载放牧等自然和人为因素,草原植被遭到严重破坏,草原生态持续恶化, 天然草原退化已成为制约社会、 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对南涧县各族人民的生存与发展构成了一定威胁。
2.2 天然草原退化的影响
天然草原不同程度的退化,严重影响了牧草产量,许多天然牧草难以正常生长, 从而影响到了我县草食家畜的存栏和出栏,影响到了全县畜牧业的发展。 同时,由于天然草原的退化,造成了生态系统的恶性循环,高温、干旱等自然灾害时有发生,水土流失进一步严重,不仅制约了我县畜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而且使全县天然草原生态环境质量有所下降, 对生态环境安全造成一定影响。
3 天然草原保护与建设突出问题
3.1 草原生态环境退化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全县有草场面积145.31 万亩,可利用面积117.7 万亩。 退化草原75 万亩,占草原面积的64% ,其中严重退化21.5 万亩,占草原面积的18%;中度退化15 万亩,占草原面积的13%;轻度退化38.50 万亩,占草原面积的33%。 我县草原生态退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改变, 制约草原生态保护建设的深层次矛盾尚未消除。
3.2 投入严重不足
南涧县的草原建设基本上没有投入,缺乏监督管理,只能任其自然发展,再加上近几年大力发展以肉牛为主的草食畜牧业,我县的草原生态退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改变。 与草原难以替代的多种功能、巨大作用相比,社会对草原的重视不够,投入严重不足。 导致草原严重退化,生态恶化,牧民效益日益减少。
3.3 对草原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
草原是绿色生态屏障,是维系生态安全的重要资源,是牧区畜牧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 在促进牧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但很多地方对草原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必须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保护草原,建设生态家园的意识。
3.4 草原监督管理体系尚未形成
草原监督管理体系建设是一项重要的公益性事业, 是依法治草的基本保障, 有法可依是草原监督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的保障。 目前,草原监督管理体系不健全,机构还不完善,草原监督管理体系尚未形成。
4 天然草原保护与建设的建议
4.1 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草原家庭承包
草原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是党在农村的一项基本政策, 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要求。 草原家庭承包是增加农牧民收入的有效途径。 建议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和规范草原家庭承包制度,解放和发展天然草原生产力。
4.2 着力改变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
建议进一步加快草地畜牧业的发展, 推进草畜平衡和禁牧轮牧制度,科学、合理地利用草原资源,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山区扶贫开发,同时加快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3 建立健全草原监督管理体系
建议理顺机构,转换职能,确立更为合理的草原监督管理机制,强化草原监督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为保护草原生态提供完善的法律支持,把草原监督管理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多渠道加大投入,加快专业人员的培养,通过法律确立执法权威,强化对草原的监督管理职能,并做好草原监督管理队伍建设。
4.4 积极推进基本草原保护制度
保护建设草原,对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意义重大。 积极推进基本草原保护制度,是当前生态环境建设和实现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探索进取,建立健全基本草原保护制度,转变职能,加强草原监理体系建设,做好草原保护建设监管工作,推进依法治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