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与涂尔干社会分工思想谱系的异同与会通
2020-02-11
社会分工是马克思与涂尔干思想理论体系的重要内容,他们分别从不同的立场与视角对社会分工的内容、功能、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社会发展的路径走向方面等进行了细致、深入、系统的探讨,并提出了各自的理论体系。对比马克思与涂尔干的社会分工思想谱系,不仅可以进一步推进并拓展社会分工的理论研究,而且对深入理解现代人与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社会分工是贯穿现代社会的基本问题,是社会科学领域的一个重要范畴。卡尔·马克思和埃米尔·涂尔干都十分重视对社会分工的研究,并将其作为反思与重构现代性的落脚点。在他们同处于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期,一方面,工业化的发展以及由此带来的以机器生产为基础的社会分工将个人变为机器的附庸,另一方面,思想启蒙唤起的人本精神又使个人自由越来越成为现代社会与政治的核心价值。因此,马克思与涂尔干都把在社会分工不断深化的社会环境中个人自由如何实现以及现代社会如何发展作为重建现代社会的焦点。
历史地看,马克思和涂尔干的分工思想都是基于当时的社会背景,在继承和发展以往分工思想的基础上,对社会分工所作的科学阐释。然而,面对相似的社会现实,他们基于不同的立场、视角和方法,却建立了内容与形式大有不同的社会分工理论体系。国内外现有的关于马克思和涂尔干社会分工思想的比较研究,既有从政治经济学的视角进行探讨,也有从社会学的角度进行分析,但在分工对于现代人本真意义的追问方面则显得略微单薄。可以说,社会分工作为唯物史观的重要范畴,理应在一个更高的高度和更广的视域中加以审视。笔者在分析和梳理相关文本的基础上,从社会分工的本质、社会分工与个人自由以及社会分工与社会发展三个方面来比较马克思与涂尔干分工理论思想谱系的差异,试图阐明社会分工对现代人类的生存方式以及现代社会的重大意义,进而为全面分析和把握当代中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因社会分工而导致的一系列现实问题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一、马克思社会分工理论的逻辑建构:异化与个体自由发展
18世纪爆发于英国的工业革命是人类社会发展史以及技术史上的一次重要变革,它开创了机器化工业生产模式取代手工劳动作坊生产模式的时代,并引发社会关系的深刻变化。工业革命一方面推动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使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逐渐暴露,并使社会日益分裂为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两大对立阶级,促进了工人运动的兴起和发展。1848年,欧洲爆发革命,但最终的结果都是资产阶级和封建地主阶级取得了胜利,这使马克思深刻认识到揭示资本主义社会发展规律以及为无产阶级提供科学理论指导的必要性。为此,他建立了一套成熟的以无产阶级为中心的政治学说,创立了唯物史观,分工是其中的重要范畴之一。
马克思对社会分工的论述也散见其《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德意志意识形态》《哲学的贫困》《资本论》等著作中。在巴黎时期,马克思完成了《手稿》,而与此同时,科学技术的发展也极大促进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对利润的无限追求促使资本家不断进行商品生产。自文艺复兴以来,西方世界一直倡导的人道主义要尊重和满足人的需要,但是,资本主义人剥削人的私有制度却使人道主义最终落空。在《手稿》中,马克思通过对分工、异化、私有制的考察,逐渐形成了分工思想。他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分散的手工业生产中,工人独立完成整个商品的生产过程,而在大规模的机器化工业生产中,每个工人只负责商品的一个部分,工人的思维和动作呈现出机械化的特征。
经济学家亚当·斯密高度赞扬这种劳动分工模式,他认为:“分工是增进国民财富的源泉。”“分工可以增加社会产品、社会威力和社会享受。”[1](P239)无产阶级立场的马克思等社会学家一方面承认劳动分工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提高了生产效率,另一方面也认为这种劳动“不是自愿的劳动,而是被迫的强制劳动。因此,它不是满足劳动需要,而只是满足劳动需要以外的需要的一种手段”[2](P94)。在此基础上,马克思对国民经济学家的理论展开激烈的批判,他反对国民经济学家声称把社会中的人作为分析“对象”的观点,认为他们掩盖了自身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解释中实际上固有的内容:资本主义基于工人阶级或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对立而建立的。劳动分工使工人对机器的依赖程度日益加深,逐渐成为商品的附庸,工厂的流水线生产使劳动变成没有意义的操作,造成工人身体的畸形与智力的荒废,出现了工人创造的财富越多就越贫穷的现象。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发现了分工伴随着私有制的产生,伴随着工业化发展过程中劳动者与资本家之间的不平等。
1845—1846年,马克思、恩格斯合作完成《德意志意识形态》,这是马克思思想发展过程中的重要著作。在这本书的写作时代,英国经过工业革命一跃成为世界强国,而当时的法国经过1789年大革命也早早走上资本主义发展道路,但德国却依旧处于落后状态。这使德国的哲学思想发展与社会发展出现错位,这种错位使马克思的思想从人本主义转向历史唯物主义,将哲学批判与社会历史生活联系起来,实现了哲学革命。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不再将分工作为一个孤立的经济学术语进行研究,而是将其作为一个唯物史观的范畴,同生产力、生产关系以及人的发展相联系。至此,马克思在继承斯密分工理论的基础上,从生产力以及生产关系双重内涵上揭示了分工的本质。在马克思看来,社会分工的细化打破了生产力诸要素的组合方式,同时也意味着生产资料所有制与生产关系内容和形式的变化。社会分工本质上是人与人之间的活动交换,这种交换不仅改变了原有生产活动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且形成了人与人之间支配与从属的关系。社会分工从产生伊始就包含着资本在所有者之间的分配、包含着劳动条件的分配、包含着所有制的不同形式。因此,马克思指出:“分工和私有制是相等的表达方式。”[3](P99)所以,马克思一直反对将分工永恒化,他指出,分工与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以及一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紧密相连,是一个历史范畴,并随着社会历史条件的改变而改变。
在对社会分工与个体自由的理解上,马克思分别从自然与社会两个维度加以阐述。从自然维度来看,马克思认为,自由、自觉的活动是人类的类特性,是人类区别于其他动物的根本区别:“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自觉的活动。”[2](P96)从社会维度上看,马克思认为,个人的自由并非脱离所有的约束,而是通过摆脱阶级、异化等外在的强制力量,完全按照自己意愿行事的自由。因此,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人类社会的最高价值目标。
然而,在对资本主义阶级社会的分析中,马克思认为劳动分工限制了个人的自由与发展,主要呈现在两个维度:首先,分工造成了严重的“异化”现象。根植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异化存在着两种直接相关但又部分相异的根源:一是工人在生产活动中的异化,工人在资本家的指挥下分别从事着简单的、不需要太多智力投入的机械化操作;二是工人与其生产产品的异化,也就是与控制劳动过程结果的异化,“工人生产的财富越多,他的产品的力量和数量越大,他就越贫穷。工人创造的商品越多,他就越变成廉价的商品。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2](P90)。换言之,在资本和劳动相互对立和相互依赖的关系中,曾经作为能够使人与社会共同获得实现的中介因素——劳动,以一种外化的形式存在于社会生产之中,它与劳动者本身分离了。其次,分工导致了人的“缩小”,制约了人的全面发展。马克思指出:“在古代,一个人既是杰出的哲学家,又是诗人、历史学家、牧师……现在每一个人都在为自己筑起一道藩篱,把自己束缚在里面。这样,人变得缩小了。”[4](P171-172)基于此,在马克思的哲学中,一方面,个体打破这种藩篱在社会中发展并受其制约,另一方面,社会也因个体的丰富发展而变得多姿多彩,这才应该是社会发展的理想状态。从这个角度看,马克思跳出了“社会唯名论”与“社会唯实论”之间的争论,避免了个人与社会对立的唯心主义倾向。
在对未来社会发展的路径分析上,马克思基于对现代社会的商品和剩余价值生产的分析,指出资本生产和再生产的总体结构矛盾以及由此形成的二元阶级分化,因此,社会团结既不可能产生于资产阶级社会理论家所说的市民社会内部,也不可能产生于企业组织的内部,团结只能来源于社会化大生产所分离出来的阶级内部。无产阶级处于社会最底层,被异化得最严重,他们“必须承担社会的一切重负,而不能享受社会的福利”[5](P90)。这种境遇也决定了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最容易被唤醒,是一个能真正革命、真正为绝大多数人的幸福谋利益的阶级,因而无产阶级是重建现代社会的力量源泉。
西欧国家的无产阶级革命运动使马克思意识到,要想根治资本主义社会的病症,消除“异化”现象,必须通过革命与斗争手段,打破旧的国家机器,废除私有制、阶级、剥削,建立无产阶级政权,才能实现人类解放,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实现人向社会的人的复归,继而走向自愿分工的高级阶段,即“自由人联合体”的共产主义社会。这个社会是劳动分工不会对个体形成强制力的社会,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相统一的社会,是个体与社会之间的矛盾得到彻底和解的社会。在这个问题上,马克思一再重申,只有“消灭分工”才能实现个人的自由发展,但他所说的分工并非一切分工,而是指强制的、狭隘的、片面的旧式分工,这种分工将由个体自由支配的自愿分工取代。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诉诸的社会团结就要再造一种新的秩序、一种新型的生产关系,从而真正实现了理论与实践、主观思想与客观事物、物质存在与理性认识的辩证统一。
二、涂尔干社会分工理论的核心指向:失范与有机团结
涂尔干与马克思生活的年代相差半个世纪,但他们思想形成的社会背景极其相似:马克思经历了欧洲革命,涂尔干目睹了巴黎公社运动。尽管巴黎公社政权的建立使马克思看到了通过革命建立自由社会的希望,但涂尔干并没有为无产阶级取得的胜利而欢欣鼓舞,相反,他看到了不同政治势力之间的斗争带来的残暴与恐怖。涂尔干认为,法国正处于严重的社会失范时期,无论是保守派还是革命派都无法拯救国家。重建国家的使命与其说是一个政治问题,不如说是一个社会道德问题,只有建立普遍的社会道德才能实现和谐的社会关系,这成为涂尔干社会思想的重要背景。因此,面对同样的社会危机,涂尔干在分工理论的内容与价值旨趣上都与马克思的方向完全不同。
与古典经济学家将社会分工囿于经济学意义上的考察不同,涂尔干将本源意义上的社会分工置于一个更为广阔的领域中。在《社会分工论》的开篇,他便明确指出:“劳动分工对经济学家来说已经成为一个普遍的事实,经济学家首先谈到了它,却没有能力向它提出质疑……事实上,劳动分工的规律不但适用于社会,而且还适用于有机体。如果一个有机体所在的动物等级越高,其机能分化也就越细。”[6](P3)这种“社会有机体”的思想是涂尔干的基本价值立场,他从生物界的“功能分化”受到启发,并将其应用到人类社会当中。在涂尔干看来,社会就好比一个生物体,处于分工中的个体就是这个生物体的一部分,他们各自相互独立又相互合作,“一旦被分割开来,就无法存活”[6](P152)。涂尔干进一步指出:“在社会的各个领域内,分工都产生了重要影响。经济、政治、科学、艺术、司法等领域都出现了专业化的趋势。”[6](P2)
在这一点上,涂尔干深受孔德思想的影响,认为分工“涵盖了理性的所有范围”,而理想和道德的一致性在社会延续中具有重要作用,这一思想同样体现在《社会分工论》中。他认为,当今世界上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呈现出明显的道德模糊性,一方面,现代社会形式的发展与“个人主义”扩张相关联;另一方面,也有同样强劲的与此相抵触的道德倾向。现代工业社会并不会因为传统道德信仰的重要性被削弱而走向瓦解。恰恰相反,不同状态下的社会分工组成了社会机体的功能互助,从而形成一种有机稳定性。因此,在涂尔干看来,社会分工是一个普遍的、客观的社会事实,是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必然,社会中的每个个体都应该服从社会分工,分工是永恒存在的,是社会联系的纽带,具有明显的社会整合价值。
涂尔干对个人自由的理解聚焦于社会维度。社会分工的日益强化导致了现代社会的形成与发展,在这个基础上,涂尔干重点考察社会转型过程中个人自由如何实现以及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渠敬东对此做过详细的论述,他认为,涂尔干理解的自由并不是简单地摆脱外在的压迫、束缚,而是即使有明显的外在强制条件,个体也应重塑自身的道德体系与认知结构而获得幸福感与和谐感。从本质上来讲,这其实是一种道德个人主义,展现的是个性发展与社会和谐的自由景象。涂尔干认为,社会分工的发展不仅表现为经济学意义上职业种类的增加、生产效率的提高,还表现为社会成员异质性的增加以及个体自由度的增大。社会变迁的效果使个体忙碌于功利性的经济活动,随着个人欲望的不断扩张和自由的不断加大,凝结社会成员的集体意识,即社会控制的基础,却逐步走向瓦解。
为此,在《社会分工论》第一卷中,涂尔干提出了“机械团结”与“有机团结”这两个概念,认为社会分工最重要的功能之一就是使社会整合的类型由“机械团结”向“有机团结”转变。机械团结的主要特征是个体同质性,社会呈现高度一致性,最显著的标志就是对异质性的强烈压制,集体意识几乎控制着全部的个人意志,表现出强大的社会强制力;而有机团结则来源于个体的异质性,社会的运行以分工与分化为基础,社会成员之间具有较强的功能性的依赖感、互助感与团结感。在这里,“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问题成为涂尔干首先要考察的问题。既然分工与分化导致了个体的差异性,那么,在个体越来越自主的情况下,个体为何会越来越依赖于社会呢?他与社会之间的纽带为何反而变得越来越紧密呢?要解决这一矛盾,我们需要探讨社会分工带来的社会协作。
众所周知,个体的生存离不开一定的社会条件,个体对社会既有依赖性又有能动性,社会对个体既有促进作用,又有制约作用。随着社会的发展,个体的需要也呈现出多样化的态势,社会成员要想获得本职业以外的需求满足,就必须与其他群体进行一定的社会协作。这种团结协作既有助于培养社会成员的集体主义精神,又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个人利己主义的抬头。[5](P25)因此,涂尔干认为个人主义的发展与普遍的社会道德的结合就是个人自由。在个体发展方面,与马克思崇尚“通才”不同,涂尔干更青睐“专才”。他认为那些有着领域内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的人才是“专家”,而那些不肯选择一门专业作为自己职业的所谓“通才”实际上都是“半吊子”。因此,涂尔干认为,在专业发展基础上的有机合作才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只有这样,“个体活动才会变得更加丰富”[6](P362)。
基于此,区别于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私有制导致了现代社会危机,涂尔干则认为这是社会正常发展过程中的反常,是一种社会病态,“分工绝不会造成社会的支解和崩溃”[6](P17)。在人类社会从机械团结转向有机团结的过程中,个体逐渐摆脱集体的压制,并从集体意识的牢笼中解放出来,难免会出现个体缺乏满足感、个体变为职业的附庸、社会成员之间冲突不断等问题,个人自由与“失范”问题也日益凸显。涂尔干认为,这类社会问题绝大多数源于失范的分工。“失范”比较突出地表现在三个方面:社会组织功能弱化、社会规范制度失灵以及部分民众观念冲突,思想混乱。[6](P142)因此,涂尔干不把阶级冲突看作以革命手段实现社会重构的基础,而把它看作不同职业团体在分工中道德合作方面不充分的症状。在涂尔干的论题中,“强制性”分工与“失范性”分工很不相同,缓和前者并不能解决后者引起的问题。他认为,马克思的社会主义强调的是强制性分工导致的异化后果,这种分工是通过调节市场——生产的社会化——来完成的。但由于经济关系在社会活动中日益占据主导地位,作为原来社会形态道德支柱的传统制度趋于瓦解,这才是现代危机的真正根源。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社会危机以及机构的失衡等问题,实质上是道德匮乏所致,表明社会处于道德“缺席”状态,但是,这种状态会随着集体意识与社会规范的重建而得到缓解。
因此,要消解现代社会的危机与“失范”状态,就必须重建社会道德与规范。基于此,涂尔干把重建现代社会的思路转向道德维度,希望在分工不断细化的现代社会建立起普遍道德,充分发挥道德统一性在维持社会良性运行中的作用,进而遏制人们的欲望,纠正人们的失范行动。他主张重塑“法团”与职业群体,把集体意识的属辖范围缩小,确立新的职业规范和职业伦理。社会基本单位由法人或承包者、雇主或雇员等共同形成,他们通过特定的纽带相互认同与沟通,并在形形色色的职业中确立职业规范和法律准则,为个体的行动与价值判断提供一整套标准,进而使社会中的每个个体都成为真正的“社会人”,更有效地调节社会生活。这是涂尔干诊断现代社会问题时开出的“药方”。由此,在涂尔干看来,社会分工“具有道德价值,分工不仅变成了社会团结的主要源泉,同时也构成了现代社会中道德秩序重建的基础”,“只有通过社会分工的分化所带来的道德统一才能解决现代社会所面临的问题”。[6](P365-366)
三、马克思与涂尔干社会分工理论的会通
马克思与涂尔干对社会分工如何能够真正为人类社会发展谋福利,如何消解由社会分工带来的“异化”与“失范”现象等问题作了回应,并对未来社会发展的路向作了预测,体现了两位思想家对待社会分工的不同立场与态度。从某种意义来看,隐藏在马克思与涂尔干社会分工理论背后的是观念与现实的关系问题。马克思并没有单纯地从经济学的维度,而是始终从社会关系的视角来看待社会分工。在马克思那里,社会分工创造了“比以往任何时代都大得多的生产力”[3](P277),但这是以无产阶级的异化为代价的。因此,他十分期待这种分工能够得到根本性的变化,进而消灭私有制以及与之相关的剥削压迫等外在强制力量,使无产阶级成为重建现代社会的核心,人类就能够获得全面自由。换言之,共产主义社会不仅是马克思为现代社会描绘的蓝图,也是个人自由的理想境界。共产主义社会同样也隐含了个人高度的道德水平含义,因为“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4](P178)。
马克思着眼于人类社会的进步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始终将分工理论置于生产力、生产关系以及社会再生产的历史领域之中展开,内容丰富,逻辑严密,深刻揭示了分工的科学内涵与分工对整个人类社会进步的推动作用,深化了对人类自由发展的认识,是科学运用唯物史观研究社会历史发展的重要方法论。同时,马克思基于历史唯物主义解释分工,看到了分工本身导致的不平等的事实,看到了由分工的发展而导致的单个个体的利益与所有互相交往的个体的共同利益之间的矛盾,这是对古典经济学分工理论的巨大超越,真正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物质存在与理性认识的辩证统一。然而,物质极大丰富、按需分配、人们精神境界得到极大提升的“自由人联合体”社会能否实现,以及在实现之后由国家与自由市场的消失而导致的诸如社会如何进行物质交换与分配,人类是否有能力达致“人性的完备”,以及随着人类活动范围的扩大而带来的物质资源不平衡等问题会日益凸显,则人类的存续依赖于何种管理模式便成为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换言之,马克思并没有阐明共产主义社会到底通过何种具体形式来实现,这也是马克思社会分工理论自身推演导致的悖论。
但对涂尔干而言,阶级并不构成现代社会的本质,虽然马克思描绘的强制性的社会分工是社会病态的一种表现,但不能就此在社会分工与阶级结构之间建立起必然的联系。要根治病态的社会,必须从普遍的社会道德构筑的社会团结中寻找良方。阶级革命带来的并非团结,而是混乱。至此,涂尔干反对变革,反对政治上的强制力,反对马克思的阶级斗争理论。在马克思眼中,严重反映阶级矛盾的劳资冲突,在涂尔干那里只不过是沟通出现了问题。在社会危机面前,涂尔干是一个乐观主义者,他对人类的道德和精神力量充满信心,认为只有重建社会道德,个人及社会的自由才会如约而至,“规范的本质并不在具体的社会或政治支配过程中,而是在集体意识或集体良知中”[8](P54)。
在这一点上,涂尔干并没有将现代社会的出路仅仅停留在“形而上”的观念论层面,而是回到物质论基础,意即社会组织的具体形态——职业群体和法团上。他认为,职业群体与法团是一种综合性的组织,既可以是将个体聚集起来的生产组织,也可以成为国家与个体之间的中介,还可以是一种具有宗教性质的道德组织,为个体的价值信仰、行动反思确立一套精神与规范,从而使个体更好地融入社会。
这种道德个人主义看起来确实美好,社会中的个体都沐浴在道德的光芒之中,个人的贪婪和欲望得到控制,阶级冲突得到抑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和谐。然而,涂尔干抛弃了社会主体的主观性、能动性、创造性以及与分工紧密相关的社会环境,个人被纳入一个被控制而非被促进的团体意志中。如果仔细审视职业群体与法团,就会发现它们在形态上仍然带有机械团结的影子,职业伦理与法团的困境也由此诞生。
首先,职业伦理的存在范围具有局限性,每一种职业都对应一种社会环境,它只能对特定的职业生活施加影响,而社会分工在给个体带来物质财富的同时,也带来了职业生活以外更加自由的空间。现代社会的成员并非涂尔干设想的那样,生活中只有界限分明的工作,他们的思想更独立,行为更自由。
其次,现实生活中职业种类的复杂多样导致职业群体的复杂多样,不同群体在相互参照与相互竞争中才能明确自身的有限性与可能性,并形成一种总体化的趋势。因此,职业群体与法团所希冀的社会道德就无法实现。基于此,职业伦理与法团对现代社会的整合作用十分有限。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新的职业领域层见叠出,社会个体的价值观念与需求也趋于多样化,职业群体所形成的道德环境就更加难以得到社会成员的认同。
基于以上对马克思与涂尔干社会分工理论的考察,我们不难发现,二者虽相隔半个世纪,但面临相似的经济、政治、文化背景,在理论上对社会分工这一人类基本实践活动的一系列问题都进行了充分探讨,包括社会分工的内容、功能、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个人自由等方面,并对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状态给予了高度关注。具体而言,马克思与涂尔干社会分工理论的互通之处主要呈现在两个维度。
第一,对社会分工中人与社会关系的深刻思考。人与社会之间密不可分的关系是研究社会分工的基点。马克思对人与社会关系的探讨是辩证唯物史观的重要内容,他强调,人具有社会性,并在《手稿》中指出人具有“类”的本质规定,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人在生产实践的基础上形成一定的社会关系,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涂尔干同样认为分工与分化导致个体的差异性,且在个体的自主性越来越强的情况下,他与社会之间的纽带反而越来越紧密。个体对社会既有依赖性又有能动性,同样地,社会对个体既有促进作用,又有制约作用。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个体的需求也具有多样性,社会成员要想获得本职业以外的需求满足,必须与其他群体进行一定的社会协作。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马克思与涂尔干“都致力于解决他们所认为的现代人所面临的社会问题”,“都旨在在一个与传统自由主义原则不相符的环境中建立一种变化了的自由主义”[4](P179)。
第二,二者都呈现实践性与辩证性的理论特征。马克思立足于社会分工与生产劳动的内在关系来考察社会分工一系列问题,他把社会分工当作人的劳动、人的活动来理解,指出社会分工是生产活动的表现形式,既表现了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也表现了生产关系的所有制形式,具有社会性、历史性。而涂尔干则认为,只有在各个社会成员之间已经构成联系的前提下,分工制度才得以产生,即分工是从具体的社会生活实践中产生的。同时,马克思与涂尔干都辩证地看待社会分工在人类历史上的作用。马克思认为社会分工既是社会发展的推动力,又指出社会分工是造成人的片面、畸形发展的根源。而涂尔干既看到了社会分工在社会整合中的作用,认为社会分工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又看到了反常的社会分工对社会成员集体意识的削弱及对社会团结造成的巨大危害。
四、结语
马克思一再重申,只有消灭那些强加在个体身上、不以其意志为转移的分工,才能使个体获得自由。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共产主义社会,如果每个个体都能按自身的意愿生活,则个人自由便可以得到充分实现。因此,在回答劳动分工、个人自由及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问题时,马克思运用辩证的方法将其归结为实践问题,认为一系列问题是一个随着实践发展而变化的过程。在面对与马克思相似的社会问题时,涂尔干却走上了完全相反的道路。他对现代社会分工的褒扬态度十分明显,个体在现代社会中个性化的发展意味着个人主义的发展,有机团结意味着普遍的社会道德,而二者的结合则意味着个人自由的实现。基于此,涂尔干在回答劳动分工、个人自由及社会发展的关系问题时,从问题出发,试图用固化的理论解释变化的现实,因而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程度的保守与局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