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韩国褓负商组织的起源及其组织化背景
2020-02-11李春兰
李春兰
(吉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吉林 四平 136000)
褓负商是褓商和负商的总称,也称负褓商。《判下商理局节目》中规定,“负者肩挑也,褓者包襄也”。柳子厚认为,负商是把商品背在背架上,随时随地放下背架销售商品的商人,褓商是把商品包在包袱里巡走各地,销售时摆摊销售商品的商人。[]褓商和负商的销售方式、销售对象及销售商品种类有所不同,褓商主要销售技术精密的精细工艺品或贵重的奢侈品,例如金银、织物、绸缎、纸张等,负商主要销售日用品或家庭手工艺品,例如鱼类、盐、豆、铁等。
一、褓负商的起源
以现存史料很难正确把握褓负商的起源,但是可以追溯到古朝鲜时代。据《惠商公局序》(1883)中记载,虽然很难确定褓负商开始活动的具体时间,但是考察史料发现箕子朝鲜时代有少量相关记录。记载当时在平壤命令负商种植柳树,让百姓刚烈的性情变得有所柔和一些。从这个记载可以知道早在古朝鲜时代负商就开始活动,其历史相当久远。
1493 年(成宗24 年)编纂的《乐学轨范》书中收录了一首歌曲,叫做《井邑词》。《井邑词》是唯一现存的百济歌谣,也是最早的用韩文记录的歌曲。据《高丽史》中记载,此歌曲为全罗道全州井邑县有位妇人每天到高山上遥望着远方等待出门行商的丈夫时所唱的歌曲,歌曲反映了妻子担心丈夫安危的哀愁。也就是说她的丈夫是游走各地方市场进行商品买卖的小商人,可以说是褓负商的元祖。
但是就连最详细记载褓负商活动的《惠商公局序》中也首先说明了褓负商的具体起源时间尚不明。而且除了华城役事和景福宫重建中有褓负商参与的事实之外,其他的都是传说。文定昌认为褓负商在使用货币、市场交易形成时期已经出现,市场圈非常发达的三国时代褓负商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熟。根据国史大辞典记载,认为褓负商的发展以新罗时期自然经济的发展为基础,因此其起源追溯到新罗时期。可以说三国时代末期物物交换经济逐渐发展为货币经济,褓负商逐渐发展,经过高丽时代到朝鲜朝时期已经有了很大发展。[]
二、褓负商组织的起源说
目前关于褓负商组织的起源时间学术界尚未有定论。关于褓负商组织的起源有多种说法,例如释王寺建立说、危机救援说、建国功劳说、高丽遗臣说、自卫救济说等。
第一种是释王寺建立说。太祖李成桂为祈福祖先同时报答无学国师的恩惠,决定建立安边释王寺,为了扩大其规模,下令从三陟搬运五百罗汉的佛体。当时黄海道兔山的白达元带领80 名壮汉协助搬运佛体。李太祖为奖励此举在开城发佳山提供任房,并为白达元及其同僚赋予鱼类、盐、木制品、陶制品、铁等物的专卖权。如此在建造释王寺时做贡献的白达元在发佳山设置事务所本部,成为数十万名商民的头领。太祖并为白达元任房下发朱印,使其实行商权,这是释王寺建立说。
第二种是危机救援说。太祖李成桂在咸镜道万户任官时与女真族的战斗中头部受伤被追赶。黄海道兔山郡出身的行商白达元经过时恰巧遇到受伤的李太祖,把太祖背在背架上翻越山岭,使其度过危险。李太祖即位后为了报答救命之恩,按照白达元的要求救济八道小资本商人为目的,在八道各州郡设置任房。
第三种是建国功劳说。李太祖建立朝鲜王朝时得到了咸镜道行商势力的帮助,因此为了报答恩功赏赐了印有“唯我负褓商之印章”字迹的御印章,优待商民,允许在八道组织商人团体。
第四种是高丽遗臣说。高丽遗臣无法做官,于是立志以商立身,分配资金从事商业活动。
第五种是自卫救济说。高丽末期土地制度紊乱、政治腐败、山贼跋扈,再加上地方官吏的剥削日趋加剧,商人们为了自卫和相互救援开始团结起来,形成了自卫共济组织。
以上观点根据李太祖相关传说为基础,普遍认为褓负商组织的起源时间为高丽末期或朝鲜初期。褓负商组织是在交通或通讯不发达的时代自然而然形成的商业小团体。
褓负商在商业发展历程上处于未成熟的初级阶段的行商,在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下自然而然形成,而且组织的形成与“契”形式有着密切的关系。因为“契”是自古代形成开始作为有机组织形式贯穿着整个韩国历史的动脉。[]三国时代形成市场制度,褓负商组织得到进一步发展,到高丽时代褓负商组织在共同体意识下其组织更为坚固,到朝鲜朝时代形成全国规模的坚固组织。
三、褓负商组织化背景
形成初期的褓负商就如他们自己所说一样,大多数人是“生无益,死无损”者。这些最初一无所有的褓负商最终发展成为具有庞大组织的政商的原因是什么呢?其组织形成及发展壮大的背景如下。
从16 世纪开始风雨飘摇的朝鲜王朝统治体制,由于“壬辰倭乱”和“丙子胡乱”两次战争彻底暴露了其体制的弱点。这两次战争几乎使整个朝鲜国土化为焦土,作为统治阶层的两班阶层仍热衷于攀比门阀和争当贵族,陷入党争漩涡中。与此相反,民众阶层却在消除战祸的过程中,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农业生产力,发展工商业。
1、农民阶层的分化和商业人口的增加
朝鲜王朝的农民由耕种“宫房田”或“官屯田”的农民、佃农和自耕农构成。但是进入王朝后期,由于商业、手工业、货币经济以及农业经营方法日益发达,农民阶层开始逐步分化。过去一直由隶属中世纪式的地主阶层的佃农和小规模经营的自耕农构成的固定农民社会逐渐崩溃。16 世纪“科田法”解体之后,权力阶层兼并民田日益严重,地主阶层扩大了土地,丧失土地的农民日渐增多,加速了农民阶层的分化。由于土地兼并和人口增长,非农业人口剧增,自给自足的经济秩序日趋崩溃,为农业转为商业化创造了有利条件。自耕农和佃农当中也开始出现“经营型富农”。但是他们与地主不同,他们自己从事耕种,通过扩大农耕土地,改善农业经营的方法、栽培商品作物等措施逐渐积累了财富。
大体上从16 世纪前后开始,一部分农村人口涌入城市,使城市的商业人口开始增加。
2、城市和市场的发展
朝鲜王朝后期工商业的发展也促进了城市的形成。丧失土地的农民迁入城市,因此原有城市人口增加了,形成了新的城市。朝鲜王朝最大的城市汉城在18 世纪后半期拥有人口189000 余名,可以看出汉城的人口密度。
到王朝后期汉城已完全走出了战争的雾霾,呈现出工商业城市的崭新面貌。中心街道钟楼西边的云从街是商业活动的中心。京城内的三大市场即梨岘、钟楼、七牌是城市居民购买生活用品的地方,也是行商的聚集地点。汉城之外其他城市也逐渐形成,18 世纪后半期,开城和平壤已发展成拥有20000 名以上人口的城市,庆尚道的尚州和大邱、全罗道的全州、忠清道的忠州和平安道的义州等地的人口也都超过了10000 人。
这个时期的城市大体上均是设置大市场进行国际贸易和商业的中心地,即把城市发展为市廛和私营批发商业繁荣的地区。这不仅意味着商业有了发展,而且也表示道路和交通得到了改善,这些加快了城市形成的步伐。
3、特权商人的中间剥削
朝鲜王朝时期自建国以来实行农本主义政策,因此遏制了工业的发展,妨碍了商业的自由成长。商业课税负担过重,再加上贡人和市廛商人等御用商人具有商业上的特权,因此一般商人很难自由发展。
“大同法”制度的实施使商品货币经济取得了巨大发展。由于“大同法”的实施,出现了叫做“贡人”的新兴商人阶层。贡人作为筹办官需品的特权商人,得到政府的庇护,他们的活动使商人资本的规模日益扩大,带有特权性质的批发商业也随之发展起来。政府每年都让“贡人”垄断筹办官厅所需物品,于是贡人也就成为独具特权的商人。到19 世纪特权商人对行商等小商人的中间剥削不断加剧,行商们很难维持正常的商业活动。得不到政府的任何保护的恶劣环境下,行商们意识到有必要建立互相可以保护、维护自身利益的组织。
综上所述,农民阶层的分化和商业人口的增加、城市和市场的发展、特权商人的中间剥削加深是褓负商组织发展壮大的原因。褓负商纠集全国各地分散的行商,以当时在朝鲜普遍化的“契”的形式,开始在一定地区范围内以镇为单位形成了坚固的自律的组织体系。在中央设立中央机构首任房(褓负商厅),在全国八道各州郡县设立地方机构任房,巡回全国1000 多个乡市,发挥了流通经济的作用。同时在交通不发达的当时促进了各地方的文化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