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完善财政支持“三农”政策
2020-02-09马磊
马磊
摘要:近年来,河北省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引,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着力构建完善财政支持“三农”工作政策体系,以制度建设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本文总结了河北省财政厅完善财政支持“三农”政策的成功经验,为各地财政部门提供了有益借鉴。
关键词:“三农工作” 财政支持 有益借鉴
近年来,河北省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引,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着力构建完善财政支持“三农”工作政策体系,以制度建设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一、着力支持扶贫开发,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是出台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政策。将中央20大项和省级20大项资金使用权下放到贫困县。2016年到2019年,河北省下达省以上整合涉农资金近600亿元,支持了贫困县扶贫产业发展、贫困村基础设施改善,为如期脱贫提供了资金保障。二是研究制定支持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10项财政政策。确定2018至2020年每年单独安排10个深度贫困县每县1亿元。2019年,下达10个深度贫困县10项财政支持政策资金近150亿元,实现大幅增长。三是制定扶贫资金监督管理追责办法。该办法共30条,区分不同责任主体、追责情形,首次划定五类责任主体60项追责情形,全程落实扶贫资金管理和监督责任,架起了河北省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高压线”,有效破解了部门间资金监管职责交叉、分工不清、难以形成合力的问题。四是制定出台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对各类扶贫资金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组织全省财政系统扶贫资金拨付、监管、绩效评价“回头看”,得到省政府领导肯定。五是制定出台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对资产收益类项目实施方的条件、确定程序、项目及入股资金管理、收益分配、扶持对象、风险防控等作出了具体要求,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全面规范全省财政支农资金资产收益扶贫工作。
二、着力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四个农业”建设水平。
河北省财政厅按照发展“四个农业”总体要求,认真落实支持农业供给侧机构调整政策,积极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调整,支持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发展,农业标准化生产全面提升,农产品供给机构更趋合理、供给能力显著提高。一是会同省有关部门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奶业振兴的政策。对标国际一流水平,旨在建设优质奶源基地,壮大乳品加工企业,完善利益连结机制,提升全省奶业品牌知名度。2017-2019年,省财政每年安排1.2亿元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奶业振兴工作。2019年前三季度,全省奶牛存栏106万头,同比增长5.9%,;生鲜乳产量320万吨,同比增长9.4%;乳产品产量371万吨,同比增长11%。二是出台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政策。聚焦农产品加工、经营管理、市場营销等关键能力提升,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高效发展,充分激发内生动力,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2019年,省级安排省级专项资金3500万元、争取中央资金2.6亿元,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三是出台支持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政策。省财政共筹措争取稳定生猪生产相关资金共计7.79亿元,加大对种猪场、规模猪场临时贷款贴息优惠力度,提高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保额,支持非洲猪瘟疫病防控等工作。
三、着力支持绿色为导向的农业生态补贴政策,全面推动绿色农业发展
河北省财政厅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强农业农村污染和生态保护,落实和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创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方式方法,推动绿色为导向的农业生态补贴政策。一是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持续稳定实施农业补贴制度,巩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成果,2016年到2019年共发放耕地地力补贴资金270多亿元,推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农民保护耕地责任相挂钩,支持农业绿色发展。二是出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方案。通过财政补助和市场化运作方式,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重点,加大对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建设的财政补助力度,鼓励建设以畜禽粪污和农作物秸秆为主要原料的能源化综合集中利用,2018-2019年投入财政资金9.38亿元。项目完成后,项目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
四、着力支持水生态治理改善,切实提升水生态环境水平
河北省财政厅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方针,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制度建设,不断加强水生态环境治理水平。一是出台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系列政策。坚持规划引领,制度先行,会同相关部门编制长期治理规划,制定分年度实施方案,及时出台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办法,明确资金支出内容、资金拨付程序、资金绩效管理等内容,确保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资金使用、管理有章可循。截至到2018年底,累计压减地下水29.6亿方;2019年预计形成压采能力6.88亿方。二是出台水价调整补偿的相关政策。代省政府起草了《关于建立水价调整补偿机制的意见》(冀政发[2016]51号),明确提出建立水价动态调整机制和水价补偿机制,调整城市配套费标准,调标后的配套费增量收入重点用于水价补偿及支持管网建设。2019年,全省引江水量达到22.4亿方,达到规划分水量的74%。三是出台支持引黄调水资金管理政策。会同省水利厅研究制定了引黄调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对引黄调水实行统一的补助政策,省级补助农业和非城市景观生态用水费用的50%。2019年,省级安排引黄调水补助1亿元,支持引黄调水5亿方。
五、着力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农村环境质量
一是落实河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2018-2019年,省财政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规划)专项资金34.983亿元,支持整县整村推进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截止到2019年底,将有61个县全域完成整治任务目标,20个县部分完成任务目标,共支持建设15个乡村振兴示范区和145个乡村振兴示范点,改造农村厕所326万座。二是完善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政策。出台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绩效管理办法等资金管理政策,确保了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规范管理落到实处。2019年,省以上财政安排奖补资金16.67亿元,带动农民筹资筹劳和社会资金投入1.78亿元,共8234个村、社区实施了街道硬化、街道照明、公共绿化、小型水利设施修建、公共环卫设施、人畜饮水工程等公益项目9327个,直接受益人口达到1097万人。三是出台支持村级集体发展政策。制定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出台加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资金管理措施,从加强顶层设计,完善管理制度入手,不断提升全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资金管理水平。近四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项目2800多个,累计为村级增加收入6700万元,累计带动村民增加收入6872万元,为287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增加收入1094万元,户均增收3802元。
(作者单位:河北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
责任编辑: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