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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上游地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测度及影响因素

2020-02-07孔芳霞

统计与信息论坛 2020年1期
关键词:水平融合农业

程 莉,孔芳霞

(重庆工商大学 a.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b.经济学院,重庆 400067)

一、引 言

长江经济带省份是中国重要的农业生产核心区,现有农业耕地4 267万公顷,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1/3,农业产值占全国农业总产值的40%,粮食产量占全国的40%,其中水稻产量占全国的70%,棉花产量占全国的1/3以上,油菜籽、芝麻、蚕丝、麻类、茶叶、烟草、水果等经济作物在全国也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1]。其中,长江上游地区地处青藏高原与长江中下游平原、云贵高原与黄土高原的过渡地带,土地肥沃、地形多样,但由于山地面积绝对量大,可开垦的农荒地少,开发难度大,后备土地资源相对不足,农村经济发展基础薄弱、发展滞后。根据2017年中经网统计数据库,沿线11省份共有农业人口为2.54亿,长江上游地区(1)本文研究的对象主要是《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所涵盖的长江上游地区,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4个省份。为0.99亿,占全流域比重为40.98%,但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长江中游地区的82.17%、长江下游地区的60.40%。面临农产品价格下行和农民工资性收入乏力“双碰头”,如何在乡村振兴战略框架下实现近1亿农户的增收与可持续发展,成为长江上游地区面临的重要问题。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拓宽增收渠道。农村产业融合是以农业为基本依托,以新型经营主体为引领,以利益联结为纽带,通过产业链延伸、产业功能拓展和要素集聚、技术渗透及组织制度创新,跨界集约配置资本、技术和资源要素,促进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流通、农资生产销售和休闲旅游等服务业有机整合、紧密相连的过程[2]。农村产业融合具有促进产业链形成、推动要素融合创新、构建利益共同体、实现产业可持续发展等特点[3]。推动农村产业融合能够通过按股分红、按交易额返利、产品高附加值等方式获得较高的收入,改变过去处于利益分配机制末端的被动局面,克服农民依靠传统农业发展模式的增收困难,相较于传统农业单一发展模式,农户增收效应在50%以上[4-5]。因此,农村产业融合不仅是新时代中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农民增收的必由之路,同时,更是满足城市居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途径[6]。随着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长江上游地区金融服务、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产业链条持续延伸,农业功能加快拓展,农村产业融合蓬勃发展,发展潜力巨大。然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依然存在经济基础薄弱、发展环境较差、融合程度较低,以及土地、资金、劳动力等瓶颈问题。长江上游地区作为引领西部广大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地带,如何因地制宜挖掘上游腹地的农业发展潜力,推进农村产业内生化融合发展,与中下游地区形成优势互补、协作互动格局,将是破题“乡村产业振兴”实践、促进后发地区农村经济跨越式发展、助推长江经济带整条“巨龙”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的关键。

二、文献回顾

产业融合始于产业之间的技术关联,是为适应产业增长而发生的产业边界的收缩或者消失,是技术、产业、服务和市场三个层次的融合。20世纪90年代末,日本农业专家今村奈良臣提出“第六产业”概念,农业正式纳入产业融合研究的视野。随着日本农村产业融合理论的引入和国内农业产业化的实践,农村产业融合内涵也渐趋明朗。2015 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关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相关研究进入高潮,国内学者开始集中围绕发展模式、融合主体、利益联结等方面,并结合中国具体区域展开案例分析,丰富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内涵研究[7-8]。

虽然有关中国农村产业融合的研究日臻成熟,然而农村产业融合研究尚且处于初期阶段,对其测度和评价没有统一的标准,总体上农村产业融合水平的定量研究相对匮乏。王玲围绕农业产业链延伸、农业多能性发挥、农业服务业融合发展、农民增收与就业、城乡一体化五个维度,运用熵值法对江苏省农村产业融合水平进行了测度与区域差异分析[9]。李芸等以产业链延长、农业多功能拓展、农民增收为核心要素,丰富了农业产业融合概念,利用层次分析法构建含三个层次的农业产业融合评价指标体系,并利用该指标体系对北京市农村产业融合进程及成效进行评估[10]。关浩杰则认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宜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来构建综合评价体系[11]。曹祎遐和耿昊裔基于投入产出表,选取与上海城镇化水平接近的北京、天津等九个省份,针对农业与二、三产业的融合水平进行实证研究[12]。苏毅清等构建了农村三产融合的程度指标、方式指标和目的指标,并对浙江、湖北、重庆、河南、安徽、山东等省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状况进行了评价[13];姜峥围绕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多种功能拓展、农业服务业融合发展、农业产业金融支持等问题,以及三产融合的经济和社会效应两个主要方面,采用层次分析以及耦合协调度分析等方法测度与评价了中国农村产业融合水平[14]。此外,还有部分学者就农业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基于产业耦合理论,运用耦合协调度模型对有关地区的农业与旅游业、农业与服务业的融合水平进行了研究[15-16]。总体上,这些研究为了解相关地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实际成效、提高融合发展的内涵提供了客观依据。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不仅需要创新模式,也需要外在力量、关键条件因子的推动与带动。目前,相关学者着重围绕市场需求、农村土地流转、人力资本、技术创新、金融服务、基础设施与生态环境等方面对作用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内在机理进行了描述性分析。从市场需求层面看,中国社会的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叶兴庆指出农村居民不仅要吃饱、穿暖,而且希望在上学、看病、养老等公共服务上均等化,城市居民不仅希望农村提供物质产品、生态产品,还希望农村能为整个社会提供一个优良的生态环境、休闲场所,以满足城市居民在充满传统乡村文化的田园意境中释放自我、还原自我[6]。可见,城乡消费升级是农业多元价值形成、推动农村产业融合的拉力。从土地流转层面看,土地作为农村产业融合最基本、最重要的生产要素,连片的、大规模的土地供应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化经营、降低成本、提高土地产出效率的前提,一定程度上,土地流转率越高,农村产业融合的发展效率和速度就越快[17]。特别是随着互联网与农业的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等各个环节的深度融合,必将带来农村土地的规模化流转。如果土地不能集约配置,农村产业融合就会停滞不前。从人力资本层面看,不同人力资本水平的农户获取由农业拓展出的关联产业收入的能力高低有别,农户人力资本含量越高,越能够通过从事农业及延伸产业,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家的身份提高人力资本回报率,从而使更多乡村人才有动力留在农业,带动农村产业融合。研究发现,能人治村在推动农村产业融合中具有村民支持率高、决策效率高、动力充足的优势,能够全面改善农民的收入结构,且增收效应明显[18]。从技术创新层面看,梁立华认为技术创新能够推进农业产品功能、形态、质量的变化以及农业生产方式的变革,提升农业产业的发展水平和效益,为农村产业融合创造基础条件[19]。尤其以信息、生物、物联网等技术为代表的新兴技术不断在渗透、普及于农业生产、生活中,在农业原有生产的技术路线的同时,也丰富了农业产业经营的内容和形式,不断催生出农村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新业态[20]。从金融服务层面看,金融支持是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手段,社会资金、工商资本投资于农业、农村,不仅有利于解决农村 “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而且能够集中利用资源要素促进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构建,加大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力度,为农村居民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现代化的金融服务,有利于推动农业生产、加工、休闲旅游等一体化融合发展,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重组供应链[21]。从基础设施层面看,基础设施作为“间接性资本”和“社会先行资本”,能够通过空间溢出效应促进经济增长。供水、供电、道路、通信、仓储物流、垃圾污水处理等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有利于为社会投资主体参与农村产业融合提供良好条件,降低劳动强度,节省劳动力投入,提高劳动生产率,节约生产成本。尤其针对农业产业链延伸型融合发展,农村基础设施的完善有助于拉长农产品产业链条,尽可能地将各加工环节更多留在乡村进而直接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22]。从农村环境质量看,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农村环境质量的优劣直接威胁到城市居民的“菜篮子”“米袋子”和“水缸子”的安全[23],同时也决定着城市居民在对美好乡愁追求与体验过程中所获得的效用强度。因此,较高的农村环境质量决定着农村产业融合的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

此外,农村产业融合还受到主体利益驱动、政府放松管制与经济信息化、服务化发展的影响。同时,地理区位、村俗文化、农村非农产业集聚等因素也决定着农村产业融合的形式、途径及最终效果。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发育、利益联结机制、先进技术要素扩散渗透力、涉农公共服务供给,融合主体的核心竞争力等[24],都是影响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关键因素。

已有研究可提供有益借鉴,但仍存在不足。一是相关研究大多从全国层面或发达地区出发,缺乏对后发展地区、跨行政区域流域地带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研究,基本没有长江上游地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相关文献,仅个别学者对整个长江经济带农业融合发展进行了探讨[1]。二是虽然有少数学者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进行了度量,但指标体系差异较大,度量维度不够明确,总体上对农村产业融合综合评价未能跟上现实发展步伐,融合水平的定量研究总体上比较匮乏,尤其针对影响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因素等重要学术问题缺乏实证研究,以致提出的对策针对性不强。因此,本文以《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涵盖的长江上游地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四个省市为例,结合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下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要求,建立长江上游地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基于2004—2016年相关数据,对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进行测度与评价,然后构建面板数据模型,对影响长江上游地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驱动因素进行实证检验,本研究不仅能够拓展和完善已有研究,而且对于推动长江上游地区农村实现产业兴旺、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

三、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测度

(一)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农村产业融合模式主要包括农业内部重组型融合、农业产业链延伸型融合、农业功能拓展型融合、高技术对农业的渗透型融合四类[8,17-18]。农业内部整合型融合模式,以农业优势资源为基础,以农业生态循环技术应用为核心,以涉农组织为主体,将农业、林业、牧业、渔业连接起来,强调种养结合、农牧结合,通过种植、畜牧的循环发展,实现农业生产环节的智能化、精准化、可视化。农业产业链延伸型融合模式从农业单一产业纵向延伸,整合农业产业资源,将种子、农药、肥料供应与农业生产连接起来,或将农产品加工、销售与农产品生产连接起来,强调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组建农业产供销一条龙发展。农业功能拓展型融合模式指依托农村特有的自然、文化和生态资源,将农业与休闲娱乐、教育融合起来,彰显农业社会、生态、文化、经济等功能,以观光、采摘、餐饮、度假等形式为主,通过设施农业、创意农业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高技术对农业的渗透型融合模式,则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电子交易平台为载体,通过农业信息化特有的全产业链、全价值链、全生态链核心优势,使农业生产、加工、管理、运输、交易等各个环节无缝对接,推动农业发展。因此,综合既有研究,本文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四个维度出发,构建长江上游地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见表1)。

表1 长江上游地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表

注:表中涉及到的多个指标的行业综合发展水平以及两个行业系统融合水平的具体测算,由于篇幅限制,未直接给出测算方法。测算将根据表中具体指标,分别采取下文研究方法中描述的熵值法和耦合协调度模型进行测算。

(二)研究方法

1.熵值法。熵值法赋权法通过分析指标间的相关度和信息来决定指标的权重,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主观影响带来的偏差。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第一,数据标准化。为消除各指标之间量纲和正负取向的影响,采用极差标准化的方法对原始数据矩阵进行无量纲化标准处理,公式如下:

其中,i表示第i个指标值(i=1,2,…,m;m为指标值个数),j为第j项指标(j=1,2,…,n;n为指标个数),xij为第j项指标的第i个指标值的原始数据;yij为第j项指标的第i个指标值的标准化处理数据;max(xij)和min(xij)分别为第j项指标的第i个指标值中的最大值和最小值。

2.耦合协调模型。为测度长江上游地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指标体系中涉及到多产业间融合发展水平的计算,在此采用耦合协调度模型进行测算。具体地,M与N为两大产业系统(比如表1中农业与旅游业两大系统),计算两者之间的耦合协调度。两大系统耦合度评价模型公式为:

其中,R表示M与N行业的耦合度,R的数值大小可以直观反映M和N两个系统的耦合程度,R的取值范围是[0,1]。R的数值越趋近于1,表明M与N的耦合性越好,反之,说明产业耦合性越差。其中,变量U和V是经线性加权求和得到的M和N所有指标的总贡献值,具体计算如下:

其中,i表示是M和N产业系统中的指标,m和n分别表示M和N产业系统中的指标个数,ω、φ分别表示M和N产业系统中指标的权重,ui、vi分别表示M和N产业系统中i指标的无量纲化值。在确定指标权重时,采用熵值赋权法得到。无量纲化方法仍然采取熵值法中的无量纲化方法,即无量纲化值=(原始数据-最小值)/(最大值-最小值),由于都是正向指标,所以可由下式进行计算:

其中,u为M产业系统中某指标的原始数据,umin为其最小值,umax为其最大值;v为N产业系统中某指标的原始数据,vmin为其最小值,vmax为其最大值。

计算M和N的耦合协调度。耦合协调度计算公式为:H=(R×T)1/2,其中,H为耦合协调度,R为前文计算的耦合度;T为综合评价指数,T=αU+βV,α为M行业权重,β为N行业权重,我们一般认为,M和N的重要性相当,因此,取α=β=0.5;H的取值范围为[0,1],H的值越靠近1,说明M和N两大产业系统的协调程度越高,反之,协调度越差。

(三)长江上游地区农村产业融合水平测度

根据上述研究方法,采用熵值法分别测算出2004—2016年长江上游地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的农业内部产业整合型融合、农业产业链延伸型融合、农业功能拓展型融合、高技术对农业的渗透型融合四类分项融合模式的综合水平,分别采用A、B、C、D表示。(在此,以农业功能拓展型融合水平的测算为例,首先要用熵值法分别测算出农业和旅游业的综合发展水平,然后利用耦合协调度模型测算出农业和旅游业两大产业系统的耦合协调度,用以表示农业和旅游业的融合水平;农业与文化教育业的融合水平也如此处理;最后,根据农业和旅游和的融合水平结果、农业与文化教育业的融合水平结果,利用熵值法再求出农业功能拓展型融合水平。)然后再根据四个细分融合模式的综合水平结果,再一次利用熵值法测算出2004—2016年长江上游地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总体综合水平T,具体结果如表2、表3所示。然后,进一步计算出2004—2016年四类分项融合模式综合水平与总体综合水平的平均值作为整个长江上游地区(不区分地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综合水平,如表4所示。

表2 重庆、四川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综合水平评价结果表

注:鉴于农产品加工业缺失2004年之前相关数据,故本研究时间段为2004—2016年。原始数据来源于中经网统计数据库、《中国农村统计年鉴》(2005—2017)、《重庆统计年鉴》(2005—2017)、《四川统计年鉴》(2005—2017)、《贵州统计年鉴》(2005—2017)、《云南统计年鉴》(2005—2017)。下表同。

表3 贵州、云南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综合水平评价结果表

表4 长江上游地区整体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综合水平结果表

(1)从表4中长江上游地区整体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综合水平的A栏可知,长江上游地区农业内部整合型融合水平持续提升,从0.169 8提升到0.602 5,提升了0.432 7。结合表2和表3的A栏,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四川省、重庆市农业内部整合型融合水平高于贵州省和云南省,其中云南省与长江上游地区平均水平相当,贵州省略低于长江上游地区农业内部整合型融合的平均水平。

(2)根据表4中长江上游地区整体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综合水平的B栏可知,长江上游地区农业产业链延伸型融合水平从0.067 3提升到0.675 6,提升了0.608 3。结合表2和表3的B栏地区差异看,四川省与云南省的农业产业链延伸型融合水平一直高于长江上游地区平均水平,四川省作为农业大省,一直致力于实现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近年来持续推进农产品加工业的创新发展、投资项目建设以及市场开拓,积极推进农产品加工业深入发展,同时云南省也不断扩大加工业规模、提升农产品加工水平,优势产业集群日趋明显。

(3)根据表4中长江上游地区整体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综合水平的C栏可知,长江上游地区农业功能拓展型融合水平从0.291 4提升到0.549 4,提升了0.258 0。结合表2和表3的C栏地区差异看,四川省与重庆市的农业功能拓展型融合水平高于云南省、贵州省,云南省的农业功能拓展型融合水平与长江上游地区平均水平无异,贵州省农业功能拓展型融合水平则处于平均水平之下但稳步增长。贵州省因为整体经济发展的相对落后,在农业功能拓展型融合上发展受到一定制约,但由于其旅游资源60%以上分布在相对贫困的乡村,近年来,在政府推动下,通过开发乡村旅游,将景区景点、现代农业、民俗文化、餐饮住宿等相关产业有机融合,已成为贵州脱贫攻坚的有效路径,有效促进了农民增收与经济增长,以农旅融合为重点的农业功能拓展型融合发展态势良好。

(4)根据表4中长江上游地区整体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综合水平的D栏可知,在高技术对农业的渗透型融合上,长江上游地区整体水平从0.172 7达到0.852 7,提升了0.680 0,先进技术对农业渗透型融合水平相对其他类型融合水平的增长态势最为突出。结合表2和表3的D栏地区差异看,重庆市的高技术对农业渗透型融合水平高于其他省且高于平均水平,近年来,高技术对重庆农业的渗透发展,主要体现在“互联网+农村”电商发展模式的积极推进,目前,全市围绕“电商+”消费、脱贫、产业、主体、服务五大发展形式,加速推动农村电商发展,具体涉及网上农贸市场、数字农家乐、特色乡村游、特色经济及招商引资等多个领域,总体上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四川省与长江上游地区的平均水平相当,贵州省、云南省略低于上游地区的平均水平。

综上所述,长江上游地区农村产业融合水平一直在提高,表4显示,平均总体综合水平从0.208 8提升到0.611 6,农村产业融合水平发展向好。长江上游地区分异特征明显,四川省、重庆市农村产业融合水平较高,而云南省、贵州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则相对较低。

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影响因素

(一)模型、变量与数据说明

长江上游地区要实现高质量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不仅需要发挥本身的内生力量,也需要外在力量、关键条件因子的推动与带动。因此,基于市场需求、农村土地、人才、技术、金融服务、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七个方面,进一步构建面板计量经济模型,对影响长江上游地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各种因素进行实证检验,为制定长江上游地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推进策略给予依据,具体模型如式(1)所示。

RHit=α0+α1lndemit+α2lnlandit+α3lntecit+

α4lnfrait+α5lnenvit+α6lnhumit+α7lnfinit+

ui+θt+εit

(1)

其中,μi表示地区效应,θt为时间效应,ξit为随机扰动项,αi为待估参数。式(1)中,下标i表示城市,t表示年份。RHit为一组被解释变量,涵盖农业内部整合型融合发展水平(nbr)、农业产业链延伸型融合发展水平(clr)、农业功能拓展型融合发展水平(gnr)、高技术对农业的渗透型融合发展水平(tsr)以及农村产业融合总体发展水平(nrh),分别根据前文计算的综合指数,即A、B、C、D、T加以度量;dem是居民消费需求,采用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单位:元/人)加以衡量;land是农村土地流转,使用人均耕地面积(单位:亩/人)加以衡量;tec是农业技术进步,采用各地区农业机械总动力与第一产业就业人员数之比(单位:千瓦时/人)衡量;fra是农村基础设施,借鉴张亦弛和代瑞熙的研究,选取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农村用电量、等级外公路里程数、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户移动电话拥有量、村卫生室数量,运用熵值法拟合成一个综合指标来衡量[22];env是农村环境质量,采用单位耕地面积上的农药、化肥使用量之和(单位:kg/m2)进行衡量;hum是农村人力资本,采用人均受教育年限(单位:年)衡量,具体计算公式为:农村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小学人口比重×6+初中人口比重×9+高中及中专人口比重×12+大专及大专以上人口比重×16;fin是农村金融发展水平,采用农村人均信贷比率(单位:元/人),即农村贷款与农村从业人数之比进行衡量[25]。为了减缓异方差的影响,对上述所有变量取对数。

由于农村金融发展数据缺失,本文收集了2004—2016 年长江上游地区四个省份的相关统计数据,原始数据来源于中经网统计数据库、《中国农村统计年鉴》(2005—2017)、《中国金融统计年鉴》(2005—2017)、《重庆统计年鉴》(2005—2017)、《四川统计年鉴》(2005—2017)、《贵州统计年鉴》(2005—2017)、《云南统计年鉴》(2005—2017)。研究涉及变量的统计性描述见表5。

表5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表

(二)实证研究与结果分析

1.序列的平稳性检验。为了减少伪回归,在进行实证分析之前应对变量进行单位根检验,常见的单位根检验方法有 LLC、 IPS、 Fisher-ADF、 Fisher-PP 等。因此为了避免伪回归,我们综合使用这四种方法对各变量进行单位根检验,检验结果如表6所示。

表6中结果显示,lnnbr、lnclr、lntsr三个序列原值通过单位根检验,属于平稳序列。lnnrh在IPS检验中不能拒绝“存在单位根”的原假设,lngnr在IPS、Fisher-ADF、Fisher-PP中不能拒绝“存在单位根”的原假设,lndem在IPS和Fisher-PP检验中不能拒绝“存在单位根”的原假设,lntec、lnfra和lnhum在IPS检验方法中不能拒绝“存在单位根”的原假设,lnland在LLC、IPS和Fisher-PP检验中不能拒绝“存在单位根”的原假设,lnenv和lnfin在四种检验方法中均不能拒绝“存在单位根”的原假设,因此,这些变量原值序列都不平稳,但对这些非平稳的相关数据进行一阶差分处理后均平稳,各序列为一阶单整变量。

注:*、**、***分别表示10%、5%、1%的显著性水平。下表同。

2.序列的协整关系检验。协整检验的前提首先要求所有变量是非平稳:若模型中仅有两个变量,如果要进行协整检验,需同阶单整;如果模型存在多个变量,单位根检验甚至可能出现有的变量平稳、有的变量不平稳(如1个被解释变量平稳、多个解释变量不平稳),如果要进行协整检验,必须要求最高单整阶数对应的变量个数≥2。根据表6的分析可知,lnnbr、lnclr、lntsr这3个独立的被解释变量序列均为平稳序列,单整阶数为0,其余9个变量(包括独立的两个被解释变量lnnrh和lngnr,以及7个解释变量)属于1阶单整序列,单整阶数为1。因此,变量lnnbr为0阶单整序列,它作为被解释变量时,解释变量的单整阶数1高于被解释变量的单整阶数0,且解释变量个数有7个,可以进行协整检验。同理,变量lnclr、lntsr分别为被解释变量时,也如是遵循。被解释变量lnnrh和lngnr与各解释变量均服从1阶单整,符合协整检验条件。因此,5个被解释变量各自与解释变量形成的计量模型能够进行协整检验。在此,使用Kao ADF对变量之间是否存在协整关系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如表7所示。结果显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总体水平、农业内部重组型融合水平、农业产业链延伸型融合水平、农业功能拓展型融合水平、高技术对农业的渗透型融合水平分别作为被解释变量的模型,分别在10%和1%的显著水平下拒绝了原假设(不存在协整关系),表示各序列间存在显著的协整关系,因此可以进行估计。

注:*、**、***分别表示10%、5%、1%的显著性水平;没有趋势项,滞后次数自动选择为1,采用 Bartlett 进行核估计。

3.面板回归。考虑到面板数据模型的回归存在截面相关、异方差和序列相关等3种误差结构,我们使用FGLS(Feasible Generalized Least Squares Method)估计方法进行估计,该方法可以同时考虑异方差、序列相关和截面相关的问题。结果如表8所示。

表8 面板数据的FGLS估计表

注:括号内为t值。

根据面板回归模型估计结果,消费需求在模型M1、M2、M4、M5中,都通过了1%的显著性水平检验,说明消费需求对总体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农业内部重组型融合、农业功能拓展型融合、高技术对农业的渗透型融合存在显著的正向影响。同时,消费需求在模型M3中不显著,但仍有正向影响。这主要是因为以农产品加工业为代表的农业产业链延伸型融合模式是连接工农、沟通城乡的产业,需要与城乡居民不断升级的消费需求相适应,近年来,随着长江上游地区城乡居民收入增加、城乡居民消费不断升级,对加工制品需求旺盛,推进了农产品加工业发展。

土地流转除了在模型M3中通过1%的显著性水平检验,在其余模型中均不显著,但仍然具有正向作用,说明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对农业功能拓展型融合发展影响显著,对其余农村产业融合模式影响有限。土地作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载体,必然要求以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各类庄园、农家乐等为依托,土地流转能够推进农业功能拓展型融合。然而,农村产业融合也会因为建设用地指标不足而在发展上受到制约,导致有的项目难以实施,甚至出现违规上马的情况。并且,土地流转有形市场及服务体系建设滞后,中介组织发育滞后,农村基层组织干预行为不规范。乡镇缺乏专门部门和人员对农地流转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没有正确履行农地流转督导、服务职责;部分地区还未组建县级农地流转纠纷仲裁机构,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没能很好开展仲裁工作,这些都限制了农村产业融合的发展。

技术进步在所有模型中,均通过了显著性水平检验。总体而言,农业技术进步能够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物联网、大数据、智能化等新思维、新技术被逐步植入农业发展后,必然为农业创新发展注入新活力,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基础设施建设除了在模型M3中显著外,在其余模型中均不显著,说明基础设施建设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影响并未如预期一样,较好地推动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这主要是因为长江上游地区整体上属于欠发达地区,农村道路等级低、通达性差,且农村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互联网普及率低下,无法接入到偏远的乡村地区,相应的行政村镇在光纤、4G网络覆盖上还不全面,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产业的融合发展。

农村环境质量在所有模型中,回归系数均为负,且显著,但在M4中不显著,表明以单位耕地面积上的农药、化肥使用量衡量的农村环境,增加其使用量不利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乡村的村容整洁和生态宜居是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前提,尤其是以乡村旅游为主的农旅融合发展,作为城镇居民付费的市场行为,在其发展中会不断发挥好市场机制的作用,将符合条件的乡村社区环境这种“公共品”转化为可交易的“市场品”[26],形成农户改善和维护乡村环境的内在激励和动力,自觉减少化肥、农药、农膜的过量使用,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污染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的有效治理能力,把乡村的生态效益转化为经济效益,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人力资本在模型M1、M3中分别通过了10%和1%的显著性水平检验,在M2、M4、M5中不显著,但仍具有正向作用,说明农村人力资本提升有利于推动长江上游地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但长江上游地区处于西部内陆地区,城乡二元结构显著,剩余劳动力较多,大量有能力的劳动力都转移到城镇,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不足,普遍缺少懂“三农”、懂市场、懂管理且能扎根农村干事创业的实用型人才参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建设。

农村金融发展在模型M1、M2和M4中均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在M3、M5中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农村金融总体上对农村产业融合具有推动作用,对农业产业链延伸型融合、高技术对农业的渗透型融合发展上效果不显著。以农村电商为例,由于长江上游地区农村电商本身实力较弱、在金融机构贷款上限制其介入、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不足、农村电商信贷产品特色不足、业务经营风险控制难度较大等问题存在,制约了高技术对农业的渗透型融合发展。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采用2004—2016年长江上游地区四个省市数据测度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并采取面板数据模型实证研究了影响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各种因素。研究发现:

(1)长江上游地区农村产业融合总体水平从0.208 8提升为0.611 6,提升了0.402 8,在农业内部整合型融合、农业产业链延伸型融合、农业功能拓展型融合、高技术对农业渗透型融合四种具体模式中,融合水平也分别从0.169 8上升到0.602 5,从0.067 3上升到0.675 6,从0.291 4上升到0.549 4,从0.172 7上升到0.852 7,分别提升0.432 7,0.608 3,0.258 0和0.680 0,先进技术对农业的渗透型融合发展态势最为突出。

(2)长江上游地区农村产业融合水平地区分异特征明显,四川省、重庆市农村产业融合水平较高,云南省、贵州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则相对较低。

(3)无论是农村产业融合总体发展,还是四种具体分异模式,研究显示,消费需求、土地流转、技术进步、基础设施、环境质量、人力资本、金融发展等因素都从不同程度上作用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为准确处理好长江上游地区各类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问题,协调好各因素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之间关系,实现有效推进长江上游地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目的,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走内生化、生态化融合发展之路。因地制宜、创新发展,以农牧业结合、循环发展为导向,优化种养结构,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各类资源,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推动长江上游地区农产品从种养到粗加工、精深加工及副产物利用无害化,推动农业内部整合型融合发展。围绕品牌发展、原料基地、物流营销网络、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等方面,加快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通过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联手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通过“公司+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公司+家庭农场”等形式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进长江上游地区农业产业链延伸型融合发展。推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升级,依托特色农业、自然生态、民族村居等乡村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农耕文化,深入发掘农业农村的生态涵养、休闲观光、文化体验、养老服务等多种功能和多重价值,推动长江上游地区农业功能拓展型融合发展。加强对农村生产经营的统筹协调,有序引导和组织散、小农户,重点依托龙头企业、合作社等进行规模化、专业化经营,形成品牌和市场影响力,推进长江上游地区的高技术对农业的渗透型融合发展。

第二,从土地、技术、人才、金融等方面统筹推动长江上游地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在土地利用上,从各省份的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等辅助设施建设;通过农村闲置宅基地整理、土地整治等新增的耕地和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注意防止设施农用地“非农化”、鼓励农村土地复合利用创新。重视数字化思维,用好信息化手段,推进信息技术与生产、加工、流通、管理、服务和消费各环节的技术融合与集成应用。完善农村道路,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和物流体系,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在农村产业融合上的外溢服务能力。强化农村垃圾、污水治理、提升村容村貌、推进乡村国土绿化,强化水土流失治理,保护环境,以良好的生态环境保障长江上游地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注重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支持与鼓励农民工返乡、能人下乡创业创新,积极引导科技人才、管理人才参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为推动长江上游地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保障。增设中长期低息贷款品种,创新金融产品,通过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等方式,创新直接融资渠道,采取农业保险等形式,创新非融资类金融产品,共同拓宽融资渠道。建立农企担保机制、设立专营机构、形成绿色通道和协同服务机制、发展电子金融服务等措施,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建立面向“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主体”三位一体的金融鼓励政策,精准引导各行为主体积极参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从金融服务上全面支持长江上游地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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