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贫困观对精准扶贫的影响及应对
2020-02-04吕广利
吕广利
摘 要:中国传统思想中对于贫困问题的态度是存在矛盾的:既有儒家“富而教之”的反贫困理论,也存在道家及法家思想对于贫困有意无意间的“制造”。这种思想上的冲突以及长期小农经济下的物质贫困,造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贫困观念,并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当前脱贫攻坚中的阻碍因素。精准扶贫,既需要汲取传统反贫困思想中的积极因素,更要以核心价值观为引导,积极探索完善基层文化建设新模式。
关键词:贫困观;贫困文化;精准扶贫;文化建设
中图分类号:C913.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07(2020)01-0026-07
在当前脱贫攻坚的最重要阶段,既需要各级政府和扶贫干部聚焦深度贫困问题,完善和创新精准扶贫机制,提升基层扶贫治理能力水平,同时也需要激发扶贫对象脱贫内生动力,提升其自我发展能力和积极性。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脱贫致富贵在立志,只要有志气、有信心,就没有迈不过去的坎。”要激发和提升贫困群众脱贫动力,就必须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文化基础和智力支持,坚定他们脱贫致富的精神动力和坚定的信念。
应该看到,贫困问题既是经济社会问题,也是历史文化问题。因此,在扶贫脱贫的进程中,有必要从道德文化的角度,对中国历史上的贫困观以及贫困文化进行梳理,以之来反观当前的精准扶贫实践中存在的某些共性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中国传统思想中的贫困观
观念是行动的先导。所谓贫困观,就是人对贫困现象的主观反映和认识。它既包括对“什么是贫困”“为何贫困”等现实问题的感性或理性认识,也包括人们对贫困主体的情感和态度,进而通过人们对待贫困和贫困主体的行为方式体现出来[1]。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对贫困问题有着丰富而精辟的论述,从这些论述中也折射出长期以来中国社会人们的贫困观念。
(一)“富而教之”:儒家视野中的贫困问题
在先秦时期,古人已经明确认识到个人拥有财货(物质財富)的多少,不仅仅是与个体及其家庭(家族)的生存发展(繁衍)密切相关,而且也与其经济社会地位密切相关。中国传统的儒家思想中对这一问题有着基于人性的认识。“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 (《里仁》)[2]36由此可见,先秦儒家承认人对物质财富追求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在此基础上,儒家的孔、孟、荀等人体现并深深影响着后世儒家士人的贫困观。
总的来说,儒家思想具有积极的入世精神,这也就决定了他们能正确面对贫富问题,而贫困问题的解决程度以及社会整体的富裕繁荣程度如何,实际上与儒家的政治和社会理想实现息息相关,并进而影响到个人修养以及自我价值实现的水平。
在孔子看来,贫困不仅仅是社会个体及家庭问题,更关系到社会治乱和政权稳固。从社会层面上来看,“好勇疾贫,乱也。人而不仁,疾之以甚,乱也”。(《泰伯》)[2]82意思是说贫穷和好勇斗狠是社会祸乱的根源。从统治者的角度来讲,则是“四海困穷,天禄永终”。因此,解决贫困问题,是统治者施政的重要内容。“子适卫,冉有仆。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子路》)[2]137“庶”(人口增殖)→“富”(百姓富足)→“教”(道德教化),可谓是孔子治国理政思路的“三步走”,很明显,使老百姓能够实现脱贫富足,是其中至为重要的环节。而要解决好这个问题,缩小贫富差距,实现社会物质财富的均平分配是非常必要的。“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季氏》)[2]172在这里,孔子将“寡”与“均”“贫”和“安”作为对立面来阐释,关注的眼光已经超越了形而下的物质财富分配问题,而是更加关心不同人群之间发展机会的均等公平,并认为这是比经济问题更为严重的问题,可见他是从社会均衡稳定发展的层面上来认识这一问题的。
相较于孔子而言,孟子更加强调统治者在治理贫困问题上的责任和义务。在孟子看来,统治者应该去积极推行“王道”,实施“仁政”,而“王道”“仁政”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解决百姓贫困问题。老百姓衣食有安,是王道实现的充分体现和重要表征,“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梁惠王上》)[3]5相应地,如果老百姓生活艰难,流离失所,统治者应该受到谴责,“庖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莩,此率兽而食人也。兽相食,且人恶之。为民父母,行政不免于率兽而食人。恶在其为民父母也?”(《梁惠王上》)[3]9在具体的富民政策上,孟子认为最重要的是统治者应该尊重自然规律,实施仁政,不得妄为,并适时对百姓进行教化:“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梁惠王上》)[3]5同时政府也应该为民生兜底,给百姓提供最基本的生存保障:“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梁惠王上》)[3]7
在先秦思想谱系中,荀子是出入于儒法之间的人物。因此,荀子既看到了贫困产生及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又认为统治者的施政如何是治理贫困问题的关键。就前者而言。“礼者,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贵贱皆有称者也。”(《富国》)[4]178“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贫富贵贱之等,足以相兼临者,是养天下之本也”(《王制》)[4]152很明显,在这里,荀子认为贫富差距的存在能够使“贵贱”区别开来,成为礼制存在的前提和现实依据,并继而维系社会秩序的运转。就后者而言,荀子又认为消除贫困是实现理想社会和维护稳定的必须。“故王者富民,霸者富士,仅存之国富大夫,亡国富筐箧,实府库。筐箧已富,府库已实,而百姓贫: 夫是之谓上溢而下漏。入不可以守,出不可以战,则倾覆灭亡可立而待也。”(《王制》)[4]174将百姓贫富问题提高到国家与政权生死存亡的高度。而如何使老百姓富裕,荀子提出了“节用裕民”“以政裕民”的主张:“不知节用裕民则民贫,民贫则田瘠以秽,田瘠以秽则出实不半;上虽好取侵夺,犹将寡获也。而或以无礼节用之,则必有贪利纠譑之名,而且有空虚穷乏之实矣……轻田野之税,平关市之征,省商贾之数,罕兴力役,无夺农时,如是则国富矣。夫是之谓以政裕民。”(《富国》)[4]179
以上可见,儒家面对礼崩乐坏、民生凋敝的社会现实,从建设理想社会、巩固统治者地位的立场出发,高度重视统治者在治理贫困问题中的社会和政治责任,主张立仁德行仁政,爱民惠民,通过政策实施解决民众的贫困问题。其观点在今天依然具有理论生命力和文化感召力以及现实意义。
(二)“制造贫困”:道家与法家思想中的贫困观
余英时先生认为“中国的政治传统中一向弥漫着一层反智的气氛”[5],而其中又以道家和法家表现比较明显。这种“反智”的思想倾向,表现在社会后果上,便是对于社会贫困有意无意的“制造”。
中国道家思想崇尚“道法自然”,以“无为而治”为导向,重自然而轻文化,对于知识和技术进步本不看重,甚至以为其会产生“机心”而致使人性堕落,因此持有反对的态度。道家的重要人物庄子一生甘于贫困,其思想中也颇有愚民色彩,而老子公开主张愚民:“绝圣弃知,民利百倍”“民多智慧,而邪事滋起”(《五十七章》)[6]284,并提出 “鸡犬之声相闻,民老死不相往来”的“小国寡民”的社会理想。而庄子更是提出“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同于大通,此谓坐忘”(《大宗师》)[7]205的修行法门,向往“民居不知所为,行不知所之,含哺而熙,鼓腹而游,民能以此矣”(《马蹄》)[7]249的上古“理想时代”。他们认为人类只需满足很低的生活需求,便能在一个自由平等的秩序中率性而为,享受美好人生。这种设想,看似美好,实则违背了大多数人对于美好生活的基本向往和追求,只能成为极少数知识分子的人生理想和审美追求。
如果说道家思想从对自然朴实人性的保持和完善的角度出发,从而忽略或者回避、甚至对于贫困有所美化的话,那么主要为加强中央集权和强化社会控制服务,也因此一直是历代统治者情有独钟的法家思想更是变本加厉,去刻意“制造”贫困。法家代表人物商鞅公开宣扬“国弱民强,民强国弱。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原因在于“民,辱则贵爵,弱则尊官,贫则重赏。以刑治民,则乐用;以赏战民,则轻死。”(《弱民》)[8]124“民贫则弱国,富则淫,淫则有虱,有虱则弱。故贫者益之以刑,则富;富者损之以赏,则贫。治国之举,贵令贫者富,富者贫。”(《说民》)[8]38韩非子则说“禁奸之法,太上禁其心,其次禁其言,其次禁其行”(《说疑》)[9]400,不仅要制造经济贫困,还要“愚民”“辱民”,制造思想贫困。法家认为,通过“弱民”,即对于贫困的“批量生产”,可以使得老百姓丧失羞耻心,激发他们对于财富地位的追求,而国家治理的理想模式则是“圣人之为国也,一赏,一刑,一教”,利出于一孔,君主便可以利用赏罚“二柄”来诱导人民依附于统治体制之上,驱使老百姓去实现君主个人“富国强兵”的梦想,推动“六王毕,四海一”的实现。
农耕时代的小农经济和社会组织形式,加之以上各家政治思想文化的综合影响,中国历朝历代的统治者长期推行重农抑商的经济政策,追求“男耕女织”、自给自足的经济生活样态。这样的经济和社会形态之下,造成的是统治者的穷奢极欲和广大老百姓的长期普遍贫困,即如一再被史家文人美化诗化并传诵不绝的汉唐盛世,也是“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汉书·食货志》)[10]957社会贫富悬殊,且抵抗水旱蝗灾及其他社会灾难的能力极为低下。实际上,中国社会永久解决温饱问题,仅仅是新中国成立以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事情,仅仅不过几十年的历史。
二、传统贫困观对精准扶贫的影响及表现
贫困问题是中国传统社会的痼疾。这一问题的形成除了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如人口与土地资源的矛盾、自然灾害等)之外,也与传统文化中的贫困观念关系密切,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富有自身特点的传统贫困文化。
如前所述,尽管在儒家思想体系中,消除贫困乃是建立理想社会、巩固封建统治的必须,但是其根本目的,就个人素养来讲是追求个体道德品格的不断提升和日臻完善,就社会群体来讲是追求对于君君臣臣间偲偲穆穆社会秩序的道德维系。富民惠民仅仅是实现其社会理想中的一个环节步骤,而不是其积极主动的施政需求。因此脱贫致富显然并非是儒家思想的根本追求。脱贫内在动力不足,致使儒家在对抗贫困方面虽然理想颇高,但在农耕文化背景下,其手段却相对单一,主要体现在“节用”“备荒”方面,“轻田野之税,平关市之征,省商贾之数,罕兴力役,無夺农时”(《富国》)[4]177;其反对贫困的基本对策,也仅仅只是停留在自上而下的临时救济式的被动的“仁政”层面,缺乏主动而为的积极性;其对抗贫困基本目标,也仅仅是“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保证底层人民最为基本的生存权,至于走向致富之路的发展权则明显重视不足。
更为负面的是,在对贫困问题产生的根源分析上,儒家积极宣扬“生死有命,富贵在天”的思想观念,以为贫困乃是天定天命,“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万章上》)[3]222”,表现出“贫困天定”的思想,即,贫困问题的产生,没有责任者,也无需指责受害者,根源在于冥冥之中无法言说不可对抗的“天命”。因此需要安贫乐道,做到“不怨天,不尤人”,颜回可谓是这方面的代表,孔子称赞他“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雍也》)[2]59这种观念的形成既是生产力水平低下的农耕时代“靠天吃饭”的生动写照,体现出宽厚中庸的生存理念,但同时也具有强烈的宿命论色彩,对于中国人的贫困观念产生了巨大的消极影响,并内化为百姓日常生活中的文化结构的一部分。
道家和法家对于贫困问题有意无意间的“制造”也无形中成为传统贫困文化的一部分。相对而言,道家能够站在个人立场上以比较豁达的态度看待贫困,更为追求在主观精神层面上对于贫困的内在超越,试图以精神的富足来对抗物质的贫困。如庄子说“贫也,非惫也。士有道德不能行,惫也;衣弊履穿,贫也,非惫也;此所谓非遭时也。”(《山木》)[7]515这种态度,诚然追求生命的高尚与理想的高贵,有其可贵处,但对于社会的大多数民众来讲,却极易表现为阿Q式自欺欺人的“精神胜利法”;至于法家刻意制造贫困的后果,不仅是民众基本生活条件艰难,还造成了社会风俗的堕落和人际关系的恶化:“行之二岁,秦俗日败。故秦人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子壮则出赘。借父耰鉏,虑有德色;母取箕帚,立而谇语。抱哺其子,与公并倨;妇姑不相说,则反唇而相稽;其慈子、耆利,不同禽兽者亡几耳。”(贾谊《治安策》)[1]1 723
有学者将我国传统贫困文化的具体表现归纳总结为:“消极无为、听天由命的人生观;安贫乐道、得过且过的幸福观;小农本位、重农轻商的生产观;懒散怠惰、好逸恶劳的劳动观;血缘伦理、重义轻利的道德观;老守田园、安土重迁的乡土观”[11]160以及满足温饱、攀比浪费的消费观等等。很明显,这种很“中国”、很“乡土”的贫困文化表征的形成,除了客观的物质贫困因素之外,与中国传统社会中儒、道、法家思想的贫困观念长期的潜移默化有着密切的关联。
长期的物质匮乏带来的生活质量低下,会带来“文化空间内卷化”,形成被固化的社会文化空间结构,“长期受到贫困文化牵扯的文化空间其变迁处于一种低级、停滞、僵化的状态,软禁其中之人们的思想、心理和行为也同样被定格,失去发展活力、潜力和动力。”[12]习惯行为与感知认知之间的长时段共振,贫困文化就是在这种“被认同、被强化、被复制的过程中表现其正当性、传承性与适应性”[12]。文化空间的“内卷化”最终会形成了物质贫困与文化贫困彼此之间的恶性循环。这些基于物质贫困的特殊思想观念和心理机制,根植于小农经济的社会土壤,以代际传递的方式不断传承延续,表现出其持久性和稳定性,并对我国当前的扶贫攻坚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脱贫内生动力缺失与“贫困工具化”。如前文所述,中国儒家文化傳统中“死生有命,富贵在天”的天命观,实际上将个体的命运交给了不可预知、不可掌握、不可改变的“天命”,“人在它面前由于束手无策从而服从、屈从、认同甚至心甘情愿地归依于它”[13],这一观念内化为世俗的信仰和文化,深刻影响着中国人的个体思维和群体观念。而游离于出入世之间,满足于精神富足的道家式“精神胜利法”和为统治专制服务的法家思想对于贫困的特意“制造”,更是推动了精准扶贫过程中扶贫对象间出于对各种利益的争夺算计而致使的关系恶化,为普通民众的精神贫困推波助澜。
另外,传统儒家文化中,统治者应对贫困问题多为临时性的“尽人事听天命”的行政举措,长此以往,也使得底层民众形成了在对抗贫困时主要依赖政策和政府扶持,而不注重自身脱贫能力的培养与提升的思维习惯。因此,在面对贫困问题时,形成了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个体思维方式以及“救急不救穷”的群体互助观念。这种观念带来的是贫困群众的主体性缺失,脱贫内生动力不足,表现为“思想观念保守”“脱贫志气不足”“人生目标模糊”等,“精神‘贫根使他们缺乏穷则思变、穷则思勤的能动性和创造性”[14],一定程度上成为扶贫进程中的被动参与者甚至旁观者。
不仅如此,传统的“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平均主义思想、长期小农经济的生产生活方式中产生的“实用理性”观念以及对脱贫信心的缺乏同样催生了扶贫过程中的“贫困工具化”现象。部分群众通过“弱化”自己身份,以社会公正平等为道德武器,以“理性人”的算计,通过制度化(如“拒绝脱贫”)或者非制度化(如索要、质询)的手段为自己谋求现实的资源和利益,在与扶贫干部、地方政府以及国家扶贫政策的博弈中,表现出传统农耕背景下特有的“生存智慧”。当然此类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也降低了扶贫的精准度,使得扶贫效果大打折扣。据对陕西关中北部某山区贫困县脱贫攻坚所进行的调查研究也证明了这一点:“不少农村贫困人口以贫为荣,不愿通过自己的劳动脱贫致富。有的村民甚至认为,只要自己找政府去要、闹,就会得到同情和救助,这是自己的‘本领,是自己的高明之处。”[15]32
2.“差序格局”与扶贫伦理困境。精准扶贫,其中心问题是解决好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的问题。为了解决此前扶贫活动中“天女散花”的现象,需要对贫困户精准识别认定,从而使扶贫政策真正落到实处,这是一个公平有效的原则要求。但是,在具体的扶贫实践中,相关现象和研究表明,扶贫失准的现象,不仅仅存在于识别过程中,在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中同样存在。之所以会如此,除了行政管理体制、社会结构变迁等因素外,传统的伦理道德文化在其中的负面影响同样不容忽视。
梁漱溟先生认为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以伦理为本位的社会,“缺乏集团生活,是中国人倚重家庭家族之由来”[16]70。对于家庭家族伦理的重视,形成了以道德伦理为组织原则的社会,费孝通先生以“差序格局”来定义这种传统的“熟人社会”的运作方式。这种体现为以家庭家族小团体为单位的互助互惠人情往来的方式,构成了农村生活的日常。在面临困境时,对内表现为家族内部“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孝悌扶持,对外则表现为推己及人,以恻隐之心形成邻里之间的集体主义式的守望相助。
此种反贫困观念和运转模式,看似充满了理想化的乡土田园牧歌色彩,且在传统社会模式中历经千百年运转也行之有效,但在当前的精准扶贫中却角色模糊。一是农村熟人社会的运转逻辑和内化于心的伦理规范,使得有些村干部在精准识别时往往更倾向于“施由亲始”,按照“各亲其亲”的原则将扶贫变成了“扶亲”;二是长期形成了“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的观念使得农民对于扶贫优惠政策和资源的获取产生了普惠的心理期许,出现了“贫困轮流做,明年到我家”的现象。
3.传统贫困文化与现代精英文化的内在冲突。在中国传统的反贫困观念和举措中,虽然存在带有“救急”性质的“仁政”,但始终缺乏制度性的设计,更多的救助措施落实是依靠存在于乡村的所谓地方贤达绅士等组织实施完成的。在历史的长河中,这些地方上的乡村精英,农民口中的“能人”在国家政权和乡村社会之间扮演着传导者、执行者和维护者的角色,在乡村治理和秩序运行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近百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现代化进程的提速以及社会流动性的增强,带来了农村大量劳动力的流失,原有的乡村精英也随之(率先)进城,这也造成了乡村社会平衡性的破坏,有研究甚至径直将这一现象称为“后乡村精英”时代的来临[17]。精准扶贫,既是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对于“共同富裕”内在吁求的具体落实,也是当前加强乡村社会综合治理,推动其现代转型的必要举措。但是乡村精英的流失以及贫困民众对于传统乡土伦理的坚持,毫无疑问会使得脱贫攻坚这一现代举措面临乡土困境。
在原生乡村精英流失的同时,还可能存在着传统贫困文化与现代精英文化的冲突。在精准扶贫的过程中,来自于外部现代都市的社会精英(包括知识分子、驻村扶贫干部等)多以其强烈的现代化情结和理想化幻象,以程式化、规模化、工业化的方式为发展模板,试图对传统乡村文化空间进行重塑和再造,这其中可能蕴含着用“先进文化”去改造“落后文化”的先入之见。这样的方式,往往会对包括传统贫困文化在内的乡村文化无暇参考,从而造成地方特色和文化内涵的断裂,也掩盖了贫困农民从下而上的文化诉求。从内心来讲,贫困民众对于国家治理层面的精准扶贫毫无疑问是非常欢迎的,但是在具体实践中存在的以典型性的模式,却有可能因为其单一性标准化特征将部分农民排除在外,造成贫困文化与精英文化之间的既合作又疏离的复杂关系。
三、多元协同,推动传统贫困文化的持续改造
贫困地区一般位置偏远,资源匮乏,滋生于其中的贫困文化则造成了贫困人口在内心世界、思想观念上的“贫困”,并以代际传递的方式使得贫困长期延续。因此在当前精准扶贫的过程中,需要有外源性的力量干预介入,激活贫困农民内生发展动力,增强农民摆脱现状、争取美好生活的愿望和信心,实现对传统贫困文化的持续改造。
1. 坚定信心,更新观念,提高对反贫困化理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认识。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经过改革开放四十余年的不懈努力,党和国家带领全国人民坚定地向贫困宣战,成功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扶贫之路。我国减贫人数之多,脱贫成效之大,举世称赞。但是,要真正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目标和任务,解决人们对反贫困的深层次思想认识,仍是一个基础性和根本性的任务,也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精准扶贫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开创了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中国化的新境界,为中国特色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因此,加深对反贫困化理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学习,坚定信念,增强信心,坚持群众主体,激发扶贫对象主体意识和精神动力,使贫困主体摈弃陈旧观念和思维定式,自立、自尊、自强是实现脱贫攻坚,提高脱贫质量和成效的前提保障。
2.经济扶贫与文化扶贫并行,加大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贫困并非穷困人口自己的选择,而是他们缺乏选择的机会。固然,贫困文化会对当前的精准扶贫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却是人在艰苦环境下得以坚持生存的必要精神支柱。要推动贫困文化的改造,需要的是以持续的规模化的反贫困行动为贫困人口提供挣脱贫困的可能性和可行性,需要在政策制度落实、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产品的供给方面提升贫困人口的行动能力和发展空间,以此来激发贫困人口自觉自主的社会参与。因此扶贫开发不仅是经济上的扶贫济困,也需要文化上的滲透灌输。在扶贫的过程中,需要加大对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通过农村基础文化设施的建设,努力提升文化服务水准,培养贫困地区群众正确的文化价值观念,将文明、积极、进取的意识深植于贫困群众的意识之中。
3.多元协同,扶志扶智,培育脱贫内生动力。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脱贫攻坚特别指出:“坚持大扶贫格局,注重扶贫和扶志、扶智相结合。”扶志,在于提升贫困群众脱贫的信心和愿望;扶智,在于提升贫困群众脱贫的能力和素质。我国的扶贫理念和方式经过了一个从救济式到开发式再到当前参与式的逐步转变,在这一转变过程中扶贫对象的差异性和主体性日益受到尊重和重视。但在当前精准扶贫的过程中,因为传统文化的内在制约和贫困文化造成的“内卷化”困境,贫困群众的脱贫的信心愿望、能力素质并不能充分地支撑其正当权益的保障,出现了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精英俘获”现象。因此,扶贫过程中需要充分发挥党和政府的主导力量,同时也需要社会不同层面扶贫主体的充分协调,形成多元主体的关系格局;多方协同,形成扶贫程序中的环环相扣、权力平衡,提升扶贫精准度;以外部监督和内部激励相结合的方式,通过“量体裁衣”式的扶志扶智教育培训(如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创业培训,加大技术支持指导,打造乡村振兴人才教育培训体系等),项目带动等推动贫困群众摆脱长期形成的“等、靠、要”思想惯性,摆脱“自我意识缺乏”的“懒人陷阱”,提升他们的自我发展能力。
4.发挥核心价值观引领作用,实现脱贫攻坚与新型乡村文化建设相结合。我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建设目标,“乡风文明”是其中的重要方面。习近平总书记用“乡愁”这一“文艺”词汇表述了乡村文化建设的价值和意义。因此,在文化扶贫的过程中需要 “重新激活乡村的活力,让乡村文化在现代文明体系当中找到自己的位置。”[18]92具体而言,一是要充分尊重乡村的文化传统和“老规矩”,尊重农民的文化需求和文化创造,以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推动传统乡村文化与现代价值的对接和融合,充分发掘蕴涵于乡规民约、家教家风、基层道德文化等之中的当代元素,丰富乡村的文化内涵,并将引领民风民俗纳入到巩固扶贫成果的制度体系;二是对贫困文化采取辩证态度,认识到其中的 “正能量”,如吃苦耐劳、勤俭节约、相互扶持、和谐忍让、乐天向上等积极文化因子,思考其对当代理性现代人的积极意义,这也有利于形成扶贫工作人员与扶贫对象的和谐关系;三是从制度政策方面内化核心价值观,以文化振兴服务乡村振兴,激发农民文化自主性,推动农民的全面发展。
5.探索完善基层文化治理新模式。应该充分意识到,扶贫攻坚不仅是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目标的落实和体现,也是当前社会综合治理整体水平提升的重要举措,还是不同文化形态对贫困乡村文化空间的重新形塑。在这一过程中,至少存在着传统贫困文化、市场商业文化以及现代精英文化等不同文化的叠加与纠缠,这种缠绕纠结的结果,最终可能形成乡村文化空间的复杂样态。因此精准扶贫在文化建设方面必须突出核心价值观的引导作用,在基层文化治理方面,一是要通过健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基层民众带来文化含量高的优质文化产品,满足农民个体化多样化的文化需求,弥补城乡在文化产品供给中的不平衡,培育能充分体现农民意愿的新型乡村文化;二是积极建设新乡贤文化,并将其作为新型乡村文化空间建设的重要环节。新乡贤可以视为是传统“乡村精英”在新时代语境下的回归,新乡贤文化培育是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重要途径。因此需要转变观念,采取措施促使乡贤积极服务家乡文化建设,充分利用乡贤的思想观念、知识视野、能力素质等综合优势,同时也要积极探索乡贤服务乡村新方式,形成乡贤乡民的共生融合,减少乡村精英流失,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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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Influence of Traditional Poverty Attitudes on Targeted Poverty Alleviation and the Dealing Methods
LYU Guangli
(School of Marxism,Xian Jiaotong University,Xian 710049,China)
Abstract: Chinese traditional attitudes toward poverty are contradictory,which means it includes not only the Confucian anti-poverty theories of “Being educated after being rich”,but also the intentionally and unintentionally “produced” poverty by Taoism and Legalism.This conflict, combined with the material poverty in the small scale peasant economy,results in the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poverty attitude,which has become a negative factor in the present poverty alleviation to some extent.Targeted poverty alleviation needs absorbing the positive factors of the traditional anti-poverty ideas, along with exploring actively to perfect the new mode of basic cultural construction under the instruction of core rules.
Key words:attitude toward poverty;poverty culture;targeted poverty alleviation;cultural construction
(责任编辑: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