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主要商业模式分析
2020-02-02侯凌熙程振强
侯凌熙,王 凤,程振强
(1.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上海201620;2.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上海201620;3.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国际经贸学院,上海201209)
一、共享经济概念及发展概述
(一)概念
共享经济概念最早由美国得克萨斯州立大学社会学教授Felson和伊利诺伊大学社会学教授Spaeth 于1978年提出(Felson和Spaeth,1978)。目前,共享经济一般被定义为:拥有闲置资源的机构或个人将资源使用权有偿让渡给他人,让渡者获取回报,分享者通过分享他人的闲置资源创造价值。①百度百科:“共享经济(应用经济学词汇)”,https://baike.baidu.com/item/共享经济。这里的第三方可以是商业机构、组织或者政府。个体借助这些平台,交换闲置物品,分享自己的知识和经验,从而向企业或者某个创新项目筹集资金。因此,共享经济涉及三大主体,即商品或服务的需求方、供给方和共享经济平台。
共享经济模式通常是指共享经济的商业模式,是一种新的基于互联网技术的商业模式,从事共享经济的企业在过去10年不断摸索和创新,许多独角兽企业脱颖而出。以共享出行为先锋的共享经济模式出现后,更多的共享经济模式在各领域显现,从出行到短租、从物品分享到知识分享、从实物分享到劳动力分享,共享经济在近10年获得了蓬勃发展。据统计,2015年中国共享经济规模占GDP的1.59%,预计2020年这一比重将增加到20%(艾媒咨询,2016)。
(二)文献综述
学术界对共享经济也进行了广泛关注和研究。选取“共享经济”在中国知网总库进行主题字段检索,共获得相关文献15969 篇,各年度发文量分布见图1。可以看出,在1988年出现第一篇论文之后,针对共享经济的研究开始兴起,后来随着共享平台和共享企业的蓬勃发展而大量增加。2013—2014年发文量逐年提高,2015—2018年发文量激增,这说明近年来共享经济已成为学术研究的热点。
图1 1988—2020年共享经济研究论文发文量
对15969 篇文献进行主题词词频统计分析,排名前二十的论文主题如图2所示。可以看出,除“共享经济”这一通用主题词除外,针对“共享单车”与“网约车”的研究占所有主题的15%左右,可见在共享经济研究的初期,学者们对这一新兴模式比较感兴趣。
图2 1988—2020年共享经济研究论文的主题统计
对共享经济模式的研究,开始主要围绕共享单车商业模式,后来逐步深入到共享平台、盈利方式、法律规制等层面。近几年,结合区块链等新技术,学者们进行了更深层次的分析与研究。
1.商业模式的研究
共享经济模式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实现对闲置资源的再利用。共享经济中的闲置资源是指使用并不充分的资源,它将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暂时转移物品的使用权,使得闲置物品得到充分利用,供需双方都能获益的同时,提升了社会总价值(于莹,2018;黄坚,2019;王霁霞,2019)。此外,共享经济有利于节约资源和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实现循环消费,对人们的生活环境、自然生态保护都发挥了积极作用(郑联盛,2017;袁文全和徐新鹏,2018)。
2.技术研究
很多学者从技术实现角度对共享经济模式进行研究。韩志勇(2017)和侯登华(2017)研究认为,共享经济模式是以现代网络、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为手段及载体进行服务与商品交换。秦海涛(2016),李怀勇和张贵鹏(2017)对共享单车等所使用的互联网平台的盈利模式、收益提升进行研究,认为共享经济是移动互联网下的产物,大数据技术降低了交易成本的同时又给用户提供了高质量体验;马强(2016),齐永智和张梦霞(2016)从信用机制及反垄断角度对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的分享模式进行研究,认为工业技术让我们以低价享受到高品质服务,信息技术又将最近的资源与大众的需求联系起来。
3.法律规制研究
2016年之前,从税收、法律法规、用户权益维护等角度进行共享经济研究的学者较少。随着共享经济业态中各种纠纷、矛盾的增多,从法律规制这一视角开展研究的学者逐渐增多。吕本富和周军兰(2016)认为共享经济交易需要严格规范,让物品服务的流动合法、有序。这进一步引发了学者们对共享经济盈利模式等方面的思考,黄坚(2019)认为共享经济为旅游业带来了强大活力,使旅游业发展空间更大,同时也为旅游业的关联企业带来更多商机;郑志来(2016a;2016b)认为政府应建立安全信用体系,建立用户利益保障机制,同时也要加强对共享经济平台的监督,使共享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共享经济主要商业模式
共享经济模式最早从生活领域开始,逐步进入生产领域。共享平台作为最初连接产品或服务提供方和需求方的纽带,形成最初的双边市场,激活了传统经济没有充分利用的部分资源,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选择。目前,主要有共享出行、共享空间、共享物品三种类型。
(一)共享出行
共享出行商业模式是人们共享车辆资源、司机资源、停车位资源等,主要分为共享单车与共享汽车两种主要类型。
1.共享单车
共享出行模式最早出现在国外,比如1965年荷兰出现“白色出行计划”——一些年轻人将一些未上锁的自行车涂成白色,放在公共区域供大众免费使用;又如美国在2011年投入的Hubway 以及2013年出现的Citi Bike 等。中国也引入了共享出行模式。不过我国的共享单车与国外的共享单车在盈利模式、运营管理、投放要求以及单车技术含量等方面有一定的差异(纪淑平和李振国,2018)。第一,中外的经营主体不同。国外基本由政府经营,而我国共享单车的投放是一种商业行为,多家企业在市场中互相竞争,优胜劣汰。第二,中外的收费不同。国外基本只有租金,而国内是以“押金+租金”的形式来收费。除此之外,对破坏者的处罚也不尽相同。在新加坡,破坏者会受到高额罚款甚至会被判刑;在中国,破坏者也会受到惩罚,但目前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从2015年开始,许多公司开始投资共享单车,ofo 小黄车、摩拜单车、优拜单车等先后推向市场;紧跟其后,悟空单车、町町单车、3Vbike、酷骑单车、小鹿单车等通过风投融资也相继投放市场。
共享单车模式的主要优势:提供了便捷的出行方式,使用方法简单方便,解决了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符合保护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根据2017年第二季度《中国城市研究报告》(陈农,2017),上海市上、下班通勤拥堵路段的拥堵指数均超过4.1,有短距离行程的市民选择共享单车的意愿高于开车,这有利于缓解交通堵塞,节省时间和油费。
共享单车的使用模式:用户下载App,并采用实名身份认证、信用分等获得使用资格,再根据使用时长收取费用;使用完毕在指定区域还车并支付费用,完成使用过程。
共享单车的盈利来源:一是租金,共享单车提供骑行服务时采取分时租赁的形式收取一定费用;二是押金,公司获得大量用户的押金从而带来资金流的收益;三是广告,广告主要有App 里的广告和单车车身两种;四是大数据服务,如根据最后一公里的骑行数据整理得出对交通出行有价值的数据报告,卖给政府等数据需求方,最后一公里的骑行位置数据代表用户的生活圈,对线下商家有精准营销的价值。
2.共享汽车
共享出行中,共享汽车是除共享单车外最普遍的形式。以国内的滴滴出行和嘀嗒出行,国外的Uber为例,共享平台连接了消费者与私家车提供者,为消费者的出行带来了便利,也为闲置资源提供了再利用的机会。
共享汽车模式的主要优势:一方面,这一共享方式通过大数据进行搜索与路线选择,可以匹配到离顾客最近的出租车或快车,降低车辆空驶距离,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另一方面,共享汽车的价格普遍低于出租车的价格,并且共享平台通过发放优惠券等形式进行促销,促使更多的消费者使用共享汽车这一出行方式,进一步提高了闲置资源的再利用效率,也提升了整个社会的效益。
共享汽车的运营模式:交通出行是目前共享经济发展较为活跃的领域之一,共享汽车行业在国家政策扶持下获得高速发展,其中,以新能源汽车为主要运营车辆的共享汽车项目更具发展优势。共享汽车主要有以下运营模式:
(1)传统租车模式。传统租车模式主要通过租赁公司提供出租车给顾客来获得租金收入,租赁公司会开放大量的网点来满足用户的不同需求。租赁时间根据客户需求长短不一,可短期租赁,也可以长期租赁,对有用车需求的客户来说,租车不需要承担汽车维修和保险费用,只需支付一定的租金,是一个很好的交通出行选择。
(2)P2P(Peer to Peer)汽车共享模式。P2P 汽车共享模式是共享汽车行业最常见的运营模式,如目前老百姓常用的滴滴出行,由租车者在手机App 上提出用车具体需求(出发地、目的地、车辆型号等),车主和租车者经过认证后,就可以在平台上发起租赁交易,然后租车者就可以享受用车服务。这种共享汽车模式的便利性和经济性是吸引大量顾客使用的主要原因,对年轻人和价格敏感客户尤其具有吸引力。对有较高要求的客户,平台也可提供专车、豪华车服务,为用户提供了多种出行选择。
(3)分时租赁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是可随用随停、随停即取。以2017年在北京地区成立的创新型共享汽车智慧运营平台大道用车运营模式为例,用户在大道用车App 上先进行实名认证并绑定驾照,支付押金后即可使用共享汽车。操作过程非常简单,用车费用也比出租车更便宜。
共享汽车的盈利模式:向用户收取汽车租赁费是目前共享汽车公司的主要利润点,随着市场需求的扩大和运营规模的扩张,国家相关行业法规日趋完善,共享汽车行业的利润点也越来越多样化。以大道用车为例,其提供的是一种“随时随地有车开”的全新型底层共享交通服务模式,针对收入不是很高的群体,用户主要是年轻人,尤其是男性年轻人。大道用车几乎能够满足用户的全部用车服务与需求,其收入来源也较为多样化,盈利来源除了主要的租车服务外,还包括金融投资、增值服务、大数据运作和商业合作等。
(二)共享空间
空间是无处不在的资源,有自身特定的属性。共享空间产业从属性上来说属于物品共享与服务共享混合型业态,商业模式主要包括共享住宿、共享办公场所和共享自习室。
1.共享空间模式的主要优势
一方面,共享空间模式具有高效率、低成本、便利化的特点,是暂时性空间的居住与使用,提供了除酒店、商用楼外更为多样的形式,交易简单便捷;另一方面,通过共享平台可以降低提供方和顾客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交易风险,为顾客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
2.共享空间的运营模式
一是共享办公场所。共享办公空间的运营模式是由平台出面租赁写字楼,经过重新装修和布置,分割成不同的功能区块,面向不同需求的客户出租。相比传统办公室租赁,它的优势在于解决了目标客户的痛点,满足了其即时办公的需求。
二是共享住宿。该模式通常分为两种类型:其一是由公司统一租赁不同的民用住房,进行统一风格的装修与装饰,分租给不同的用户,如国内的自如房产,通常以出租给刚毕业的学生及年龄低于40 岁的人群为主;其二是由有房源的公司构建平台,闲置空间的提供者通过平台进行展示,需要租赁该空间的用户与空间提供者联系后进行交易与管理。以美国的Airbnb为例,其改变了人们的居住空间和旅行模式,企业虽不拥有房产,但可以通过公司网站,展示全球192个国家、30000 座城市的300 多万套房间。消费者可以在网站上与房主进行沟通,用低于酒店的价格,拥有干净卫生的住宿环境,同时也可以通过与房主的沟通,了解当地的特色美食、风景等,体验风土人情,这种模式使共享住宿的供给主体更加多元化、服务内容更加多样化、用户体验更加社交化。
国内外共享住宿按照房屋来源及运营管理模式的不同,主要分为个人对个人(Customer to Customer,C2C)和企业对个人(Business to Customer,B2C)共享房屋两种模式。C2C模式下的共享住宿,是由个人提供闲置房源,通过网络平台提供给有住宿需求的用户,该模式下平台只扮演中介角色,不持有房源也不运营房源,主要提供信息发布、身份认证、促成交易、安全保障等相关服务,房客与房东通过平台直接对接并完成交易。国外的Airbnb和国内的小猪短租是C2C模式的企业代表。
三是共享自习室。2019年年末,付费自习室成为网络搜索热点。艾媒商情舆情数据检测系统显示,2019年11月,付费自习室的热度由0 飙升至252。打开大众点评搜索自习室,在全上海范围内有118个共享自习室正在运营,客户集中在18~25 岁,以在校学生和职场白领为主。这种形式的共享空间以良好的学习环境和人性化的服务填补了图书馆(限制多,不够自由)和咖啡馆(无限制,不够私密)之间的空白,伴随着考研人数的增加和终身学习的浪潮,正在成为下一个投资热点。
3.共享空间的盈利模式
一是共享办公场所。其中,场地租金依然是主要收入来源,增值服务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变现能力上都是不充足的。根据艾媒咨询(2019),2018年优客工场(行业头部玩家)的签约额达到1.5 亿美元,但总营收中76%来自空间服务,增值服务收入不到1/4,其他收入(会员权益)只有3%。从运维水平来说,大多数平台企业成立时间短,管理模式粗放,加之在资本鼓动下疯狂扩张,导致服务能力参差不齐,影响了口碑。二是共享住宿。C2C的盈利模式主要靠收取佣金,佣金比例占每间房每晚售价的5%~15%。B2C模式下,除了平台佣金外,盈利主要靠房间的经营收入及增值服务收入。根据国家信息中心的数据,C2C 房源供给模式的占比接近80%。三是共享自习室。在上海大众点评搜索自习室,2020年7月已有118家服务商,每个自习室基本按照小时、天、周、月或者次售卖相应的卡券。一般单日价格为50~90 元,活动后者首次优惠也可以低至10 元以内。小时卡以30小时、100小时、500小时等形式售卖,一次购买的越多单价越优惠,价格区间为在8~10 元。周卡、月卡和季卡的价格波动相对较大,各个门店并不统一。根据新闻报道①CEM 体验派:“共享自习室成为新的打卡圣地? 盈利的关键就在这一点!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49448407593418360。来看,共享自习室以出售学习时段为主要营收手段,营业时间为8~23点。
(三)共享物品
以共享雨伞、共享书籍、共享充电宝等为代表的共享物品层出不穷,其中,共享充电宝应用最为广泛。智能手机电量消耗较快,普通充电宝的价格虽然不高,但是很多人都不喜欢随身携带,人们更趋向于即用即还的充电形式,因此共享充电宝应运而生。从发展进程来看:2016年,共享充电宝产业开始兴起,公开数据②飞天鹰科技原创:“从2016 到2019,看共享充电宝的发展历程”,http://www.flypowersz.com/news/2442.html。显示共有3家企业获得融资;2017年,受共享单车示范效应的影响,共享充电宝成为投资者和创业者竞相追逐的风口,共有28家企业获得融资;2019年,对共享充电宝企业来说是关键的一年,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共享充电宝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规划分析报告》,2020年共享充电宝的市场规模预计达到3.3 亿元(前瞻数据库,2018)。
共享物品模式的优势:一方面,共享物品主要解决了如雨伞、充电宝等非频繁使用,或者由于意外情况发生而触发的对紧急物品的需求,将共享物品遍布在人流出入的主要位置,为用户提供使用的便利性;另一方面,增加了相应商区的人流与用户停留时间,实现了双赢。
共享物品的运营模式:以共享充电宝为例,运营模式主要分为代理商模式、服务商模式和直营模式。代理商模式是指运营商将设备销售给代理商,平台不再负责铺设和运营,且只收取一笔服务费(10%~20%),在这个模式下,代理商分成多、动力强,因为需要自购设备而有资金回收压力,前期可以快速打开市场获取点位,但在后续维护和持续开发上比较薄弱。服务商模式下,服务商无须购买设备,平台以支付进场费或者流水抽成的形式铺设点位,能够比较快速地获取点位,但同样在后续维护和持续开发上比较薄弱。直营模式下,平台获取全部的租赁收入,直接负责后续的开发和维护,承担全部风险。目前,行业内的头部玩家“三电一兽”(即街电、小电、来电和怪兽充电)以直营为主,另两种为辅助,直营的收入达到全部营收的72%。共享充电宝的线下场景渗透率在20%~30%,点位尚未饱和,尤其在三四线城市还有较大空间。根据2020年行业研究报告①艾瑞咨询:“2020年中国共享充电宝行业研究报告”,http://www.199it.com/archives/1026574.html。,餐饮场景的渗透率最高,约为50%;然后是休闲旅游,包括购物中心、影院、KTV、酒吧、网吧等,大约为30%;最后是其他场所如医院、酒店和交通枢纽。
共享充电宝的盈利模式:目前,共享充电宝的主要营收点仍然是租赁收入。但同时各家厂商正在探索收入来源的多元化,增长势头最为强劲的是广告收入,从2018年的800 多万元上升至2019年的4000 多万元②广州日报:“共享充电宝行业正复苏 如何改变单一盈利模式”,http://www.chinanews.com/business/2020/04-26/9168230.shtml。。广告投放首先是在人流密集的车站机场布置屏显柜机,类似于之前布局于商务楼宇电梯候梯厅和电梯内的分众传媒。其次是在小柜机上和充电宝自身的广告位出售,以及借还小程序上的广告投放。未来厂商可以借助大数据进行技术挖掘,针对用户的地理位置、使用时间等数据进一步精准营销,或者把数据研究结果打包出售,这也是一个潜在盈利点。由于共享充电宝行业的头部企业多数是初创企业,财务数据不透明,仅能测算在直营模式下运营商的主要成本来自设备、商户以及地推成本;而在代理模式下,由于运营商把所有权转移给了代理商,运营商仅收取10%~30%的平台费用。
三、共享经济主要商业模式的问题及建议
综上所述,共享经济模式在过去20 多年里得到了广泛发展,但由于共享资源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导致出现了很多新的问题。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在于共享经济改变了参与方的角色与定位,因此影响了其相互关系。下面从参与方的角度阐述共享经济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给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
1.运营方
(1)运营方管理缺失。共享经济模式是将闲置资源再利用,通过合理配置分享给需求方,双方都能获益的一种经济模式。但在现实中,由于企业管理缺失,资源浪费严重。以共享单车为例,很多崭新的共享单车在街边胡乱停放,有些甚至长期闲置直至报废;有些企业为了迎合消费者需求,多批次提供色彩不同、功能类似的产品,极大地浪费了资源。
(2)运营方监管不力。平台或企业通常在交易中充当“中介”的角色,对用户信息安全、人身安全、产品安全的责任感相对较低,造成一些产品、服务质量不高,甚至有一些恶性事件发生。以滴滴出行平台为例,诸如“失联两天,××深夜滴滴打车遇害”等新闻时不时引发民众关注,用户安全得不到保障,使人们对共享经济模式产生了质疑,极大地阻碍了共享经济的未来发展。
2.用户方
由于信任及评价机制缺失,用户在使用共享产品时无法得到很好的监管,无法对用户损坏产品及违规使用形成约束,更无法对用户的信用进行反馈,使得部分共享产品被破坏甚至损毁。以共享单车为例,有些用户将单车据为己有或在使用完毕后不将物品归还指定地点,甚至还有用户肆意破坏共享物品。由于共享产品的分散性,监管难度很大,很难监控个别客户的失信行为。共享空间模式中,民宿房的某些租客违规使用器具、恶意破坏民宿设施的情况也经常发生。上述问题,一方面会给运营方带来监管困难,凸显出借方与租借方矛盾;另一方面会使资源提供者将闲置资源分享出来的意愿降低,这些都将变成共享经济模式发展的绊脚石。
3.社会方面
(1)共享经济模式与传统经济模式的冲突。共享经济模式将社会闲置资源再次利用,这是对传统经济模式的挑战,受到了传统企业的抵制。以滴滴出行平台为例,共享汽车为大众出行提供了极大便利,加上相对较低的价格,很多消费者转移到滴滴平台打车,对出租车行业产生了很大冲击,出现了出租车司机集体抵制滴滴出行的事件。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共享空间模式,民宿的出现使得传统酒店的营业额大幅下降,引发传统酒店经营者的不满。
(2)运营方形成资源垄断,损害租借双方利益。对资源提供者而言,运营方作为连接租借双方的桥梁,通常会对出借方抽成,即使出借方对一些规定和条款并不满意,但由于缺乏议价能力,只能选择接受或者收回闲置资源;对消费者而言,平台通常会通过低价或者优惠的方式吸引消费者注册及使用产品,后期通过提高价格等方式提升自身的盈利水平。2020年4月,丰巢自提柜宣布对放置超过12小时的物品进行收费,遭到众多用户反对。在上海、北京等城市,陆续有小区停用了丰巢自提柜,并且许多人自费购买快递柜。为了安抚用户,丰巢快递柜随后调整保管快递时长,从12小时延长至18小时,每超过12小时收取0.5 元,3 元为上限。快递柜的初衷是在收货人不在或不便领取时防止快递件丢失而提供暂时的存放场所,但这一模式一方面导致快递员为了方便省事拒绝上门送货,滥用自提柜资源;另一方面用户在使用快递服务时,已经为货品到家支付过相应费用,存放收费会产生叠加收费的结果,使消费者权益受损。
(3)现有法律法规针对性较低,监管不足。共享经济模式发展迅猛,但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存在严重滞后性,现有的法律法规不足以对共享经济行业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规制。例如,对平台税收征缴的监管问题,平台涉及的用户人身安全问题及赔偿界定,共享单车和共享物品的损坏赔偿、惩罚机制,共享员工模式中出借员工的社保缴纳问题等,这些都是急需解决的。
(二)相关建议
共享经济主要商业模式想要得到更好的发展,重要的是要解决现已存在的问题。针对上述问题,给出如下建议:
(1)政府加强监管,增加或变更原有法律法规中不适用共享经济的规定,实现法律法规建设因时而变。另外,加强监管机制,提供投诉机制,做好防范措施规范及处理,保障广大用户的人身安全。
(2)建立信用机制进行评估与监管。由于共享经济出借方自由灵活,应该设置相应的门槛,制定工作规范,提高服务水平。对于使用方,平台首先应该制定相应的信用机制,根据用户使用情况进行调整,以期动态评估用户资质,避免出现恶意破坏共享物品等情况发生。
(3)运营方创新运营模式,创新盈利模式,而不是一味提高价格。结合信息、网络技术,利用大数据进行商业模式分析,创新价格和折扣的设计,提升运营水平,增强竞争力。
此外,政策的引导、扶持和规范,用户的自我监督以及积极有效的问题反馈,运营方的模式创新与能力提升等,都是共享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
四、结论与未来研究方向
总的来讲,中国的共享经济还在起步阶段,但已经产生了巨大影响,不仅带动了各种新型产业的出现,还解决了很多人的就业问题,人们日益改变的消费观念也推动着共享经济的发展。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企业会创新更多的共享模式满足人们的需求,未来可能会实现共享养老等更加贴近生活的共享模式。
目前,共享经济的研究多是从物品的共享与利用展开的,未来共享经济在其他领域有着更广阔的发展,如闲置的人力资源、智力资源的共享等,将是进一步的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