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研发补贴与研发投入
2020-02-02刘西国李丽华
赵 莹,刘西国,李丽华
(济南大学商学院,山东济南250002)
一、引言
在经济迅猛发展的过程中,科技创新的力量不容忽视。Romer(1990)提出的新经济增长理论将经济增长建立在内生技术进步上,认为技术进步是经济增长的核心。2016年,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明确提出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开拓发展新境界,加速迈进创新型国家行列,加快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研发投入是创新的关键,对企业创新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尹美群等,2018),同时促进经济的增长(范黎波等,2008)。近年来,我国研究与试验发展(Research and Development,R&D)经费持续增长,2014年研发投入强度(R&D 投入经费与GDP 之比)首次突破2%,并且近年来一直保持在2%之上,详见表1。从国际上看,我国研发投入强度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但与部分发达国家2.5%~4%的研发投入强度相比仍存在差距。
表1 2015—2018年我国研发投入情况
研发活动具有高投入、高风险、周期长的特点,因此部分企业怠于研发活动,需要政府采取措施改善这种局面。目前,政府主要通过研发补贴和税收优惠两种途径鼓励企业积极创新,其中研发补贴成为企业研发活动所需资金的主要来源。政府决策部门对研发补贴是否真正促进企业自身研发投入的问题非常关注。关于研发补贴对企业R&D的影响效果,学术界存在一些争议,未形成统一定论。因此,本文研究的第一个重点是结合我国上市公司具体数据,探讨我国政府研发补贴与企业研发投入之间的关系。
内部控制能够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一方面作为风险评估系统,能够识别、分析企业各项活动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另一方面作为监督机制和一项控制活动,实时监督企业活动,通过控制活动减少甚至消除风险,并辅之信息沟通,确保活动顺利进行。高质量的内部控制有助于提高企业价值创造活动的效率(池国华和杨金,2013)。政府补贴进入企业之后,企业的研发决策基本由企业自行决定,在内部控制这一内部治理机制和监督机制的作用下,研发补贴与企业研发投入之间的关系是否发生改变成为本文研究的第二个问题。
目前,已有大量学者进行了政府补贴与创新绩效方面的研究,但政府补贴是总量的概念,缺少针对性;在为数不多的研发补贴与研发投入关系的文献中,鲜有文献聚焦内部控制在其中的作用。本文可能的贡献:(1)加入内部控制作为调节变量,观察是否会导致研发补贴与研发投入的关系发生变化,丰富内部控制在研发补贴与企业创新活动关系的相关研究;(2)对样本进行分组,更为全面地认识政府补贴在高新企业与非高新企业中的作用,为政府研发补贴政策提供相关证据。
二、相关文献与研究假设
(一)政府研发补贴与企业研发投入
关于政府研发补贴与企业研发投入之间的关系,有学者认为研发补助正向促进企业研发投入(Czarnitzki和Licht,2006;Hussinger,2008);也有学者认为政府在R&D方面的努力对企业研发投入具有负向影响(安同良等,2009;吕久琴和郁丹丹,2011;Romero-Jordán 等,2014);还有少数学者认为政府研发补贴与企业研发投入之间没有必然线性联系(刘虹等,2012;Montmartin和Herrera,2015)。
另有学者从战略性新兴产业(陆国庆等,2014)、资助强弱(李平和王春晖,2010)、中小企业转型背景下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林菁璐,2018)和金融发展程度(张杰等,2015)等不同领域对研发补贴与R&D 投入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本文从企业资源投入与输出两个角度论述两者的关系。
在资源投入方面,市场失灵和投资不足是阻碍企业进行研发活动的常见问题(Tassey,2004),在国家经济运行中,当市场机制出现问题时,需要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运用经济调节机制弥补市场失灵的不足,通过各种手段(例如出台相关政策)引导企业的创新活动。企业研发活动所需资金分为内部和外部两部分,大量的资金需求导致一些内部资金紧张的企业失去研发动力。在进行外部融资时,企业可以通过研发活动项目的详细披露来获得较低成本的外部资金,但其效果有限(唐清泉和肖海莲,2012)。因此,需要政府研发补贴以资金形式进入企业以缓解企业的融资压力;另外,从资源基础观角度出发,政府可以通过直接的资源补充机制来鼓励企业创新行为(杨洋等,2015)。社会的创新发展得益于基础研究,但企业并不能直接从基础研究中获益,因此企业对基础研究的积极性不高,政府应通过对基础研究的补贴促进企业以及社会创新活动的持续进行(胡志国等,2013)。总之,政府的资金投入尤其是对基础研究的投入既可以弥补企业创新资源的不足,又可以促进社会的创新发展。
在资源输出方面,由于技术和知识的溢出特性,科技创新产品具有准公共产品的外部性特征(Guellec和Potterie,2003),加之同业企业能以更低的成本“跟风”和模仿,导致企业并不能获得研发活动的全部收益,也就是说企业的R&D 投入最终将有益于整个社会,企业选择的研发投资规模会低于社会最优R&D 投资规模。专利制度和专利授权期限能够提高政府补贴政策的有效性。解维敏等(2009)认为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完善的背景下,政府有必要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目的对企业进行资助。
Takalo和Tanayama(2010)认为政府的研发补贴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同时还能提升企业形象。研发活动的风险性、前景以及收益的关键信息只有企业内部掌握,因此企业与其他投资者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从信号传递理论角度看,研发补贴为企业研发活动提供支持,向企业内外部传递了一种利好的信号。同时,获取政府补贴是企业积极响应政策导向、顺应政府指引的方式(杨洋等,2015),在一定程度上表示出政府对企业甚至是一个行业的肯定态度,能够吸引其他投资者的关注与支持,从而提高企业在研发方面的投入。可以说,政府研发补贴在其中充当了信号传递中介的角色(Kleer,2010)。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社会收益大于自身收益,导致企业怠于研发投入,政府通过对企业的研发资金支持缩小社会收益与企业收益之间的差异,减少企业研发活动的融资压力,对企业研发基础设施的投入鼓励促使企业加大了在其他方面研发的支出。政府本身的补贴行为又能够为企业树立良好形象。因此,提出假设H1:
H1:政府补贴能够促进企业R&D 投入。
(二)内部控制与研发活动
按照财政部等部门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①2008年5月22日,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国家审计署、中国银监会、中国保监会联合印发《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自2009年7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非上市的大中型企业执行。在此基础上,五部门于2010年4月26日印发《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财会〔2010〕11号),包括18 项《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自2011年1月1日起首先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施行,自2012年1月1日起扩大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施行;在此基础上,择机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施行;同时,鼓励非上市大中型企业提前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发布,标志着适应我国企业实际情况、融合国际先进经验的中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基本建成。,内部控制应贯穿企业研究与开发全过程,以有效控制研发风险,促进自主研发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内部控制应当促进资金合理使用、防范研发风险,从而鼓励企业研发创新。资金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影响企业资金活动的因素众多且不确定性大,资金周转一旦出现问题,可能会危及企业的存亡,因此企业应加强对资金使用的控制,保证资金安全②《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6号——资金活动》要求,企业应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完善严格的资金授权、批准、审验、责任追究等相关管理制度,加强资金活动的集中归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评价资金活动情况,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运行。。内部控制通过设计合理流程、完善管控制度、严格执行相关制度等措施,在筹资、投资、营运等环节识别出资金活动中的关键风险点(方红星和池国华,2017),并采取控制活动,减少或规避资金运营风险。控制活动能够保证企业研发资金按照计划投入使用,同时良好的信息与沟通保证信息在企业内部顺畅流动,减少资金管理使用中的分歧。
根据代理理论,由于企业委托权与经营权分离,导致代理人与委托人利益目标不一致,再加上信息不对称使企业管理者掌握更多的企业信息,造成管理者一定程度上偏离股东价值最大化目标(Jensen和Meckling,1976),更倾向于追求个人利益(比如津贴收入、在职消费等)。企业研发补贴无法真正投入到研发活动中可能是由于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的存在(陈红等,2018),当管理者在个人可得收益与付出成本之间权衡时,会因为研发活动的风险性和失败率较高而减少研发活动。Hud和Hussinger(2015)指出企业自主创新意愿不高可能会挤出企业研发资金。内部控制的终极目标是战略目标的实现,是一种全面、全员的控制,内部控制通过建立科学的制衡机制,促使各部门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有效的信息与沟通有助于协调研发活动各部门职责,预算控制有助于减少可能的财务舞弊行为(比如高层侵占、挪用补贴资金等),同时内部监督机制可确保管理层的研发决策活动符合企业的经营管理目标,预防和减少自利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在不考虑代理问题的情况下,公司也可能因为各种非主观因素不能正确估计投资的相关收益和风险,造成决策失误,而有效的内部控制则可以避免此类非效率投资的发生(李万福等,2011)。
研发活动通常伴随着高风险,收益也具有不确定性,内部控制的风险评估要素通过目标设定、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等步骤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之内。殷治平和张兆国(2016)认为,内部控制的本质属性和基本职能是防范和降低风险所带来的损失,而内部控制的控制活动可以降低、规避、转嫁创新战略实施过程中的风险。
(三)内部控制的调节作用
政府研发补贴进入企业的过程可以看作是政府以委托人身份将社会资金委托给企业,通过企业研发活动最终推动整个社会的创新水平,内部控制在其中起到督促和监督作用。通过识别和规避研发风险、监督管理者行为和促进资金合理使用等方式保证研发补贴发挥最大作用。同时,政府的研发补贴为企业的研发活动分担了成本和风险,促进企业更加积极地开展研发活动。另外,企业披露的经营状况等信息是政府制定补贴政策时需考虑的因素之一,但是在我国转型升级的经济背景下,信息披露机制存在一定缺陷,内部控制能够有效缓解企业内部与外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陈红等,2018)。最后,高质量的内部控制能够抑制企业盈余管理(Chan 等,2008;方红星和金玉娜,2011)、提高企业投资效率(李万福等,2011)、提高企业经营绩效(白默和李海英,2017)。内部控制通过建立良好的内部环境,促使企业文化、组织架构以及战略目标渗透到企业各方面,在研发活动实施过程中,企业“软实力”保证每一环节均能够尽可能向计划的方向迈进。因此,笔者提出假设H2:
H2:内部控制在研发补贴与研发投入之间起正向调节作用。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取
本文选取2015—2018年中国沪深A 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并且剔除如下三类公司:(1)金融行业上市公司(其主营业务及财务报表结构异于一般上市公司);(2)样本选取年度的ST、*ST 企业,因其存在为避免退市而运用会计舞弊手段的可能性(范海敏,2015);(3)样本数据缺失的上市公司。最终共获得4803个观测值,其中高新技术企业2256个,非高新技术企业2547个。①高新技术企业和非高新技术企业的划分依据是企业样本在选取年度内是否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荣誉以及入选“863 计划”和“火炬计划”。样本数据主要来源于CSMAR、Wind和迪博数据库,运用Stata14和Excel 对样本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同时考虑到极端数据的影响,对主要变量进行了上下1%的Winsorize 缩尾处理。
(二)变量设计
1.被解释变量
研发投入(R&D)。对研发投入的测度方法主要有: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尹美群等,2018);研发支出与总资产的比值(时现和吴厚堂,2016);按研发活动类型,将基础型研究、应用型研究和试验发展的数据加总作为研发投入测量指标(范黎波等,2008);将R&D 支出作为虚拟变量,如果企业当年存在R&D 支出,则取值为1,否则为0(解维敏等,2009)。借鉴已有研究,也为减少企业规模的干扰,本文采用研发总支出与总资产的比值衡量研发投入。
2.解释变量
政府补贴(Tech_sub)。借鉴陈红等(2018)对政府补贴指标的处理方法,通过CSMAR数据库和公司年报披露的政府补贴明细进行汇总,再手工搜索包含“科技”“创新”“研发”等十几个关键词,筛选后加总作为企业研发补贴的数据。
3.调节变量
内部控制(IC)。企业内部控制数据来自迪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数据库,该数据库在国内外具有广泛影响,具有较高权威性。
4.控制变量
参考唐清泉等(2008)、陈红等(2018)、张向达和齐默达(2018)的研究,将与企业研发投入有关的企业规模(Size)、资产负债率(LEV)、高管薪酬(Salary)、企业价值(Q)、经营净现金流(LFO)、技术人员比例(Rate_tech)、总资产利润率(ROA)、上市年限(Time)、企业属性(Property)作为控制变量,同时控制了行业(Industry)和年度(Year)差异。
表2 变量定义
(三)模型建立
根据假设H1、假设H2的理论分析,建立如下模型:
其中,R&D为被解释变量,Tech_sub为主要解释变量,加入IC 作为调节变量,Controls是其余的控制变量和虚拟变量。模型(2)中Tech_sub和IC的交乘项用来检验内部控制在研发投入与政府补贴之间的调节作用,根据陈晓萍等(2018)关于调节变量的介绍,当交乘项系数α3显著时,便存在正向或负向的调节作用。
四、实证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变量描述性统计见表3。从全样本看,研发投入的均值为0.022,标准差0.017,表明选取样本在研发投入方面离散程度大,最小值为零,最大值为0.094,两者之间差异较大。政府研发补贴均值为0.001,标准差为0.002,存在部分企业未获研发补贴的情况。企业内部控制指数均值为641.597,表明我国企业内部控制水平普遍较好,但是最大值与最小值之间相差悬殊。在其他变量中,高管薪酬的最大值与最小值之间相差较大,这可能与行业类别、企业规模、企业绩效及高管个人能力等有关。另外,企业价值平均数为3.097,标准差2.507,离散程度较大。
表3 变量描述性统计
在研发投入方面和研发补贴方面,高新技术企业大都高于非高新技术企业,从标准差看,高新技术企业在研发投入方面普遍集中稳定。两者在内部控制方面相差不大,但高新技术企业标准差为98.808,非高新技术企业为124.658,显然前者离散程度更小。另外,两者在企业规模、高管薪酬、企业价值等多方面均存在差异。
(二)相关性分析
表4为变量间相关系数检验结果。可以看出,企业研发补贴越多,研发投入强度越大;内部控制与研发投入呈显著正相关关系;企业的研发投入越高,其在财务杠杆、高管薪酬、企业价值、经营净现金流量、技术人员比例、总资产利润率方面表现越好,但研发投入与企业规模、上市年限呈显著负相关关系。本文对主要变量进行VIF检验,最大的VIF为2.29,小于10,故不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
表4 变量相关系数检验结果
(三)多元回归分析
多元回归结果见表5。可以看出,在全样本中,政府研发补贴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表明政府研发补贴促进企业研发投入,H1得到验证;内部控制与研发补贴的交乘项系数显著为正,说明内部控制在研发补贴与企业研发投入之间发挥积极作用,H2得到验证;同时,企业组织规模越大、上市年份越长,其研发投入意愿越低,原因在于企业达到一定规模、进入成熟期以后,不再需要像那些处于成长期、需要扩张的企业一样在研发方面大量投入,只需保证一定量的研发投入便可达到既定收益。
从表5还可以看出,高新技术企业与非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投入均与政府补贴正相关,但内部控制在高新技术企业中发挥的调节作用明显大于非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普遍开展研发活动,而研发活动又具有高风险性,因此内部控制的风险评估和规避作用在高新技术企业中发挥得更加充分。
表5 回归结果
(四)稳健性检验
1.内生性检验
一般认为,研发能力强的企业可能会获得更多的研发补助,因此不能排除政府研发补贴与企业研发投入之间存在互为因果关系。为排除内生性的干扰,本文采用滞后一期的政府研发补贴作为工具变量,因为后期的研发补助不会对当期的研发投入产生影响,采用二阶段回归对内生性问题进行检验,首先利用工具变量得到解释变量的拟合值,再利用拟合值对原模型进行最小二乘法,得到方程模型的估计值。如此,便可消除研发投入与政府补贴之间互为逆向因果关系的影响。
内生性检验结果见表6。可以看出,第二阶段检验中,政府研发补贴与研发投入系数为3.1038,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表明研发补贴能够显著促进企业研发投入水平,假设H1得到验证。内部控制与研发补贴的交乘系数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内部控制水平越高,研发补贴越能促进企业研发投入水平,假设H2得到验证。
表6 内生性检验结果
2.替换变量
当期获得的研发补贴可能对以后几期的研发投入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本文使用前置一期、前置二期的研发补贴来检验是否对样本选取年度的研发投入产生影响,回归模型同前,结果见表7。可以看出,在研发补贴前置一期和前置二期的检验中,研发补贴的系数分别为1.3002和0.8566,研发投入与内部控制的交乘系数分别为0.0023和0.0032,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因此,前文结论再次得到验证:研发补贴能够促进企业提高研发投入水平,内部控制在研发补贴与企业研发投入之间具有正向调节功效。
表7 稳健性检验结果
五、结论与建议
本文以2015—2018年我国沪深A 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分析了政府研发补贴与企业研发投入之间的关系,并检验了内部控制在其中的调节作用,并对高新技术企业与非高新技术企业分别进行了检验。得到如下结论:研发补贴能够促进企业提高研发投入水平,内部控制在两者之间发挥正向调节作用,企业规模较大、上市时间偏长的因素对企业研发投入水平产生抑制作用。在高新技术企业与非高新技术企业的子样本研究中,得到了同样的结论,并且发现内部控制在高新技术企业中发挥的作用更明显;在进一步排除了内生性问题和替换变量后,两种稳健性检验结果均验证了假设的成立。本文的研究丰富了内部控制、研发补贴与企业创新活动关系的相关研究,同时为政府发放研发补贴在企业中发挥的作用提供数据支持与合理解释。
在国际经济竞争市场中,谁掌握了高端技术、引领科技潮流,谁就站在了决胜的“制高点”上。我国全社会已经认识到创新活动的重要作用,同时政府也日益加大在创新方面的支出,但目前我国的创新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因此,政府应当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其积极开展创新活动,并且应当对高新技术企业有所偏重,同时考虑企业规模、上市时间等影响企业创新的因素;企业应当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规范内部控制体系,发挥内部控制在研发补贴与研发投入之间的促进作用,通过内部控制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与监督,发挥其在防范和规避研发活动风险的作用,减少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