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诗经·氓》的民俗文化
2020-01-21符宏毅
符宏毅
《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2017版)》中的课程基本理念开头部分明确指出“祖国语文是中华儿女的精神家园,语文课程对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文化的创新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該课程标准的课程结构部分共设16个学习任务群,其中就有2个传统文化学习任务群,即学习任务群8“中华传统文化经典研习”和学习任务群14“中华传统文化专题研讨”,足见中华传统文化学习在普通高中语文教学中的重要性。本文试就《诗经·氓》中的民俗文化进行一些分析。
一、春秋时期的婚礼习俗
关于婚礼,周代春秋时期有一整套的习俗。据《仪礼·士昏礼》记载,春秋时期,士娶妻的婚俗礼仪环节有“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在《诗经》众多婚姻诗中,《氓》是比较全面反映婚姻“六礼”的诗篇。
1.纳采。即待女家许亲后,男方聘媒人到女方家,持雁行采择之礼。“雁”,在古代婚礼中,是守信之意。《诗经·氓》中说“匪我愆期,子无良媒”,是女子提醒男子赶快找个好媒人到自己家来提亲,这样便合了“纳采”这一环节。男子“抱布贸丝”是直接与其心爱女子“来即我谋”,并未按照仪节向女方家庭持雁行采择之礼,是男子借抱布贸丝亲自行采择之礼,所持布帛也并非雁,并没有遵循礼法。
2.问名和纳吉。问名,媒人持雁作礼问女子姓名、生辰,以便占卜请示吉凶。纳吉,男方主人在祖庙中对女名进行占卜,得吉兆,再遣媒人到女方告吉。《诗经·氓》中的“尔卜尔筮,体无咎言”包含了“问名”和“纳吉”两个环节,大概是男女主人公问名后占卜的情形,是男子自行完成的,并不完全符合当时的习俗,是私定婚姻。
3.纳征和请期。纳征,即男方遣人到女方送聘礼;请期,即请女家主人确定婚期,以表谦虚。《氓》中男子只是“抱布贸丝”,既没有向女方纳采,也没有向女方纳征。春秋时期婚时有规定,《荀子·大略》:“霜降逆女,冰泮杀止。”意为从霜降开始娶妻,到第二年河里的冰溶化时就停止婚娶。古代农民冬则居邑,春则居野。田牧之世,分散尤甚。故嫁娶必始秋末。迄春初,雁来而以为礼,燕来则祀高媒,皆可见嫁娶之时节。《诗经·氓》中诗句“将子无怒,秋以为期”,正是女主人公提出婚期为秋天,这便是婚姻“六礼”中的请期之礼。
4.亲迎。即结婚当日迎娶女子回家。“亲迎”,就是今天的迎亲,场面相当热烈隆重。女子出嫁是坐车而非坐轿子。《诗经·氓》中的“以尔车来,以我贿迁”正是婚礼“六礼”中的亲迎之礼。亲迎,是黄昏中进行的,这是婚姻仪式中最重要的程序,不能有丝毫马虎。
二、称谓文化
称谓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十分讲究。清代学者马瑞辰在《毛诗传笺通释》中认为,古代女子对初次见面的男子称为“氓”,约为婚姻称为“子”,婚嫁后称为“士”。了解称谓的内涵,有助于提高理解文本的效果。《诗经·氓》对男子的称谓有五种,即氓、子、复关、尔、士。
“氓”,称男子。唐孔颖达《毛诗注疏》说:“氓,民之一名。甿犹懵,无知貌。”清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亦谓:氓为盲昧无知之称。“氓之蚩蚩”,以“氓”称男子,表明女子和男子初次见面,是一种中性而略带贬义的称呼,大概相当于现在的口语“那家伙”。
子,相当于“您”,对男子的尊称,带有明显的尊称色彩,常见于书面语。“送子涉淇”“子无良媒”“将子无怒”,反复出现的“子”,一方面彰显了女子对氓的礼教和教养,“女子”始终是彬彬有礼的,尽管心中也有好感和爱意,但女子始终将分寸掌握得恰到好处;另一方面也表现了女子的冷静和理智,虽然当面表白,定下终身,但仍然保持着女性的矜持自制。
复关,“乘彼垝垣,以望复关。不见复关,泣涕涟涟。既见复关,载笑载言”。这里不用“子”,而连用三次“复关”来指代男子,既交代了男子的住地,又表明二人身处异地,女子的心已经飞到男子的住地“复关”,女子对男子已经极其痴迷,在女子的心目中,“复关”等同于男子。
尔,意为“你”,第二人称代词。《孟子》中有“尔为尔,我为我”,可见“尔”是一个与“我”相对的称呼。双方平等对话,一般常用于同辈或关系密切的人。《氓》中的“尔”就是情侣间表示亲昵的称呼。从“子”到“尔”,说明女子把“氓”当成自己人了,不再客套见外了。“尔卜尔筮,体无咎言”“以尔车来,以我贿迁”。女子改变了过去的节制、矜持,意味着两人情感的加深和关系的密切。“自我徂尔,三岁食贫”“及尔偕老,老使我怨”,这里的“尔”由过去的甜蜜爱情、幸福婚姻的代称转化为女主人公对爱情不容背叛的坚决。
士,对男子的通称。《氓》的“士”与“女”相伴出现。“于嗟女兮,无与士耽”“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女也不爽,士贰其行”“士也罔极,二三其德”。这里的“士”是对已婚男子的称谓。不仅特指丈夫,还泛指所有已婚的男子。既表明了女子和男子的夫妻关系,又具有概括性,以自己婚后的经验教训告诫所有已婚女子,婚后男子对女人的感情普遍地会发生变化,这个“士”的称谓,是一个普通女人对婚恋遭遇的控诉。
三、仲春时节会男女婚恋习俗
春秋时期,战争频繁,人口稀少,统治者为了繁育人口,规定男30岁、女20岁还未结婚的,允许在仲春时候自由相会,自由同居。《周礼·媒氏》就有如此的记载;“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凡娶判妻入子者皆书之。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而会之。凡嫁子娶妻,入币纯帛,无过五两。”这里说明,春秋时期对在仲春三月的非正规婚姻不加干涉,还从减轻嫁娶聘礼方面给予鼓励,规定“入币纯帛,无过五两”,亦即不超过一束帛,这样最大限度地鼓励人们自由婚配。
《氓》的开头“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其实就是仲春会男女婚恋习俗的描绘。女子与氓青梅竹马,“总角之宴,言笑晏晏”,感情基础比较好,因为他们“信誓旦旦,不思其反”。仲春时节,男女来相会,女子原本就知道男子“抱布贸丝”是托词,实际上是“匪来贸丝,来即我谋”,也就是说男子不是来做买卖的,是来与女子商量婚事的,所以上演出一段“淇水恋”的浪漫曲。“送子涉淇,至于顿丘”,淇水此时绵延不断,水光潋滟,舒缓轻柔,宛如女子旖旎情思。女子与氓依依不舍,一送再送,至于顿丘,情意绵绵,任性尽兴,多么浪漫,手牵手,戏水过河。淇水,在现在的河南省北部,仲春时节,水温尚凉,女子与氓完全投入一片爱河之中,竟然毫不知觉水的“凉”。
女子与氓的相会,其实是春秋时期“仲春时节会男女”的一个缩影。这是当时的一种婚恋习俗,是统治阶级为了繁衍人口,扩大生产力,鼓励青年男女在仲春时节比较自由地恋爱择偶。
以上三方面从中华传统文化的角度分析《诗经·氓》的民俗文化,有助于加深学生对文本的理解,更好地积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知识。
[本文系广东省教育科研“十三五”规划课题“高中古诗文教学传统文化教育策略研究”(课题批准号:2019YQJK402)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广东省湛江农垦实验中学语文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