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关于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的思考

2020-01-20阮志桥

资源环境与工程 2020年2期
关键词:核实储量矿产资源

雷 霖, 王 卉, 胡 君, 杨 培, 阮志桥

(1.湖北省地质科学研究院,湖北 武汉 430034; 2.湖北省郧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北 十堰 442600;3.广东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广东 广州 510000; 4.湖北省地质局 第八地质大队,湖北 襄阳 442000)

中国最新一轮的机构改革中,组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并赋予“两个统一行使”的重要职责,其中一个就是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由此可见国家对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的重视程度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在自然资源部工作职责中的重要程度。矿产资源作为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掌握其资源储量是行使全民所有矿产资源所有者职责的重要基础,而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则是掌握资源储量的重要手段,其作为一项重要的年度性地矿行政管理工作,工作量大、专业性强、牵涉面广,如何精确有效的开展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直接关系到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的有效履行[1]。

1 湖北省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基本情况

2004年,原国土资源部发布《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23号令),标志着中国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制度的正式建立。随后,原国土资源部又陆续发布了《关于做好矿产资源统计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1号)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对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进行细化、做出安排、提出要求[2]。湖北省矿产资源主管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关于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出台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和办法,不断提高统计工作质量,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

(1) 制定工作流程。明确了各级矿产资源主管部门的职责和分工、矿产资源储量年度统计工作的任务和内容,再将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的更新维护工作交由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让其发挥专业队伍的技术支撑作用。

(2)加强工作衔接。①加强矿产资源储量统计与评审备案工作相衔接,将评审备案的有关内容直接纳入统计;②加强矿产资源储量统计与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相衔接,经审批的矿产资源压覆报告办理压覆登记后,将其纳入统计;③加强矿产资源储量统计与矿山储量动态监测工作相衔接,2013年印发了《湖北省矿山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督管理要求》(鄂土资发[2013]37号),明确提出将经审查后的矿山矿产资源储量年报作为年度统计工作的依据。

(3) 严把统计数据质量。为避免出现漏报、错报、虚报等问题,储量年度统计数据经县、市两级审查后,由省级技术服务单位对上报的数据按矿山逐一开展质量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省级专家通过“单人对单人”模式进行指导,及时解决问题,这样不仅确保了数据质量,而且有效提高基层统计人员业务水平。

(4) 建立定期核实制度。2013年印发了《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土资规[2013]2号),实行动用矿区3—5年开展核实工作,建立了定期核实制度,确保准确掌控资源家底及变化情况。

(5) 开展培训,提升业务能力。每年年底举办湖北省矿产资源储量统计业务培训班,通过针对性培训,有效地提升了统计人员的业务能力,保障了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通过上述做法,湖北省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质量不断提升,上报自然资源部的年度矿产资源储量统计数据均一次性通过审查。

2 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当前矿产资源管理的工作的环境已经发生较大变化,现有的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制度已逐渐不能满足矿产资源管理工作需要,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了不足。

2.1 《储量表》未能统计全部已查明矿产资源储量

每年度编制发布的《湖北省矿产资源储量表》(以下简称《储量表》)是湖北省重要查明矿产的管理账本,但是其只统计了经湖北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评审、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的查明矿产地资源储量,未能掌控湖北省全部已查明的资源家底,使其在服务于政府的决策管理等方面时,暴露出了不足。

(1) 部分甲类矿产资源储量未上表统计。市州发证的甲类矿产查明矿产资源储量(如重晶石、方解石、绿松石以及目前市场比较火热的饰面石材矿等)有的已纳入了《储量表》进行统计,而大部分又没有纳入。

(2) 普通建筑石料矿产资源储量未上表统计。在《储量表》中的建筑石料矿区多为以前的老矿区,或者作为上表矿区的共生矿产而存在,绝大多数县、市查明的普通建筑石料矿产地均未纳入《储量表》进行统计,未能真实反映当前的资源家底及其利用现状。

(3) 部分基金项目查明的矿产资源储量未上表统计。部分基金项目虽然有查明的资源储量,但未纳入《储量表》统计。

2.2 统计工作精细度不够

(1) 闭坑矿山、矿区残留的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精细度不够。部分关闭矿山未履行闭坑手续,未编制闭坑地质报告,导致关闭范围内的残留资源储量统计结果不准;部分矿区开展核实工作时,核实报告及评审意见书未将已关闭矿山残留的矿产资源储量单独划出,而是归入到未占用中。上述原因都导致了《储量表》中残留的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精细度不够。

(2) 探矿权查明的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精细度不够。《储量表》中矿区范围内如果涉及到同时存在多个探矿权的情况,每个探矿权范围内查明资源储量未能单独反映出来。

(3) 压覆的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精细度不够。①例如,某个矿区的未利用范围或某个矿业权内有多次压覆,《储量表》未能区分每次压覆的资源量。②部分已利用矿区压覆的资源储量未上表,如“湖北省矿产资源国情调查磷矿试点工作总结报告”中提到,通过对试点工作区占地面积>3.33 ha以上的村庄开展事实压覆资源调查,利用影像叠合图,识别出存在事实压覆磷矿资源的村庄主要有夷陵区董家河村、黄家台村和樟村坪村。上述村庄分别压覆夷陵区杉树垭磷矿区西部矿段、夷陵区肖家河磷矿和夷陵区丁家河磷矿3个调查单元。经统计,上述3个较大的村庄压覆磷矿资源共计228.636×104t,但是在矿区开展核实工作时未能反映。③部分煤矿采矿权范围内建筑占压的资源储量归为2S22类型并纳入到消耗资源储量。④由于城镇建设、水库建设等原因导致部分未利用、停采矿区已被事实压覆的资源储量,郧县前房砂金矿区被水库压覆、宜昌—秭归一带金矿茅坪金矿区和武汉市蔡甸陈家山井田被城镇建设压覆的资源储量,都在《储量表》中未能反映。

(4) 部分低品位矿纳入了上表统计。《储量表》中部分矿区资源储量包括了低品位矿,其后开展了核实工作,低品位矿从表中扣减,仅在备注中进行说明,但其他还未开展核实工作的矿区,其上表查明的矿产资源储量中仍含有低品位矿。

(5) 年度统计消耗数据上报不完整。①对于矿山企业采矿权范围内有共伴生矿产的情况,在上报的年度基础统计表中往往没有将共伴生矿的年度消耗资源储量进行上报;②部分矿山企业只上报开采量,不上报损失量。

2.3 国情调查成果与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未有效衔接

2019年开展的湖北省国情调查试点工作已完成,通过比对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国情调查的56个调查单元基础储量增加816.89×104t,增加1.87%;资源量增加33 492.2×104t,增加8.21%。此次国情调查反映出部分矿山企业的年报成果并未及时通过基础统计表进行反映,导致矿山储量年报成果未能及时更新到储量库中,国情调查对资源储量进行了重算,导致资源储量发生变化。本次国情调查试点成果目前暂未与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衔接。

2.4 矿山矿产资源储量年报质量不高

在实地核查和抽查的过程中,发现部分生产企业提交的矿山矿产资源储量年报质量不高,不能真实地反映情况:①少数矿山矿产资源储量年报未按照格式要求进行编制;②上报的统计数据内容存在着漏填、数据内容不规范的问题;③部分矿山资源储量年报编制存在着资料搜集不到位的情况,如未对已开展的勘查、核实工作的评审备案成果进行衔接,未对矿山企业生产台账进行收集;④极少数年报未开展现场调查核实,数据的真实性存疑。

3 对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问题的原因分析

3.1 未建立湖北省资源家底“一本账”的管理制度

湖北省依据矿业权发证权限,实行湖北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分级负责、统一管理,但未建立起资源家底“一本账”的管理制度。由于目前《储量表》的编制实则是延续了计划经济时代的传统做法,即只掌握当时对国民经济有重要影响的矿产,上表原则是只统计经省级评审备案的查明矿产,其他矿产并未掌握。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管理工作对于“一本账”的需要凸显,如当前对国民经济有重要影响的建筑饰面石材矿产,虽然有部分已上表,但是大部分已开发利用都是由市、州发证管理,并未上表统计,所以湖北省的资源储量家底并不被其掌握,为政府制订宏观管理决策带来困难。

3.2 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功能不适应管理新要求

目前使用的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管理系统是由原国土资源部2004年统一开发下放使用,2007年改版至今十多年未变,功能上已逐渐无法满足矿政管理的新要求。对于精细化管理来说,如矿区内探矿权的查明资源储量按系统规则只能归入到未利用中,无法将探矿权的资源储量单独列出;压覆的资源储量统计也是如此,对于矿区的未利用范围内或者矿业权范围内有多次压覆的情况,系统只能将多次压覆的信息放在一个属性栏里填入,无法录入每个项目信息,因此无法反映出单独项目的压覆资源储量。

3.3 闭坑制度执行不够,缺乏有效的动态管理机制

(1) 矿山闭坑制度因没有有效的约束机制,部分矿山企业闭坑后不提交闭坑地质报告和履行闭坑登记,导致在矿山闭坑后,其范围内的资源储量家底不清。

(2) 未利用矿区、停采矿区缺乏有效的动态管理手段,导致部分未利用矿区、停采矿区的现状已发生了变化,《储量表》上却未能反映现状。

3.4 矿山核实和储量统计的规则不统一

(1) 针对闭坑矿山在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中执行的操作,随着管理的不断深入认识而产生变化,因此在2013年后对闭坑矿山在系统中不直接执行注销操作,而是将其设置为关闭状态,系统自动将其资源储量纳到了残留资源储量并且在《储量表》中予以反映。

(2) 部分核实报告在编制过程中未对矿区范围内的已关闭矿山资源储量进行统计,导致《储量表》中无法反映出矿区内残留资源储量情况,这也是部分矿区未利用范围中还存有矿山注销残留资源储量的情况;对于低品位矿的统计也是存在着核实报告前后统计不一致,在《储量表》中反映为是否还在储量平衡表中。

3.5 有关人员对统计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存在偏差

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是掌控资源家底的重要手段,具有专业性、基础性,由于宣传不够,部分管理部门的领导、统计人员以及矿山企业和地质测量机构对其不够重视,理解上存在着偏差。比如对于共伴生矿的资源储量消耗情况,企业认为其未综合利用,故不存在消耗,而站在管理部门的角度,共伴生矿随着主矿产的开采而被带出,就应纳入地质消耗统计,对其地质消耗量进行核销;对于损失量的填报,极少数企业也因为认识上的问题,随意填报、甚至不填报。

部分中小型矿山企业认为编制矿山资源储量年报对企业意义不大,又花钱,因此主动性不高,配合度低,有的甚至不愿意提供企业生产台账等资料,包括部分地质测量机构、专家也存在相似的想法,对于年报编制和审查也未按照要求严格执行,存在着随意性较大等问题。

3.6 统计管理和专项调查工作衔接机制欠缺

2019年国情调查磷矿试点工作已结束,通过国情调查成果反馈了一些问题,将国情调查成果衔接到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中,是走评审备案这条路径,还是建立专门的渠道衔接,目前尚未明确。类似的专项调查成果还有2011年全国开展的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其部分成果虽然通过自然资源部下达的工作要求与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进行了衔接,但是在矿区后续的核实、年报编制中均未利用该专项调查成果,而是直接依据最近一次经评审的矿山资源储量年报或者评审备案的核实报告、勘查报告。

4 解决当前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问题的建议措施

当前矿产资源管理已深入改革,2020年自然资源部发布了《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0]7号文),明确其中涉及到矿产资源分类改革、矿产资源管理改革,现行的管理内容、范围都发生了较大变化,但“掌控资源家底”的职能未变。[3]湖北省自然资源厅长期以来高度重视资源储量统计工作,不断研究新形势下湖北省的资源储量管理工作。笔者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和湖北省储量管理工作的现状,尝试提出自己的一些想法和具体的工作措施。

(1) 进一步改革完善当前矿政管理制度。①建议建立全省资源家底“一本账”,查明矿产资源应全部纳入统计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建设”,解决家底掌控不全的问题;②要加强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管,建设湖北省矿产资源储量动态台账,与评审备案形成直报,进一步掌控资源变化情况;③将矿山矿产资源储量年报编制工作质量纳入诚信体制管理,通过与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及“双随机一公开”做好结合,促进质量提升,提高矿产资源储量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④建立定期现状调查制度,以解决改革之后掌握动用矿区资源储量变化、矿山闭坑残留资源量、未利用矿区现状情况等问题,进一步夯实储量资源家底。五是做好统计工作宣传,不断提高各方认识,利于相关政策的执行。

(2) 进一步规范统计管理规则。①建议在开展矿区核实工作中,对矿区内的各类资源储量及权属一并全部核实清楚,包括已闭坑注销的残留资源储量、事实压覆情况。②进一步研究完善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统计管理规则,使其统计信息管理更规范、科学。

(3) 做好国情调查与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的对接工作。①利用本次国情调查,对于未利用矿区、已停采矿区的现状在国情调查等专项工作中,一并核实清楚;②研究出台有关文件,规范管理程序,使国情调查此类的专项调查成果能纳入《储量表》统计管理,其成果也可作为后期矿区勘查、储量核实、年报编制的依据。

(4) 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借助本次矿产资源改革契机,加强与自然资源部相关关部门的沟通,将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反馈,以便在改版过程中能实现更完善的功能,为矿政管理工作提供更大的支撑。

猜你喜欢

核实储量矿产资源
探究深部金属矿产资源地球物理勘查
13.22亿吨
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正式启动
基于三维软件资源储量估算对比研究
全球钴矿资源储量、供给及应用
隐形矿带:视野外超乎想象的矿产资源(一)
隐形矿带:视野外超乎想象的矿产资源(二)
阅读理解精练精析
2019 年世界油气储量与产量及其分布
中国2012年增速确认为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