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财产保险公司的影响研究
2020-01-19蔡峰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湖州中心支公司
蔡峰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湖州中心支公司
一、营改增的基本含义和意义
营改增即营业税改增值税,就是指将之前企业缴纳的营业税应税项目改成增值税应税项目,增值税只对企业产品或服务增值的部分收税,这一会计政策的变动,有利于企业减少重复征税,能够有效降低企业的交税负担,从而可以对企业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税收调控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一种政策手段,能够有效促进市场经济平衡、合理发展,营改增,是党中央根据现行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从深化改革目标出发,做出的一种重要经济决策,可以有效稳定市场经济,深化改革现行的财税体制,从而促使企业的优化和升级,促进企业的长远稳定发展。
二、财产保险公司进行营改增的背景研究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金融行业这一新兴行业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同时,国家和政府认识到了进行金融行业的税制改革才能有效促进金融行业的发展,促进我国经济结构的优化,因此国家将金融企业纳入了营改增的范围。以往,金融行业的征税方式是采取征收营业税,征收营业税计算起来十分方便,但是其弊端就是不像增值税可以有进项作为征税税款的地销项,因此,征收营业税会使金融行业的税负过重,存在重复征税的情况。金融行业营改增的目的就是降低金融行业的税负,减少重复征税的情况,使其资金可以更多的用于企业产品的研发中,促进企业的优化升级和转型,促进我国金融行业的长远的发展,提升我国金融行业在世界的竞争力[2]。
纵观全球,各个国家都提高了对金融行业的重视,尤其是对金融行业下保险行业的重视,相较于我国而言,目前国际上对保险行业采取的征税方式,早就采取了征收增值税的方式,并对某些保险产品采取直接减免的政策,对比我国保险业务,我国保险业务的起步发展较晚,对保险行业征收增值税还在探索阶段,相关的法律政策和会计细则也都在摸索和完善之中。国际上对保险行业采用的增值税征收方式,通常为以下三种征收方式,即完全抵扣、不完全抵扣和基本免税,这三种方式都在很大程度上有效缓解了保险行业进项税抵扣不充分的情况,有效促进了保险行业的长期发展[3]。
在进行营改增的过程中,我们还应该认识到任何改革都需要循序渐进,结合保险行业的特性才能不断完善我国保险行业的税制改革,因此在进行具体的改革过程中,不应该像加工生产企业一样实行同样的增值税政策,而应该借鉴国际保险行业的成功做法,并结合我国保险的现状,才能不做好我国保险行业的财税改革,将营改增真正落实好,使其能够促进保险行业的发展。
现阶段,我国保险行业的税制改革还在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中,营改增中许多具体的细则还有待进一步落实,因此,我国保险公司应该加强企业内部的管理和控制,优化其财务和税收计划,加强企业财务核算和管理,规范业务内容,配合国家完成营改增,才能有效降低保险行业的税负,使保险行业稳定发展,尽快与世界接轨,提升其国际竞争力。
三、营改增对财产保险行业的影响
(一)营改增后带来的税负变化
目前,保险公司因其业务内容较其他行业更加复杂,业务性质又比较特殊,因此,相关政策无法对其业务进行全面的规范,导致金融行业的许多税收政策不完善不明确,税务机关也很难进行进项税的确定。另外,保险行业的进行税抵扣操作流程,也因其业务的复杂性而变得更加烦琐,涉及的更多,这些都导致了保险行业在进行进项税抵扣时会存在一定的困难[4]。
所以在进项税抵扣方面存在较大的困难。
目前,根据保险行业的业务内容来看,有三个方面的运营支出费用较高,其中最多的一项就是公司给客户的赔款支出,这一部分支出的对象是个体消费者,因此根本无法开出进项税抵扣发票。第二项是运营过程中的销售代理成本支出,但是个人销售代理部分也是无法开具增值税进行抵扣发票的。第三项是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劳务成本支出,个人劳务成本支出中也只有一部分可以取得进项税额的抵扣发票,因此,在保险公司的运营中,这主要的三项成本支出都无法有效地取得增值税进项税专用抵扣发票,这将直接影响保险公司的进项税抵扣情况,从短期来看,保险公司的增值税纳税额就会提高,增加了财产保险公司的税负。
(二)营改增带来的经营风险
保费收入是保险公司经营收入的主要来源,但是在营改增改革下,财产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由原来的不含税价转变成了含税价,同时又由于保费收入受到相关机构的监管和定价,因此保费收入实际上没有得到提高,这直接影响了财产保险公司员保费收入的总量金额。另一方面,由于保险公司再保业务方面的相关政策细则不明,再加上再保业务在增值税和营业税纳税方面的缴纳人不同,因此在这种政策不完善,业务核算复杂的情况下,就容易造成保险财产公司出现多缴增值税的情况,这将进一步增加财产保险公司的税负,使保险财产公司的成本增加,利润降低,最后导致其公司得到现金流减少,从而影响保险公司的整体利润,使其可以用于再投资的资金减少,影响整个保险公司的良性循环。
(三)营改增对财务核算的影响
营改增之后,企业的财务核算方面的内容也会随之改变,营改增的核算特点是价税分离,因此企业财务系统也应该做出相应的调整,才能做好财产保险公司的财务核算工作。保险公司的具体的收入确认环节是比较复杂的,是分产品和分渠道进行核算的,免税产品与征税产品在收入的确认上是有所不同的,因此,这就需要在进行财务核算工作时,及时调整财务核算的具体细则将其与业务内容相对接,才能有效保证产品核算环节的正确性。其次,要加强对承包和理赔时收付费环节的调整,这是因为目前理赔环节的进项税抵扣情况存在一定差异。大多数个人理赔的情况是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进行抵扣发票的,只有少部分的理赔业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进项抵扣发票,比如进行理赔时,修理厂也可开具专项抵扣发票。这就导致理赔系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设置存在一定的复杂性,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只有不断进行调整才能解决目前财务核算过程中存在的困难。
最后,财产保险公司应该加强对会计核算项目的具体的调整,将会计核算项目进行细化,根据当前的政策增加增值税进项核算项目,并对相关的业务手续费的来源和计算方法进行调整,才能将整个财务细则进行进一步的明确和落实,做好发票的开具工作和纳税申报工作。总而言之,财务核算因其保险业务的复杂性和财税改革政策的变化,需要调整的地方很多,只有全面系统地对财务核算工作进行调整,才能进一步落实好营改增的政策,使财产保险公司的业务有序开展。
四、结语
总而言之,营改增对保险公司的影响是多方面的,面对这样的改变,保险财产公司应该做好足够的应对准备,根据当前营改增的具体政策对业务流程和环节进行调整,积极探索能够提高产品销量又能满足进项抵扣的业务模式,同时加强企业内部的管理,对财务核算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整,使之能够与业务环节进行有效衔接,才能进一步促进财产保险公司尽快适应营改增政策,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促进我国保险业务与世界保险业务尽快接轨,提高其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