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下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路径探索
——以合肥市长丰县为例
2020-01-19唐一琴
唐一琴
(安徽大学 中国三农问题研究中心,安徽 合肥 233000)
0 引言
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的农村改革中确立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一种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经营结构,这种经营体制在当时不仅极大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促进了粮食增产,更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但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脚步的不断加快,国民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也面临着深刻变革,原有的粗放式增长背离了当前经济发展的需求。在农村可持续发展面临困境的情况下,党的十八大举旗定向,首次提出了“发展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旨在延伸、提升产业链,进而形成全产业链,完善利益联结体制,使农户获得更多利益。在这种大背景下,以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和合作社为主要形式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始出现并迅速发展。然而在发展过程中由于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等各类限制因素,也出现了不少矛盾。针对发展中出现的困境,国家提出要“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即通过创新农业规模化发展形式,逐步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从而进一步摸索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农业发展道路。
安徽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统计数据显示,全省共有农业经营户1 081.3万户,规模农业经营户12.6万户。2019年年初统计数据显示,合肥市拥有常住人口808.7万人,其中乡村人口数量为202.4万人,占人口总数的25.03% 。据合肥第三次农业普查数据显示,全市共有73.7万农业经营户,其中,规模农业经营户约1.5万人次,农业生产经营人员约104万人次。 可以看到,现阶段,耕地资源的匮乏和农村发展的相对落后决定了小农户在当前和今后一段较长时期内仍将是我国农业生产的“主力军”,小农户也将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与规模农户并存。
2 “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内涵界定及其现实处境
2.1 内涵界定
学术界至今对“小农户”和“现代农业”的概念还未形成统一的标准。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生产力水平,衡量标准都具有动态开放性(叶敬忠、豆书龙、张明皓,2018)[1]。有学者提出,可以将“小农户”界定为“在特定资源禀赋下以家庭为单位、集生产与消费于一体的农业微观主体”(施祖法,2018)[2]。另一种说法则认为,由于“去农业化”的趋势愈来愈明显,只能将小纯农户、农业兼业户和非农兼业户纳入到“小农户”的范畴(陈航英,2019)[3]。根据我国现有的官方统计,农地面积在50亩以下的农户可称之为“小农户”。现代农业不同于传统农业,通常会受经济、政治等外部因素的影响,分工明确且专业化程度高;外部市场的投入使其呈现去本土化的特征,更倾向于是在土地上做投入——产出的生意(陈航英,2018)[4]。笔者认为,所谓现代农业正是在传统农业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代生产要素而发展形成的一种新农业业态。这种业态形式是随着时代的变化发展而不断丰富其内涵,现代农业具有综合性、时代性等特征。
2.2 小农户发展的现实处境
农户在与现代农业接触并分享其发展成果的同时也承受着各方面的压力。由于小农户耕地细碎且面积小,无论从主观上还是客观上都难以接纳更多的现代农业要素,农业生产技术滞后,进而导致“融资难”,无法获取金融性服务。随着现代农业要素的急速涌入和产业链发展的不断延伸,小农户没有能力也没法办法独自面对市场的不稳定性,更无法与中间商以及大型商业资本抗衡,即便是增产也不一定能增收。在允许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的政策导向之下,政府把大量资金投放给龙头企业、合作社和专业大户,小农户只能享受最基本的惠农补贴,在很大程度上沦为被改造甚至是排挤的对象。不难看出,小农户不论是在生产、市场还是政策方面都处在弱势的地位。
3 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形式与地方性实践探索
3.1 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多种形式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为了改变小农户在生产、组织以及市场等方面的先天弱势,一般情况下人们会以土地租用、组织化和服务规模化的方式来完成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主要类型有:
3.1.1 个体松散型
这一类型是指以某一人格化农户主体为领头对象,强调非正式的互动与约定,基于相对平等的原则,实现资源和经验共享。个体松散型以中小经营规模和土地适度规模为载体,经过自主创业和经营实现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这一类型组织经营灵活、政策执行顺畅,但是由于衔接农户的总体数量和规模小,抗风险能力低。本文主要以长丰县某家庭农场作为该类型的研究对象。
3.1.2 组织化实体带动型
这一类型的主要实现形式是通过合作社的方式将小农户资源整合,实现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合作社是目前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最常见的组织载体。合作社可以分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股份制合作社、综合性农协组织(如蒲韩乡村社区联合社)。这一类型组织需要政策支持、政府与村两委之间的良好关系和组织内部规范有效的组织制度,否则难以推广。本文主要以长丰县某蔬菜专业合作社作为该类型的研究对象。
3.1.3 市场对接型
这一类型主要以市场为导向,通过经济利益将小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进行农副产品加工销售等生产经营活动。一般有“公司+农户型”“市场对接型”和“城乡对接型”。“公司+农户”这一类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克服小农户和大市场的衔接障碍,但由于权威不对称原则的组织衔接易造成资源“精英俘获”的问题,因此存在侵蚀小农户生产经营利益的隐患。“市场对接型”和“城乡对接型”通过关系营造的方式,以农户或乡村、市场或城市为端点,有利于实现农户内部生产环节社会化和销售对接环节的系统化。但这两种形式由于关系衔接不稳定,规模和范围很难扩大,面临一定程度的信任危机,农户仍无法抵御市场风险。本文主要以长丰县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该类型的研究对象。
3.1.4 农业社会化服务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农业社会化服务通常是指公益和非公益的服务机构为农户在农业生产过程中提供的综合配套服务,可视为现代农业内涵的一部分。从主体的公益性来划分,一般有政府服务型、村集体服务型、科研机构服务型、合作社服务型和企业服务型等。政府服务型可通过政府权威、快速、有效的行动实现管理调控,但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行政部门的体制、服务经费和人才资源,在实际推进服务农户的过程中困难重重。村集体服务型基于反映农户最真实服务需求的特性,有利于探索地方特色性服务模式,但由于资源统筹能力弱,过度依赖政府资金和政策扶持,限制了最基层服务的推广。科研机构服务型通常是以科研机构或高校基地为平台进行公益服务和技术研发推广,目前主要存在考核标准单一、资源浪费等问题。合作社服务型通过自身资源平台,以服务社区和专业化的农户为主而开展的社会化服务,但组织内部经常异化,难以代表农户真正利益。企业服务型是企业以各类营利性社会化服务为载体服务于小农户,有利于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但企业基于追逐利益的属性导致双方利益联结不稳定,常出现规模经济效益的背离。
3.2 地方性实践探索
当前对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地方性创新实践的分析、总结与未来道路的探索。如北京近郊 L村小而精的农业模式,以小农家庭经营方式为主,通过政府政策资金扶持来提升小农户生产、经营管理水平, 实现了蔬菜的优质化,提高了土地产出率,对当地经济社会产生了良好的效应。[5]江苏“联耕联种”模式按照农户自愿的原则,由基层党组织统一组织,将小农户碎片化的农地集中起来,创新性地实现了规模种植,这种“稳定地权、协作经营”的新型化生产经营模式带动农机具的应用,既促进了技术的推广运用、实现节本增效稳产增产,更实现了秸秆还田,有效地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6]山东“土地托管”模式借助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打造“3公里土地托管服务圈”,整合农资、农机、土地等资源,建立为农服务大平台,围绕新型服务主体,以及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实施合作示范、产业融合、服务能力提升等一系列项目,引导社会资源向现代农业服务领域聚集。[7]湖北的“按户连片耕种”模式在保证家庭承包方式、面积、期限稳定的基础上实行农户经营地块调整,有效解决了农村劳动力不足以及土地细碎化导致的耕种成本过高、水利基础设施难以管护等问题,也为做好土地确权颁证做出了积极有益的探索。[8]重庆梁平区针对小农户的不同需求,通过政府补贴服务费等方式大力支持各种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探索出五种典型模式:为粮食兼业小农户提供全程社会化服务;为果农提供全产业链社会化服务;搭建土地流转市场交易体系,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设立补偿周转金,农户可自愿有偿退出;发展劳务股份合作社,为业主和农民提供劳务中介和后续管理。虽然因地区情况不一,但各地都因地制宜进行了创新性的探索。[9]可以肯定的是,这几种模式都是在不进行土地流转的基础上将小农户与规模化服务进行对接进而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随着各地探索的不断深入,实践形式会愈来愈多样化。[10]
4 乡村振兴战略下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典型介绍
4.1 吴山镇楼西村玉川家庭农场
吴山镇楼西村地处江淮分水岭地区,地势高低不平缺水易旱,以水稻、玉米、小麦、棉花等传统农业生产为主,是长丰县重点贫困村。2015年,楼西村党支部书记流转180亩土地,联合8户农民合办玉川家庭农场,带领广大贫困户种植大棚草莓,并在当年实现盈利。为有效解决部分农户及贫困户缺乏劳动力以及在大棚设施使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玉川家庭农场引进种植阿根廷精品奶油南瓜,向广大农户提供种苗,给予全程技术指导并包销到户,亩均收益达4 000元以上。楼西村通过“家庭农场+基地+贫困户”这一发展模式,现已带动全村30余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生产,每户年增收近4 000元。农户在发展生产的同时还能获得技术指导,实现了由“输血止贫”到“造血治贫”的转换。截至2018年底,楼西村已实现全面脱贫,村集体收入达10余万元。
4.2 长丰县民丰蔬菜专业合作社
长丰县民丰蔬菜专业合作社于2009年3月成立,现有固定资产4 000余万元、蔬菜生产基地500亩、农产品加工房5 000平方米,辐射带动周边1 200余户农户种植南瓜、冬瓜以及其他高品质蔬菜,年生产、加工、销售各类高品质蔬菜近8 000吨。2014年被农业部认定为国家级示范合作社,2017年度获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2019年入选全国农民合作社500强。民丰蔬菜专业合作社2018年实现销售收入4 850万元,带动合作社社员和周边农户增收明显,5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达40余户。合作社发挥自身桥梁纽带作用,将农户和市场有机连接,农户根据市场需求种植农作物,合作社再以市场价回收,从根本上保证了农户的收益。[12]
4.3 合肥市艳九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长丰草莓”作为合肥首个国家级地理性标志商标,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发展至今已有30多年的历史。[11]目前,全县草莓种植面积达21万亩,年产量达35万吨,产值达50亿元。 2018年底,长丰县被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授予“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称号。合肥市艳九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创立于2010年,公司集脱毒组培、工厂化育苗、新品种选育、标准化生产示范、技术培训和草莓采摘观光于一体,致力发展高效、优质、生态、环保农业。公司目前园区占地面积122亩,现有草莓品种16个,年产草莓果实50吨。公司在成立之初就依托草莓技术领先的苏州大学将其作为技术支撑单位,解决了草莓因连作重茬导致的病毒害难题。目前园区采用有机质含量高的东北森林草炭进行立体无土栽培,依靠“果蔬病害抽样物理防治系统”,全程杜绝使用化肥,真正做到“现摘现吃”。园区每年将培育出的10万多株“红颜”草莓脱毒原种苗和300万株脱毒草莓生产种苗,全部提供给广大草莓种植户,以保证长丰县20多万亩草莓种苗3年一更新。公司还与安徽朗坤物联网有限公司合作,通过智能农业环境信息采集系统,智能农业环境视频监控系统、智能分析系统、远程控制管理系统及食品安全质量追溯系统相配合准确采集温湿度、土壤含水量等参数,将温、光、水、肥等因素协调到最佳状态。通过改善包装车间并配套冷库保险,鲜果采摘后直接包装进入冷库,经过物流渠道发往全国各地,真正实现了集约化、规模化、生态化和园林化的科学管理。
4.4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关系到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完善,关系到农业市场竞争力的提升和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也是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重要途径。长丰县近年来实施以水稻托管机械收割的社会化服务,相对集中连片选择部分村,重点支持整村、整乡或者整园区集中连片推进。2018年服务面积为4万亩,服务单位100元/亩,亩均收割补助27元。根据服务主体的规模大小实行阶梯式财政补贴,重点支持小农户接受社会化服务,平均每亩收割补助19元;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生产企业等服务对象给予10万元的补贴;对承担服务的服务组织,平均每亩收割补助8元。县政府通过服务项目的实施,扶持一批规模化、规范化和专业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进一步健全服务市场,规范服务行为,推动全县社会化服务面积增长10%,每亩节本增效1%。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建设不仅实现服务主体的劳务增收和粮食增产,有效解决了“撂荒地”的历史遗留问题,更关键的是推动了传统小农户向现代农户的身份转变,进一步实现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
5 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经验和启示
通过对长丰县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调研,总结出以下经验与启示:
5.1 发挥地域优势,突出重点发展特色产业
长丰县地处南北气候过渡带,气候温暖湿润,适合多种农作物生长。本次调研中绿色草莓和精品瓜菜种植业多分布在以水湖镇为代表的北部乡镇。[13]当地政府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打造品牌农业,先后推出一系列扶持草莓产业发展的政策,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文化打造和宣传推广的资金投入;针对贫困县域的小农户,由行业协会带动、专业合作社领办,扶持政策向贫困户倾斜,鼓励贫困户积极参与到现代农业发展中来;优化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功能,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发展农村电商,带动当地农户规模化和跨界化发展。
5.2 提升农户能力,补齐短板,克服发展局限
长丰县积极为小农户的生产生活提供精准化、个性化服务;长丰农技中心定期组织开展种植技术培训班,解答种植大户生产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技术应对措施;草莓专业合作社专门邀请技术人员和种植能手对种植大户进行田间培训,以提升小农户现代农业生产技术,更新现代农业经营理念。提高农村公共服务质量,补齐基础设施和信息流通等方面的短板,鼓励小农户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让更多的传统农民逐渐融入现代农业,稳步实现小农户和“大市场”的无缝对接。此外,针对小农户兼业化、老龄化等普遍存在的问题,长丰县扩大支农政策适用范围,让越来越多的外出人员返乡就业,在广大返乡人员中培育出一批爱农业、懂农业的新型职业农民,让他们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业务骨干,缓解当下新型职业农民数量不足、素质不高的问题。
5.3 促进三产融合,发展新型农业经济业态
长丰县探索总结各具特色的农业产业融合商业模式,通过互联网+农业,以品牌带动提升、合作社产业升级、农业内部融合和农业功能拓展等形式,全面推动农产品深加工、休闲观光农业等一体升级,逐步打造三产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发展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积极培育多元化产业主体融合,引导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延伸产业链,以全产业链经营进一步打造深加工、产供销一体等重点环节,全力支持龙头企业带动周边企业及其他新型经营主体共同发展全产业链经营,共享全产业链效益。长丰依据县农业“310”工程产业结构布局,支持新型合作社、农产品流通、农业休闲观光等涉农企业与广大农户共同打造发展质量回溯、精深加工、副产物利用、运输销售、休闲旅游、电子商务配送等公共基础和配套服务设施,进一步加大了三产融合的硬件支持力度。
5.4 紧密利益联结,打造利益共同体
长丰县目前在利益联结方面主要以订单、股份、资产、服务联结和风险共担等形式为主,在带动农民增收的同时增强了农户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政府积极发展农业普惠式金融体系,重点扶持一批带动小农户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解决经营主体融资困难的问题。从长远来看,可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的联结紧密程度作为考核政府扶持政策的一项衡量指标;可将政府扶持资金量化,按一定比例分配给小农户使其成为“股份农民”,大力推广“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分配方式,使小农户真正参与到利益分配链条中,提高他们的积极性;可将小农户引导至各类专业合作社中,支持农民以土地、资金、技术等要素入股方式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强小农户风险承担能力,使小农户向组织化经营的方向良性发展。[14]
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久久为功”。要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机制,以现有资源和实践经验为基础,在尊重农户意愿的前提下,遵循以现代农业联结和引领小农户的原则,采取多样化、个性化形式,破解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难点,让小农户充分共享现代农业带来的发展机会和增值收益。